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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子《續六經》之《易贊》考論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文中子《續六經》之《易贊》考論李小成文中子(王通)是魏晉六朝以來儒家子學的大家,在隋代有“王孔子”之稱,《易贊》是其《續六經》之一種。文中子《續六經》中《易贊》最具家學淵源,亦淵源有自。文中子書香世家,於《易》乃淵源有自,上承關朗之學,不但自己有易學著作,其孫勃亦有易學之作。文中子於《易》,上有所承。文中子非常重視《易》,用功亦最為勤苦。

文中子《續六經》之《易贊》考論

李小成

文中子(王通)是魏晉六朝以來儒家子學的大家,在隋代有“王孔子”之稱,《易贊》是其《續六經》之一種。《續六經》是文中子在大業初年回鄉之後,用了將近十年時間,傾其畢生精力撰著的,它包括《續詩》、《續書》、《禮論》、《樂論》、《易贊》和《元經》六種,合稱《續六經》或《王氏續六經》。《續六經》中各經唯《元經》今存,其餘皆佚,但基本内容保留在《中説》中,朱子曾言“文中子之遺書雖不可見,然考之《中説》,而得其規模之大略,餘唯《元經》見存,義例具在,而所謂續《詩》、《書》,正《禮》、《樂》,贊《周易》者,故舍《中説》莫由考見者也。”(1)我們從中可瞭解其概略。朱熹於文中子所論甚多,他認為文中子有“以發經言之餘藴,而開後學於無窮”。在《朱子文集大全類編》雜著卷三“《王氏續經》説”中朱熹認識到文中子的價值所在,對於《王氏續經》雖基本佚失不存,“然考之《中説》,而得其規模之大異則彼之”(2),故欲考《易贊》必以《中説》為據。文中子《續六經》中《易贊》最具家學淵源,亦淵源有自。

《周易》乃古之瑰寶,中華文化之源。孔子曾言:“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何晏《注》云:“《易》,窮理盡性以至於命,年五十而知天命,以知命之年,讀至命之書,故可以無大過。”孔穎達疏云:“《漢書·儒林傳》云:孔子蓋晚而好《易》,讀之韋編三絶而為之傳。是孔子讀《易》之事也。言孔子以知天命終始之年,讀窮理盡性以至於命之書,則能避凶之吉而無過咎,謙不敢自言盡無其過,故但言可以無大過矣。”(3)這説明孔子晚年非常看重《周易》這部典籍。文中子書香世家,於《易》乃淵源有自,上承關朗之學,不但自己有易學著作,其孫勃亦有易學之作。

文中子於《易》,上有所承。其四代祖晉陽穆公王虬與當時的易學大師關子明友善,三世祖同州府君亦師之。《中説》後附《録關子明事》云:

太和末,余五代祖穆公封晉陽尚書,署朗為公府記室。穆公與談《易》,各相嘆服。……俄帝崩,穆公歸洛,逾年而薨,朗遂不仕。同州府君師之,受《春秋》及《易》,共隱臨汾山。……府君蹶然驚起,因書策而藏之,退而學《易》。蓋王氏《易》道,宗於朗焉。(4)

從文中子祖到其孫勃,皆與《易》有不解之緣,《世家》載:文中子受《易》於族父仲華。王勃亦有易學著作及文章,楊炯《王子安集序》云:“每覽韋編,思弘大《易》,周流窮乎八索,變動該乎四營,為之發揮,以成注解(5)。嘗因夜夢,有稱孔夫子而謂之曰:‘《易》有太極,子其勉之。’寤而循環,思過半矣。於是窮蓍蔡以象告,考爻彖以情言。既乘理而得玄,亦研理而循道。虞仲祥之盡思,徒見三爻;韓康伯之成功,僅踰兩繫。君之所注,見光前古,與夫發天地之祕藏,知鬼神之情狀者,和其心矣。君又以幽贊神明,非杼軸於人事;經營訓導,乃優遊於聖作。……嗚呼,天道何哉!所注《周易》,窮乎《晉卦》。又注《黄帝八十一難》。幸就其功。撰《合論》十篇。”(6)《全唐文》卷一百八十二就收有王勃的《八卦大演論》,其中所反映出的易學思想即屬於陰陽象數一派。其祖文中子學《易》於族父仲華(7),而仲華易學乃源於關朗,關朗易學承漢易陰陽象數派而來,多講陰陽災變。文中子於《易》亦認為卦是“著天下之時”、“效天下之動”,卦爻結合,即“動以承時”而産生吉凶。《中説·述史篇》云:“薛收問一卦六爻之義,子曰:卦也者,著天下之時也;爻也者,傚天下之動也。趨時有六動焉,吉、凶、悔、吝所以不同也。收曰:敢問六爻之義。子曰:六者非他也,三才之道,誰能過乎?”(8)其孫王勃後來發揮了文中子的這種易學思想,“所注《周易》,窮乎《晉卦》”。近年來,也有學者在研究王勃的易學思想與詩文創作的關係(9),並注意到了王勃易學思想的家學淵源。從晉陽穆公受關朗易學影響一直到王勃,基本上傳承了北方易學的陰陽象數之學,王氏易學即帶有以卦爻變化推知人生窮通的特點。

