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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档案工作领导和管理体制方面的要求

时间:2022-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历来重视并不断加强对档案事业的统一领导,这是我国档案事业蓬勃发展的根本保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法具体履行对档案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
统一领导_档案法制与标准

这是关于档案工作领导和管理体制方面的内容和要求,主要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全国档案事业由党中央和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地方档案工作由地方党委和政府分级领导和管理。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历来重视并不断加强对档案事业的统一领导,这是我国档案事业蓬勃发展的根本保证。我国幅员辽阔,档案事业的发展需要充分依靠和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因此,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负责领导、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档案事业,依法保障档案事业同本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由此形成以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为标志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档案事业管理体制。

第二,档案工作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分层负责监督和指导。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法具体履行对档案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其中,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各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理本地区的档案事业,对本行政区域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三,各级档案机构分层实施对档案实体的集中统一管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形成的档案,依法由本单位的档案机构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依法列入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单位和组织,按规定向有关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保障重要档案统一管理。

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贯彻档案工作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应主要把握四方面基本要求:一是统一领导,即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一位单位负责人分管档案工作,有效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切实落实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责任。二是统一职能,即建立或指定档案工作部门,一般明确单位的综合部门如办公室负责档案工作,或者建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统一履行本单位档案工作管理职能,防止职能分散,各行其是。三是统一制度,由单位的档案部门统一组织制定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政出多门,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统一性、权威性。四是对档案实体采取以集中保管为主的管理方式,单位的档案一般由档案机构集中统一保管,但是有些单位由于特殊原因也可采取集中管理与分级保管相结合的方法,即重要的和能够集中管理的档案由单位的档案机构集中统一保管,由于特殊原因难以集中保管的档案,在档案机构的规划、监督和指导下,由单位的相关部门或机构自行保管,但档案管理的库房、设施应当符合规范要求,档案机构应当了解、掌握和严格监督分级保管档案的管理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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