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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工作概况

时间:2022-02-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12年,太原市环境空气Ⅱ级以上天数达324天,同比增加16天。成立山西省汾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领导组,编制《汾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方案》,完成汾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前期准备,指导娄烦县政府制定《汾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2012年度实施方案》,开工建设涧河城区段河道治理和水土保持工程。
环境保护工作概况_2012山西环境

1.1 环境保护工作概况

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市县、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环保工作有序开展,各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

1.1.1 多措并举,有效推进污染减排

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山西省环保厅提请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2012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的意见》,将指标分解落实到市县,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污染减排工作责任;与多部门联合,共同推进重点污染减排项目的完成;建立污染减排月调度分析制度,及时掌握各市减排进度,对减排效果滞后的市及时下达预警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企业进行警示,直至关停。

加强工程减排。围绕“六厂(场)一车”布局减排重点工程,率先推进燃煤电厂烟气脱硝工程建设,累计建成烟气脱硝工程1768万千瓦;新铺设污水配套管网约560公里;推动113个规模化养殖场减排项目建设;加大机动车环保检测和标志发放力度,环保检测和标识发放率与上年相比分别增加18.12、12.15个百分点。

加快环境末位淘汰和落后产能淘汰。对178家企业、457台(套)设施下达环境污染末位淘汰任务;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涉及焦炭产能927万吨,电力52万千瓦,水泥2310万吨,造纸18.55万吨,印染1720万米。

2012年,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同比分别削减6.95%、2.61%、3.27%、3.65%;烟尘和工业粉尘同比分别削减5.33%、5.01%,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1.1.2 以省城为重点,大力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攻坚行动

成立省城环境质量改善指导协调组,对太原市环境问题进行大整治。推进太化、煤气化等8家企业如期关停,拔掉黑烟囱1.66万根,拆除596台分散燃煤采暖锅炉,新增供热扩网面积2785万平方米。

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对以太原为中心的城市集群开展为期100天的省城冬季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专项行动,使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12年,太原市环境空气Ⅱ级以上天数达324天,同比增加16天。其中Ⅰ级天为94天,同比增加4天;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为2.07,同比下降5.5%。

解决全省冬季空气质量反弹顽症。11个省辖城市对66个城中村整体改造,对52个城中村实施集中供热改造,拆除各类燃煤锅炉2.87万台;实施热源项目24个,新建换热站329座,铺设供热管网426公里,建成供热面积4900万平方米;对城市建成区的30家重污染企业实施整体关停淘汰,减少原煤600万吨;启动了10个天然气(煤层气)气源管线引入项目和18项城市输配管网工程,建成气源引入管网和输配管网1142公里。

1.1.3 加快推进生态建设

推进“2+10”生态修复工程。加大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力度,开展汾河流域干流坝、路、林一体化建设以及汾河干流两侧支沟水土保持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整治汾河干流3公里范围内的污染企业,建立汾河流域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及回用项目管理责任制度;加快推进太原西山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关停10家重污染企业;10市河道治理、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污染企业关停整治等项目扎实推进。

推进绿色生态工程,对涵盖全省污染物排放总量90%以上的地区重点实施“减排”、“净空”、“净水”、“清洁”、“提质”、“创建”六大工程建设,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绿化覆盖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污水回用率、集中供热普及率、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60%、37%、75%、25%、81%和90%,6个市县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验收。

深化示范创建。全省90%的县、市、区编制完成了生态县建设规划,共创建了24个省级生态乡镇、183个省级生态村,积极推进 17个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

启动汾河水库生态保护试点。成立山西省汾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领导组,编制《汾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方案》,完成汾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前期准备,指导娄烦县政府制定《汾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2012年度实施方案》,开工建设涧河城区段河道治理和水土保持工程。

继续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立“五三一”工作机制,召开临汾现场推进会,完成2011年所有示范项目,314个村庄得到整治,受益人口达60万;下达2.5亿元资金,推进2012年示范项目建设,涉及434个村,覆盖人口73万人;确定2013年示范项目,涉及621个村90余万人。

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推进平朔矿区生态修复绿色示范区建设,启动生态环境监测试点,批复实施278个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方案;建立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实验室,开展焦化场地污染土壤修复示范工程。

1.1.4 加强环境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严格环境审批,认真落实《山西省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共退回及暂缓审批项目18个,涉及投资51.67亿元。

推进规划(园区)环评,共完成8项行业规划环评、3个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环评和4个园区环评。

强化环评“三同时”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共审批建设项目试生产95个,竣工验收109个。

强化在线监控,对全省958家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实时监控,基本实现重点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全覆盖;确立在线监控执法地位,对18个违法排污、超标排污企业下达了处罚决定书,执行行政处罚153万元。

开展环境稽查和后督察。对26个市县环保部门、590份现场检查笔录和行政处罚案卷实施专项稽查,纠正问题1488个;对309个省级建设项目、30起环境违法和信访案件进行了专项督察,追缴行政处罚317万元,该做法在全国得以推广。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加强监管,依法处理了156家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排查整治隐患475条,关停企业65家;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查重处,共执行行政处罚1453万元。

1.1.5 创新体制机制

行政措施方面:落实省部六项合作协议,推进综改区标杆项目;推进208家工业企业环境行为等级评价。

法律层面方面:实施重大环境问题约谈制度,对58个县政府、152家企业进行约谈。

经济手段方面:实施跨界断面生态补偿,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申报通知》,对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实施考核,共扣缴生态补偿金1.08亿元,奖励3370万元,明显改善了我省地表水环境质量;实现排污权交易全覆盖,首家推行将排污权用于银行抵押贷款新举措,共完成排污权交易162宗,涉及交易金额5083万元;建立银行绿色信贷绩效评价,与中国人民银行太原支行联合发布企业环境信息5307条,促进了企业信用建设;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共推进68家企业投保,保费1156万元。

技术支撑方面:率先实现11个省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全部扩项,并于2012年6月5日起向社会发布PM2.5研究性监测数据;试行刷卡式总量控制仪,实施工业污染企业排污总量控制新举措,在100家重点企业安装刷卡式总量控制仪并联网运行;推进环保物联网建设,制定环保物联网云计算平台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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