王氏《續六經》中,《禮》、《樂》、《書》、《詩》、《元經》各有傳授,唯獨於《易》未傳門人。《關朗篇》記載了門人各自所習之經,唯獨於《易》未記,可見《易贊》之不同一般。究其原因何在?在這裏我們最不應該忘記的是,文中子之學屬儒學而非道學,儒乃入世應用之學,他本人雖不仕朝廷,其根源是隋帝不用其策,且文中子乃知命之人。《録關子明事》云:“仁壽四年甲子,文中子謁見高祖而道不行,大業之政甚於桀紂。於是文中子曰:不可以有為矣。遂退居汾陽,續《詩》、《書》,論《禮》、《樂》。江都失守,文中子寢疾,歎曰:天將起堯、舜之運而吾不遇焉。”(10)文中子不仕,卻没有遁世獨居,樂其逍遥,而是歎隋之天下“不可以有為矣”。弟子賈瓊、董常深悟為師之學,《魏相篇》云:“王孝逸曰:惜哉!夫子不仕,喆人徒生矣。賈瓊曰:夫子豈徒生哉?以萬古為兆人,五常為四國,三才九疇為公卿,又安用仕。董常曰:夫子以《續詩》、《續書》為朝廷,《禮論》、《樂論》為政化,《贊易》為司命,《元經》為賞罰,此夫子所以生也。”(11)其他各經皆為用世之學,即用之於政治,社會現實性比較強,而“《易》以知來世”,故董常言“《贊易》為司命”。《中説·敘篇》言:“通性命之説者,非《易》安能至乎?”(12)言之確矣。《易》之重要地位,自古如此,兩漢時期的古文學家把《易》排在“六經”之首,即《易》、《書》、《詩》、《禮》、《樂》、《春秋》,可見《易》在古文家心目中的地位。文中子非常重視《易》,用功亦最為勤苦。《述史篇》云:“董常之喪,子赴洛,道於沔池,主人不授館。子有饑色,坐荆棘間,贊《易》不輟也。謂門人曰:‘久矣,吾將輟也,而竟未獲,不知今也而通大困。困而不憂,窮而不懾,通能之,斯學之力也。’主人聞之,召舍具餐焉。”(13)在赴喪的路上,雖餐飯不給,文中子亦贊《易》不輟。因為《易》乃知來者、通性命之説也。《易》雖然未曾專門傳授某一弟子,但在文中子給門弟子開設的課程中是有《周易》的,有一旁證可供參考。王績《負苓者傳》云:

昔者文中子講道於白牛之溪,弟子捧書北面,環堂成列。講罷,程生退於松下,語及《周易》。薛收歎曰:“不及伏羲氏乎?何詞之多也?”俄而有負苓者皤皤然委擔而息曰:“吾子何歎也?”……薛生曰:“收聞之,師《易》者,道之藴也。伏羲畫卦,而文王繫之,不逮省文矣。以為文王病也。吾是以歎。”負苓者曰:“文王焉病,伏羲氏病甚者也。昔者伏羲氏之未畫卦也,三才其不立乎?四序其不行乎?……則伏羲氏始兆亂者,安得潁羸歎而差文王?”負其苓者而行。追而問之居與姓名,不答。文中子聞之曰:“隱者也。”(14)

這裏記載了文中子的弟子們在下課後談論《周易》,以及與隱士負苓者的辯論,從最後一句話來看,當時文中子是在場的,但是始終未插言。以此看來,《周易》這麽重要的一門知性命、知來者的學問是在他的講授範圍内的,只是未像其他各經有弟子專習而已。

關於《贊易》的篇目、卷數及體例。《文中子世家》云:“《贊易》七十篇,列為十卷,竝未及行。”(15)到貞觀二十三年正月,王福畤整理其父文中子的文稿時,《贊易》篇目俱存,仍為七十篇十卷。王福畤《王氏家書雜録》云:“會仲父黜為胡蘇令……乃解印而歸,大考《六經》之目而繕録焉。……唯《元經》、《贊易》具存焉,得六百六十五篇,勒成七十五卷,分為六部,號曰《王氏六經》。”(16)《經義考》卷十三載:

王氏通《贊易》十卷,佚。

杜淹曰:文中子續《詩》、《書》,正《禮》、《樂》,修《玄經》,贊《易》道,九年而六經大就……

王讜曰:文中子隋末隱於白牛溪,著《王氏六經》。……司馬光《補傳》曰:……皆稱疾不止,專以教授為事,乃著《禮論》二十二篇……

黄震曰:文中子之書,以《易》、《老》並言,以釋、老與儒為三教,蓋亦六朝流俗耳。

王應麟曰:王通仲淹《贊易》七十篇,贊《易》道以申先師之旨……

楊時喬曰:諸儒謂文中子之《易》出於關朗,自言贊《易》道以申先師之志,所贊者,亦《易》之末節爾,不知《易》理故也。(17)

據《經義考》所載,司馬光所説的《禮論》二十二篇,王讜亦同其説。王應麟又言“王通仲淹《贊易》七十篇”。王勃《續書序》只提到家君“明《易贊》”,未言其篇數卷數。文中子《易贊》之“贊”是《續六經》的一種寫作體例,關於“贊”這種文章體裁,《文心雕龍》卷二《頌贊》云:

