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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防止公仆变为主人的思想及意义

时间:2022-09-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The Thought and Significance of Marxist Prevent Servant into Master为人民服务是马克思主义的应有之义,也是社会主义国家及其工作人员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和法定义务。马克思主义公仆论是近代公仆论的进一步发展。在马克思主义中,公仆的理论前提是社会主义民主。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人民参与民主管理不仅正当、合理,而且是防止公仆变质的有效措施。马克思主义的公仆论,还与普选制和监督制相联系,普选和监督是马克思主义公仆论的基本内容。

马克思主义防止公仆变为主人的思想及意义

The Thought and Significance of Marxist Prevent Servant into Master

蒋德海

为人民服务是马克思主义的应有之义,也是社会主义国家及其工作人员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和法定义务。但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对人民公仆的形成及其性质却长期缺少研究,这不能不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社会主义国家为人民服务的理论和实践。

一、马克思主义公仆论的理论渊源

作为国家和人民关系上的公仆论,在西方历史上早有萌芽。早在公元前5世纪,雅典永久公民、总督和政治家伯利克里的演说中就包含了公仆的思想。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著名诗人但丁明确使用了“人民公仆”一词。如果说公仆在西方历史上早有萌芽,则公仆的理论与实践与法国的历史传统有着更为密切的关系。恩格斯说:“法国的新兴城市,甚至在它们从封建领主手里争得地方自治和‘第三等级’的政治权利以前,就已经称为‘公社’了。”[31]1077年康布雷通过斗争取得了建立公社的特许证,成为法国历史上第一个公社。[32]1792—1794年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巴黎市政自治机构也称为公社。

公社与公仆、公民有关。公社的成员是公民,公社的管理者就是公仆。法国不仅为公仆提供了历史的实践,而且也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这就是法兰西空想社会主义和法国启蒙运动中的社会契约论。或者说公仆论最完整的理论是社会契约。1609年,洛克在《政府论》中系统地提出了这一理论。如果说在洛克那里,契约是政治性的,到卢梭那里,契约则变成了社会性的,契约是人民之间的一种协议:“行政权的受托人不是人民的主人,而是人民的办事员;人民能如心所愿地使他们掌握和把他们拉下台;对受托人来说,不存在契约问题,只存在服从……。”[33]

社会契约论主要的贡献在于明确了国家及其工作人员和人民的关系是一种公仆和主人的关系。政府只是人民主权者的执行人,行政官吏只不过是人民的仆役,绝不能高居人民之上。他们承担职务是履行自己的公民义务,而不应有任何特权。[34]人民之所以需要国家及其公职人员存在的全部目的是不统治人民,而是服务于人民、保障人民的自由,“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维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自由”。[35]

社会契约论在国家观念上的变化是革命性的,极大地推动了国家理念的演变,并使公仆为人民服务成为一种普遍的不容置疑的信念,并成为人们社会和政治生活中须臾不可缺少的东西。社会契约论产生后,再也没有一种理论能够动摇国家和人民关系上公仆和主人的基本关系。比如,西方国家领导人如撒切尔夫人购买汽车,她的丈夫是否使用首相官邸信笺,她的儿子做生意有无行贿,她的开支是否出格等等,都受到质询,受到监督,就源于社会契约的信念。

诚然,近代的社会契约论在解释国家的起源上显然是不真实的。但社会契约论作为国家和人民关系的应当,却成为近代以后民主法治国家的基本目标和普世价值,并为马克思主义所采纳,成为马克思主义公仆论的理论渊源。

二、马克思主义防止公仆变质的基本理论

马克思主义公仆论是近代公仆论的进一步发展。马克思主义不仅科学地揭示了人民公仆产生的历史前提,而且为人民公仆的实现指明了道路,提供了完整的理论。在马克思主义中,公仆的理论前提是社会主义民主。人民公仆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表现。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民主也没有人民公仆。巴黎公社是马克思恩格斯亲眼看到的无产阶级民主。而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肯定巴黎公社,一个主要的原因就在于他们认为巴黎公社是一个民主的政权。1871年3月18日,无产阶级在历史上第一次掌握了国家政权。马克思、恩格斯热情歌颂了劳动人民这一伟大创举。马克思指出:“公社——这是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把它从统治社会、压制社会的力量变成社会本身的生命力;这是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他们组成自己的力量去代替压迫他们的有组织的力量……”[36]

民主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公仆论的理论前提,而且是马克思主义公仆论的基本内容。首先,民主衍生出公仆变质问题,并由此产生了一系列防止公仆变质的要求和措施。1891年,恩格斯在为《法兰西内战》写的导言中进一步指出:“公社一开始想必认识到,工人阶级一旦取得统治权,就不能继续运用旧的国家机器来进行管理;工人阶级为了不致失去刚刚争得的统治,一方面应当铲除全部旧的、一直被利用来反对它的压迫机器,另一方面还应当保证本身能够防范自己的代表和官吏,即宣布他们毫无例外地可以随时撤换。”这就明确提出了防止公仆变质的问题,并肯定了巴黎公社为防范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而采取的多项措施。

