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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道德指歸》之真僞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論《道德指歸》之真僞這部備受漢人推崇的《指歸》,今天,實際上只殘存半部而已。嚴君平《道德指歸[31]》的真僞,不但涉及漢人推崇的《指歸》原貌以及嚴君平著作的存亡,也涉及《道德指歸》内所録下的嚴本《老子》的真僞問題。這裏,分成嚴本與帛書及嚴本與古籍徵引者兩個部分,來討論《道德指歸》真僞的問題。

三、論《道德指歸》之真僞

這部備受漢人推崇的《指歸》,今天,實際上只殘存半部而已。《道藏》“能”字號五有《道德真經指歸》,包括了《老子》經文及嚴君平的《指歸》,列明卷七至卷十三;汲古閣刊行《津逮秘書》本,題作《道德指歸論》,無《老子》經文,但存《指歸》,列爲卷一至卷六;唐鴻學在成都刊行的明代姚咨手鈔藍格本,亦題爲“道德真經指歸”,《老子》經文及《指歸》並存,由卷七至卷十三;刊本儘管不同,除了《津逮秘書》本未録《老子》經文外,其他各本都大致相合[30]。嚴君平《道德指歸[31]》的真僞,不但涉及漢人推崇的《指歸》原貌以及嚴君平著作的存亡,也涉及《道德指歸》内所録下的嚴本《老子》的真僞問題。《四庫提要》及《僞書通考》所否認的,實際上不只是嚴君平的《指歸》,也包括了《指歸》内的《老子》經文。朱謙之云:“惟此書既殘闕將半,所傳經文除可與河上本相參證外,缺乏成爲獨立定本之條件。”[32]撇開“獨立定本”不談,嚴本如果是一部僞書,怎麽可以和河上本相參證呢?會有此價值嗎?因此,對本書的重新考訂,不只是關係嚴君平著作的存亡,也於嚴本的真僞有莫大的裨益和意義。

(一)《道德指歸》

《道德指歸》是否正如《四庫提要》所論、《僞書通考》所列,是一部後人依託的僞書呢?唐鴻學根據揚雄著作用字與今本《道德指歸》相符,又根據劉昭《續漢書注》引文見於今本《道德指歸》内,條擧了三個證據,證明今傳《道德指歸》“確爲君平所作”;唐氏的論證,實際上已經澄清了《道德指歸》的許多疑慮。所以,後來的朱謙之在撰寫《老子校釋》時,從文字上證明嚴遵本和河上本是同一系統[33],不但增加了《道德指歸》的可靠性的證據,並且也説明朱氏否決了《四庫提要》的結論,而認爲《指歸》是“確爲君平所作”。

撇除《道德指歸》乃後人作僞時,因襲河上本的疑慮的話,朱謙之“嚴遵本與河上本相接近”的結論,實際上已經可以作爲《道德指歸》非僞作的部分理由。當然,這個理由並不十分堅強,因爲誠如本段首句所説的,作僞者可能就因襲着河上本,以達欺售的目的。

晚近帛書本《老子》出土[34],將嚴本和帛書相互參校,可能會有新的發現;對於《道德指歸》的真僞問題,極可能會有水落石出的結論。良樹近年撰寫《老子新校》(初稿),即關心這一問題的解決,除了比勘嚴本與帛書《老子》的關係外,並且將古籍徵引《老子》的文字與諸本相參校,藉以追探嚴本與古籍徵引者的關係;經過資料的排比,證據的展陳,所達到的結論竟與《四庫提要》所言者相反:《道德指歸》非後人所能僞託,其爲嚴君平之原著,蓋無可疑。

這裏,分成嚴本與帛書及嚴本與古籍徵引者兩個部分,來討論《道德指歸》真僞的問題。

首先讓本文討論嚴本與帛書《老子》的關係。

第一、嚴本有些句子省略,與帛書本老子相符合。其例有三。

1﹒三十九章: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爲天下貞。

案:河上本、王弼本及傅本[35]“萬物得一以生”同;帛書甲、乙本並無此句,嚴本亦無此句。敦煌戊本及《文選·江文通雜體詩》注引並無此句,嚴本不可能根據敦煌本及《文選》注,其爲古本可知。

