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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之尊卑高下

时间:2022-07-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近体诗体制,以五、七言绝句为最尊,律诗次之,排律①为最下。盖此体于寄兴言情、两无所当,殆有韵之骈体文②耳。这一文论论述的是近体诗和词的各种体制,即体裁的尊卑高下之分,认为诗和词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里提出的观点是诗词中的各种体制则有高下的区别,这是因为诗歌是一种寄兴言情的文体,诗歌的语言极为精练,这就决定了它们体裁的短小。

近体诗体制,以五、七言绝句为最尊,律诗次之,排律为最下。盖此体于寄兴言情、两无所当,殆有韵之骈体文耳。词中小令如绝句,长调似律诗,若长调之《百字令》《沁园春》等,则近于排律矣。

注 释

①排律:律诗超过八句的叫长律,又叫排律。排律一般都是五言诗,除首、尾两联外,中间各联均须对仗。②骈体文:骈体文是受汉代辞赋的影响而逐渐形成的一种特殊文体,它讲究对仗、用典和藻饰,句式多用四字句和六字句。魏晋时期开始形成,南北朝时成为文章的正宗。唐代“古文”复兴,遂称其为“时文”以与“古文”相对,因为其句式特点,在晚唐时又被称为“四六”或“四六文”,明代一直沿用这个名称,清代则称其为“骈体文”。

词 解

近体诗的体制,以五言和七言绝句为最高,律诗次一等,排律最低下,这种体制对于寄托兴致、抒发感情两者都不合适,近似有韵的骈体文,词里的小令像绝句,长调像律诗,至于长调的《百字令》《沁园春》等,就接近排律了。

评 析

●过于追求格律就会丧失本真

诗词是为了抒发自身情感,需要的是朗朗上口,意蕴深远,要有真情实感蕴藏其中,如果过于注重格律,就会由于过分追求外在形式而丧失了纯真之感。

这一文论论述的是近体诗和词的各种体制,即体裁的尊卑高下之分,认为诗和词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里提出的观点是诗词中的各种体制则有高下的区别,这是因为诗歌是一种寄兴言情的文体,诗歌的语言极为精练,这就决定了它们体裁的短小。诗歌应当具有真挚的情感,这又决定了它们不能受到过多格律的限制。五排这种体裁,将诗歌的句数扩大,并且每个句子都要遵从格律的要求,诗人在这种约束之下,必然要以放弃自己的灵感为代价,这就像骈体文因为过分追求对仗和辞藻的华丽而流于形式一样,会导致内容的空虚和艺术活力的丧失。虽然有些名家能够很好地驾驭长律、长调和骈文等体裁,但是它们的消极意义仍是无可回避的。

先生最喜欢小令,他的《人间词》也是以小令为主,这与小令短小精悍但却意蕴悠长有着直接关系,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感觉,也最符合先生赞赏的境界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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