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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论

时间:2022-02-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无意识也称为潜意识,是人格中最深层的部分,在弗洛伊德看来,也是最大、最有力的部分。这是弗洛伊德两部人格结构论。在后期,弗洛伊德根据精神分析的临床实践修改了他的人格结构论,认为人格是由本我、自我和超我这三大系统构成的,这就是三部人格结构论。无论人们是否赞同他的理论,可以肯定的是,弗洛伊德已经改变了人类对自己本性的看法。
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论_人格改造论(增补本)

(一)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论

如同哥论布发现美洲,弗洛伊德揭示了人格的内在结构——这是远远比地理大发现更为艰难和伟大的科学发现。他把人格比喻成漂浮在海洋中的冰山,冰山可分为三层:最上层浮在海面上,是我们能看见的那很小的部分;中间层在海面之下;而最下层则深深沉在海洋深处,占冰山的大部分,它支撑着整个冰山,是我们难以看见的。人格这座冰山的最上层是由我们能觉知和清晰回忆的主观经验所构成的意识;中间层是由我们经过努力回想方可进入意识的主观经验所构成的前意识。而最下层则是由我们无法回忆的主观经验所构成的无意识。无意识也称为潜意识,是人格中最深层的部分,在弗洛伊德看来,也是最大、最有力的部分。在这个部分中所蕴藏的是人类原始的冲动(特别是性本能的冲动)和各种本能、通过种族遗传所得到的人类早期经验以及已被个人遗忘了的童年期经验和创伤性经验、不合伦理的各种欲望和感情。无意识学说是弗洛伊德全部理论的基石,也是他对人性看法的出发点。弗洛伊德指出:人格中有两大系统,一是无意识系统;另一是前意识系统(它包含意识)。这是弗洛伊德两部人格结构论。在后期,弗洛伊德根据精神分析的临床实践修改了他的人格结构论,认为人格是由本我、自我和超我这三大系统构成的,这就是三部人格结构论。

人类的自尊:深受三次沉重打击

人类历来自命为万物之灵,是上帝的骄子,位居宇宙之中心。但自尊心已遭受过三次沉重打击。第一次打击来自波兰天文学家哥白尼,他论证了地球并不是宇宙的中心,甚至也不是太阳系的中心;在这之前,人们一直妄自尊大地把自己居住的地球认定为宇宙中心,因此在当时他们拒绝哥白尼的学说。第二次打击来自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他论证了人类并非由上帝创造,而是从低等动物在漫长的历史中不断进化而来;进化论在当时引起各界思想的极大震动和混乱。当这种震动和混乱平静和澄清以后,人类被迫承认与低等动物之间难以割舍的渊源联系,但是坚信“人是具有理智的动物”,虽然人类从动物进化而来,但是在进化过程中,依靠理智的力量,人类已经与低等动物有本质区别:动物有本能驱使,而人的行为取决于理智。这一信念拯救了人类的自尊。第三次打击来自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他论证了人的行为主要是由本能和潜意识机制所激发:人,并不是理性的动物。无论人们是否赞同他的理论,可以肯定的是,弗洛伊德已经改变了人类对自己本性的看法。

资料来源:《人格心理学导论》(美)赫根汉著

所谓本我,是人格中各种本能冲动的总和,其中最重要的是性本能。这些本能冲动处在人格世界中难以接近、难以觉察、难以意识的最底层,如同冰山沉没在深海的底部,它们却是无意识的核心部分和一切精神能量的源泉。可见,本我与两部人格论中的无意识系统相近。弗洛伊德指出:“我们的存在的核心是由那个隐晦的构成的,它与外部世界没有直接的交流,甚至我们对它的认识也只能通过其他媒介才能获得。在这个本我内部活动的是机体的,它们本身是由两种原动力(爱欲和破坏欲)以不同比例融合而成的,并根据它们同器官或器官系统的不同关系而相互区别。这些本能的唯一动力就是寻求满足,这种满足应该产生于器官在外部世界一些客体的帮助下产生的一些变化。但是这些本能的直接的、无意识的满足,如‘本我’的要求,常常会导致与外部世界的危险冲突,甚至导致灭亡。‘本我’从来不担心是否能保证生存下去,它总是无忧无虑;或者也许这样说更正确:它虽然能产生忧虑的感觉因素,却不会利用它们。……‘本我’遵循着坚定不移的快乐原则”(9)。在弗洛伊德看来,本我是人格的核心,它是非理性的,只遵循快乐原则,满足自己的欲望,因此,本我势必与外部世界发生冲突。

无意识:沉没在海面之下的冰山主体

又称为“潜意识”或“下意识”。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中,特指被压抑的、当时难以被直接知觉的本能、欲望和经验。人,历来被认为是在意识支配下的理性动物,但精神分析学说认为,支配人的行为的真正主角是无意识,尽管它看不见。弗洛伊德通过三种途径认识和证实无意识的存在及其对人的心理活动的巨大作用:(一)梦的解析,因为梦是无意识的表达;(二)日常生活中的失误行为,因为日常生活中的失误行为,如口误、笔误、误读、误引等,看似偶然,看似无心,其实往往表达了失误者内心深处隐秘的愿望;(三)自由联想,即精神分析医师将病人催眠后,鼓励他如实说出自己所想到的任何东西,在自由联想中透露出隐藏在内心深处的无意识内容。

