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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多民族共生格局形成发展的历史智慧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们认为,云南多民族和谐共生格局的有三个方面值得重点关注的重要表征:一是一体多元的整体性共有文化格局。因此云南多民族共生格局中各民族聚居地域历史形成的开放和流动,是其重要的形貌表征。维护祖国统一、遵从国家威权,成为云南各民族社会认同中的核心内容。

一、云南多民族共生格局的基本形貌及特点

我国是一个山地国家,云南不仅是典型的山区省份,山地面积占到全省国土总面积的94%,而且也是垂直地域分异特征最明显的区域之一。在自然地理背景上,海拔落差大,高山河谷错落分布,导致其“地理环境基因”的多样性:多地形、多气候、多物产、多河流;在人文背景上,云南山地文化具有“多民族、多宗教、多分布、多边缘”的特点。在这样特殊的地理格局中,云南特殊的地形地貌不仅造就了立体性的气候和立体多元的经济生产形态,而且还形成了立体的民族分布格局。“苗族住山头,瑶族住箐头,壮族住水头,汉族住街头”等诸多地域性共生格局的地方性表达,正是在地域分异明显的山地环境中山区和坝区各民族交错分布、和睦相处这一特殊共生形态的真实写照。云南不仅是中国山地民族分布最集中、文化多样性最突出、民族经济类型分异最明显的省份,同时也是各民族和谐稳定关系保持最具代表性的区域。

如果说多民族的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共生互利与和谐共处,是云南民族长期保持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局面的核心经验,那么促动形成这一共生关系形貌的云南多民族共生格局的基本表征如何界定和认识呢?我们认为,云南多民族和谐共生格局的有三个方面值得重点关注的重要表征:

一是一体多元的整体性共有文化格局。云南虽是边疆,而且民族文化类型多样且文化个性均十分突出,但是云南的区域性文化形貌却不是百花齐放、没有主题的大观园,而是在各民族长期的互动交流中,形成了独具云南个性、各民族所共享的一体多元的整体性共有文化格局。以边地汉文化为核心,以各民族文化为架构,以汉文化、汉语言的传播流布与共用为纽带,民族文化间的相互交流与相互制衡为动力,构建形成了云南文化这个各民族共有的区域性文化整体。民族节日和民俗的共享、源远流长的族际通婚传统、云南人地域认同理念的共识、儒家文化价值观念的流布与共鸣等等,都成为云南超越各民族文化,构成一体多元整体性共有文化格局的重要内涵。

二是云南各民族聚居区之间开放流动的地理共生格局。云南民族众多,而且民族历史久远,基本都有世居性而形成的聚居分布地域。但是明清时期汉族移民的大规模进入,进一步打破了世居民族传统分布地域的封闭性和内向性,打破了云南土著民族传统的分布边界,使原先一个个相对封闭的民族地域,成为汉夷杂处的开放流动型交融区。不仅民族聚居区之间的开放性被打开,而且由于区域之间的联动性紧密发展,带动了民族之间的开放与交融,所以云南虽然民族众多,却没有一个民族所独自专属的传统地域,也没有一个地域的开发发展是某一个民族独立为之。即使在同一个地域内,各民族聚居社区并未悬隔或是脱离于当地其他民族社会,而是在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格局中各民族社区有机地交融共生在一起。因此云南多民族共生格局中各民族聚居地域历史形成的开放和流动,是其重要的形貌表征。

三是云南各民族在国家—省域—族际—民族间分层有序的社会共生认同格局。自东汉永平十二年(公元69年),今日云南就已经整体纳入了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建构进程。期间虽然因各王朝更迭对云南的控制力强弱有别,但在各民族间以“王朝中心观”或“内地中心观”为指向的国家认同观念却逐步加深。云南各民族主动寻求与中原内地王朝之间发生联系,主动寻求建构云南与中原之间“中心—边缘”架构中的整体性发展格局,一直存在于历代史家记述之中。元明以后,特别是明代以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提倡下,通过汉族移民中的各个阶层,全方位大规模地在云南各地传播。儒学思想随提倡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伦理道德、价值取向等流布于云南各地,忠君、爱国、崇官、孝梯等儒家伦理观念深入各民族村寨,使得国家认同感逐步得以加深。维护祖国统一、遵从国家威权,成为云南各民族社会认同中的核心内容。元明以后,特别是随着明代对云南的大规模开发和有效治理,云南各民族区域之间的联系明显加深,囊括众多民族、跨越族群边界的“云南人”这个区域性称谓,逐渐得到各民族的认同和响应,省域认同成为云南各民族国家认同层级下的第二个社会认同表征。历史以来,云南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没有一个民族是在专属于自身的地域中封闭式内向自我发展,必须要依赖与区域内其他民族间的交换交流等支持,因此云南民族之间在相互包容、相互体谅、相互尊重中还形成了源远流长的族际认同关系,成为社会认同中第三个表征。各族群对于所属民族的归属感,构成了云南民族社会认同的第四个表征。由此,各少数民族传统的民族认同和村寨意识逐步被国家、地域、族际、族群这“四位一体”而又分层有序的社会认同体系所重构。