贊者,明也,助也。昔虞、舜之祀,樂正重贊,蓋唱發之辭也。及益贊禹,伊陟贊於巫咸,並颺言以明事,嗟歎以助辭也。故漢置鴻臚,以唱拜為贊,即古之遺語也。至相如屬筆,始贊荆軻,及遷《史》固《書》,托贊褒貶,約文以總録,頌體以論辭,又記傳後評,亦同其名。而仲洽流别,謬稱為述,失之遠矣。及景純注《雅》,動植必贊,義兼美惡,亦猶頌之變耳。然本其為義,事生獎歎,所以古來篇體,促而不廣,必結言於四字之句,盤桓乎數韻之辭;約舉以盡情,昭灼以送文,此其體也。發源雖遠,而致用蓋寡,大抵所歸,其頌家之細條乎!(18)

“贊”,以劉勰來看是“明也,助也”,是用來幫助我們明白某一事理的,它亦可用之於褒貶。由於《易贊》不存,估計“贊”就是劉勰所説的頌的一個分支,從《中説》内容來看應多是褒獎之辭。

《易贊》具體寫了些什麽,難以得知。但唐人趙蕤在所注《關氏易傳》前的序文注中,透漏出一點文中子《易贊》的信息。《序》云:“彦蹶然驚起,因書策而藏之,退而學《易》。王氏易道,蓋宗關氏焉(文中子《易贊》有《七卜篇》,蓋家傳關氏學也)。”(19)括弧中文字為趙蕤所注。《關氏易傳》的第一篇為《卜百年義》,全篇是同州刺史王彦(文中子三世祖)和關子明的對話,議論以《夬》之《革》而起,主要是以數來推知人事的變遷、王朝的更替。關氏易學乃承漢象數,而王氏家傳易學又宗關氏之學,文中子易宗關朗,蓋亦象數之學焉。《郡齋讀書志》云:“《關氏易傳》一卷,魏關朗撰。子明,朗字也。元魏太和末,王虬言於孝文,孝文召見之,著成《筮論》數十篇。唐趙蕤云:恨書亡半,隨文詮解,才十一篇而已。李邯鄲始著之《目》,云:王通贊《易》,蓋宗此也。”(20)以此,文中子《易贊》之《七卜篇》總體精神上與《關氏易傳·卜百年義》同,亦應側重於從卦象、爻位與數理方面去探求《易》的玄秘的含義與對未來的啓示。唐趙蕤的注還給我們一個信息:《易贊》在唐代還存在。趙蕤為唐人,但新舊《唐書》未載其事迹。《直齋書録解題》卷一易類云:“《關子明易傳》一卷。後魏河東關朗子明撰,唐趙蕤注。隋、唐《志》皆不録。”(21)我們無法確定趙蕤生活的具體時期,但他在《關氏易傳》前的序中説:“蕤非聖人,五十安知天命,然從事於《易》,雖亂離中未嘗釋卷。”從“雖亂離中未嘗釋卷”初步知道趙蕤所處的是一個戰亂的時代,也許是隋唐之交,也許是晚唐,没有找到其他材料,難以確定趙蕤生活的具體時間。但起碼我們知道了文中子的《易贊》在唐代還流傳着。

關於文中子的易學思想,因其《易贊》不存,我們只能從傳世《中説》中知其一二。要瞭解文中子的易學思想,首先要明白易學的歷史傳承線索,由於文中子於《易》之言散落全書各卷,亦有人將其收集一處,便於更好地研究。宋人章如愚的《群書考索》就是其中之一(22)。易道廣大,言微義深,漢儒踵周秦之後,《易》師傳授,一脈相承,凡互卦、卦變及卦氣、爻辰、消息、納甲、飛伏、升降之説,皆相沿不廢。後到南北分裂,北方學者於《易》傳習者,乃漢之象數,北魏徐遵明為學界泰斗,所傳《易》乃鄭玄所注,即北魏所傳之易為漢易。關朗亦北魏人,史傳不見二人易學之關聯,但當時北朝王注(王弼所注《周易》)不興,唯傳鄭學。“《易》為群書之首”(23),為學者當先習之。觀《中説》可以見出,文中子極為推崇易道,《問易篇》云:“劉炫問《易》,子曰:聖人於《易》,没身而已,況吾儕乎!”(24)足見其對《易》之敬仰。古人於《易》,著作最多,我們從後世之《四庫》亦可知隋以前大致情況。皮錫瑞云:“《四庫全書》經部,唯《易經》為最多,《提要》别擇之亦最嚴,存目之外,又别出於術數,不欲以混經也。”(25)此雖言清代,亦能推測其前。文中子於《易》雖是述而不論,但《易贊》畢竟是他對《易》所作的新的詮釋。

