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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贵阳市政法机关执行力建设的几点思考

时间:2022-02-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工作不落实、执行不彻底是政法机关作风建设和执行力建设的顽症和痼疾。
对贵阳市政法机关执行力建设的几点思考_常青树

对贵阳市政法机关执行力建设的几点思考

中共贵阳市委政法委 肖家璇

一、必须深刻认识大力加强政法机关执行力建设是新形势、新任务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

省委常委、市委李军书记强调,执行力就是态度好,接受任务后立即行动,全力以赴,不讲任何借口;执行力就是能力强,有破解难题、完成任务的实招;执行力就是效果优,任务完成得漂亮。“三分战略、七分执行”!政法机关处于维护国家安全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沿地带,执行力更是至关重要,至关紧迫。执行力决定成败,执行力决定战斗力、凝聚力。没有良好的执行力,应对新形势、新任务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只能是纸上谈兵。没有良好的执行力,就难以完成“三创一办”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一)大力加强执行力建设,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贵阳是省会城市,贵阳的稳定关系全省稳定大局。我市去年处置了665起群体性事件,占到全省的44.4%,在这些群体性中,非法上访、缠访、闹访、挡工堵路、游行示威等过激行为比较突出。随着京广快速铁路、二环两路等重点工程的快速推进,以“三创一办”为载体,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向纵深发展,我市既处在发展的黄金期,同时也是社会矛盾集中凸显的时期,我们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巨大,任务更加艰巨繁重,无疑对政法机关的执行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标准和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大力加强执行力建设,不断提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狠抓落实,坚决完成各项维稳创安任务。

(二)大力加强执行力建设,是构建良性互动的和谐警民关系、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必然要求

执行力建设直接关系到干警的素质形象,关系到政法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当前一些地方的警民关系还存在着诸多不和谐因素,甚至产生严重的暴力对抗和警民冲突,不仅降低了政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也直接损害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群众对我们政法机关的评价和印象,主要来源于政法干警对一起起案件和事件的处理,来源于一次次管理和服务的具体行为,归根结底是来源于对政法干警作风和执行力的感受和判断。政法机关必须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把执行力和作风建设作为事关政法工作发展全局和政法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积极构建警爱民、民拥警的和谐警民关系,努力把政法队伍建设成为犯罪分子最怕、人民群众最亲的队伍,永远做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三)大力加强执行力建设,是实现政法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

贵阳是省会城市,欠发达、欠开发是基本市情。目前,我市警力奇缺,这种情况短期内不可能有明显转变。对我们而言,解决警力和经费短缺的最有效途径就是提升执行力,向执行力要战斗力,减少警务成本,始终不渝地把抓落实作为政法工作的关键,以执行力建设为保障,大力加强政法机关作风建设,以过硬的作风为政法事业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必须清醒认识执行不力已经成为当前制约政法工作效能的突出障碍

政法机关有别于其他部门,令行禁止、雷厉风行是政法机关的显著职业特点。但在现实工作中,一些“执行不力”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工作效率的突出障碍,突出表现在:

一是思想不够解放创新意识不强,执行办法不多。个别单位、少数领导习惯于传统路径,有的唯条件论,遇到困难总是强调客观因素怨天尤人,有的思想僵化,思维定式,观念滞后,思路不宽,眼光不远,创新力不强,缺乏干事创业的锐气、化解矛盾的底气、攻坚克难的志气,安于现状、得过且过,暮气有余、朝气不足,在困难和风险面前,畏难情绪严重,不敢啃“硬骨头”,面对困难不是迎难而上、内部挖潜,积极想办法予以解决,而是一味的等、靠、要。

二是进取精神不足,忧患意识不强,执行力度不大。工作中不敢碰硬,不敢突破,瞻前顾后,放不开手脚,不敢干、不想干。少数领导忧患意识不强,不向高标准看齐,习惯于自己跟自己比,对制约发展的问题缺乏清醒认识,不进则退的意识不强。工作缺乏热情,作风疲沓,不推不动,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不高。

三是工作作风不实,克难攻坚的动手能力较弱,执行能力不强。一些领导干部缺乏驾驭全局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执行起来力不从心,或者虽然执行了,但眉毛胡子一把抓,重点不突出。少数干部对上级的决策部署消极执行,敷衍塞责、被动应付,甚至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虎头蛇尾、不了了之。

