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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對第二十四

时间:2022-07-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昔管仲稱軒轅有明臺之議,則其來遠矣。及趙靈胡服,而季父爭論;商鞅變法,而甘龍交辨。自兩漢文明,楷式昭備,藹藹多士,發言盈庭。雖說議體當時尚未確立,但與其他文體的同異則已明白可見。漢世善寫駁議的作家,應劭實宜列在榜首;晉代長於議論的文士,傅咸則該推爲宗師。謂遍訪於賢良詢求議。 “議事”二句:原文“弗迷”作“不迷”。五人,即五名臣下。對照下文“自兩漢文明,楷式昭備”語,此“無算”實指體則尚未確立。

《詩經》說,“遍求賢達諮詢策謀”,這就是我們所要討論的“議”。議所以又稱之爲“宜”,取的是審事合宜的意思。《周易》的《節卦》說:“君子據卦象制訂禮儀法度,評議德行高下。”《尚書》的《周書》也說:“議事有定而確立制度,施政舉治便不致迷惑。”議體貴在能起節制約束作用,這正是經典提示的體式要求了。早年齊相管仲說過,軒轅黃帝曾經設立明臺議事的制度,可見議的由來應是相當久遠的事情。面對洪水滔滔的災難,堯曾諮問四岳諸侯謀求對策;爲了推舉百揆的人選,舜又就商五位賢良徵詢意見。夏商周三代盛行其事,諮詢又下及樵夫平民;春秋時楚人釋放宋君,魯僖公也曾參與謀議。及趙武靈王欲改胡服,招來跟季父成的多次爭議;商鞅事秦推行變法,引發與甘龍間的反復論辯。雖說議體當時尚未確立,但與其他文體的同異則已明白可見。待至漢家王朝建立,開始設有駁議的名目。所謂“駁”,也即雜的意思;議論内容繁雜不一,所以也就稱其爲駁。兩漢以來文業昌明,議的楷式自也昭著完備,才士衆多蓊鬱繁茂,議論盈庭蔚然可觀。比如像賈誼那樣,遍代諸生發表各種議論,正該算是議論最爲敏捷的一位作者;再有吾丘壽王批駁禁止民衆挾弓弩的言論,韓安國提出對匈奴宜用和親的策略,賈捐之關於珠崖叛亂不舉兵的陳情,劉歆則申述孝武宗廟不當毁的理由,雖說内容文辭互不相同,卻又都是得其體要的奏議了。至於東漢以後張敏反對制訂輕侮法的上書,郭躬否定秦彭擅誅罪的議論,程曉提出撤銷校事官的主張,司馬芝有關重鑄五銖錢的論述,何曾議免除誅連出嫁女的條例,秦秀定賈充諡號爲“荒公”的評述,舉事切實議論允當,也都堪稱是通曉議體的文章了。漢世善寫駁議的作家,應劭實宜列在榜首;晉代長於議論的文士,傅咸則該推爲宗師。不過應劭博古通今,奏議寫來因而詮評貫達條理分明;傅咸雖說深通治理,行文不免又顯得言辭過冗枝條繁雜。待陸機論述晉朝起始的限斷,也還鋒穎突出而頗具優長,然而腴辭過度未作修剪,反倒損傷了骨力的體現。當然,這些作品仍還各擅其美,風範格調於是也就保存了下來。

【註釋】

①“周爰諮謀”:語出《詩經·小雅·皇皇者華》:“載馳載驅,周爰咨謀。”謂遍訪於賢良詢求謀議。周,遍。爰,於、及。諮,同“咨”。 議之言宜:《說文》段注:“議者,誼也。誼者,人所宜也,言得其宜之謂議。”

②“君子”二句:《周易·節卦》象辭中語。制度數,《易》原文作“制數度”,表意則完全相同,似不必校改。 《周書》:指《尚書·周書·周官》。 “議事”二句:原文“弗迷”作“不迷”。《周書》二句本爲強調學取古之義理而議度制事,這裏借以說明議體的作用。 節制:掌握一定的限度,指起約束的作用。上文兩個“制”字,都作制訂解,與此處“節制”之“制”的表意應有所區別。 體:體制格式。

