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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行为的涵义

时间:2022-09-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交往行为必须满足四个基本的有效性要求,即陈述客观事态的真实性、规范调节的正当性、主体表达的真诚性以及语言表达形式的可理解性。然而,在实际的交往行为中,参与交往的主体有时会对客观事实和规范准则产生异议,即便是传承下来的传统知识也会受到来自各方的质疑,这一裂痕需要通过商谈过程予以弥合。

交往行为大致包括以下四层含义: ①它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参与的主体间行为;②它以语言作为沟通和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媒介;③它遵从一定的社会规范,而且这些规范所涉及的并非工具行为或策略行为,而是与人的价值与意义相关的交往行为;④交往以对话为其主要的形式,并以达成主体间的理解与共识为主要目标陈学明,《哈贝马斯的“晚期资本主义”论述评》,重庆: 重庆出版社,1993年,第393-394页。交往行为必须满足四个基本的有效性要求,即陈述客观事态的真实性、规范调节的正当性、主体表达的真诚性以及语言表达形式的可理解性。然而,在实际的交往行为中,参与交往的主体有时会对客观事实和规范准则产生异议,即便是传承下来的传统知识也会受到来自各方的质疑,这一裂痕需要通过商谈过程予以弥合。这种话语的论证过程对于翻译批评而言极为重要,因为它可以为参与评价活动的主体提供一个自由而公平的言说语境。参与这一行为的主体都要遵循一定的规范,聆听他人的见解,并阐述自己的观点;他们可以认同对方的立场和看法,也可以就某一论点提出质疑、进行辩论;而且由于批评者都享有平等的地位,就不存在某一方的观点更为优越抑或权威的情况。这时的评价者只能为自己的观点辩护,而不能将自己对于作品的个人看法强加给他人,更不能强求其他的评价者接受他的意见。这一论证过程是开放性的,这就意味着论证在任何时间向任何人都是敞开式的,评价者可以随时参与进来,这样,关于作品的评价也会不断丰富和多样起来。“为了保证各种不同的个人均都能进入对话场域。我们也不应以绝对性标准来制约翻译批评活动,而应设立底线标准来制约评价活动,以保证对话是一种开放性活动,以便达成共识。这就形成了一种客观相对主义的客观性,而不再是主观相对主义的任意性了。”吕俊,“翻译标准的多元性与评价的客观性——价值学视域下翻译批评标准问题探讨”,《外国语》,2007(2): (67—73),第73页。

交往行为得以进行的背景是生活世界,它为参与者提供了相应的信息储备和理解源泉,并预先设定了一种具有公共性的解释模式。生活世界的三个内在结构,即文化、社会和个性,保证了它可以与客观世界、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三者建立密切的联系: 首先,生活世界的文化再生产保证了传统的连续性和日常实践知识的连贯性均能得以实现,由此保障了知识的合理性;其次,生活世界的社会整合巩固了群体的同一性,调节了成员的内部关系,由此保证主体间可以建立统一合作的行为关系;再次,生活世界成员的社会化“为后代巩固了行为能力的获得,并导致个人生活历史和集体生活形式的相互协调”J. Habermas. The Theory of Communication Action. Vol. 2. Cambridge: Polity Press, 1989, p.141.。正是在生活世界之中,参与交往行为的主体才能够形成相对一致的行为规范与价值观念,才能从社会群体中获得认同感和归属感,并形成个体的独特性和同一性,这些都是交往行为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性和决定性条件。但是,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另一种决定性的力量,即系统(又称体系),指“社会从事物质再生产以维持自身生存的能力机制”韩红,《交往的合理化与现代性的重建——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的深层解读》,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64页。它体现的是工具理性,即目的合理性,可以分为两部分,即进行物质生产、满足人们生存需要的经济子系统和通过权力协调生产关系、管理公众社会的政治子系统两大领域。与之不同的是,生活世界体现的则是交往合理性,它关注人的价值和意义问题,让主体能够对自身的价值取向和社会的文化同一性形成较为明晰的认识。系统与生活世界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补充是社会得以持续发展的主要动力和必要条件,然而,随着现代社会商品经济的飞速发展,系统逐渐形成了对于生活世界的僭越,导致了生活世界沦丧为系统的次要的、附属性存在,这就是生活世界的殖民化,也是造成现代社会危机的根源所在。在这种情况下,“语言的沟通成了利益交换,价值共识为可操纵的媒介所扭曲,作为行动者本身的人也丧失了目的性而沦为工具性手段,人们之间只有‘独白’,没有‘对话’,从而堵塞了‘共识’形成的可能途径,并因此出现了‘生活世界’再生产的危机。”韩红,《交往的合理化与现代性的重建——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的深层解读》,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67页。 要摆脱这一危机,重建生活世界的合理化,就要恢复交往行为的合理化,即通过语言形成主体间符合社会规范的对话与交流,从而实现主体间的相互理解和协调一致。而要实现交往行为的合理化,就要求交往主体都以实现沟通与交流为目标,都能够理解并选择适当的语言进行交往,并且都能够认同并遵循共同的交往规范;而当交往主体间出现异议时,参与者要能通过商谈与论辩的形式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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