当然,除了上述三个重要表征,根究云南各民族共生格局的形成特点,还有许多内容可以从云南区域性整体分析中进行采撷,但是于区域性个性而言,我们认为这三点相比较而言较具代表性和典型性。

二、云南多民族共生格局的历史形成机理

云南之所以能形成以一体多元的共有文化、各民族聚居区开放流动、分层有序的社会认同结构为表征的多民族共生格局,其历史形成机理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山坝地域结构中多民族立体分布格局

云南是一个以山区为主,山区和坝区之间地理边界分明,但是彼此之间却始终能够维系紧密有效的联动发展关系。“山坝地域结构”指的就是自然环境中山区与坝区的差别及其相互影响,因云南山多平地少的地貌特征,在云南大地上呈现出群山中镶嵌着无数平坝的地貌类型,区内山高谷深,大小坪坝交错分布,一块平坝及其所辐射的四周山区构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一个小自然生态系统和一个相对自给自足的小型社区。

云南的高原地理地貌复杂多样,形成山谷遍布、河流纵横,高山和峡谷相嵌、平坝和山区交错的立体复杂的地理地貌格局。多样化层次差异明显的垂直地理环境,为具有不同生产方式和不同生境需求的民族群体提供了求生发展的场所。而在这种山区与坝区、山区与河谷区多民族共居且依随山坝地域分异立体分布的民族地理格局,各民族群体根据不同的生计方式,选择了不同的生存环境。例如汉族、回族、白族、纳西族主要以农耕、手工业、商业为生,为发挥自身优势,他们选择了温差变化较小、交通便利、海拔相对较低宜于精耕细作的河谷与平坝地区居住;哈尼族、布朗族等民族,则在半山区开展山地农耕;云南的彝族、景颇族等,主要以粗放式游耕农业为主,因而多选择坡势较缓、宜于开荒广种且近水的高山区山林之间居住;藏民族主要以牧业为生,兼营农业,因而他们通常生活在气温变化较大,日照充足,霜期较长,有天然草场的高海拔山区。在云南各个山坝地域中,各民族交错杂居、立体分布的地理格局,在居住地域生态位的选择上形成了错落有致、各得安所的分布环境,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赋予各民族相对独立而封闭的生存空间,减缓了民族之间因生存环境竞争而引发冲突的可能性。当然,这一特殊的民族生存地理格局的形成与维系,是与所承载人口有密切的关系。也就是说,高原特殊山地环境中多民族社会共生格局在缺乏直接有效的族际共生社会制度安排设计下,其格局的维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口数量的变化。云南因交通不便、可进入性差、经济开发活跃度不高、民族人口的生存保障条件较差等原因,历史时期的云南人口总量自明代以后虽有较大幅度增长,但是总体而言数量不大,且流入之后根据自身固有的生存生产方式特长分层流散于立体广袤、复杂多元、资源多样的地理环境中,因而地理因素成为自发性族际共生格局维系的重要条件。

(二)历代民族政策的调适与优化

秦汉以来历代王朝尊重云南少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和差异性,采取“因其故俗而治”的羁縻统治制度。元代以前,虽然历代在云南设郡置县,多有建制,但是中央对于云南民族地区的设治,并未以实际行政化管理相合拍,而更多体现出以族群聚居地为范围的间接控制特征。公元1274年,元王朝在云南设置行省,虽有大理总管控制滇西并设云南王,但在总体上以行省建置,将云南纳入了中央直接进行行政化管理的范畴之内,加速了云南与中原一体化整体行政治理的进程,云南的内地化进程也由此逐渐深入。