其次,防止公仆变质的重要举措是人民参与民主管理,只有民主的管理才能防止公仆变质。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人民参与民主管理不仅正当、合理,而且是防止公仆变质的有效措施。“公社一举而把所有的公职——军事、行政、政治的职务变成真正工人的职务,使它们不再归一个受过训练的特殊阶层所私有。”[37]这是强调人民参与民主管理的必然性和正当性。同时,由于人民群众普遍参加国家管理,使人民参加管理变为“许多人的附带的职务”,导致公共的、非生产性的管理费用“将会立即极为显著地缩减,并将随着新社会的发展而日益减少”[38],而这直接有利于防止公仆的变质。

为了防止公仆变质,马克思曾高度肯定了巴黎公社的低薪制。马克思认为,公仆在获取报酬方面不搞特权,低薪是有效措施,具有重大意义:“从公社委员起,自上至下一切公职人员,都只应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国家高级官吏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以及支付给他们的办公费,都随着这些官吏的消失而消失了。”[39]公社采取的这项措施“也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的主人”。[40]马克思的这些观点,在当代社会都得到了验证。

马克思主义的公仆论,还与普选制和监督制相联系,普选和监督是马克思主义公仆论的基本内容。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实行普选制,不仅是保障人民管理国家的一项根本性措施,也是公仆之所以能够成为公仆的基本条件。马克思恩格斯认真总结和高度评价了巴黎公社的普选制,认为“从来还没有过在选拔上进行得这样认真仔细的选举,也从来没有过这样充分地代表着选举他们的群众的代表。”[41]监督则是民主的应有之义。这是主人把国家权力委托给公仆以后保留的权利,也是人民管理国家最重要的权利之一。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时强调,一切公职人员必须“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这样才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和“追求自己的特殊的利益”。[42]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马克思主义防止公仆变质的思想在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受到应有重视。甚至在许多问题上还存在一些误解。比如,在公仆和人民的关系上,公仆究竟是服从主人还是引导主人?公仆权力从何而来?人民如何监督公仆等等,都有待于进一步深化。

三、正确认识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公仆论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阶级斗争学说和公仆论不仅是“一整块钢铁”(列宁语)构成的,而且有不同的历史作用。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社会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更多地强调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基本忽略了马克思主义公仆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在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后,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学说的历史作用应当出现变化,马克思主义的公仆理论应成为社会建设的主导,并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理论的基本和主要的基础。从政党来说,无产阶级先锋队共产党面临如何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而任何一个政党在执政后都存在着“从社会的公仆变成社会的主人”的可能;从社会来说,人们面临从如何推翻一个反动的政府到如何保证一个人民的政府为人民服务的问题。这就是在策略上要从以阶级斗争为主转向以为人民服务、在理论上要以马克思主义社会公仆论为主。

从阶级斗争为主导转向马克思主义公仆论,不仅是一种理论的变化,更是一种重大的社会实践转变。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的目标是夺取政权,而马克思主义公仆论的目标则是建设民主的国家:“政治的共和制是抽象的国家形式范围内的民主制。”[43]而共和国是国家权力受到严格限制的政治体制。在马克思恩格斯对巴黎公社创造的大量严格限制公权制度的肯定看,他们已经充分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并认为这是“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一个’正确的办法”,能够“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44]

为了实现民主共和国的目标,马克思主义公仆论有许多重要的理论原则。概括起来,有三个方面必须引起重视:其一是关于社会主义公仆的权力性质问题。人民共和国的公仆需要受到严格的限制,也同样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要求。因为社会主义国家公仆也是人,同样具有人性的弱点。以这个观点去透视人民公仆论,就不能把人民公仆理想化。似乎无产阶级革命一旦成功,那些掌握国家权力的人就会自然地成为人民的公仆。其二是马克思主义公仆论的普选思想。在社会主义革命成功后,革命党变成执政党,成为国家公职人员,就有一个普选的问题。公仆之所以要通过普选的方式产生,不仅因为这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还在于它体现了权力的运行规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是充分肯定的。马克思曾经说过实现普选权“将在更大程度上是社会主义的措施”,“普选权就等于英国工人阶级的政治统治。”其三是马克思主义公仆论的民主参与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公仆论中,民主参与是保证公仆之属“公”的基本条件。只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充分发展,才能保证公仆不变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目的之一正是在于保障公仆能够为人民服务。正如列宁所说:“只有全体人民都参加管理工作时,才能彻底进行反官僚主义的斗争,才能完全战胜官僚主义。”

放眼世界,防止公仆变质不仅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紧迫任务,也是当代民主法治国家普遍共同的主题。马克思主义防止公仆变质的一系列设想和理论无疑是社会主义国家构建防止公仆变质最优越的思想和强大武器。在我国民主法治建设中,深化马克思主义公仆论的基本内容,坚决遵循和全面体现马克思主义公仆论的基本思想,不仅是捍卫马克思主义的需要,也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增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凝聚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逻辑和实践前提。

(作者为华东政法大学政党理论研究所所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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