《易》理之神是《易贊》涉及的一個比較重要的問題。雖然《中説》中明確提到的不多,但首篇就明《易》理之神。《王道篇》云:“大哉神乎,所自出也。至哉《易》也,其知神之所為乎!”(26)文中子之《易》源於關朗,在今傳之《關氏易傳》第十章為《神義篇》(27),就是關氏對神義的進一步解釋,他認為這個問題非常重要,若對“神”之含義疑而不知的話,那就無法與之言《易》。《神義篇》云:“神也者,《易》之靈也。”關氏認為“神”是《周易》的靈魂。那麽“神”是什麽?關朗的理解是“靈應冥契,不思而得強,名曰神。”而“《易》之神在乎道,而所神在人也。”這個問題早在《易·繫辭》中就多有涉及,經常出現幽明、鬼神、神之類的詞眼。《繫辭》云:“《易》與天地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説。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虞翻曰:“乾神似天,坤鬼似地。聖人於天地合德,鬼神合吉凶,故不違。”(28)《繫辭》中出現“神”的字眼很多,還有“神無方而易無體”,對“神”義之解,李道平疏曰:“神本陰陽不測,故《否》《泰》盈虚者,神也。易則唯變所適,故變而周流者易也。自陰陽言之謂之神,故神之鼓萬物無常方。自乾坤言之謂之易,故易之應變化無定體。神無方故易無體,謂出乾入坤,上下無常,周流六虚者也。”(29)《繫辭》亦云“陰陽不測謂之神”,“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顯道神德行”,“易也,無思也,……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神以知來,智以藏往。”“是故闔户謂之坤,……民咸用之謂之神。”“窮神智化,德之盛也。”“陰陽合德……以通神明之德。”我們可以看出“神”在《繫辭》中出現的頻率很高,那麽這個“神”到底作何理解呢?《繫辭》以“陰陽不測謂之神”,韓康伯注曰:“神也者,變化之極,妙萬物而為言,不可以形詁者也,故陰陽不測。”孔穎達疏曰:“神也者,變化之極者,言神之施為自將,變化之極以為名也。云妙萬物而為言者,妙謂微妙也。萬物之體,有變象可尋。神則微妙於萬物而為言也,謂不可尋求也。”(30)虞翻以“乾神似天,坤鬼似地”,即乾為神。鄭玄曰:“精氣為神,……遊魂為鬼。”(31)從後人對《易》中“神”的不同注釋來看,《易》之神義不僅包含了神妙、難以預測之意,此外還有更為豐富的意藴。文中子所言的“至哉《易》也,其知神之所為乎!”這就是對《易》的神妙和難以預測的一種景仰和讚歎,其義與《繫辭》和漢以後學者們的認識相一致。文中子於《易》學養甚厚,《天地篇》云:“内史薛公見子於長安,退謂子收曰:《河圖》、《洛書》,盡在是矣,汝往事之無失也。”(32)薛衡道讓其子受學於文中子,也是看重他深厚的《易》修養。所以文中子不只是對《易》充滿神往,對《河圖》、《洛書》亦有獨到的研究。《魏相篇》云:“子贊《易》,至於《革》卦,曰:可以盡神矣。”(33)這裏的“神”就是文中子對《革》卦、乃至對《易》之神妙的一種企羨與敬仰。

對後人之解《易》,詮釋著作之紛紛,文中子有不同的看法。《天地篇》云:

子曰:“蓋九師興而《易》道微,三傳作而《春秋》散。”賈瓊曰:“何謂也?”子曰:“白黑相渝,能無微乎?是非相擾,能無散乎?故齊、韓、毛、鄭,《詩》之末也;《大戴》、《小戴》,《禮》之衰也。《書》殘於古、今(今古文之争),《詩》失於齊、魯。汝知之乎?”賈瓊曰:“然無師無傳可乎?”子曰:“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苟非其人,道不虚行。必也傳又不可廢也。”(34)

《易》注多了,人們就看不到《周易》的本來面目了,故文中子言:“蓋九師興而《易》道微。”“九師易”,阮逸注曰:“淮南王聘九人明《易》者,撰《道訓》二十篇,號《九師易》。”(35)漢以後釋《易》的著作很多,有京房、孟喜為代表的官方易學,有以費直為代表的易學,有以道家黄老之學解釋《周易》。或者説,將易學和黄老學結合起來,講陰陽變易之學。僅西漢易學從大的方面來分就有三派。東漢易學又有新的發展,有鄭玄易學中的五行説,有荀爽的乾升坤降説,有虞翻的卦變説,有魏伯陽的月體納甲説,魏晉時期又有玄學派易學。在解《易》方面就分出這麽多的學派,至於注《易》之作更是不勝枚舉,如果僅看後人之注疏,便不明《易》之正道。即如文中子所言“白黑相渝,能無微乎?是非相擾,能無散乎?”(36)白與黑淹没了正色,是是非非干擾了我們對《周易》的正確理解。但文中子並不是要取消對經典的傳授,而是要最大限度地接近原典的精神。他也要給弟子們傳授《易》理,但在《事君篇》,文中子説:“吾於贊《易》也,述而不敢論。……或問其故,子曰:有可有不可。曰:夫子有可有不可乎?子曰:可不可,天下之所存也,我則存之者也。”(37)文中子於《易》像孔子一樣,述而不議,他只是一個轉達者,並不發表什麽議論或者建議,不像後人用以陰陽解《周易》,以煉丹術解《周易》,以玄學即老莊之學解《周易》。這樣釋解紛繁複雜,蒙蔽了人們對《易》原本精神的把握,故文中子極力反對,他只想把上古聖人的意圖原原本本地傳達給他的門人。《禮樂篇》記薛收問《六經》之致時,“子曰:吾續《書》以存漢、晉之實,……贊《易》道以申先師之旨,……如斯而已矣。”(38)可以看出,文中子贊《易》的目的就是為了披荆斬棘,廓清迷霧,使人們看到先賢作《易》的真正意圖,所以他於《易》只是“述而不敢論”,他所充當的角色就是傳遞和轉達者,不敢曲解聖人之意。

