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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的结合

时间:2022-08-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的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传统的认识是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没有什么关联。通过技术标准使自己的知识产权政策圆满实施,将会使技术标准创设者的意愿得到最好和最合理的体现,这就是技术标准的一个重要作用。这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推广使用包含了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等内容的技术标准,通过技术标准来实现技术与产品垄断的目的。

三、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的结合

目前,技术标准在全球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技术标准的知识产权政策的应用也贯穿技术标准制定的始终,发达国家已将专利制度利用得淋漓尽致,并由此获得了丰厚的回报,在国际贸易中抢占了有利地位。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的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

传统的认识是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没有什么关联。一般认为标准技术是公知技术、成熟技术、通用技术、无偿使用技术,它追求公开性、普遍适用性,更强调行业的推广应用。而知识产权是专用的,是有偿使用的,知识产权成果获得推广与使用的前提是获得许可,不允许未经授权的推广使用。但是现在的认识有所改变,在新技术的发展过程中,在新的国际贸易竞争中,是先有产品后有标准,而在高技术产业领域,往往是标准先行。(23)例如,在互联网应用前就先有了IP协议,在高清晰彩色电视和第三代移动通信尚未商业化前,有关标准之战就已如火如荼。谁掌握了标准的制定权,谁的技术成为标准,谁就掌握了市场的主动权。国际上的6C联盟(24)是由6家DVD核心生产技术企业组成的DVD生产技术联盟,是一个典型的企业间通过专利技术控制产品生产的事实标准企业联合组织,也是典型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利用合法的权利创设游戏规则的策略。在6C对中国企业发难的时候,中国企业别无选择,只能在有限的范围之内进行一定的协商努力,面对知识产权保护强大的威力,着实给国人上了生动的一课。而在这一事件中,6C联盟的核心专利技术还没有以国际标准许可的形式出现,仅是事实标准运用的初级阶段,如果6C联盟将DVD的核心生产专利技术完善成一套现代技术标准的话,那么中国企业将面临更加严重的打击。

通过技术标准使自己的知识产权政策圆满实施,将会使技术标准创设者的意愿得到最好和最合理的体现,这就是技术标准的一个重要作用。现代技术标准就是成功地利用专利技术和标准化工作的特点,巧妙地将全球技术许可战略构建在技术标准之中,形成一条“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许可化”的链条,从而实现在技术和产品上的竞争优势。由于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和排他性,一旦以专利技术为核心建立的标准得到普及,就会形成一定程度的技术和市场垄断,并可以保护本国技术,发挥技术壁垒的积极作用。例如,在将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时加入我国的专利技术,可以抑制国外技术长驱直入,并在实施该标准时通过交叉许可。以合理的、非歧视性条件从对手那里获得专利许可,为减少所付专利使用费创造条件。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结合起来,其影响力和威力就非同凡响,其效果绝不是1+1=2,而是1+1>2,技术标准的全球技术许可战略就是这样典型的1+1>2战略。(25)

从传统意义上对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做比较,二者是相互排斥的。技术标准追求公开性和普遍适用性,强调行业的推广应用,其目的是为了方便大众。知识产权作为合法的垄断权,是鼓励创新、促进知识生产的重要法律机制。知识产权的核心内容是专利权,专利技术实施的前提则是获得许可,不允许未经授权的推广使用。专利技术的产业化速度加快,产品在国际中的竞争加剧。这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推广使用包含了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等内容的技术标准,通过技术标准来实现技术与产品垄断的目的。也就是说技术标准有了专利技术的加入,就可以实现标准垄断的目的。

正是由于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结合产生了巨大的威力,各国纷纷制定了自己的技术标准战略,希望通过标准来实现占领全球市场的目标。大量的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是国内外专家经过长期试验、研究、讨论的结晶,是宝贵的技术成果,也是国际、国内公认的对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企业充分了解和采用这些标准,可使产品的质量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竞争力,进而促进产品的研发创新。对于有竞争力的企业来说,市场竞争的优势在很大程度上是从知识产权保护中来的。只有让企业的技术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有效融合,才能形成企业的竞争优势。例如,制造微处理器的英特尔公司通过从IBM公司获取许可证后,制造了能被几乎所有IBM兼容机采用的微处理器,进而综合知识产权战略,确立了业界“标准”,迫使除苹果以外的每家公司都采用英特尔芯片,所有新机型的技术规范设计都围绕英特尔的标准进行,最终掌握了该领域技术标准竞争的主动权。

专栏11-1

中国企业:亟待确立知识产权策略

2004年4月,我国企业遭受美国企业GFCI(漏电保护器)的专利诉讼是我国企业越来越受到“专利垃圾”困扰的典型的案例。所谓“专利垃圾”,是指当事人将公知、公用等技术恶意申请专利,在获得专利授权后用于不正当竞争或者直接攫取非法利益的技术和行为。因此,中国企业在对待这类诉讼问题上要积极应诉,确立自己的知识产权策略。

维权终获马克曼命令(26)浙江通领科技(原浙江东正电器有限公司)与美国莱伏顿的专利案是近来国外企业运用专利壁垒打击中国对手的一起典型案例。美国莱伏顿公司是GFCI领域的电气巨头,它为了维护自己在美国市场的垄断地位,用其GFCI专利针对通领科技在美国的客户提起诉讼,它们的真正意图是把中国企业通领科技赶出美国市场。中国企业通过积极的诉讼维权,获得了美法院的马克曼命令,这是国内企业首次获得该命令。2006年5月23日,美国新墨西哥州联邦地方分区法院下达了对案件结果具有决定性作用的马克曼命令。长达33页的马克曼命令认为:通领科技的产品不在莱伏顿专利的权利保护范围内,明确显示了通领科技的产品没有侵权。

亟待确立知识产权策略当前,美国公司通常会采取三种方式阻止中国企业进入美国市场。一是提起不正当竞争反倾销的诉讼,遏制中国企业,这是目前比较普遍的一种现象。二是用国家贸易委员会的《知识产权337条款》打压中国企业。三是用知识产权专利侵权诉讼与中国企业纠缠。同知识产权相结合的技术壁垒正越来越多地被国外企业运用。近年来我国出口贸易遭遇的技术性壁垒,许多以知识产权为支撑,或直接以知识产权构筑技术壁垒。国外企业在获得某个技术专利后,以其为基本专利,将其改进技术及外围相关技术均申请专利,形成一个由基本技术同外围相关技术一起构成的专利网,从而形成本企业强项技术的专利壁垒,使竞争对手无法突破。据统计,我国有60%的出口企业遭遇过国外的专利技术壁垒,使我国出口额每年损失500亿美元左右。从2003年1月爆出华为与思科的专利案之后,又出现MP3、DVD以及GFCI产品的专利纷争。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助理魏衍亮认为,面对这些诉讼,我国企业要积极应对,同时也要确立起知识产权策略,一是在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中部署专利筹码,然后通过交叉许可,压低自己使用对方技术的知识产权费用;二是积极参加工业标准的创建工作,在工业标准的形成阶段、专利联盟组建和扩张阶段部署必要专利。

资料来源:夏金彪:《中国企业:亟待确立知识产权策略》,《中国经济时报》,2006年6月12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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