三、必须着力解决政法机关执行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针对当前政法队伍存在的执行力不强等突出问题,政法机关必须紧扣“三项重点工作”和“三创一办”这个主题,围绕全面提升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强政法机关执行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各级领导必须带头表率,在求真务实上动真格,在开拓创新上下工夫,在激励机制上做文章,营造讲实效、重简约的工作导向,突出一个“干”字,注重一个“实”字,重实际、查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以过硬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着力解决理想信念不坚定、不牢固的问题。当前,受一些消极负面因素的侵蚀和影响,我们队伍的一些同志宗旨观念淡漠,理想信念模糊,方向迷失,思想空虚,境界不高;有的同志只想当官,不想做事,当了官也是当“太平官”,当“老好人”,打压了正气,助长了歪风邪气。我们要切实加强政法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一个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和政法干警的高尚情操。

二是着力解决工作落实不认真、不到位的问题。工作不落实、执行不彻底是政法机关作风建设和执行力建设的顽症和痼疾。少数领导习惯于扮演传达室的角色,习惯于被上级逼着走,无所用心,心不在焉;有的领导习惯于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推一推,动一动;有的领导懒散疲沓,不思进取,对职责内的工作能推就推,能拖就拖,等等。上述问题的存在,根本原因是一些同志执行理念不正确,事业心、责任心缺失。要根治这些顽疾,首先必须树立正确的执行理念,要树立“拒绝借口,无条件执行”的执行理念,在执行上比精神,在执行上比速度,在执行上见高低,创新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真抓实干,一抓到底。其次还要改进执行方法和手段,破除执行障碍,要强化日常养成,要一如既往、持之以恒地抓好队伍养成、职业素养、单警素养和团队素养,以良好的队伍素养保证执行力。最后还要强化督导查处的措施,适时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措施,切实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坚决避免在执行中走样、跑调,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

三是着力解决执行警令不通畅、不到底的问题。警令畅通是体现战斗力的首要标志,也是彰显执行力的重要环节。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警令不通、警令不畅、信号衰减、上热下凉却成了困扰政法机关工作效能的一个顽症。在当前的一些工作中,少数干部受领任务后粗线条交办,部署工作后缺乏全程紧逼式的跟进督导,工作到面不到点,工作的主动性不够,执行力逐级衰减,甚至在一些层面上无影无踪,警务响应呈倒金字塔形。要切实解决警令执行不通畅、不到底的问题,就必须建立工作倒逼机制,严肃整治庸政、懒政之风。要充分发挥各级督查督办机构的职能,推行日清周结月评、限时办结、捆绑考核和督办问责机制,使各项工作举措真正落实到位,抓出成效。必须做细实力帐,切实摆脱一拥而上“大呼隆”、粗放型的低能模式,工作要强调精细化,算好“人力帐”,讲求警务成本,以较少的警务投入赢得最大化的警务效果。

四是着力解决执法活动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执法行为不规范,是影响政法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主要症结,严重削弱政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执法问题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产生不满的主要原因。中央政法委将公正廉洁执法作为“三项重点工作”的其中一项内容,是政法机关自身建设的重中之重,政法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思想,着力提高干警的整体执法水平,不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落实执法责任制,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五是着力解决对待群众不尽职、不作为的问题。当前工作中,一些干警对群众的态度生硬冷漠,对群众的诉求推诿扯皮,一些基层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有案不查,这些都是恶劣的作风问题,都是执行不彻底的表现。民生无小事,小事连全局,小事连民心。特别是与群众打交道最密切的基层所队、窗口单位,必须从一点一滴做起,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关系切身利益的民生小事。另外,必须集中全力,以铁腕手段,强力推进“严打两抢一盗,保卫百姓平安”专项行动通过抓现行、打团伙、破串案,坚决遏制其高发势头,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执行力建设是队伍建设的基础工程,是队伍良好养成的核心构建,必须从领导做起,出硬招,下狠劲,长抓不懈,持之以恒。要用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引领执行力,用学习创新的成果充实执行力,用科学管用的制度促进执行力,用敢于碰硬的严格问责保证执行力。通过加强执行力建设,努力提高全警响应、整体联动的实战水平,为服务和保障“三创一办”提供强大的软实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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