③“昔管仲”句:《管子·桓公問》:“黃帝立明臺之議者,上觀於賢也。”明臺,傳爲黃帝聽政之所。 “洪水”二句:見《章表》註②。堯爲洪水泛濫而咨四岳諸侯,問誰能治理水患。 宅揆之舉:語本《尚書·舜典》:“使宅百揆,亮采惠疇?”(宅,居。百揆,官名,總領百官之職。亮,輔。采,事。惠,助詞。疇,代詞“誰”)堯時舜任百揆,即帝位後擬選賢能繼任百揆一職,故舜向臣下諮詢:誰來擔任輔政重任?宅揆,即“使宅百揆”的簡縮。舉,推舉。 舜疇五人:疇,諮詢,與上引《舜典》“疇”字任疑問代詞音同意不同。五人,即五名臣下。《論語·泰伯》:“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舊註多引孔安國說,五臣指禹、稷、契、臯陶(gāo yáo)、伯益。《御覽》“宅揆”兩句爲:“百揆之舉,舜疇五臣。”表意相同。

④興:盛行。 芻蕘(chúráo):《詩經·大雅·板》:“先民有言,詢于芻蕘。”芻,割草;蕘,打柴。引申指草野平民。 “春秋釋宋”二句:《春秋·僖公二十一年》載,宋襄公爲楚人所執,同年冬,“(僖)公會諸侯,盟于薄,釋宋公”。《公羊傳》解釋說,這是魯僖公干預的結果,故後句“魯桓務議”應校作“魯僖預議”。《御覽》正作“預議”。

⑤趙靈:戰國時的趙武靈王,《銘箴》篇提到他令人在番禺山刻下巨大的腳印。胡服:趙武靈王主張改穿胡人短裝,便於騎射。 季父:父親的幼弟,指武靈王叔父趙公子成。爭論:《史記·趙世家》載,趙武靈王“欲胡服”,公子成反對,有過多次爭論。 商鞅:見《諸子》註⑩。 甘龍:戰國時秦孝公大臣,反對變法。交辨:《御覽》“辨”作“辯”,二字互通。商鞅與甘龍等爲變法曾交互展開過論辯。事見《史記·商君列傳》。 憲章無算:憲章,指議體寫作的規則;無算,無法數列。對照下文“自兩漢文明,楷式昭備”語,此“無算”實指體則尚未確立。 同異:指議體與其他文體的同異之處。

⑥駁者,雜也:《說文》:“駁,馬色不純。”故引申指雜。 雜議:即言議雜,指議體内容紛雜,但似不必乙作“議雜”。此處所言的“駁議”,謂駁雜之議,并非今所稱的駁論。

⑦楷式:即範式。昭備:顯著而完備。 藹藹:美盛貌。《詩經·大雅·卷阿》:“藹藹王多吉士”。毛傳:“藹藹猶濟濟也。” 盈庭:充滿朝廷。 “若賈誼”二句:《史記·屈原賈生列傳》:“每詔令議下,諸老先生不能言,賈生盡爲之對,人人各如其意所欲出。諸生於是乃以爲能,不及也。”

⑧主父:應校作“吾丘”,指吾丘壽王,字子贛,西漢文人。駁挾弓:漢武帝時丞相公孫弘上書要求禁止民衆挾弓弩,武帝交臣下議論,吾丘壽王上《議禁民不得挾弓弩對》予以反對。事見《漢書·吾丘壽王傳》。 安國:韓安國,字長孺,漢武帝初年任御史大夫。辨匈奴:武帝初匈奴求和親,有人主張勿許,當引兵擊之;韓安國則認爲“擊之不便,不如和親”,並爲武帝採納。事見《史記·韓長孺列傳》。 賈捐之:字君房,賈誼的曾孫。朱崖:郡名,又稱“珠崖”,在今海南島,漢武帝時置郡,後屢屢反叛。元帝初又反,擬發大軍,賈捐之以爲該郡“棄之不足惜”,有《棄珠崖議》,見《漢書》本傳。 劉歆:劉向子。辨於祖宗:漢代宗廟林立,漢元帝永光年間起有是否毁除部分帝廟之爭。劉歆上書《孝武廟不毁議》,見《漢書·韋賢(附玄成)傳》。 質文:内容和文辭。或指質樸和文采,並可通。

