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人大政协依法监督

人大政协依法监督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县人大、县政协不断探索、改进、完善对县人民政府的有效监督,创新人大、政协监督机制,靠民主监督凝聚合力,促使县政府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进程。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瓮安县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行使的主要职权一是重大事项决定权,包括审查和批准本级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全县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重大事项;二是监督权,包括听取和审议本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监督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决定和命令等;三是人事任免权,包括选举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有权罢免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上述人员。

县级政协是地方政治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重要职能,是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和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瓮安县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中共瓮安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县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县政协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常务委员会会议或主席会议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的建议或报告;委员视察、提案或以其他形式提出的批评和建议;参加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村(居)对县委、政府领导机关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政协的民主监督有利于协助党委、政府机关开展工作,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办事效率。

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常委会严格履行国家宪法、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对县人民政府实施监督;县政协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政治制度的优势,坚持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县人大、县政协不断探索、改进、完善对县人民政府的有效监督,创新人大、政协监督机制,靠民主监督凝聚合力,促使县政府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各项权力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进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