2﹒同章:萬物無以生,將恐滅。

案:各本皆有此二句,惟嚴本與帛書甲、乙本合,皆無此二句。敦煌戊本雖無此二句,其非嚴本之所依據,蓋可斷言。

3﹒七十三章:是以聖人猶難之。

案:各本“是以聖人猶難之”同,惟嚴本與帛書甲、乙本合,並無此句。唐易州龍興觀碑本雖亦無此句,惟非嚴本之所依據,其理至明。

第二、嚴本有些實義單字的用法除與帛書相合外,與其他各本皆不相同。其例有三。

1﹒五十章:陸行不遇兕虎。

案:各本“遇”字同,嚴本作“避”,與諸本獨異。檢帛書乙本此字正作“辟”(甲本殘),“辟”、“避”古、今字,嚴本之古舊可知矣。《韓非·解老篇》引作“遇”,解云:“兕虎有域,而萬害有原,避其域,塞其原,則免於諸害矣。”《韓非》所見《老子》,原文恐作“避”;今本作“遇”者,或淺人據今本改之也。吴澄本及明太祖本並作“避”,淵源有自,非嚴本之所依據,蓋可斷言。

2﹒五十三章:使我介然有知。

案:嚴本、河上本及其他諸本“介然”同。《指歸》云:“是以玄聖處士,負達抱通,提聰挈明。”谷神子《注》云:“挈然有知,行於大道者。”是嚴本原作“挈然”,不作“介然”明矣。今嚴本作“介然”,淺人之所改也。檢帛書甲本,此文作“然”。“”,借爲“絜”;“絜”、“挈”古通(《集韻》有説)。嚴本作“挈然”,與帛書相合,古舊甚矣。

3﹒五十四章:子孫祭祀不輟。

案:諸本“輟”字同,帛書乙本作“絶”(甲本殘),與諸本獨異。嚴本作“輟”,谷神子《指歸注》引作“子孫祭祀不絶”,是谷神子所見嚴本作“絶”,不作“輟”,與帛書正相符合。今嚴本作“輟”者,蓋淺人據諸本改之也。

第三、嚴本有些句子、詞彙,除與帛書相合外,與其他各本皆不相同。其例有五。

1﹒四十九章:爲天下渾其心。

案:河上本及王弼本“渾其心”同[36],傅本作“渾渾焉”;嚴本作“渾心”,造語與諸本異。檢帛書甲本正作“渾心”(乙本殘),則嚴本之古舊蓋可知矣。敦煌伯希和二四一七及斯坦因六四五三咸作“混心”,混、渾古通,然終非嚴本之所依據。

2﹒五十一章:是以萬物莫不遵道而貴德。

案:河上本、王弼本及傅本“莫不”二字同,嚴本無此二字,與諸本異。帛書甲、乙本作“是以萬物尊道而貴德”,無“莫不”二字,則嚴本淵源有自明矣。馬敍倫所見羅卷、館本並無此二字,恐受嚴本之影響耳。[37]

3﹒五十五章:猛獸不據,攫鳥不搏。

案:各本此兩句同。帛書甲本作“攫鳥猛獸弗搏”,乙本作“據鳥猛獸弗搏”(“猛”原作“孟”,“搏”原作“捕”);“據”,借爲“攫”;皆無“不據”二字,“攫鳥”又在“猛獸”之前。嚴本作“攫鳥不搏,猛獸不據”,“攫鳥”在“猛獸”之前,與帛書合。又《指歸》云:“攫鳥猛獸,無意加其攫搏。”句末“攫搏”即訓解經文“搏”字;據《指歸》,嚴本蓋亦無“不據”二字,與帛書合。今嚴本有“不據”二字,恐淺人所增。

4﹒五十七章:聖人云。

案:各本“聖人云”同,嚴本作“聖人之言云”,多“之言”二字,與諸本不合。帛書乙本作“[聖]人之言曰”,“曰”字雖不同,亦有“之言”二字,可證嚴本之古舊。《御覽》皇王部一引作“聖人之言云”,猶存“之言”二字,至爲可貴。

5﹒六十四章: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案:各本“千里之行”同,帛書甲本作“百仭之高”(“仭”,本作“仁”,音近而誤),乙本作“百千之高”(“千”,當作“仭”),與各本異。嚴本作“百仭之高”,與帛書本獨合,其古舊可知。敦煌辛本、館本及強本成《疏》引並作“百仭之高”,蓋承嚴本而來。

