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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行使检察权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政法机关建立完善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和审判权制度,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制度,县政府完善行政诉讼行政首长出庭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县检察院参加县公安局、县法院召开的联席会议,听取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全面提升依法独立公正实施检察监督的水平。县检察院推行检务公开,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政法机关建立完善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和审判权制度,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制度,县政府完善行政诉讼行政首长出庭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100%。修改完善审判委员会议案、议事规则,大幅度减少讨论案件数量,把裁量权尽可能地、更多地交给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通过制定岗位目标管理办法,逐步减少院长、分管副院长对定案和文书签发的行政审批,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县检察院参加县公安局、县法院召开的联席会议,听取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全面提升依法独立公正实施检察监督的水平。

严格司法。探索建立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建立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开通“检察微信”公众平台,深化检务公开,规范案件管理。

无论在程序上还是在实体上,县法院多项举措确保公正司法,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用制度严格规范执法,用制度保障公正司法。县法院以审判管理为主导,执行、信访、服务大局、队伍建设等工作均纳入审判管理范畴。在此基础上,完善了绩效考评办法,把公正、效率、效果、流程管理、归档等各项指标纳入考评办法,量化为具体标准,规范、制约、监督、考评多管齐下,实现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工作同步一体化管理。

各审判执行部门围绕管理办法和考评办法的原则和要求,分别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工作标准,细化工作程序,对本部门工作各程序、环节、节点,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做,逐一作了规范,使管理内容和标准具体化,更加贴近具体的立案、审理、执行工作实际。审判部门由过去被动管理向能动管理、自主管理转变,形成纵向互动、横向联动、齐抓共管的审判管理格局。

建立裁判文书备案审查制度,逐步规范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截止2015年9月,公众及当事人除可以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裁判文书外,还可以通过诉讼服务中心电子触摸屏直接查询,了解立案、审判执行及裁判文书信息。

县法院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2015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增至60人,参与审理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521件534人次,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作用,也直观了解和切身感受到公正司法。

通过开展巡回审判以及建立涉老、涉妇、涉童、涉军专门合议庭等便民方式,对特殊人群给予全方位的司法保护。这种既让群众直接参与监督、又能感受法院公正司法的举措,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的好评。

举措是方法,制度是保障。内部制度是轨道,外部监督是动力。县法院多项举措保障依法治院,从严管理,聘请多名不同职业的廉政监督员,对法院每一项工作进行监督,激励鞭策全院每位法官廉洁自律、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县检察院推行检务公开,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一是丰富检务公开载体,开通检察微信公众平台,把检察工作最新动态和典型案件办理及时向公众公开,使公众监督快捷,公众评价及时、真实。二是强化执法办案环节、权利、义务、办案流程等公开,除法律规定保密的情形外,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理由、结果一律公开。三是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联系走访机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等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律师代表座谈会、政法工作座谈会等,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抓好检察宣传工作,加强与《法制生活报》《多彩贵州网》《黔南日报》等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拓宽社会监督面。五是增设派驻检察室,延伸检察触角。已在猴场镇和瓮安经济开发区派驻检察室,着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和廉政宣传教育,搜集、发现、初查职务犯罪线索和加强对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两所一庭”和行政执法单位的检察监督,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帮助企业解决涉法涉检问题,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开展法律进园区、社区、厂区、校区活动。通过检察信息联络员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收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创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方式,举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师生代表、人民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检察开放日”活动,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环境。(县检察院提供)

2015年8月,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访因民间琐事引起的轻伤案件当事人,经多次上门耐心细致的说服调解,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县检察院提供)

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关于继续开展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抓好严格规范执法、司法专项行动的落实,建立“万名代表听千案”庭审、检察“公众开放日”和业务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完善案件审核把关机制,落实审核责任,实现“一案一审一评”,促进规范执法,确保案件质量。成立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审查委员会,对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进行集体研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有效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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