⑨張敏:字伯達,東漢章帝時任尚書,和帝時拜司空。斷:絶,即言反對。輕侮:《後漢書·張敏傳》載,章帝時有人辱及人父,其子殺之,章帝免其死罪。以後比照此例有了《輕侮法》,張敏兩次上駁議反對,以爲“開相殺之路”,且利於官吏枉法作弊,後爲和帝採納。 郭躬:字仲孫,東漢章帝時爲廷尉。議擅誅:《後漢書·郭躬傳》載,明帝時奉車都尉竇固出擊匈奴,騎都尉秦彭爲副。秦彭居別屯(tún),按法斬人未經竇固同意,竇固上書請以擅殺罪誅秦彭。衆臣皆同意此奏,惟郭躬以爲秦彭身居別屯,軍情緊急,依法斬人本無罪,帝從之。 程曉:字季明,三國魏人,嘉平中任黃門侍郎。校事:官名。曹魏時置校事官,刺探臣民言行爲帝王耳目,横行不法。程曉上《請罷校事官疏》,終使廢止。事見《三國志·魏志·程昱(附曉)傳》。 司馬芝:字子華,三國魏人,任大司農職。議貨錢:魏文帝時曾取消錢幣,以布帛實物上市直接交易,其後弊端甚多。明帝時司馬芝等上書建議恢復幣制,魏明帝於是更立五銖錢。事載《晉書·食貨志》。

⑩何曾:字穎考,魏末爲司徒,晉初拜太尉。蠲(juān):免除。出女之科:魏法規定,犯大罪之人,出嫁女亦株連受戮。何曾使主簿程咸爲議,指出這條法律並不合理。見《晉書·刑法志》。科,法律條文。 秦秀:字玄良,晉武帝時爲博士。定賈充之諡:賈充是晉武帝的重臣,死後定諡號,秦秀據《諡法》說“昏亂紀度曰荒”,爲其定諡號稱“荒公”。《晉書·秦秀傳》有《賈充諡議》。

仲瑗:《漢官儀》應劭字作“仲瑗”。 銓貫有敍:權衡通達,條貫有序。銓,評斷高下。 長虞:傅咸字。識治:通曉治術。 屬辭:寫作,指議的寫作。枝繁:枝條繁雜。

陸機斷議:西晉學者陸機有《晉書限斷議》,殘文見《初學記》卷二十一。晉代宣帝、景帝、文帝皆由晉武帝司馬炎稱帝後追尊,並無帝號,故晉初大臣曾有《晉書》應由何年爲始的的議論。 鋒穎:鋒銳。穎,穀穗的尖芒。 諛辭:紀評:“‘諛’當作‘腴’。”《御覽》正作“腴”。腴辭謂過於繁富的語辭。 文骨:指文章骨力。 風格:指風範格調。

行動之前先要度量謀議,明察事態又須卜問疑難,這些都是嚴肅審慎地處理公務,有張有弛地施政爲治的手段。因而議奏寫作的大體要求,務應依據經典視其爲樞紐,採取前代有關的事例掌故,比照當今且善於變通應用;述理並不錯謬地糾纏於枝微末節,用字無妄又不求藻采的揮灑自如。而且,議論祭祀必應洞察各項禮儀規式,評述軍事正宜熟悉兵戎征戰之道,探討耕耘先要知曉諸種農田事務,裁決訴訟又須精通有關法規條令;然後纔能以顯豁的含義標示出論旨,又用恰當的言辭規範其文章。議論文字應當以明辨潔淨而爲能,不宜取繁文縟采以求巧;舉事述理正應以明白核實作爲美,無需用深曲隱晦而顯奇:這正是議體寫作的綱領大要了。議論如若不能達到爲政體服務的目標,僅僅是舞文弄墨東拉西扯,支離語辭故作炫耀,穿鑿附會聚新圖巧,空自舒展所謂的華采,固然都將因不切實用而淘汰;即便論述或還有些道理,終究也仍要爲虚言浮語所掩沒了。早年秦穆公嫁女歸於晉室,隨從侍妾錦衣文繡,致使晉人看重侍女而輕賤貴人;再如楚商赴鄭國兜售明珠,薰桂爲匣裝飾精美,又讓鄭人買下櫃匣而退還明珠。議論倘若文辭蓋過述理,本末倒置因而枝勝其幹,那末,秦女爲輕、買櫝還珠的荒唐,則又在寫作領域裏再度出現了。

【註釋】

郊祀:祭祀天地。洞:洞察,深察。 戎事:軍戎之事,指戰爭。必練於兵:《御覽》“必”作“宜”,是,當據改,因這裏並列四句中的副詞,另三處分別爲“必”、“先”、“務”,用字不重。練,熟悉。 田穀:種穀,泛指耕耘。 斷訟:決斷訴訟。 標以顯義:標,明;顯義,明顯的含義。此言以顯豁的含義標明論旨。約以正辭:約,約束。謂以恰當的言辭規範其文章。

