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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后期的天命思想

时间:2022-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周公后期的天命思想主要反映在《康诰》、《酒诰》、《君奭》、《洛诰》、《立政》和《无逸》等诰文中。这是对传统天命观的一个重要突破,也是周公天命论的一个重要思想。周公这一思想转向在《君奭》中得到更为明确的表述。这表明,周公的天命思想已经广泛渗透和影响到周人的意识之中了。

周公后期(大致是指周公摄政[2]及还政后的时期)的天命思想主要反映在《康诰》、《酒诰》、《君奭》、《洛诰》、《立政》和《无逸》等诰文中。较之前期的上帝观,周公后期的天命思想的主要特点,表现在“敬天保民”、“明德慎罚”的德政思想和注重历史经验的理性精神。

《康诰》是周公告诫康叔治理卫国的诰词。主要阐述明德慎罚、敬天保民的思想。周公告诫康叔“敬哉!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因而强调“用康保民,宏于天,若德裕乃身,不废在王命”。周公还说“若保赤子,惟民其康”,即主张君主要像保护孩子一样保护臣民,使民众安居乐业,统治才能稳定巩固。在周公看来,“保民”是明德的重要表现。值得注意的是,《康诰》中还提出了“惟命不于常”的命题。这是对传统天命观的一个重要突破,也是周公天命论的一个重要思想。从小邦周战胜大邦殷这一历史事实,使周公意识到,上天不会把人间的王命永远无条件地赋予某家某姓,上天的意志、命令是会改变的。这一思想观念也反映了周公作为政治家的忧患意识,并体现了周公天命观的理性精神。

《酒诰》是周公对康叔的另一诰词。[3]它是周公命令康叔去卫国宣告戒酒的诰词,因此称之为《酒诰》。在诰词中,周公深刻地批评指出:“……腥闻在上。故天降丧于殷,罔爱于殷,惟逸。天非虐,惟民自速辜。”殷末风气奢华,酗酒败德,纣王更是昏醉于酒池肉林,自招速亡。由此周公提出了可贵的“殷监”思想:

“古人有言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今惟殷坠厥命,我其可不大监抚于时!”

所谓“监抚”,即省察。“时”同“是”,这的意思。周公告诫执政者,不要以水为镜,而要以民为镜。主张周人必须以殷人的丧国为鉴。这表现了周公的强烈的历史感和现实感,它与卜辞所见殷人对上帝的盲目信仰,可谓大异其趣。较之商朝取代夏朝也有很大的不同,这就是周公对商王的政治失败与天命的关联性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周公绝不心安理得地享受王朝更替的既成事实,而是把这一历史现象上升到宗教和哲学的高度,自觉追寻、探究天命与人事的“相与之际”。凭着一个政治家和思想家的睿智,周公认识到,人间世务不能完全归结于天命的必然性,政治历史不是全由“天帝”所决定的,执政者自身的德行状况也影响、决定着国家前途命运的吉凶逆顺,因而,人们应当从自己的思想行为中探寻政治历史变动的因果关系。周公这一思想已显示出由注重“天命”转向关注“人事”的过渡。

周公这一思想转向在《君奭》中得到更为明确的表述。该篇主体为周公对召公的答辞,但也包括周公引用召公之辞。因此,从《君奭》这篇诰文我们可以同时了解周公和召公的天命思想,并发现他们的思想大体是一致的。由此我们可以猜测,召公天命观可能受到周公的影响。

“周公若曰:君奭!弗吊天降丧于殷,殷既坠厥命,我有周既受。我不敢知曰:厥基永孚于休。若天棐忱,我亦不敢知曰:其终出于不祥。

呜呼!君已曰:[4]‘时我,我亦不敢宁于上帝命……不知天命不易,天难谌,乃其坠命,弗克经历。嗣前人,恭明德,在今。’

予小子旦非克有正,迪惟前人光施于我冲子。又曰:‘天不可信。’我道惟宁王德延,天不庸释于文王受命。”

以上引文需要作两点说明:其一,所谓“君已曰”,这里“君”指召公。“君已曰”表示引用召公所说过的话。有的学者误作周公所说,不妥。其二,所谓“又曰”,乃是复引召公所说。《墨子·非命中》引“天不可信”亦作召公的话。由此可见,周公对于如何巩固、延续周朝统治充满强烈的忧患意识。他首先指出,尽管上天降祸于殷,使殷人丧失了王命,周先王因此而接受了大命。但是王命能否保持、延续下去,尚有疑问。周公赞许召公关于“不敢宁于上帝命”,即绝不能认为周人得到天命就可以万事大吉的思想,强调“嗣前人,恭明德,在今”的积极有为的主动精神。有的论者根据上述“天不可信”等说法,认为周人自己不相信天命,却把它当作统治殷民的方便策略。[5]实际上,所谓“天匪谌”、“天不可信”等,这些话不能仅从字面意义去理解,从前文所述周公各诰表明,周公只是反对像纣王那样声称“我不有命在天”,他只是对天命的永恒赐与表示怀疑,从而转向关注人事,但周公对“天”的宗教信仰并没有彻底消除。作为一位富有远见卓识的政治家,周公始终忧虑的是周朝的国运能否长久,反复告诫执政者(尤其是当时尚为年少的成王)要谨慎于人事,敬天保民,明德慎罚,否则天命就将再度转移更替。

周公还政后,又作了《洛诰》、《立政》和《无逸》等诰文。另外,《召诰》旧说皆以为是召公所作,故题《召诰》,但司马迁认为《召诰》乃是周公所作。陈来先生赞同司马迁的说法,并特别指出,《召诰》诰文“呜呼”以下应为周公的话,它与《周书》所见周公所作各诰诰文的内容完全一致。[6]笔者认为,《召诰》中确有明引周公言论之处,所谓“旦曰:其作大邑,其自时配皇天……”即为引周公之语。但这不足以证明《召诰》诰文“呜呼”以下即为周公的原话。不过,前文已指出,周公和召公在天命观(包括历史借鉴意识)方面的思想是相通的。因此,不妨引用《召诰》以下一段话来帮助说明周公思想。

“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

从上可见,这段话确实也反映了周公的天命思想及其以史为鉴的忧患意识。值得说明的是,这种以史为鉴的忧患意识也明确体现于周诗之中:“无念尔祖,聿修尔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宜鉴于殷,骏命不易。”(《诗经·大雅·文王》)诗中告诫周朝统治者要以殷商灭亡为镜子,懂得天命得到的不易,因此要修德以配天命。这表明,周公的天命思想已经广泛渗透和影响到周人的意识之中了。

值得注意的是,在西周天命观中还出现所谓“有常”与“无常”的问题。对这个问题,可以用“皇天无亲,惟德是辅”这句话来解释。所谓“皇天无亲”,是指皇天并不特别亲近哪个人,没有恒定的准则,因而“无常”;所谓“惟德是辅”,又表明皇天是有其伦理性格的,即辅助有德的人,故是可信的,因而“有常”。总之,西周天命观的“有常”与“无常”是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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