基于云南历史上边政治理因缺乏具体有效的行政体制而导致西南边疆在大一统格局中波动起伏的局面,明清两代政府构建了相应有效的多元行政化治理体系。一是建立和完善各级行政机构、军事指挥系统和刑狱体制,分掌民政、军事和刑狱,三司并立,共同会商。二是土司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明代设立了区别于流官的土司职衔,如宣慰使、宣抚史、长官司等,除了规定土司必须缴纳赋税,制定土司驻防、征调等义务外,还在其承袭及驻守地方官员约束问题上有明确的规定:“袭替必奉朝命,虽在万里之外,皆赴阙受职”。明清朝廷还在土司衙门内安插政府直接任命的官吏,成为约束土司势力的重要力量。三是针对不同地域的实际情况,“改土归流”与“重置土官”相并举,“土流”两重行政体制相并存。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来进行管理,其差异化治理模式的背后,其实是明清两代中央政府在维护边疆稳定与增强行政化效力之间寻求治理优化的实践结果。多元化的行政体制必须在遵从中央统一管理、维护祖国统一这个制度空间内运行,这是差异化行政管理体制构建的根本前提。明清中央政府相较于前代而言,对于原先属于各族群土司土官的模糊领地都进行了较清晰的界域区划,权力责任也都有明确的规定,这使中央的统一有效管理得以顺利运行。

(三)汉民族和汉文化的凝聚作用和纽带作用

在云南多民族共生格局的形成与进程中,汉民族和汉文化起到较为重要的凝聚作用和纽带作用。特别是明清以来,随着汉族移民的大规模迁入和逐渐的本土化,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扩展过程,不仅改变了云南以往“夷多汉少”的民族人口结构使汉族成为云南人口结构中的主体,而且他们带进的汉族文化也在潜移默化中深远地影响着云南各少数民族,表现为各民族对汉语汉文的逐渐使用、儒家典章礼仪的引入和内地先进生产技术的习得等,使云南的民族文化打上了深刻的汉文化烙印。同时,通过历代中央政府的提倡和推广,汉文化教育不仅在少数民族精英分子中间得到尊崇和学习,而且在诸多少数民族社区中也得到传播和浸润。汉语言和汉文字成为各民族交流互通的主要媒介,汉族礼俗和文化传统也逐渐被少数民族所认可和共享,在云南各民族文化和心理的深层领域,影响深远、作用显著。时至今日,云南一些民族成员在追溯族源时,有的认为自己的先祖来自明代南京应天府,有的认为自己的祖上是诸葛亮南征云南的遗民,有的则直接宣称自己的阿公阿祖与汉人是同一个,这些认祖攀附现象的背后,其实就是汉族移民和汉文化深入各民族村寨和社区后,文化交融与传播浸润的结果。自明代以后,云南各民族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的国家认同感之所以越来越强烈,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以儒家“忠君爱国、讲求仁义”等思想为核心,形成了云南各民族的国家认同思想体系,并将其奉为圭臬不断将其传承和传播。

汉族移民大规模进入云南之前,云南本土民族之间虽有多种途径的文化交流与交融,但是整体性的共有文化始终未能全面建构,从而使得跨地域、跨族群的交流活动始终难以有效在较大范围内开展和拓展。汉族移民大规模进入云南以及汉文化在云南各民族地区的有效浸润和传播,使得以汉文化习得为纽带和载体,以边地汉文化为特征,构建起了超越各民族文化、各民族共享共用的区域性文化体系的核心。通过汉民族和汉文化,文化形貌各异的云南各土著民族社区,不仅为冲破各民族特殊多样的文化形貌进行有效交流交融提供了新的文化空间和环境条件,而且为聚合和凝聚云南各民族,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多民族经济共生链的形成与发展

依附于不同生态位的云南各民族之间,因生存环境的差异,客观上存在着生产生活物资的交换需求。盐巴、粮食、肉食、衣物、山区药材、铜铁类生产生活用具等成为族际之间交流交换的重要物品。跨越族群边界和地域边界,依托族际生计互换互补这一历史发展形成的稳定的共生界面,构成了多民族相互长期稳定依存、长期交换有无的一体共生经济结构。特别是随着明代以后云南民族贸易的逐渐兴盛和山区药材资源的进一步开发,族际交换成为维系各民族间经济联系的重要共生界面,随着规模、交易物资、数量以及辐射范围的不断变化,各民族经济共生界面不断扩张、经济共生度不断强化。

