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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的分类

时间:2022-03-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张家仪的《小议秘书的分类》可以说是80年代关于秘书分类问题的最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进入20世纪90年代,对秘书的分类问题,秘书学界有共同的认识,也有不同的看法。主张“型”分类的学者认为,这种分类是根据秘书能力特征来对秘书进行分类,强调的是秘书的能力结构。一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秘书分类理论的修订。二是对“民间秘书”的论证。

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秘书学的产生、秘书概念的初步确认,人们开始关注秘书的分类问题,在最早出版的秘书学著作和发表的秘书学论文中,对秘书的分类问题有一定探讨的前者如张金安、常崇宜主编的《秘书学概论》(云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后者如张家仪的《小议秘书的分类》(载《秘书》1985年第6期)。张金安、常崇宜在《秘书学概论》中对秘书作了两个角度的划分,首先,从组织上看,即从秘书的来源与服务对象看,著者认为现代秘书可分为机关秘书与私人秘书两大类。其次,从秘书担负的工作性质上看,著者认为现代机关秘书又可以分为行政秘书、机要秘书、事务秘书(或生活秘书)、外文秘书等。而张家仪的《小议秘书的分类》可以说是80年代关于秘书分类问题的最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该文从经济支取和服务对象的角度,将秘书分为公务秘书和私人秘书;从工作内容的角度,将秘书分为行政秘书、机要秘书、事务秘书(或生活秘书)、外文秘书(或翻译秘书)、专业技术秘书等;从担任职务的角度,将秘书分为秘书长、办公厅(室)主任、秘书科长、股长、科员、办事员等;从业务水平的角度,介绍了美国、英国的秘书分类。并且认定,在当时的中国,第一种分类初露端倪;第二种分类不够明确;第三种分类比较普遍;第四种分类还未实行。张家仪对秘书四个角度的分类在20世纪80年代的秘书分类理论中占有比较主导的地位。至80年代末,翁世荣主编的《现代秘书学》对秘书四个角度的分类提出了质疑,认为上述分类存在着“分类意义不甚明确”、“分类标准缺乏科学性”、“分类方法缺乏逻辑性”等问题,提出从纵横两个方面划分秘书种类。从横向来划分,即主要依据工作的性质和内容进行划分,有行政秘书、机要秘书、生活秘书和专业秘书。从纵向来划分,即主要依据工作的水平和工作责任的大小进行划分,可以有高级、中级和初级秘书之分,或一级、二级、三级等秘书之别。当然,著者认为纵向分类在当时还只是一种设想。

进入20世纪90年代,对秘书的分类问题,秘书学界有共同的认识,也有不同的看法。以主流的认识而论,从服务对象和经济来源或者说秘书的职业性质来划分,将秘书分为公务秘书和私人秘书的理论为人们所普遍接受,许多秘书学者如任群在《秘书理论与实践》(重庆出版社1991年版)、董继超在《普通秘书学》(中央电大出版社1997年版)等书中都认为,应首先把我国秘书分为公务秘书与私人秘书两大部类。尽管也有教材用“机关秘书”代替公务秘书,用“社会秘书”代替私人秘书,也有学者提出用“民间秘书”的提法来区别公务秘书与非公务秘书两大部类,但总体影响不大。另外,按照行政职位对党政机关秘书的分类也比较统一,即根据国家公务员的等级序列将秘书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属于高级秘书,同时兼有领导的身份,办公室主任、秘书处长、科长属于中级秘书,科级以下为初级秘书。

横向的分类理论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袁维国主编的《秘书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将秘书分为行政秘书、机要秘书、文字秘书,以及科技秘书、外事秘书、教学秘书等。陈合宜编著的《秘书学》(暨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将秘书分为文字秘书、机要秘书、通讯秘书、信访秘书、事务秘书、外文秘书、生活秘书等七类。侯玉珍主编的《秘书学》(海洋出版社1997年版)将秘书分为机要秘书、党务秘书、行政秘书、文字秘书、企业秘书、科技秘书、教学秘书、外事秘书、外企秘书等。王千弓、徐中玉主编的《秘书实用手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认为,上述秘书类型是属于不同标准的秘书分类,按从事的职业划分有:法律秘书、医学秘书、科技秘书、企业秘书、教学秘书等;按秘书部门的职责划分有行政秘书、机要秘书、文字秘书和事务秘书等。

另外,90年代还出现了秘书分类中的“型”分类,即根据秘书的智能结构、个人特长,把秘书分为各种“型”。主张“型”分类的学者认为,这种分类是根据秘书能力特征来对秘书进行分类,强调的是秘书的能力结构。而强调能力结构,也就强调了作为能力的基础的知识水平。持论者认为,“型”分类法有利于秘书群体的整体素质,更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秘书工作的要求。朱传忠、叶明主编的《秘书理论与实务》(浙江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诸孝正等编著《秘书学概论》(广东高教出版社1998年版)都有“型”的划分,把秘书划分成参谋型、秀才型、公共关系型、办事型、财经型、法律型、综合型等多种类型。

其他有代表性的秘书分类理论有:①陈贤华的秘书“三个层次”论。具体地说,一是行政事务性的秘书工作,可以用行政秘书或事务秘书之名加以概括,多属于初级秘书;二是文字性的秘书工作,可以文字秘书之名加以概括,多属于中级秘书;三是议政谋政的高级秘书。[7]②钱世荣的“三个层次”论。钱世荣认为,秘书在纵向上存在着三个层次,即直接辅助层、行政执行层、技术操作层,且认为秘书的纵向分层比分出公务秘书和私人秘书更具价值。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推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工作,199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秘书专业委员会制定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秘书)》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秘书)》,199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试点省市进行秘书职业资格的鉴定考核。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秘书正式确定为全国实行就业准入的66个职业之一,并将秘书职业确定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实现了80年代中期有关秘书学者提出的对秘书业务水平作初级、中级、高级的划分,而且分类具有绝对的权威性。

进入21世纪,秘书分类理论中以下两点值得关注:

一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秘书分类理论的修订。自2003年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启用了新的国家职业标准。新标准将秘书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原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原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原高级)和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二是对“民间秘书”的论证。自从1993年董汉庭、张守敬等学者在江苏盐城市举行的全国第三届秘书学与秘书工作学术研讨会上,提出用“民间秘书”替代私人秘书以来,有不少呼应的声音,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后,更是有过专题讨论。董汉庭先生是“民间秘书”概念的大力倡导者,发表过《民间秘书的范围与分类》(《当代秘书》2001年第11期)、《怎样看待民间秘书的社会地位》(《秘书之友》2005年第8期)等论文。也有许多有影响的学者从不同角度发表不同看法的,如李昌远的《关于秘书的内涵与外延的再探讨》(《当代秘书》2002年第5期),钱世荣的《两类“民间秘书”的样本分析》(《当代秘书》2002年第10期),邱惠德的《枙民间秘书枛、社会秘书及其他》(《秘书之友》2003年第8期)等文章对“民间秘书”这一概念是否确立及概念的科学性、逻辑性等方面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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