在贊《易》中,文中子看到了易“時”的重要性。《問易篇》云:“《易》,聖人之動也,於是乎用以乘時矣。故夫卦者,智之鄉也,動之序也。”(39)關於“時”的問題,是《周易》的重要命題,易學研究者都非常重視。早在《繫辭》中就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40)晉王弼在闡述《周易》體例時提出了“適時説”,他在《周易略例·明卦適變通爻》中云:

夫卦者,時也,爻者,適時之變者也。夫時有泰否,故用有行藏。卦有小大,故辭有險易。一時之制,可反而用也。一時之吉,可反而凶也。故卦以反對,而爻亦皆變。是故用無常道,事無軌度,動静屈伸,唯變所適。故名其卦,則吉凶從其類;存其時,則動静應其用。尋名以觀其吉凶,舉時以觀其動静,則一體之變,由斯見矣。(41)

“適時説”本於《彖》《象》,東漢荀爽解《易》,亦講趨時説。王弼對此作了進一步的發揮,也是對“爻變説”的進一步發展,王弼認為,爻的特點在於變,變總是同所處的時位聯繫在一起的。卦辭因時而異,爻辭也因時而變化,此即“卦者時也,爻者適時之變者也。”以卦辭的吉凶來説,如《泰》、《否》兩卦,《泰》為大通之時,故其辭吉;《否》為不通之時,故言“不利君子貞”,泰始則行道,否時則不仕,此即“時有泰否,故用有行藏。”卦義因時而不同,其爻義亦可因時而反,即“可反而用”。總之,王弼以上所言是就卦辭説的,認為卦辭或爻義因時而不同,其爻義亦因之而變。在《周易略例》中,王弼還論述了適時的重要性,其文云:“吉凶有時,不可犯也。動静有適,不可過也。犯時之忌,罪不在大;失其所適,過不在深。動天下,滅君主,而不可危也。侮妻子,用顔色,而不可易也。故當其列貴賤之時,其位不可犯也。遇其憂、悔、吝之時,其介不可慢也。觀爻思變,變斯盡矣。”這就是説,吉凶因時而來,不可違犯時機。動静在於適時,不可錯過時機。到北魏關朗的《關氏易傳》第十章就是《時變義》,也強調“時”的重要性,用一章專門講這個問題,《時變義》云:“卦以存時,爻以示變,時繫乎天,變由乎人。晝動六時也,夜静六時也。動則變,静則息,息極則變,變極則息,故動静交養,晝夜之道也。《乾》、《坤》分晝夜,時也,《屯》、《濟》,時變之際也,六爻之用,其時變之周流也。……作《易》者,乘時效變之謂乎?”(《續修四庫全書》(一)經部易類)關氏所講的“時變”之義與王弼所言基本相同。不過王弼的“時變説”是要讓人們按自己所處的社會地位之别而行動,關氏所講的“時變”之義,是以六爻之變言陰陽之變,言六十四卦之變。而文中子時變思想則繼承了前人,《述史篇》云:“子曰:卦也者,著天下之時也;爻也者,傚天下之動也。趨時有六動焉,吉、凶、悔、吝所以不同也。”(42)這與王弼、關朗的易學思想是一脈相承的。他亦有不同前人之處,即以卦變解釋人生之窮通,《問易篇》云:“子贊《易》,至《序卦》,曰:大矣哉,時之相生也,達者可以與幾矣。”(43)《序卦》言時之相生令文中子驚歎,只有通達之人可以近之,這就把卦變與人生社會聯繫起來了。

文中子的易學思想家學淵深,其祖在易學方面曾受關朗真傳,文中子的易學思想就秉承了關朗的衣缽。他也認為《易》以乘時,時之變則在卦之六爻之動,由卦之時演變到時命。同時文中子從儒家道德準則出發,以道來決定對“時”的態度,這是文中子易時論的特點。《立命篇》云:“子曰:窮達,時也。有行之者,有遇之者。”阮逸注引《關氏易傳》云:“時也者,繫乎君天下者也。君天下,得君子之道則時亨;得小人之道則時塞。窮達皆由時,然有行非其道,而自窮於時者;有雖行其道,而遇時不明者。時則一,而行之遇之則異焉。”(44)阮氏注云“行之遇之則異”,只就“時”的性質而言。實際上文中子所言,正是以道為準則,若不合道,則甘願“自窮於時”。故《關朗篇》云:“杜淹問隱,子曰;非伏其身而不見也,時命大謬則隱其德矣。唯有道者能之,故謂之退藏於密。杜淹曰:《易》之興也,天下其可疑乎?故聖人得以隱。”時命固然重要,但亦應以道來制約。

