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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创新绩效分类及其测量

时间:2022-08-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4.2.1 生态创新绩效分类及其测量如前文2.3所示,理论界对于企业生态创新绩效的认识存在很多争议,主要包括环境、经济、竞争绩效等多种观点。在政府强制条件下提高环境绩效可能迫使企业增加成本,从而损害其竞争优势,所以两者有可能是负相关关系或者相关性不显著。因此,生态创新类型的清晰划分是揭示企业生态创新绩效关系的重要前提。

4.2.1 生态创新绩效分类及其测量

如前文2.3所示,理论界对于企业生态创新绩效的认识存在很多争议,主要包括环境、经济、竞争绩效等多种观点。

环境绩效包括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的理解。狭义上的环境绩效是指企业在现有环境标准中规定的,以及其他可直接测量的环境指标上的表现。这些指标往往是定量的、标准化的,比如排污量数据等,一般用于对企业环境合法性的考察以及企业间的对比,既可以是单个指标,也可以是加权处理过的综合指标。广义上的环境绩效是指企业持续改善其污染防治、资源利用和生态影响等方面的综合效率和累积效果,是从系统性和动态性的角度衡量,包括隐性和显性两部分。显性即前面提到的狭义环境绩效,隐性指的是企业由于在环境保护上的持续努力而获得的环境指标要求以外的所有收益,主要体现在经济和竞争效益上,如环境管理绩效(陈浩和薛声家,2006)或绿色创新审计(陈劲等,2009)。

竞争绩效表征企业竞争力状况。 OECD(1996)界定为企业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国际竞争力及相对较高的要素收益。欧盟(2003)提出企业竞争力是竞争并从中获利的能力,取决于企业工艺或产品的创新能力,市场营销和市场力量的优势,更广泛的如价值链创新体系,竞争对手情况,宏观经济因素(价格稳定性、竞争)等,认为企业生态创新竞争力指标可以用产品或服务的出口额、销售额、市场份额来测量。 Nijssen等主要考虑产业竞争激烈程度、价格战特征、竞争活动的频率、竞争对手强弱情况、竞争对手推出新产品后其他对手的跟进情况等。Fischer & Schornberg(2006)提出用三个性能指标衡量:利润、生产率和产出增长。余浩(2010)认为竞争导向指标包括对产业状况的了解程度、对竞争对手的了解程度、竞争以价格为主的衡量尺度、新产品跟进速度四个方面;段小华和鲁若愚(2002)将竞争绩效指标归纳为相对于竞争对手的企业获利能力、市场份额、顾客满意度、顾客忠诚度四个变量。贺小刚等(2007)提出包括两部分:短期的市场赢利能力,如投资回报、净利润、与竞争对手相比的净利润增长率;长期的成长潜力,如流动资金增长、营业额增长、市场占有率等。

经济绩效主要是基于成本效益的分析。通常采用现金流量分析和财务动态获利性分析方法,评价指标一般有投资回报期、投资回报和净现值等。 MEI(2007)认为生态创新系统的经济绩效指标应该用更广泛的框架,包括产品的市场条件、要素市场条件、教育和培训体系、有形的基础设施和宏观经济政策和监管等方面。

综上所述,企业生态创新绩效包括经济与环境两方面效益,更蕴含着企业通过对生态及环境的保护来提高经济绩效与竞争优势的含义。因此,企业生态创新强调的仍然是企业追求利润提高竞争力的目标,只是这个目标的实现是通过减量化和提高资源利用率为主要途径,例如最大限度地使用可再生能源、延长产品的耐久性以及提高服务强度。本研究将企业生态创新绩效界定为可持续竞争绩效,具体分为环境绩效和竞争绩效两部分。

多数学者的观点是企业生态创新对环境绩效和竞争绩效具有正向影响,认为生态创新所带来的环境绩效可以为企业取得竞争优势创造有利条件,比如通过污染防治提高资源利用率取得成本领先优势,或者通过生产绿色产品取得差异化优势从而获得高额的市场回报等(Hart ,1995 ;Reinhardt ,1999 ; Shrivastava ,1995)。 Klassen & Mclaughlin(1996)进一步认为,企业环境绩效(例如企业受到的环境奖励或惩罚)会影响投资人对企业未来经济绩效的预期,于是,在有效市场中,股票价格将反映环境绩效的经济收益,他们通过实证分析发现企业环境绩效与经济绩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著名的波特假说支持了这种正向结论,在Porter & Linde(1995)看来,适当的环境管制有利于促进企业积极创新并提高资源生产力,从而能够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另一方面,对这种正相关的观点也存在相当多的质疑。 Stanwick & Stanwick(1998)通过对多个行业共120多家企业的研究发现,企业经济绩效与排污总量数据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他们据此认为经济绩效与环境绩效是负相关关系。 Walley & Whitehead(1994)认为,降低污染提高了产品的边际成本,降低了边际净效益,高的环境绩效与低的经济绩效相对立。有经济效益的环境改进项目和活动应该早已在市场中自动实现。换言之,企业是在政府管制下才被动地改善其环境绩效的。在政府强制条件下提高环境绩效可能迫使企业增加成本,从而损害其竞争优势,所以两者有可能是负相关关系或者相关性不显著。

当前研究结果存在较大的分歧,究其根源,原因之一是企业环境绩效的界定较混淆,没有澄清环境绩效的概念(Wood & Jones ,1995)。也没有系统考察企业环境绩效内部驱动因素的作用过程,忽视了对环境绩效及竞争绩效内在联系的考察,因而现有研究不能建立两者之间的因果联系(King & Lenox ,2001)。也有相当多的研究工作直接将企业环境绩效衡量的有效性和可信性作为指标,认为环境绩效的衡量结果应该易于在投资人、政府、公众以及企业内部进行沟通(Gerde & Logsdon ,2001)。

同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忽视了生态创新的类型划分(Cleff & Rennings ,1999 ; Rehfeld et al.,2007 ; Wagner ,2008)。现有文献缺乏对不同类型的生态创新运作机理研究,因素解析过于笼统化,不够精细,并且忽略了环保历程的作用,缺乏对双重外部性(创新的外部性和环境的外部性)的解析。例如,传统环境管理理论认为清洁生产(CP)和末端治理(EOP)的生态创新绩效是迥异的,从CP宣称的口号“环境与经济双赢”看,正是环境外部性的存在使得CP优于EOP(当然CP较之EOP具有劳动密集性和知识密集性,导致其推广有难度)。因此,生态创新类型的清晰划分是揭示企业生态创新绩效关系的重要前提。此外,环境管制对于企业生态创新类型及绩效的影响也有待进一步梳理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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