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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督及其辖区变迁

时间:2022-08-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总体而言,上述这些研究多侧重于督抚制度本身以及督抚制度下官员的操作性问题,并较多地从政治制度层面进行分析。[24]他认为自明朝后期,总督、巡抚辖区已代替两京十三布政司成为事实上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划。然而,对于清代督抚的设置、辖区及其变迁的过程尚无系统的研究。基于此,本章拟就清代总督及其辖区变迁进行详细考证,希望廓清有清一代总督及其辖区的演变全貌,进而揭示清代督抚制度的形成及督抚辖区的政区化过程。

以往对督抚的研究,较多的是从政治制度的层面展开,关注的多为明清督抚的设置、运作、职权、官员设置与任用,以及督抚制度演变等问题,侧重点是督抚制度的官制。

例如,陶希圣和沈任远的《明清政治制度》[1],吕思勉的《中国制度史》[2],日本学者奥山宪夫的《明代巡抚制度的变迁》[3],林乾的《论明代的总督巡抚制度》[4]方志远的《明代的巡抚制度》[5],罗冬阳的《明代的督抚制度》[6],范玉春的《明代督抚的职权及其性质》[7],关文发的《试论明代督抚》[8],张哲郎的《明代巡抚研究》[9],王德金的《浅析明代的督抚》[10],日本学者浅井虎夫的《总督巡抚兼御史考》[11]和狩野直喜的《清朝地方制度》[12],白景石的《清前期督抚“满人为多”质疑》[13],王雪华的《关于清代督抚甄选的考察》[14],刘凤云的《清代督抚与地方官的选用》[15],吴吉远的《清代地方政府的司法职能研究》[16],张德泽的《清代国家机关考略》[17]等。至于清代督抚制度如何由临时性转变为固定制度的问题,也有不少的研究,如傅宗懋的《清代督抚职权演变之研析》及《清代督抚制度》[18],赵希鼎的《清代总督与巡抚》和《清代各省的政治制度》[19],王跃生的《关于明清督抚制度的几个问题》和《清代督抚体制特征探析》[20],真水康树的《明清地方行政制度研究》[21],等等。总体而言,上述这些研究多侧重于督抚制度本身以及督抚制度下官员的操作性问题,并较多地从政治制度层面进行分析。

另外,近人吴廷燮的《明督抚年表》[22]及钱实甫的《清代职官年表》[23]中的“总督”和“巡抚”部分,也收集了大量关于督抚的资料,但关注的还是督抚置废年代、督抚名目、历届督抚官员及其任期。

首先将督抚研究纳入政区研究领域的是谭其骧先生。[24]他认为自明朝后期,总督、巡抚辖区已代替两京十三布政司成为事实上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划。此后,从历史地理的角度来考察巡抚和总督的分布与辖区的有赵永复的《明代地方行政制度考述》[25]、靳润成的《明朝总督巡抚辖区研究》[26]。前者列出了万历十年(1582年)时四总督、二十四巡抚的名目及大致的辖区和驻地,后者详细考察了明代督抚的设置及辖区变迁的全过程。此外,唐立宗的《明代南赣巡抚辖区新探》[27],就明代之南赣巡抚设置的时间、辖区及其变动也做了全面的考证。

然而,对于清代督抚的设置、辖区及其变迁的过程尚无系统的研究。基于此,本章拟就清代总督及其辖区变迁进行详细考证,希望廓清有清一代总督及其辖区的演变全貌,进而揭示清代督抚制度的形成及督抚辖区的政区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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