文中子在贊《易》的過程當中,針對某些具體環節,都有自己獨到的見解。《述史篇》云:“子贊《易》,至於《革》,歎曰:‘可矣,其孰能為此哉?’至初九,曰:‘吾當之矣,又安能行乎?’薛收問一卦六爻之義,子曰:‘卦也者,著天下之時也;爻也者,傚天下之動也。趨時有六動焉,吉、凶、悔、吝所以不同也。’收曰:‘敢問六爻之義。’子曰:‘六者非他也,三才之道,誰能過乎?’”(45)《革》卦,“鄭玄曰:‘革,改也。水火相息而更用事,猶王者受命,改正朔,易服色,故謂之曰《革》也。’”李道平在《疏》中云:《革》卦“如《彖辭》‘湯武革命’是也。又有三義焉,如水火相息,四時更代,《彖辭》‘天地革而四時成’,《象辭》‘治曆明時’是也。”(46)《革卦·彖辭》曰:“革之時大矣哉。”干寶曰:“革天地,成四時,誅二叔,除民害,天下定,武功成,故大矣哉。”(47)革,是事物發展的自然規律,就天道而言,天地因不停地變化,才會有春、夏、秋、冬的四時運轉;就人事而言,湯武革命,弔民伐罪,除舊佈新,亦為順乎天意、得乎民心。所以文中子認識到“革”的重要意義,但“其孰能為此哉”呢?這個重任不是誰都能承擔的。當他贊《易》至《革》之初九時,很有感慨地説:“吾當之矣,又安能行乎!”《革》初九爻爻辭云:“鞏用黄牛之革。《象》曰:鞏用黄牛,不可以有為也。”文中子認為自己可以在時代變革之時有大的作為,“吾當之矣”。但是,初九《象傳》云其“不可以有為也”,為什麽不能有所作為呢?虞翻曰:“得位無應,動而必凶,故不可以有為也。”疏云:“以九居初為得位,與四敵應為無應,無應而動,其動必凶,故不可以有為也。”(48)不可以有為,是因其不得時也,薛收向文中子請教一卦六爻之義時,他説:“卦也者,著天下之時也;爻也者,傚天下之動也。趨時有六動焉,吉、凶、悔、吝所以不同也。”此即得位無應,時不處也。朱伯崑《易學哲學史》云:“《彖》認為一卦六爻,各有其位,二四六屬於偶數,為陰位;一三五屬於奇數,為陽位。凡陽爻居陽位或陰爻居陰位,稱為當位或得位;相反,陽爻居陰位或陰爻居陽位,稱為不當位或失位。一般的情況下,當位的則吉,不當位的則凶,以此解釋爻辭中的吉凶。”(49)當位也“趨時”,才能處事皆吉。《易學哲學史》云:“《彖》《象》認為,卦象之吉凶,又因所處的時機而不同。如同居中位,不一定都是吉,適時的則吉,失時的則凶。此即《繫辭》所説:‘變通者,趨時者也。’《彖》解《蒙》卦卦辭説:‘蒙,亨。以亨,行時中也。’中,指九二爻。此爻所以吉,因為得其時,……失去時機,所以為凶。總之,認為不能因時而中,仍不吉利。”(50)文中子雖胸有大志,又處革變之際,然文帝不納其《策》。不遇明君聖主,只好退而教授鄉里,續聖人之業也,此乃文中子之明《易》理也。

文中子贊《易》時還講到三才問題。《魏相篇》云:“薛收問聖人與天地如何?子曰:‘天生之,地長之,聖人成之,故天地立而《易》行乎其中矣。’薛收問《易》,子曰:‘天地之中非他也,人也。’收退而歎曰:‘乃今知人事修,天地之理得矣’”(51)《周易》之三才,即一卦之中象徵天、地、人的爻位。一般的初、二爻象徵地位,三、四爻象徵人位,五、上爻象徵天位,此謂之三才。在以卦附會人事方面,文中子以為在三才之中人是最為重要的,故言“天地中非他也,人也”。在另一處表達中,可以看出文中子對“三才”有不同的看法。《立命篇》云:

子曰:“氣為上,行為下,識都在其中,而三才備矣。氣為鬼,其天乎?識為神,其人乎?吾得之理性焉。”……收曰:“敢問三才之藴。”子曰:“至哉乎問!夫天者統元氣焉,非止蕩蕩蒼蒼之謂也;地者統元形焉,非止山川丘陵之謂也;人者統元識焉,非止圓首方足之謂也。乾坤之藴,汝思之乎?”於是收退而學《易》。(52)

文中子以氣、形、識來解釋三才,看法很特别。對三才的意藴,他亦以傳統加己之新識,認為:天統元氣,地統元形,人統元識。文中子這裏也強調了三才中人的重要性,不過他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思考的。

對於《剥》卦,文中子曾言:“子贊《易》,至‘山附於地,剥’,曰:‘固其所也,將安之乎?是以君子思以下人。’”(53)“山附於地,剥”是《剥》卦的《象傳》,陸績解其義曰:“艮為山,坤為地,山附於地,謂高附於卑,貴附於賤,君不能制臣也。”李道平疏云:“猶貴附於賤,有君不能制臣之勢。君不能制臣,陰盛陽衰,則臣將剥君矣。故曰剥。”(54)文中子在解到《剥》卦《象傳》時,所想的是:“固其所也,將安之乎?是以君子思以下人。”他認為:作為君,應該以寬厚的態度對待下民,這樣地位才能鞏固。君雖高高在上,但終須依附下民才能得以生存,所以君子應“思以下人”,經常要想到下民的願望與要求,即“山附於地”,而且山必須依附於地,否則就無法得以存在。這一卦是五陰一陽,陰消陽,陽將盡也,衆陰剥陽。當此之際,君當厚賜於下,賢當卑降於愚,然後才能得安其居。對《雜卦》,文中子有自己的認識,《問易篇》云:“子贊《易》,……至《雜卦》曰:‘旁行而不流,守者可與存義矣’。”(55)關於《雜卦》,韓康伯曰:“《雜卦》者,雜糅衆卦,錯綜其義,或以同相類,或以異相明也。”(56)孔穎達疏認為,《雜卦》是詳對舉之義,是廣《序卦》所未備者也。《雜卦》表述精煉,用幾個字闡明每一卦的性質,文中子認為《雜卦》在表述上雖看似“旁行”雜亂,然並不流於散亂,通曉《易》理的人可以應對萬物之化,可以存天道人理。