第四、將嚴本與各本相互比勘,可以發現不少虚字實字,嚴本都省略了;這些省略,許多都和帛書《老子》相合。其例有四。

1﹒五十一章:故道生之,德畜之……

案:各本“故”字同,惟帛書甲、乙本及嚴本咸無“故”字。

2﹒五十七章: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

案:各本皆有“以此”二字,惟帛書甲、乙本及嚴本無之。朱謙之曰:“嚴、彭、高翿、吴勉學本無‘以此’二字。”彭、高及吴本皆在嚴本之後。

3﹒五十八章:是以聖人方而不割。

案:各本皆有“聖人”二字,惟帛書甲、乙本與嚴本合,並省此二字。館本、伯希和二四一七、斯坦因六四五三亦皆無此二字,蓋受嚴本之影響耳。

4﹒六十六章:是以聖人處上而民不重,處前而民不害。

案:河上本等皆有此“聖人”二字。嚴本獨無此二字,與帛書甲、乙本及《淮南子·原道篇》引合。

第五、嚴本有一些句子或詞彙,如果和今本相比較,它們是顛倒互移的;這種現象不是很平常,但是,它們卻和帛書本老子相符合。其例有二。

1﹒八十章:安其居,樂其俗。

案:河上本及王弼本二句與此同,傅本作“安其俗,樂其業”(《史記·貨殖列傳》引與傅本合)。帛書甲、乙本“樂其俗”並在“安其居”上,《莊子·胠篋篇》及《文選·魏都賦》注引並同;今諸本之中,惟嚴本與帛書合。

2﹒八十一章:善者不辯,辯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案:各本四句次第與此合,獨嚴本“知者不博,博者不知”二句在“善者不辯,辯者不善”之前,與諸本大異。檢帛書甲、乙本,“知者”“博者”二句正在“善者”“辯者”之前;嚴本之古舊,蓋可成定論矣。武内義雄謂敦煌本、遂州本“知者”二句在“善者”二句之前,與嚴本合,蓋淵源甚遠。

其次,我們再來看嚴本與古籍徵引《老子》文字相符的例子;爲了行文的方便,本文將這些例子歸併入前一部分,當作是第六類。

第六、嚴本文字頗有與古籍徵引《老子》者相合,而與其他各本不同者。其例有七。

1﹒四十一章:廣德若不足。

案:各本“廣”字同,嚴本作“盛”,與各本異。檢《莊子·寓言篇》及《史記·老子傳》引並作“盛德”,嚴本之古舊可知矣。

2﹒五十七章:我好静,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

案:各本此數句之次第,皆與此文合。《文子·道原篇》用此二句,“我無事,而民自富”在“我好静”之前;嚴本與《文子》所據者正相符合。

3﹒六十章:治大國若烹小鮮。

案:嚴本“大國”下有“者”字,與《韓非·解老》、《三國志·蜀志·姜維傳》引合;他本皆無此字。

4﹒六十六章:江海所以能爲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

案:嚴本無“善”字,與《後漢書·南匈奴傳》引合;他本皆有此“善”字。

5﹒七十章:是以不我知。

案:嚴本“我”作“吾”,與《淮南子·道應篇》、《文子·微明篇》引合;他本皆作“我”。

6﹒七十四章:希有不傷其手。

案:嚴本無“有”字,與《淮南子·道應篇》引合;他本皆有此“有”字。

7﹒八十章:使民復結繩而用之。

案:嚴本無“復”字,與《莊子·胠篋篇》引合;他本皆有“復”字。

上文所條擧的例子,總計有二十四條;這二十四條例子,都是嚴本與其他各本不同,而與帛書《老子》、古籍引用《老子》者相符合的。帛書是晚近出土的西漢早期寫本,如果《道德指歸》是僞託的話,單只比較《德經》部分,怎麽會有五類十七條例子竟與帛書相符合呢?而其他各本個别的卻竟無如此多的巧合例子呢?《道德指歸》與古籍引用《老子》者相符合,有可能被解釋爲託僞者據古籍以售其古舊,不過,如果配合着《道德指歸》與帛書《老子》相合的證據的話,這種解釋不但顯得非常勉强,而且,反而可以輔助加强證明我們正面的推論。

嚴本與河上本、王弼本、傅奕本及范應元本,同時與帛書《老子》或古籍徵引《老子》相符合的,爲數非常多;爲了免除作僞者可能據諸本以售其欺的誤會,本文全部省略。其實,如果有了上述五類十七條與帛書《老子》相合的證據在前的話,《道德指歸》既爲嚴君平的親著,它與河上各本,同時與帛書《老子》或古籍徵引者相符合,那不是一種理所當然的合理現象嗎?

