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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

时间:2022-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抓紧建立对粮食生产大县的利益补偿机制。粮食生产大县财政实力较弱,为逐步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要持续增加产粮大县财政奖励和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可根据省与省之间的谷物调入量与调出量,按照一定补偿标准,通过中央财政扣减或增加财政转移支付,让调入省对调出省给予经济补偿,由此进一步补偿粮食生产大县和调出大县。
探索建立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_新常态时期的粮食安全战略

为改善和增强粮食生产大县财政状况,调动粮食生产大县重农抓粮的积极性,国家不断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力度,从2005年的55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320亿元。与此同时,国家逐步取消粮食主产省的粮食风险基金配套,由中央财政全部负担。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补偿了粮食主产区的利益。据了解,目前部分主产区与部分主销区建立了粮食产销协作关系,但是,从实际情况看,粮食主销区对主产区的利益补偿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原因比较复杂,但关键是责任不明确、相关要求没有可操作性。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抓紧建立对粮食生产大县的利益补偿机制。

第一,持续强化粮食生产大县的农业基础,这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石。中央财政应进一步加大对产粮大县农田水利、耕地质量、抗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要切实向粮食生产大县倾斜,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第二,持续加强粮食生产物质技术装备,这是发展粮食生产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大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将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装备结构与农机服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农技推广有机结合。当前有很多农业科技,如工厂化育秧、机械化耕播防收、粮食烘干储备,其适用对象并非是分散、小规模农户。应将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有机结合,依托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向规模农户、家庭农场和普通农户等生产主体提供技术推广服务。

第三,加大中央财政对粮食主产区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粮食生产大县财政实力较弱,为逐步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要持续增加产粮大县财政奖励和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

第四,试行销区对产区的利益补偿机制。目前粮食主产区承担国家粮食安全任务较重、负担沉重,而主销区没有直接承担相应的粮食安全责任。可根据省与省之间的谷物调入量与调出量,按照一定补偿标准,通过中央财政扣减或增加财政转移支付,让调入省对调出省给予经济补偿,由此进一步补偿粮食生产大县和调出大县。这样既让主产区发展粮食生产有效益、得实惠、不吃亏,又能让主销区政府承担更多的国家粮食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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