易與命。這是一個難得其解的話題,但也是多數學者無法回避且必須面對的論題,《立命篇》云:“文中子曰:‘命之立也,其稱人事乎?故君子畏之。無遠近高深而不應也,無洪纖曲直而不當也,故歸之於天。《易》曰:乾道變化,各正性命。’”(57)文中子認為,立命是確立人的行為準則,阮逸注曰:“人生天地之間,所以立命也,是命者,因人而稱,有情於人而命之者也。”阮逸以為文中子所言之命,不能脱離人而存在,它並非是完全意義上的天命,而是介於天命與命運之間的,文中子引《易》,以名命之性也。文中子所引“乾道變化,各正性命”,出於《乾》卦《彖辭》,朱熹注曰:“物所受為性,天所賦為命。……此言乾道變化,無所不利,而萬物各得其性命以自全。”(58)李道平《纂疏》對此言之更細:“《乾》元為道,故曰‘乾道’。《上繫》始以‘陰陽之謂道’,終以‘陰陽不測之謂神’,韓康伯彼注云‘神者,變化之極,故曰乾道變化’。《繫》又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虞彼注云‘在陽稱變,乾二之坤。在陰稱化,坤五之乾。’蓋以乾統坤,乾主變,坤主化也。《中庸》曰‘天命之謂性’,乾為天,是‘性’謂乾也。坤伏乾初為巽。《巽象》曰‘君子以申命行事’,是‘命’謂巽也。以乾變坤,以坤化乾,成《既濟》定。六爻皆正,剛柔位當,故曰‘各正性命’。”(59)《易·繫辭》言“神”之處很多,但於“命”所言甚少,《繫上》云:“是以君子將有為也,將有行也,問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響,無遠近幽深,遂知來物。”(60)這裏的“命”是受命之義。於“其受命也如響”一句,虞翻釋曰:“言神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不言善應。乾二五之坤成震巽,巽為命,震為響,故受命。同聲相應,故如響也。”(61)朱熹解之為:“言人以蓍問《易》,求其卦爻之辭,而以之發言處事,則易受人之命而有以告之。如響之應聲,以決其未來之吉凶也。”(62)

綜合各家詮釋,文中子所言之“命”藴含了天命、乾卦之性及人事在内的複雜含義。《説卦傳》也講到性命之理,其文云:“窮理盡性,以至於命。……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王弼注云:“命者,生之極,窮理則盡其極也。”孔穎達《正義》曰:“命者,人所秉受,有其定分,從生至終,有長短之極,故曰命者,生之極也。此所賦命,乃自然之至理,故窮理則盡其極也。”(63)王注與孔疏於《易》所言之“命”解釋可謂至當。李道平《纂疏》又從乾卦和坤卦的性質來釋“性命”,其文云:“坤為理,乾窮之,……性盡理窮,故至於命。……坤下伏乾為性,乾下伏巽為命。在陽稱為變,乾二上之坤五。在陰稱化,坤五下之乾二。乾道統坤,陽變陰化,成《既濟》定,故‘各正性命’。乾初為性,故‘以陽順性’。巽初為命,故‘以陰順命’。陰與陽、柔與剛、仁與義,原本於性命,所謂理也。”(64)按數術家,人之貧富、窮通,皆由天賦,有一定局限,非人力所能隨意轉移。順理則能盡命,逆理必致夭折。聖人造《易》,目的是要通過八卦所形成的各種形象的啓示,使人們明白怎麽去順應性命之理,明幾適變。文中子所言的《易》“命”,就是要遵循自然規律,遵循道德的規範,這樣就有可能徹底理解事物發生發展的道理,充分發揮事物的本性而享受天賦之命。

[作者簡介]李小成(1963— ),男,陝西華縣人。文學博士,現為西安文理學院國學研究所所長、副教授,主要研究中國古代經學與文化,出版專著《文中子考論》、《經學子學與文學論》,主編《國學經典導讀》等,發表學術論文40多篇。

【注释】

(1)《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集部别集類,第十八册,齊魯書社1997年版,第446頁。

(2)同上。

(3)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2482頁。

(4)浙江書局輯刊《二十二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331頁。

(5)清人蔣清翊注云:“易乾卦:六爻發揮,旁通情也。……《周易發揮》五卷,王勃撰。”

