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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工作概况

时间:2022-02-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环保部要求,省会城市太原已于2012年年底发布新标准日报及实时报。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噪声每年监测1次,监测时间为每年的春季或秋季;城市功能区环境噪声每季度监测1次。
环境监测工作概况_2012山西环境

1.2 环境监测工作概况

1.2.1 环境空气监测

全省11个省辖城市和102个县(市、区)共260个监测(评价)点位实现环境空气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

我省于2012年率先完成11个省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扩项工作(由原来的SO2、NO2、PM10三项扩展至SO2、NO2、PM10、O3、CO、PM2.5六项),同时开发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并于“6〃5”世界环境日当天正式对外发布PM2.5研究性监测数据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按照环保部要求,省会城市太原已于2012年年底发布新标准日报及实时报。

1.2.2 酸雨监测

全省11个省辖城市共设酸雨监测点位21个,每月逢雨、雪必测,上午9:00到第二天上午9:00为一个采样监测周期,监测项目包括pH、降水量、电导率以及硫酸根、硝酸根、氟、氯、铵、钠、钾、钙、镁9种离子浓度。

1.2.3 地表水监测

全省地表水共设监测断面101个,其中黄河流域24条河流布设断面54个,海河流域24条河流布设断面47个;监测水库2座,分别为万家寨水库和汾河水库。主要布设在河流源头及出入境处,大型污染源或工业集中区,城市污水集中汇入的上、下游河段或水文有明显变化特征的河段。15个国控断面每月上旬监测一次,其余省控断面逢单月上旬监测一次。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基本项目和补充项目以及流量等增测项目。

1.2.4 地下水监测

全省除运城、忻州2市外,其余9市共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位53个,每年监测二次,6月、9月各一次。监测指标为:pH、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氟化物、挥发酚、氰化物、铜、锌、硒、砷、汞、铅、镉、六价铬、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铁、锰、总大肠菌群,共23项。

1.2.5 城市饮用水源地监测

全省11个省辖城市对2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水质监测,其中地下水源地21个,地表水源地2个。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每月监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23项,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每月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COD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部分特定项目(前35项),共63项。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每年进行一次39项全分析,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每年进行一次109项全分析,对湖库水源地加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

1.2.6 城市声环境监测

全省11个省辖城市开展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有效测点数2465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路段总长度639.2公里;全省各类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77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噪声每年监测1次,监测时间为每年的春季或秋季;城市功能区环境噪声每季度监测1次。

1.2.7 生态环境监测

2012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以2011年Landsat TM-5卫星遥感数据(共15景)为数据源进行解译,得出土地利用/覆盖数据,依据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T192-2006),对2011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及动态变化状况进行监测与评价,评价因子包括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退化指数、环境质量指数。

1.2.8 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

按照环保部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有关要求,从2009年开始,我省开展了“以奖促治”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2012年,全省11个省辖城市58个村庄开展环境质量试点监测,环境空气于5月和10月分别手工连续监测5天,地表水和饮用水源地于3月和7月各监测一次,土壤监测一次。环境空气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3项,地表水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表2中的基本项目28项(COD除外),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23项,土壤监测项目为土壤pH、阳离子交换量、镉、汞、砷、铜、铅、铬、锌、镍、硒、钴和3-5种有机氯农药。

1.2.9 土壤环境质量试点监测

2012年,全省11个省辖城市选择了33个基本农田采样区,共布设监测点位165个,监测一次。监测指标为:pH、有机质含量、阳离子交换量、镉、汞、砷、铅、铬、铜、锌、镍、六六六、滴滴涕、苯并[a]芘,部分地市选测了锰、钴、硒。

1.2.10 辐射环境质量监测

2012年,全省有9个城市开展了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共设国控监测点位14个,监测项目为连续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瞬时陆地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γ累积剂量、总α、总β、氚、238U、232Th、226Ra、40K、137Cs和综合电磁场强。

1.2.11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污染源监测是污染源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和掌握区域排污状况和排污趋势的手段,其监测结果和资料是执行环保法规、标准、全面开展环境管理工作的依据。我省从2007年开始将该项工作纳入例行监测工作范畴,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季节性生产企业生产期间至少每月监测1次。2012年,全省各级监测站共监测国控重点污染源481家。

1.2.12 城市公共场所监视性监测

为保证公众的安全健康和对公共场所环境空气质量的知情权,我省自2008年起开展了城市公共场所的监视性监测。2012年组织全省11个省辖市对辖区内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型超市、影(剧)院、酒店(宾馆)六类83个重点公共场所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每季度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一氧化碳、氨、甲醛、苯、甲苯、二甲苯。

1.2.13 应急监测

2012年,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先后完成“3〃26”文水事件调查性监测、潞安天脊“12〃31”苯胺泄漏事故浊漳河水质异常事件应急监测和富士康(太原)科技工业园区内清洗废水的调查性监测任务;组织指导晋中市环境监测站和平定县环保局完成了对晋中市昔阳县大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阳泉市平定县原陈家庄铬盐厂、原宁艾光明化工厂铬渣污染现状的调查性监测任务;成功举办首次全省性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活动,检验各市近年来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成效,规范应急监测工作程序,锻炼应急监测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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