根據這六類二十四條證據,再加上唐鴻學所擧的三條,良樹認爲:今傅嚴本,包括《指歸》,應該都是西漢末年嚴君平的真品,非後人所能贋託。

(二)《總序》

除汲古閣刊津逮秘書本外,其他兩本《道德指歸》的卷首,都附有一則長約一千一百餘字的《總序》。這篇總序的組織非常簡單,除了開始的“昔者老子之作《道德經》也,原本形氣……增一字即成疣贅,損一文即成瘢瘡”一小段一百二十八字外,其他的文字都是在於序論《德經》章次之所由排比;兹過録數則如次,以見其梗概。

自大陳小爲之上,紀道論德謂之經,始焉“上德不德”;

化由於道,而道不爲之主,故授之以“昔之得一”;

昔之得一,動由反行,非有性,莫之能聞,故授之以“上士”;

…………

小國之君,形虚勢弱,懸命於鄰,故授之以“信者”;

信者萬民之所助,而將相之所存,天地之所祐,而道德之所助也。

從上面的引文可以看得出,每一個小段底下,都引了每一章的首句或爲首的幾個字。

《四庫提要》既判定道德指歸爲“能文之士所贋託”,那麽,《總序》也自然在僞託的範圍内了。嚴靈峯先生在他的大著裏[38],基於下列三個理由:

(一)《總序》在序論《德經》最後一章時,引正文作“信者”,與原文“信言”不符合;嚴先生認爲“似非一本之文”。

(二)《總序》的體制有類周易之《序卦》,但是,爲甚麽只有下經,上經卻不見了呢?

(三)根據杜光庭《廣聖義》及殷敬順《列子釋文》的文字,嚴先生謂“則所闕者上經七卷,是否尚有類似之文,則無從稽考矣”。

而認爲:“此文秘册、津逮二本未見,而文體亦不類《指歸》本,似亦羽流淺學之所爲,附益卷首,又不明上經佚闕,徒增蛇足,疑非君平自作。”

良樹考察《總序》,認爲此文當爲君平所親作,非後人所能僞託也。證據有二類。

第一、《總序》引用《德經》每章首句或首數字,絶大部分都和經内相應的句子相合,不過,偶而也有不符之處;這些不符的文字,有的却與帛書《老子》相同[39]。例如:

1﹒四十九章:聖人無常心。

案:嚴本及其他各本皆以“常心”屬辭[40],惟《總序》引作“聖人無心”,以“無心”屬辭,前後全不同。檢帛書乙本此句作“□人恆无心”(甲本此句殘),以“无心”屬辭;此《總序》古舊之一證也。

2﹒六十五章:古之善爲道者。

案:《老子》所有各本此句皆同,即如嚴本,亦不例外。十五章及六十八章兩云:“古之善爲士者。”句型亦與此文相合。帛書甲本作“故曰:爲道者”,乙本作“古之爲道者”,咸無“善”字,與今本皆不相同;《後漢紀·靈帝紀》下引亦無此“善”字。《總序》引作“古之爲道者”,正無“善”字,與帛書、《後漢紀》引合。

這兩個例子都告訴我們,雖然嚴本非常地古舊,有時也逃不了後人根據各本改易的手術,而《總序》因爲和經文没多大的關係,竟逃過了這一改易,而保存了古舊的面貌。

第二、儘管嚴本章次組合與今本頗有出入,然而,《總序》在序論各章時,其章次卻與嚴本完全重合。兹將嚴本與今本章次組合之差異製表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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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數字表今本之章次 2.表内皆以首句概括該章

①嚴本“反者”上有一“經”字,可能是後人拘於今本“反者”爲另一章而注上。

根據本表,可知:

(一)嚴本第四十、六十八及七十九章,分别併入三十九、六十七及七十八章,與今本獨立成章完全不同;《總序》序論章目時,未擧四十、六十八及七十九章,可知《總序》與嚴本相符。

(二)嚴本第五十八章被離析爲二章,前半章“其政悶悶”入五十七章,後半章“方而不割”不但獨立成章,而且與今本五十九章合併;《總序》言及五十七章“以正治國”,又言及五十八章後半章“方而不割”,再言及六十章“治大國”,可見《總序》所見章次之組合與嚴本相同。

如果《總序》是後人所託僞的,作僞者很可能會受到今本的影響,在章次的組合上,未必完全符合嚴本。

也許有人這麽懷疑:《總序》條擧各章目,作僞者當然應該依據嚴本,以免露出破綻,無法達到欺售的目的。這個懷疑如果成立,那麽,所達致的結論恰好是相反了。不過,根據首類所擧的兩個證據,我們有理由相信,《總序》章次組合與嚴本相合的現象,正好加強了我們既得的結論。

基於上述兩類理由,道德指歸裏的《總序》應該是嚴君平的親作了。

《總序》與《周易》的《序卦》實在有許多相似的地方,試觀《周易·序卦》的組織:

