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环境监测制度的作用

环境监测制度的作用

时间:2022-03-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再次,强调了环境监测活动及环境监测设施受法律保护。《环境监测管理办法》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依法制定统一的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明确了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统一发布本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事故、环境质量状况等环境监测信息。

(一)明确了环境监测的法律地位

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哨兵”、“耳目”,是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管理最为重要的基础性和前沿性工作。任何环境决策都离不开环境监测基础数据的支持,每一项环境管理措施的优劣成败都要依靠环境监测来验证。在我国,长时期以来一直存在的环境监测工作性质是政府行为还是市场行为之争,环境监测工作及相关机构、人员在定位上始终处于模糊不清的状态。环境监测制度从三个方面强调了环境监测的法律属性:

首先,重申并拓展了环境监测的内涵。即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为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等环境管理活动提供监测数据的其他环境监测活动。这几类环境监测活动都是政府行为,代表公众利益,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行使公权力以处理公共事务。从我国环境监测的实践看,将以环境质量、污染源排放状况和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为主体的环境监测工作定性为政府环境管理行为是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

其次,规定了环境监测数据的法律效力。依法获取的环境监测数据是国家或者地方制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编制规划的基础,是各级人民政府环境管理决策和环境保护监督执法的依据,是各级人民政府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状况、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的重要信息来源。

再次,强调了环境监测活动及环境监测设施受法律保护。现在存在着这样一种不良风气,就是企业对环境监测工作不够重视,个别企业甚至恶意阻挠、干扰监督性环境监测。排污企业还没有充分认识到监督性监测数据是反映企业环境行为的客观标杆,同样决定了企业的生死存亡。以专门条款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规定,并明确针对不同程度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将有利于加强监管,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对于环境监测设施破坏,也明确了罚责,这是基于近年来环境监测事业发展带来的新问题而提出的。由于法制观念和环境意识淡薄,远程在线监测装置、点位标志等环境监测设施经常遭到破坏和盗窃,不仅造成了国家财产的损失,也严重影响了环境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明确了企业环境监测责任和义务

企业对自身排污状况进行监测责无旁贷。环境监测既是环保主管部门的责任,同时也是环境管理相对人—排污企业的责任。企业以追求利润为最大目的,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环境资源的经济外部性突出。随着环境管理和执法力度的加强,绝大多数企业建立了污染治理设施,但治理设施运转不正常、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现象时有发生,加之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不健全,因此企业自身更没有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提供污染源数据以及建立污染源档案的法律责任和意识,发展监测能力、建立企业环境监测实验室的自觉性严重不足,全国企业自我污染源监测能力发展缓慢,监测水平普遍较低。环境监测往往被理解为政府针对企业的单向工作,而容易忽视企业自身的环境保护责任。企业排污状况的监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仅仅依靠环保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机构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工作效果,更重要的是不利于培育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依据《环境保护法》的基本精神,开创性地对此进行了补充说明,要求排污者必须按照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和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开展排污状况自我监测。实施这项规定,就是要求有能力的企业必须建立自测机构,其监测能力和数据的有效性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站进行审核和定期验证;不具备能力的,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对于企业排污状况,由承担具体监测任务转向更多地对企业自我监测行为的监督管理上。这样规定,丰富了环境管理的内涵,完善了环境管理的责权体系,界定了监管与被监管双方的责任,有利于加强污染源监督监测工作,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有益创新

(三)明确了环境监测统一监督管理的基本思路、原则和要求

1.统一标准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依法制定统一的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对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并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备案。目前,由于开展监测的相关部门制定的行业规范不统一,导致监测数据缺乏可比性。同时,各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选择的标准规范也不同。这些差异,直接导致数据出现偏差和矛盾。统一技术标准和规范,有利于提高各类机构监测数据的可比性。

2.统一信息发布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明确了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统一发布本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事故、环境质量状况等环境监测信息。原有的环境法律法规中关于环境信息发布的规定过于笼统,有关部门发布信息的依据和目的各有不同,有时相关部门公布的环境相关信息出现差异,甚至产生矛盾。环境监测数据信息统一发布,有利于维护政府环境信息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信力,有利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益。

3.统一标志

统一标志,就是建立一整套色彩鲜明、含义准确、便于认知的识别系统。建立统一的识别系统,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便于监测人员顺利进入指定场地、点位。同时,也有利于公众监督。特别是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过程中,具有统一标志的监测车辆和监测人员方便交通、安全等相关部门识别,以便快速通行并第一时间进入应急现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