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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22-02-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工作机制在市一级,成立了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设立了效能监察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贵阳市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实践与思考_常青树

贵阳市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中共贵阳市纪委 陈新宇 安 陵 于惠志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三思考、三创新、三为民”要求,通过深入调研,切实找准影响制约贵阳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软环境的问题,全面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提出解决措施,为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供决策参考。

一、贵阳市开展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情况

自2008年11月25日,全市“整治发展软环境,建设服务型机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贵阳市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得到顺利推进。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工作机制

在市一级,成立了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设立了效能监察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均成立以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设立了纪检监察牵头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为提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软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加社会各界对软环境整治工作的知晓度,贵阳电视台、贵阳广播电台录播了专题访谈节目,贵阳日报登载了评论员文章,通过移动和联通短信平台向贵阳地区网内用户发送关于软环境整治的有关内容。各级各部门通过开辟网络专版、制作宣传标语广告、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软环境、事事关系软环境、处处体现软环境、时时注意软环境”的浓厚氛围,为全市软环境建设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运行

市、区(市、县)两级将“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列入了2009年各级各部门年度保证目标“党风廉政建设”部分,使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逐步进入制度化、规范化运行的轨道。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办事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制度,形成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的工作机制。有的地区和部门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促进工作的规范运行。如清镇市把企业ISO国际质量认证管理理念引入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中,制定了与之配套的《工作责任分解表》、《部门白皮书工作制》,使软环境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四)整合监督力量,加大监督力度

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的作用,制发了《贵阳市“整治发展软环境建设服务型机关”专项工作新闻媒体监督办法(暂行)》,对如何通过新闻媒体监督推进软环境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思路和要求。组织贵阳电视台加大对各级各部门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及公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曝光了市劳保局所属事业单位——贵阳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以下简称小贷中心)敷衍塞责、办事拖拉、不负责任且部分工作人员存在态度生硬、言词粗暴、待人冷漠的问题,对于促进我市软环境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此外,云岩区、白云区、开阳县等在社会各界聘请了软环境监督员,南明区、白云区和清镇市等建立了企业监测点,对于延伸监督触角,扩大监督面,加大监督力度,以全社会的力量推进我市软环境建设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五)严肃查处影响我市软环境建设的行为

在《贵阳日报》、《贵阳晚报》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各级各部门整建办的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号码和通信方式等,以方便社会各界和群众进行监督和投诉举报。对于群众的投诉举报,各级各部门整建办按照“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的原则,热情受理,认真记录,严格办理,及时回复当事人。在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的同时,严肃查处影响我市软环境建设的行为。据统计,截止2009年5月25日,全市共对55名影响我市发展软环境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党纪处分5人,行政记大过3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人,组织处理45人(免职3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38人,离岗培训2人)。典型的有:清镇市民政局一副局长因酒后粗暴对待来访记者,影响了清镇市的发展软环境被免职;云岩区地税局大厅一工作人员因在上班时间玩游戏,对前来办事群众态度生硬,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扣发当月资金;市小贷中心所涉当事人分别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停职检查,离岗培训三个月和党内严重警告、免职等处理。

二、当前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半年多的工作实践以及本次调研工作中,我们发现当前贵阳市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和服务态度差等问题仍然存在

截止2010年6月20日,市整建办共收到软环境专项整治方面的群众投诉举报81件次,从这81件(次)的群众投诉举报来看,一是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的问题居首位。共有53件(次)反映相关职责部门在受理、办理群众事项上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二是服务态度差的问题为其次。共有17件(次)反映个别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等“衙门”作风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执行力不强,事难办的问题。个别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规章制度,让群众办一件事来回跑多趟。

(二)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不一,发展不平衡

一是对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认为在市一级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是由纪委监察局具体负责,相应的也应交给本地本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就造成部分地区、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对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不到位。二是对影响软环境的行为整治力度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影响我市软环境建设的行为治理力度不到位,还存在一种能包则包、能容则容的错误思想。三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和部门仍然反映较多。在已受理的81件次群众投诉举报中,反映最多的部门(系统),第一是城管部门,共有23件(次),第二是政法系统共有25件次,其中:公安部门19件次,在这19件次中最多的是交警部门,为9件,其次是基层派出所,为8件;法院4件,主要集中在执行环节;检察院1件;司法1件。第三是房管部门,共有7件。

(三)对破坏软环境建设的行为查处难

服务态度、工作效能是专项整治的重点,也是群众反映的焦点,但在实际工作中,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是一种表象的行为,如果不能及时地用录音、录像和照片等及时固定证据,事后进行调查核实时当事人多半不会承认,其他人也不会作证,难以形成证据事实,也就难以进行查处。以前期处理的案例来看,都是有录音、录像和照片等来固定了证据,对当事人的处理就可做到以事实为根据,受处理人员也没有什么可争辩的。但如果没有证据,处理不仅不合法合规,当事人也会不服气。

