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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果分析与总结

时间:2022-03-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全省已有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4023户,今年竣工并配租14841套,两项合计18864套,只占甘肃省2009年至2011年三年保障规划20.8万套的9.1%。与此同时,国家还提高了甘肃等省藏区廉租住房的补贴标准。
调查结果分析与总结_2010~2011年甘肃省舆情分析与预测

二、调查结果分析与总结

(一)主要问题

第一,政府和媒体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居民对“两房”的相关政策还不是很清楚,存在很多疑虑。

第二,申请和审批手续比较繁琐。对于城市低收入家庭而言,繁琐的程序可能会使其知难而退,同时也容易导致腐败和寻租弊端的发生。

第三,享受经济适用房、租赁补贴住房资格审查把关不严。尤其在申请人的身份确认这一环节中,一部分不具备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身份确认,取得准购资格,认购了经适房,在社会上引起不良反响。

第四,廉租房房源不足。尽管廉租住房制度已经推开,但建设步伐还比较缓慢,覆盖面还比较窄。经调查,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购买经济适用房能力有限,可能会出现摇号空号或随意转让的现象,而廉租房更加符合低收入家庭的实际需求。

(二)对策和建议

第一,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探索让普通公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确保惠民政策知晓到位。一是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和相关政策,并结合甘肃实际,制定具体的落实办法和实施细则;二是通过电视、广播、专栏等形式将这一德政工程、民心工程的优惠政策传达给社会各界群众,特别是广大弱势群体,尽可能地让应该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老百姓能够真正得到实惠。三是让社区这一最接近居民的基层单位充分发挥宣传和推广的作用,向社区居民派发宣传单,并向居民做好解释工作,减少群众对“两房”政策的疑虑。

第二,切实加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和管理,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办法。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等规定。二是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经济适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和廉租房保障实施办法,依法追究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提高“两房”出租出售监管的公正性、权威性和执行力。三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准入门槛。分别对经济适用房的计划指导、建设管理、价格管理、准入退出管理、优惠政策、监督管理和廉租房保障的保障对象、申请条件、保障资金及房屋来源、申请与核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特别要注意从源头上,严把资格认证和身份确认关,将申购者的详细资料,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公示,确保相关优惠政策切实落实到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以杜绝非保障对象享受经适房、廉租房现象发生。

第三,针对最低收入和低收入群体给予政策性扶持。第一,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住房租赁补贴是指政府按照规定在住房方面履行社会保障职能,向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房屋租赁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符合条件标准的普通住房,满足其基本住房需求而采取的政策性保障措施。在不改变现行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前提下,将政府直接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用地,经市场公开出让后获取的土地收益,用于发放购房补贴。二是逐步扩大廉租房的实物配租比例。截止2009年12月底,全省累计保障12.58万户、40.3万人,比2008年分别增长13.8%、14%,其中租赁补贴11.95万户、实物配租3874户、租金核减2494户。从中可以看出,租赁补贴占了大头,而实物配租数量较少。目前全省已有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4023户,今年竣工并配租14841套,两项合计18864套,只占甘肃省2009年至2011年三年保障规划20.8万套的9.1%。三是实行购房贷款贴息。对购买经济适用房、符合保障标准的二手房的低收入家庭,给予房贷贴息和贷款担保。

第四,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并建立保障对象实名制档案。一是应成立由房地产(房改)部门牵头、民政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调查小组,对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进行入户调查,逐户建立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住房和家庭常住人口状况的动态档案,并对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状况进行定期复核。二是严格调查程序,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完整和准确。调查人员要把好登记关,要认真查勘低保家庭房屋现状,审核相关产权、租赁材料。街道办事处要把好审核关,对调查表要逐一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不遗不漏、真实准确。三是注重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建立电子化的住房保障对象档案。

第五,加快廉租房建设。第一,千方百计多渠道筹集资金。2010年,国家发改委下达甘肃新建廉租住房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13.36亿元,用于230余万平方米的廉租住房建设。与此同时,国家还提高了甘肃等省藏区廉租住房的补贴标准。国家下达的这笔资金数额表明,今年甘肃争取到的廉租住房中央投资总量和项目建设规模比上年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国家扶持甘肃的13.36亿元资金,计划新建廉租住房46756套,总建筑面积233.77万平方米。因此,要抓住中央加大对廉租房建设投资支持力度的时机,重点建设一批廉租房,以切实解决一部分低收入困难户最现实、最紧迫的住房问题。二是增加廉租住房的房源。可采用收购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二手房”,收回和改造部分现有直管公房等作为廉租房源的补充,对于新建的廉租住房应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建议60m2以下)、保证基本的居住功能。总之,要采取新建、收购、改建以及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供应,多渠道扩大廉租住房房源。三是继续实施“共有产权”管理模式,鼓励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购买廉租住房,减轻各级政府对廉租住房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的压力(从2009年4月开始,甘肃省开始实施廉租住房建设“共有产权”管理模式,在保留一定数量实物配租廉租房的条件下,通过向一部分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且具备一定购买能力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出售廉租住房,将出售国有产权置换出来的资金用于新建廉租住房)。

第六,不断扩大廉租房的保障范围,逐步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现在政府住房供应重点是通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而夹心层,特别是其中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被暂时的遗忘了。因此,一是将廉租房的保障范围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二是对为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的社会群体也尽可能纳入保障范围。三是建议政府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以高于廉租房而低于市场商品房的价格出租,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

解决好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既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也是促进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因此,必须切实加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和管理,使此项工作真正成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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