(6)蔣清翊《王子安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73~76頁。

(7)杜淹《文中子世家》云:“文中於是有四方之志,蓋受《書》於東海李育,學《詩》於會稽夏琠,問《禮》於河東關子明,正《樂》於北平霍汲,考《易》於族父仲華,不解衣者六歲,其精志如此。”(附《中説》後)此處“關朗”,應是“關生”之誤,《中説·魏相篇》:“文中子曰:吾聞禮於關生,見負樵者幾焉。”阮逸注為關朗,誤矣。關朗為文中子四世祖王虬友,善《老》、《易》,曾祖王彦曾師之。

(8)浙江書局輯刊《二十二子》,第1323頁。

(9)查正賢《試論王勃的易學時命觀及對其文學創作的影響》,《文學遺産》2002年第2期。杜曉勤《初唐四傑與儒道思想》,《文學評論》1995年第5期。

(10)浙江書局輯刊《二十二子》,第1332頁。

(11)同上,第1324頁。

(12)同上,第1329頁。

(13)同上,第1324頁。

(14)姚鉉編《唐文粹》,卷九十九,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

(15)浙江書局輯刊《二十二子》,第1330頁。

(16)同上,第1333頁。

(17)朱彝尊《經義考》,中華書局1998年版,第82~83頁。

(18)范文瀾《文心雕龍注》,人民文學出版社1958年版,第185頁。

(19)《續修四庫全書》(一)經部易類,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145頁。

(20)晁公武著、孫猛校證《郡齋讀書志校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7頁。

(21)陳振孫著、徐小蠻、顧美華點校《直齋書録解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5頁。

(22)章如愚《群書考索》,書目文獻出版社1992年版,第19頁。影印北京圖書館所藏明正德本,分上下兩册。亦見文淵閣《四庫全書》子部書類,第936~938册。

(23)皮錫瑞《經學通論》,中華書局1954年版,第4頁。

(24)浙江書局輯刊《二十二子》,第1318頁。

(25)皮錫瑞《經學通論》,第43頁。

(26)浙江書局輯刊《二十二子》,第1310頁。

(27)《關氏易傳》一卷,北魏關朗撰,現傳最早的版本是明嘉慶天一閣刻本,亦明有崇禎毛氏汲古閣刻本。現在最方便尋找的是《續四庫全書》,在《續四庫全書》(一)經部易類。是書一卷,據明嘉慶范氏天一閣刻本影印。書前有唐趙蕤的序文,繼之以關朗小傳,書分十一章:卜百年義、統言易義、大衍義、乾坤之策義、盈虚義、闔闢義、理性義、時變義、動静義、神義、雜義。

(28)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中華書局1994年版,第555頁。

(29)同上,第558頁。

(30)同上,第562頁。

(31)同上,第555頁。

(32)浙江書局輯刊《二十二子》,第1312頁。

(33)同上,第1325頁。

(34)浙江書局輯刊《二十二子》,第1313頁。

(35)杭辛齋《讀易雜識》云:“九師《易》,即所謂荀九家也。劉向曰:‘淮南王聘善《易》者九人,從之采獲,著《道訓》十二篇。’王氏通曰:‘蓋九師興而《易》道微。’洪氏邁曰:‘壽春有八公山,正淮南王劉安延客之所,傳記不見姓名。’而高誘《序》以為蘇飛、李尚、左吴、田由、雷被、毛被、伍被、晉昌等八人,其他亦無可證。陸德明曰:‘《荀爽九家集注》十卷。不知何許人所集,稱荀爽者,以為主故也。’其序有荀爽、京房、馬融、鄭玄、宋衷、虞翻、陸績、姚信、翟子元注,與高誘説完全不同。内又有張氏、朱氏,並不詳何人。朱竹垞曰:‘陸氏《釋文》載有張倫本,直方大上,有《易》曰二字,舍車而徒,車作輿等類。’未審即其人否。又李鼎祚《集解》所引諸家《易》中有朱仰之,疑即其人也。然陸氏所稱九人,時代先後不同,何能為淮南之賓客,而與九師之席乎?高氏所稱較近,惜亦無可考也。”見新世紀萬有文庫《學易筆談·讀易雜識》,遼寧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36)浙江書局輯刊《二十二子》,第1313頁。

(37)同上,第1315頁。

(38)同上,第1321頁。

(39)浙江書局輯刊《二十二子》,第1319頁。

(40)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第666頁。

(41)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經部易類,第七册,臺灣商務印書館1984年版,第277頁。

(42)浙江書局輯刊《二十二子》,第1323頁。

(43)浙江書局輯刊《二十二子》,第1319頁。

(44)同上,第1327頁。

(45)同上,第1323頁。

(46)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第435頁。

(47)同上,第438頁。

(48)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第439頁。

(49)朱伯崑《易學哲學史》,昆仑出版社2005年版,第63頁。

(50)同上,第65頁。

(51)浙江書局輯刊《二十二子》,第1326頁。

(52)同上,第1327~1328頁。

(53)浙江書局輯刊《二十二子》,第1326頁。

(54)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第255頁。

(55)浙江書局輯刊《二十二子》,第1319頁。

(56)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96頁。

(57)浙江書局輯刊《二十二子》,第1326頁。

(58)朱熹注《周易》,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5頁。

(59)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第37頁。

(60)朱熹注《周易》,第144頁。

(61)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第590頁。

(62)朱熹注《周易》,第145頁。

(63)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第93頁。

(64)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第69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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