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及从对软环境专项整治的实践和调研来看,分析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难开展、难深入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在认识上,相当一部分单位(部门)领导及公职人员还没有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领会市委、市政府开展软环境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而对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和查处力度不够。二是在意识上,一些公职人员、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还不强,没有认识到行政工作不仅仅是要依法行政,更重要的是要服务于社会,没有站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高度,切实转变观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这所急,切实提高为市民和企业解难题、办实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按照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办法措施和创新体制机制的要求,我们在抓软环境专项整治的工作思路还不多、办法措施还不够。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抓好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必须以科学发展为统领,紧紧围绕贵阳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目标,按照分级负责、调动社会各界和加强督促检查,来推动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首先,各负其责,各自抓好自身的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各区(市、县)、市直各单位和部门是软环境专项整治的第一线,是主战场,只有各自切实履行起职责,都整治好自身的软环境,全市软环境专项整治就会取得成效。因此,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软环境专项整治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树立“不抓好软环境不行,抓不好软环境就是失职”的思想观念。二是加强教育。要让每一名公职人员牢记我们的工资是公共财政提供的,为广大纳税人和人民群众服务好务是天经地义,也是作为公职人员的基本要求、基本素质,千万不要本末倒置,反过来搞衙门作风、官本位。三是有危机意识。要吸取小贷中心的教训,在思想上树立高度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在岗就要尽责,要有明天就可能被问责的思想觉悟,时时提醒自己认真负责地做好自己应承担的每一件工作。四是加强业务培训。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干部职工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掌握本岗位的应知应会政策、制度,切实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的能力、水平。五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要让群众清楚地知晓所办事项的法规依据、政策条件等;要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等制度,对于人民群众的问题,要认真细致地予以解答,将办理该业务的注意事项一次讲清,避免因解答不清,导致人民群众为同一业务往返奔波。六是理顺服务程序、优化业务流程。要进一步简化和完善办事程序,在确保工作所需的前提下,对现有办事程序能减的减,能并的并,使窗口的办事程序达到最少、最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办事难的问题。

其次,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

人民的力量是无限的,只要调动了群众的力量,就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因此,在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中,一是畅通投诉渠道,做到投诉有门。前期,市整建办、区(市、县)、市直部门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事业单位通过媒体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但从实际运行来看,有的投诉举报电话无人接听,也就无法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群众的问题更无从解决。各级各部门要加以重视,市整建办要加大督促力度,确保投诉电话在工作时间内随时保持畅通,要让群众有诉可投。二是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做到有诉必应。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按工作职责和权限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一定要按工作时限办结群众的投诉举报,并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市整建办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受理举报投诉情况的督查,对不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或处理群众反映问题不力,导致群众多次重复举报的;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举报投诉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坚决按规定,以最高上限给予处分;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采取坚决的组织处理措施,该撤职的就撤职,该开除的就开除;涉嫌违法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三是全面调动,让社会各界都来参与软环境整治专项工作。要在国有企业、外来投资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中选择一定数量的企业作为软环境整治工作监测点,定期召开企业监测点负责人座谈会,听取企业关于行业风气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企业的生产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向社会各界中征集一批关心我市软环境建设,愿意利用个人时间和精力对我市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等进行义务监督的软环境义务监督员,通过发挥他们的作用,加大监督力度;要组织新闻媒体和软环境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到各级机关单位、执法部门以及各服务窗口,以办事群众或外地客商身份等方式进行暗访,暗访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布。

第三,要创新体制机制,实现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联动。

一是建章立制,着眼长效。软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动态的过程,必须着眼于长效管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各级整建办特别是市整建办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逐步完善机关作风建设考评机制、群众投诉举报协调解决机制、服务效能监察机制等,使专项整治工作逐步进入制度化、规范化运行的轨道。二是严格奖惩,确保软环境整治专项工作实得实效。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整建办要严格执行《贵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试行)》、《贵阳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各种损害软环境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内和新闻媒体上曝光,做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震动一方,从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改善。同时,对在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中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和个人,不仅将其工作成绩和表现作为年度考核中评先树优的重要条件,还要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指标,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三是以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行风评议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条件的区(市、县)要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把行政审批事项及服务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受理,从而形成部门内部行政审批和监管相对分离的运作机制,同时,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把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适时有效的监督。把加强行风评议和行风建设作为改善软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强化行风评议和行风建设,促进软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为贵阳建设生态文明城市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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