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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依法融资

时间:2022-08-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企业融资概述企业融资是指以企业为主体融通资金,使企业及其内部各环节之间资金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的运动过程。相对于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则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可以充分利用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分散风险,实现多元化负债。

一、企业融资概述

企业融资是指以企业为主体融通资金,使企业及其内部各环节之间资金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的运动过程。当资金短缺时,以最小的代价筹措到适当期限、适当额度的资金;当资金盈余时,以最低的风险、适当的期限投放出去,以取得最大的收益,从而实现资金供求的平衡。

企业融资按照有无金融中介分为两种方式: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指不经过任何金融中介机构,而由资金短缺的单位直接与资金盈余的单位协商进行借贷,或通过有价证券及合资等方式进行的资金融通,如企业债券、股票、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内部融资等。间接融资是指通过金融机构为媒介进行的融资活动,如银行信贷、非银行金融机构信贷、委托贷款、融资租赁、项目融资贷款等。直接融资方式的优点是资金流动比较迅速,成本低,受法律限制少;缺点是对交易双方筹资与投资技能要求高,而且有的要求双方会面才能成交。相对于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则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可以充分利用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分散风险,实现多元化负债。但直接融资又是发展现代化大企业、筹措资金必不可少的手段,故两种融资方式不能偏废。

二、企业快速融资渠道

(一)企业快速融资渠道含义

企业快速融资渠道是指从企业内部开辟资金来源。从企业内部开辟资金来源有三个方面:企业自有快速融资渠道资金、企业应付税利和利息、企业未使用或未分配的快速融资渠道专项基金。一般在企业并购中,企业都尽可能选择快速融资这一渠道,因为这种方式保密性好,快速融资渠道企业不必向外支付借款成本,因而风险很小,但资金来源数额与企业利润有关。

(二)投融资申请方式和办理流程

1.申请方式

根据投融资行为的介入程度,申请方式有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

根据投融资申请投入领域,申请方式有生产性投融资申请和非生产性投融资申请。

根据投融资申请方式,申请方式有对内投融资申请和对外投融资申请。

根据投融资办理内容,申请方式有固定资产投融资申请、无形资产投融资办理、流动资产投融资申请、房地产投融资申请、保险投融资办理、信托投融资办理等。

2.办理流程

(1)投融资办理企业向审批机关提交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等文件;(2)审批机关在接到投融资办理申请文件后,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3)审批机关进行投融资申请审核;(4)经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投融资办理企业按照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变更登记;(5)投融资办理完成。

三、创业融资渠道

(一)国家资金

国家财政资金具有无偿、无息的特点,对于民营中小企业而言,国家运用财政资金支持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主要采取设立专项基金的方式,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鼓励科技创新和劳动人口的就业方面基金,例如财政对专项科技成果的采购资金、教育和科研基金、失业人口和小企业的创业基金;另一类是帮助降低市场风险方面的基金,例如农业风险补偿基金、特殊行业的再保险基金等。这些基金有的可以循环使用,大部分属于一次性补贴。专项基金要求有严格的管理,在资金数量、用途、对象、支付方式和补贴方式,拨付对象和拨付项目的资格标准、审批、监督和管理机构的职责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选择政府采购、担保和再担保、再保险、退税、免税、利息补贴等多种方式扶持企业的发展。

(二)银行信贷资金

银行是我国金融机构的最主要的主体,企业可以通过多种形式从银行取得贷款,它是企业最主要的外部资金来源。目前,我国的银行有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其中与企业融资最为密切的是商业银行。

(三)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

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公司、科技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证券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其他金融企业。这些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没有银行雄厚,但是资金供应灵活、方便,为企业融通资金、融通物资、发行和承销证券等提供了通道。

(四)其他企业资金

其他企业资金来源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其他企业通过联营、入股、合资、合作等形式对企业进行投资;二是企业在购销业务中因债权债务关系而形成的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短期资金占用,如应付账款

(五)企业内部资金

企业内部资金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净利润,按协议、合同、公司章程或有关规定,要留用一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和集体福利,留用的部分利润是企业内部资金的来源渠道,具体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

(六)民间资金

企业内部职工和城乡居民对企业的投资,属于个人资金渠道。民间融资一直是个人投资创办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也是民营中小企业最基本的原始资本和创业资本来源。

(七)境外资金

境外资金是指外国投资者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企业、政府及其他投资者投资的资金。包括向国外银行或国际金融机构借款,向境外发行股票、债券、租赁、信贷、补偿贸易,与外商合资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形式。

四、创业融资方式

(一)银行贷款

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银行贷款是最为常见的融资渠道之一,但是,由于其对企业资质要求较高,手续相对繁琐,对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来说往往远水难解近渴。

(二)股票筹资

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

(三)债券融资

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优先于股东享有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

(四)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此外,还有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租赁与加工装配相结合、租赁与包销相结合等多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业务为企业技术改造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采取融资融物相结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引进速度,还可以节约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五)海外融资

企业可供利用的海外融资方式包括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企业在海外各主要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股票融资业务。但是,对一般的中小企业来说,海外融资由于可控性等因素,适用性并不高。

(六)P2P融资模式运营

P2P金融在国内发展初具雏形,但目前并无明确的立法,国内小额信贷主要靠“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主持工作。可参考的合法性依据,主要是“全国互联网贷款纠纷第一案,结果阿里小贷胜出”。 随着网络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此种金融服务的正规性与合法性会逐步加强,在有效的监管下发挥网络技术优势,实现普惠金融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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