(上篇)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

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

……………

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

離者,麗也。

(下篇)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

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

恆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

……………

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

以《周易·序卦》來比況《指歸·總序》的話,《總序》似乎也分成上、下兩篇,並且附在書末,誠如唐鴻學所説的:“明姚舜咨手鈔藍格本……《序目》[41]在後,别爲一卷。漢人箸書之例,如《法言》、《史記》、《漢書》、《説文》等書,《序目》均在卷末,如《易》之《序卦》、《説卦》然。”[42]良樹懷疑,《總序》既分爲上、下篇,它們本來極可能是分别附在《道經》及《德經》之末的,後來,《道經》亡佚,《總序》的上篇也跟着亡佚,而只保存下今天的《德經》及下篇的《總序》了。今天,把半篇的《總序》列在全書的卷首,那更是後人的做法了。

(三)《説目》

《道德指歸》内有《説目》一篇,原題作“君平説二經目”,省稱《説目》,約一百九十餘字,簡述上、下兩經的著作目的及其章數的道理。

嚴靈峯先生以《説目》内所言章數與《道德指歸》内文不相符合,而判定《説目》“非君平所自作斷可信”[43];這種説法大概不能成立,説在下文《附論(一)》之内。

試比較《説目》與《總序》的文字,我們發現兩者所論及的,頗有相似、相合之處;兹擧四例以明之。

1﹒《總序》云:“昔者老子之作《道德經》也。”《説目》云:“昔者《老子》之作也。”二文相合。

2﹒《總序》云:“參以天地。”《説目》云:“上經配天,下經配地。”二文相似。

3﹒《總序》云:“稽以陰陽。”《説目》云:“陰道八,陽道九,以陰行陽,故七十有二。”二文相似。

4﹒《總序》云:“窮微極妙,以覩自然。”《説目》云:“智者見其經效,則通乎天地之數。”二文相似。

根據這四個證據,我們有理由來相信,《説目》一篇也應該是嚴君平的原著。

(四)谷神子《序》

汲古閣刊津逮秘書本《道德指歸》卷首有谷神子《序》一首,其文甚短,計一百二十四字;云:

嚴君平者,蜀郡成都人也,姓莊氏,故稱莊子。東漢章、和之間,班固作《漢書》,避明帝諱,更之爲“嚴”;莊、嚴,亦古、今之通語。君平生西漢中葉,王莽篡漢,遂隱循煬和,蓋上世之真人也。其所著有《道德指歸論》若干卷,陳、隋之際,已逸其半,今所存者,止《論德篇》;因獵其訛舛,定爲六卷。而以其《説目》,冠於端,庶存全篇之大義爾。谷神子序。

其中,自首句“嚴君平者”至“蓋上世之真人也”,又見於道藏本及明姚舜咨手鈔本《道德指歸》卷首《君平説二經目》末句“萬物敷矣”之下,作雙行之夾注。易而言之,道藏本及姚本《道德指歸》於《説目》末句下有雙行夾注,注文由“嚴君平者”至“蓋上世之真人也”,無“其所著”以下之文,更不將之獨立成谷神子《序》。

唐鴻學在他的跋文裏,曾經討論了此《序》的真僞,他説:“錢遵王《讀書敏求記》所載序語,與汲古閲刻本序文,皆明季妄人以原書序目之小注贋充,又僞續谷神子數語,謂注書時已不全。”責斥其爲明人之所僞作,嚴靈峯先生在他的大作裏,曾經敍述此《序》之“所由來”,説與唐氏相合;蓋亦斷其爲僞作[44]

根據唐鴻學及嚴先生的分析,“其所著……谷神子序”五十六字之爲贋託,似乎是可以肯定的了。這位冒充谷神子的人在撰寫“其所著”五十六字時,實際上就已經露出很大的破綻,從而無法信其爲谷神子原著了。

道藏本及姚舜咨鈔本《道德指歸》是七卷本(從卷七至卷十三),與汲古閣刊刻《津逮秘書》六卷本(從卷一至卷六)相比較,實際上是多了一卷。“其所著……谷神子序”内有兩句話説:“因獵其訛舛,定爲六卷。”很顯然的,僞託者只見到六卷本的《道德指歸》,不知道它還有七卷本。另一方面,第七卷(從“人之飢也”章至“信言”章)的《道德指歸》不但保存到今天,而且,内文還有谷神子的注文!可見谷神子所注解的至少是七卷,而絶不是六卷。冒充谷神子的這個人,根本只見到六卷《道德指歸》,對於别本的第七卷,完全一無所知,才會露出這麽大的破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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