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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秘书的定义

时间:2022-08-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如我国最早从事秘书工作的人员称史官,我国最早的朝廷秘书机构是产生于商末周初的太史寮。2.我国现代对秘书定义的争论我国现代秘书的概念并非受我国古代“秘书”一词的影响,而是接受了国外“秘书”一词的影响。这成为我国现代秘书职务的直接源流,自此,“秘书”一词沿用至今。[10]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秘书学研究开始起步,学术界对秘书的定义尚有争论。

二、我国秘书的定义

1.我国古代“秘书”一词的含义

我国几千年间的古籍中“秘书”一词触目皆是,但是,其含义却与现代大相径庭,经梳理,它有如下四种不同的含义。

第一,指宫禁中的秘藏之书。如“得汲郡冢中古文竹书,诏勖撰次之,以为中经,列在秘书。”[6]“诏向领校中五经秘书。”[7]“与国师公从事出入,校定秘书。”[8]

第二,指谶纬图录等类书。《说文》:“秘书说曰:日月为易。”段玉裁注:“秘书,谓讳书。”“时睹秘书纬术之奥。”[9]

第三,指官职名称。始于东汉,桓帝时创设秘书监一职,掌管宫中图书经籍。使“秘书”一词开始由指物转为指人。此后屡见不鲜,如曹操创立了秘书令这一官职,下配备秘书左丞、秘书右丞,掌管尚书奏事;晋设立的秘书监,秘书丞、秘书郎,从事典籍修撰,或执掌文书图籍;唐朝有秘书令,掌管经、史、子、集。

第四,指官署名称。如晋设秘书寺,南朝梁时改称秘书省,领有国史、著作两局,主管国史的编修和著作事务,相当于现代的国家出版局,此后,历代沿置,曾改称“兰台”、“麟台”,明代以后并入翰林院。又如清入关前后,于内三院中设秘书院,掌撰拟与外藩往来书札及敕谕、祭文等,并录各衙门奏疏及词状。这四种解释中,除了曹操时的秘书令一职和清代的秘书院承担着一些秘书工作之外,其余均基本与秘书工作无关,而历代秘书工作都是由不冠以“秘书”两字的机构和官员承担的。如我国最早从事秘书工作的人员称史官,我国最早的朝廷秘书机构是产生于商末周初的太史寮。这种秘书机构、官员名实相离的现象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

因此,研究现代秘书工作,应避开古籍中“秘书”两字设下的误区,避免望文生义、牵强附会。

2.我国现代对秘书定义的争论

我国现代秘书的概念并非受我国古代“秘书”一词的影响,而是接受了国外“秘书”一词的影响。早在1905年,孙中山在日本组织同盟会时,就曾先后任命马君武、胡汉民为同盟会总部秘书。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安徽巡抚冯煦上书,奏请设置辅助人员,佐理文牍,分科办事,经光绪皇帝批准后,在巡抚衙门中最早设置了秘书、助理秘书等官职。接着,各省总督、巡抚衙门纷纷仿效,设置秘书职位。这成为我国现代秘书职务的直接源流,自此,“秘书”一词沿用至今。[10]

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秘书学研究开始起步,学术界对秘书的定义尚有争论。笔者认为:秘书应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秘书可称为秘书人员,是指:无论是否具有秘书职务,但实际上从事着秘书业务的办公室工作人员,如处理文书、档案、调研、信息、联络、协调、督查、信访和公共关系等事务的工作人员、机要人员等。

狭义的秘书是指在领导身边,辅助领导,沟通上下左右和内外联系、掌管文书、处理信息和日常事务的重要助手,是具有秘书职务的专门管理人员。

但是,社会上一般认为,秘书是“职务名称。掌管文件并协助领导人处理日常工作的人员”。[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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