同时,边疆开发中汉族移民与土著民族之间形成了经济共生关系的良性互动。明清两代的汉族移民之所以能扎根边疆,而后渐成土著,其中一个关键的原因在于形成了一个利益攸关、彼此依赖、共同发展的多民族共生格局。边疆治理与经济开发,并未将少数民族隔绝于发展轨道之外,而是通过屯垦、商贸、矿业开发、城镇发展等将各民族相继纳入互动共生、并存发展的格局之中。少数民族的发展在边疆开发中受益、在边疆治理中进步,从而既降低了少数民族对大规模汉族移民涌入的对立情绪和陌生感,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各民族对汉族移民的认同感和对中央王朝的向心力。如明代移民与当地民户参错而居,不论安置村落、开辟田亩、兴修水利、发展交通诸端,军民之间都是休戚与共。

明代以后,连接云南、四川、西藏的茶马古道逐渐兴盛起来,特别是茶马古道上的民族贸易将云南的西双版纳、普洱、德宏、大理、丽江、迪庆等地有机联系在一起,形成了各民族之间通过茶叶产出、加工、运输、消费纽带的长距离利益共生链,吸引沿途不同民族社区居民依据自己不同的发展优势,以不同的方式和途径平等参与到茶马古道上各种商贸交流活动中,各取所需,各显所长,互动参与,不断促进沿途民族的自我发展能力建设。将以往局限于山坝地域中的小区域族际共生关系连接成为大区域格局内的共生关系,对于加深不同地域民族之间的彼此认识和认同,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成为促进长距离、大范围各民族共生关系建构发展的重要纽带。

(五)多民族文化的交流交融与族际制衡

自古以来,云南各民族之间通过族际通婚、商贸交流、人口迁移等途径,实现了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交融与传播,为各民族文化的传承创新注入了活力和动力。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云南各民族各不相同的经济文化类型促使民族间结成了优长互补、互相依存的紧密关系。但是云南各民族之间在交融发展的过程中,也还有着族际之间的制衡与制约,在相对均势或是竞合共生的环境中,形成了既彼此交流,但同时又各自保持文化边界和文化个性,彼此制约、相互制衡的族际生态平衡关系。

比如处于汉藏文化边缘区的云南藏区虽然藏族人口居多,但是历史以来纳西、傈僳、白、汉等民族人口也都一直保持着一定数量和规模,藏族人口只是具有相对多数。特别是明代以后丽江木氏土司以中甸一带为前进基地经营滇藏川毗连藏区,大量纳西族、白族等民族人口随之被移植到云南藏区,原有民族势力格局被打破、削弱乃至重构,族际之间的势力均衡逐渐开始显现。晚清以后,汉族、回族、彝族人口移入数量剧增,族际之间的势力均势状态得以进一步维系和加强。清末民初,在国家力量难以有效在场的状况下,虽然以中甸松赞林寺为代表的藏传佛教寺院势力和以汪学鼎为代表的藏族地方武装势力不断强化,二者对于云南藏区特别是乡村基层社会的控制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但是藏族僧俗势力的膨胀过程依然在汉族、纳西族、白族、彝族、傈僳族等多民族力量牵制中被抑制。族际之间势力虽然强弱有别,但是藏族地方势力与其他族群之间的相对均衡态势仍然得以持续和保留。