如果人格仅仅由本我所决定的话,那么必然为生存于社会中的个体带来危险,如弗洛伊德所说的“甚至导致灭亡”。因为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发展中已经形成了由教育、政治、法律、伦理道德、宗教等等为基础组成的文明和社会规范。任何失去理性,只追求快乐和欲望满足的个体势必与强大的文明与社会规范发生冲突而导致危险甚至灭亡。因此,面临社会生存环境,面临强大的人类文明和社会规范,在人格的本我中分化出自我。弗洛伊德指出:“我们认为最了解并且用它最容易认识我们自己的另一个精神媒介,即所谓自我,是从‘本我’的外皮层演变而来的,这个外皮层由于被用来接受和排斥刺激,因此与外部世界(现实)保持着直接联系。从意识知觉开始,它就使‘本我’在越来越大的范围内和越来越深的层次上受到它的影响,……其心理功能在于将‘本我’的活动进程提高到一个更高的动力水平(也许是通过将自由运动的能转化为受到限制的能,就像是适应前意识状态那样);其构造功能在于在本能产生的要求和满足这种要求的行为之间插入思维活动。

里比多(Libido):弗洛伊德学说的核心

性和性本能,在弗洛伊德看来,对于人类整体和个体的成长过程,都具有最为重大的作用,它是个人、社会、文明发展的根本动力。人的本质是生命冲动,即生物遗传本能的冲动,其核心就是性欲的冲动,它包括自然状态的性欲、性心理和对性关系的渴求。性欲的冲动是一种心理的能量,这种心理能量被弗洛伊德称之为“里比多”(或称为性力)。在他看来,里比多是所有人行为的内在动力,为人的全部活动和欲望提供力量。

弗洛伊德的性学说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众说纷纭。可以肯定的是,他的学说虽然“性欲至上”,但其本人却是道德高尚、热爱家庭、忠于爱情的人。

这种思维活动一旦获得目前的状态并对早期经验作出估价之后,便努力通过实验性行动去估量将要采取的行为过程的后果。这样,‘自我’就可以做出决定,究竟是努力获得满足还是延迟这种努力,或者是否有必要把这种本能要求视为危险而彻底抑制(这里我们要用到现实原则)。正如‘本我’的唯一目的是获得快感一样,‘自我’的活动规律总是为安全着想。‘自我’肩负着自我保存的任务,而‘本我’则似乎忽视自我保存”。(10)在弗洛伊德看来,自我派生于本我,它基本上是理性的,它能意识和感知主体自身,一方面,它努力满足本我的欲望和要求;另一方面,它必须根据外部世界,即社会环境的要求决定对本我的欲望和需求是及时满足,还是延缓满足,甚至进行抑制,目的是为了个体的自我保存,避免与外部世界发生危险的冲突而导致痛苦的、甚至灭亡的后果,自我遵循现实原则。弗洛伊德曾形象地把本我比喻成马,把自我比喻成骑手,马提供动力,骑手调节和控制方向,必要时悬崖勒马。总之,自我协调着本人与外部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

《梦的解析》:抵达人性深层

这是弗洛伊德最为著名的代表作。作者通过对梦的解析,抵达人性深层世界,揭示人类的精神和心灵秘密。弗洛伊德认为,千百年来,人们把梦当作一种无关于生活意义的生理现象,其实,梦完全是有意义的精神现象,是人类心理世界之门,是人性深层的曝光。他的精神分析理论认为,梦是个人深深被压抑在潜意识中的愿望和冲突的象征性表现;梦是被压抑的愿望的满足。梦的表象被称为“显梦”或“显现梦意”,梦的实质则被称为“隐梦”或“潜伏梦意”,前者属于意识领域,后者属于潜意识领域。所谓梦的解析,就是通过对显梦的分析揭示梦的实质,即隐梦所蕴含的潜意识领域中的愿望和冲突。

自我遵循现实原则,在与外部社会环境的交往过程中,从自身派生出超我,或者说超自我。弗洛伊德认为,超我形成于个体在童年早期与父母的交往过程中。父母在家庭生活中,总是根据社会规范和道德标准去评价儿童的行为,并根据评价结果给予奖励或惩罚。这样久而久之,即使父母不在,儿童也能根据父母的道德规范自我判断自己的行为是正确还是错误,如果是正确的,就感到愉快满意,如果是错误的,就感到内疚不安。因此,所谓超我,其实是社会的文明和道德规范以父母、教师等社会关系为中介在个体人格世界的内化,或者说,自我在社会文明和道德的作用下,有一部分道德化了,因此超我是道德化了的那部分自我。弗洛伊德指出:“外部世界的某一部分已作为对象被抛弃,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被抛弃了,反而通过自居作用被纳入‘自我’之中,成了内心世界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这一新的精神媒介从此便承担起在此之前一直是由外部世界中的人(被抛弃的对象)所履行的功能:对自我进行观察、判断,向它下达命令,并用惩罚进行威胁,正如它所取代了的父母一样。我们把这个精神媒介称作‘超我’,并由于其法官般的明断功能而把它看作我们的良心(Conscience)。值得注意的是,‘超我’常常显示出一种现实中的父母从来没有提供过榜样的严厉态度,而且还要求‘自我’不仅对其行为,而且同样对其思想以及尚未会诸实施的意图作出解释,而对于这一切‘超我’似乎都是了解的”(11)。从弗洛伊德的这段话,我们知道,超我作为外部世界在自我中的内化,是人格中最文明、最有道德的部分,超我遵循道德原则,对自我进行监督和指导,当自我违背道德原则时,超我则对自我进行遗责和惩罚,因此,超我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良心,弗洛伊德把它比喻成人格中的“法官”(12)

这就是弗洛伊德的三部人格结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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