政體:政務之體,指政事要務。 支離:分解,分散。 穿鑿:即牽強附會。會巧:會聚新巧,含人爲拼湊意。 空騁:即言空自施展。騁,馳騁。擯:棄,排斥淘汰。 設:假如,即便。 遊辭:浮游不實之辭。

文衣:華麗的衣飾。媵(yìng):諸侯之女的陪嫁女子。 貴媵而賤女:《韓非子·外儲說左上》:“昔秦伯(秦穆公)嫁其女於晉公子,令晉爲之飾裝,從文衣之媵七十人。至晉,晉人愛其妾而賤公女。”

鬻:出售。 薰桂之櫝(dú):以桂椒薰製的匣子。 買櫝而還珠:《韩非子·外儲說左上》又載:“楚人有賣其珠於鄭者,爲木蘭之櫃,薰以桂椒,綴以珠玉,飾以玫瑰,輯以翡翠,鄭人買其櫝而還其珠。”

末:枝梢,指上句“文浮於理”的“文”。本:謂内容,即所述之理。上舉二例,喻議體寫作中輕重失衡、本末倒置的現象。

【註釋】

對策:漢代取士的考試制度之一,應試人回答簡册上提出的有關政事等的問題,故曰“應詔而陳政”。 射策:漢代又一種取士的考試制度,應試者抽簡答問。 探事:探,取;探事也即言抽簽而爲議。獻說:呈獻說辭。

證驗古今:《玉海》六十引作“驗古明今”,意相同。 裁以辨:決斷而明晰。以,相當於連詞“而”。 通而贍:通達而富贍。 信:確實。徵:證驗,即言有依據。

仲舒:董仲舒,西漢著名儒學家,有《舉賢良對策》三篇,載《漢書·董仲舒傳》。 祖述《春秋》:宗奉闡述《春秋》之學。《漢書》本傳謂其“少治《春秋》”。“本隂陽之化”二句:董仲舒的《舉賢良對策》將隂陽變化之學用以對應爲政施治之術,主張“任德教而不任刑”。另又徵《春秋》以論究歷代之治亂。 煩而不慁(hùn):内容繁複卻並不混亂。慁,亂。

魯丕:字叔陵,東漢名儒,有《舉賢良方正對策》,載袁宏《後漢紀》卷十六。儒雅:謂其對策有儒雅的氣韻風度。中策:指切中策問。 獨入高第:《後漢書·魯恭(附丕)傳》:“建初元年,肅宗詔舉賢良方正,大司農劉寬舉丕。時對策者百有餘人,唯丕在高第。”

稍:漸,與《明詩》“稍入輕綺”用意同。務:從事,追求。 紀實:本謂實言紀事,以文紀實即言以華麗文辭來評述議論切實的事務。 “及其來選”二句:《晉書·孔愉(附坦)傳》載,東晉初年爲撫慰戰亂,各地舉薦的秀才孝廉不經策試即可任職。待晉元帝後又恢復策試舊制,地方士人多不敢應舉,赴京後又常稱病逃避對策。會,對,指對答策問。

駁議是偏側一端的論辯,可以互執異辭各抒己見;對策重在正面的闡述宣揚,故宜深刻地揭示治國之道。舉事務須緊扣當時的政要,述理又應切合現實的時務。要參酌三皇五帝的政綱以改造世道,摒棄各種迂緩空泛的高談闊論;該運用權通應變的原則來拯救時俗,排開那些尖刻淺薄的虚言妄語。風力恢恢能够傳送遠揚,江流蕩蕩則又滿而不溢,這樣的作品纔稱得是王廷的美對了。實在是太難了啊,文士要真正成爲國家的棟梁之材!或者是練達於治道卻還缺乏文才,或者是工於爲文則又不諳治術。經過策問選拔的賢良,確該稱爲全能的通才,可惜志足文遠的傑出才士,歷來還湧現得太少太少!

【註釋】

偏辨:偏於一端的論辯。 揄揚:宣揚。

總之,議對專爲政事而商討諮謀,名實相符經得起查核考課。評斷述理務應剛勁而有力,遣辭用語又不顯猶豫和怯懦。對策王廷應答有方,切中時務更費斟酌。牢牢地把握治國的要領,謀議雅正必可久傳遠播。

【註釋】

疇政:爲政事而諮謀商詢。 課:考。 斷理必綱:綱,各本均校作“剛”,是。 摛辭:摛,發布。摛辭即言遣辭用語。懦:怯懦,指寫作的猶豫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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