(六)族际共生认同感的形成与增强

自古以来,云南就是各民族迁徙进退、生息繁衍的过渡带与大舞台。境内的傣族、哈尼佤族、藏族、纳西族、傈僳族、普米族、白族、汉族、回族、彝族等各民族从历史长时段审视,都是在不同历史时期外来逐次移入的。历史以来作为亚洲东南部地区民族迁徙走廊和东亚文明与南亚东南亚文明交汇的核心地带的这一特殊历史情景,使得云南人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地域特征相对突出。所以云南境内居住时间较久的土著民族,当面对外来族群的迁入时,其通道型生境区位和外源式驱动的民族发展传统,赋予了他们广博、包容的胸襟和视野,少了些长期自给封闭中的偏执和自我,多了些对于外来族群的体谅与包容,族际之间的互利共生认同感也就相对比较客观而清晰。曾经流传于梅里雪山脚下加郎村的藏族民歌就曾唱到:“大理是个美丽的地方,洱海的茶叶香遍加郎,请将哈达和酥油收下,把我的歌声带回你的家乡。”《相会在一起》这首曾传唱于云南藏区金沙江边的纳西族民歌中充分表达了族际认同的亲切感情:“茶叶没有脚,茶叶没有脚。经过马帮驮,来到了船边。西藏的酥油,一包捆五饼。经过马帮驮,来到了船边。茶叶和酥油,来到丽江城。两族两颗心,相会在一起。”在滇西北一带,在藏族、纳西族、白族三个民族间还流传着三个民族之间是兄弟,自古就共同居住在一起,藏族是老大,白族是老二,纳西族是老三。这种虚构性质的族源认同追忆,突出体现了三个民族之间高度的族际共生认同关系。云南各民族间的这一开放包容、共生认同的历史传统,在这些乡土民歌和传说中得到了集中的体现和传扬。

三、结论与讨论

云南多民族共生格局的形成发展,既有云南地域环境所决定的特殊性,但同时也有社会环境营造与改变中塑化成型的一般性路径。从统一多民族国家建构与民族发展的相互关系这一视角分析,西部民族发展中的几个突出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国家政治一体与民族区域自治、区域经济增长与各民族共同发展、主导性整体文化与多元性民族文化这三方面要求的一致和相互作用。因此,这三方面的制度化调节也就成了西部开发战略中政策选择的基本着眼点。

边疆民族政策的制定及其优化,要充分尊重统一多民族国家建构的历史传统,并在创新性继承基础上要有前瞻性和整体性。面对西部边疆地区的共同发展诉求和差异化扶持政策需求,中央就需要统一对西部边疆各民族省区的具体发展扶持要有一个统筹的格局安排,既要兼顾各省区基于自身特殊性的发展要求,同时也要统筹考虑如何推进各省区之间的协调发展。面临着政策实践环境的诸多变化,应遵循服务于各民族发展、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不断实现优化与创新。在政策受益对象的界定方面可采取两种思路:一是将民族照顾与地区照顾有机结合起来,即对于一些发展水平相近、 自然环境相似、经济发展困难相同的民族和地区,实施相近或相同的政策扶持,做到民族发展和地区整体发展同步考虑;二是由群体受益转向个体受益,基于民族群体的优惠政策向基于个人需求的扶助政策过渡,最后转变为基于公民权利的政府扶助。

边疆资源开发与民族社区发展要实现共赢。由于地理环境、文化形貌、社会经济发展条件等方面的差异,经过长时期的历史积淀,不同民族的经济开发观和发展观念的存在形式同样也是复杂而多样。但无论是何种方式,都内含着一定的环境适应性和长期形成的人地关系智慧,需要对不同民族文化形貌内含的发展价值观予以客观评价和认可包容,绝不能简单以政治权力和经济资本来随意压制,也不能以简单以哪一个民族的自我进步观来主导包办。切实以平等协商、公平受益来实现协调,真正重视民族的利益主张和协助实现的路径的优选。既要考虑到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对加快西部资源开发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同时也不能忽视区域内部各民族对这些主导产业资源利用方式及其比较发展优势的理解和认同差异。基于此,要在平等协商、共同受益的前提下来进行协商,要积极培育各民族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的培养,要确保各民族社区同样具有资源开发的永久受益权。在云南这一多民族聚居区域,经济的发展更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民族间的团结发展。因此对于资源开发进程中民族之间开发共识的达成与共同永久受益权的尊重与保障,就更显重要。

在尊重并重视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的同时,更要关注区域性共有共享文化传统的继承与创新。云南之所以在族群利益诉求多元化的背景下始终能保持族际之间的团结与和谐,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自明代以来各民族共享共有的区域性整体文化的构建与继承,形成了以云南人这一地域性认同为表征,超越各民族个体性文化的一体多元的云南文化体系。而今,论及云南文化,往往被形态多样的各民族文化替代,似乎云南文化就是各民族文化之组合,而屏蔽了历史上云南各民族共有共享之文化。简言之,民族性替代了地域性、个体性淡化了整体性,忽视对于云南地域性文化及其认同传统的尊重与继承。我们认为,中央要支持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要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就文化建设而言,并不仅仅是云南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与繁荣,更应该在超越族群个体,构建新时期各民族共有共享文化建设上做出创新性继承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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