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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定县物流业税收的调查情况

时间:2022-07-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正定县物流业发展较为迅速。2010年,正定县具有经营活动的交通运输法人企业30家,全部为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保有运输车辆总量为9693辆,运输能力106947吨,共缴纳税款348万元。现在,物流业在正定县经济中处于辅助性行业,在全部经济中占的比重比较小,占不到全县税收收入的1%。因此,无论是从组织结构、运作方式,还是以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来看,正定县物流企业离现代物流企业的标准都有很大的差距,现代化程度亟待提高。

关于正定县物流业税收的调查情况

河北省正定县财政局 安志卿 封建华 降兰永

一、正定县物流业发展现状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业等复合型的服务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领域广,吸纳就业人数多,促进生产、拉动消费作用大,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国民经济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正定县物流业发展较为迅速。2010年,正定县具有经营活动的交通运输法人企业30家,全部为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保有运输车辆总量为9693辆,运输能力106947吨,共缴纳税款348万元。仓储企业3家,库容量31.52万立方米,2010年共缴纳税款232万元。运输业税负每运载吨位每月纳税额2.71元、仓储业税负每立方米每年纳税额7.3元。

整体来看,正定县物流业发展还不健全,企业规模小,竞争秩序不规范,缺乏市场竞争力,大多数物流企业运营方式单一,尚未形成多元化的格局,行业分散,专业化流通的集约化经营优势难以发挥,规模经营、规模效率难以实现,信息相对闭塞,缺乏和消费者双向信息沟通的手段,不能提供全方位的查询、跟踪等信息服务,和外部的信息渠道不够畅通,没有有效的市场推广和管理系统,从业人员中缺乏专业的现代物流人才,物流服务能力差,行业管理水平低,依然沿袭传统物流的营销模式,供应链中间环节多,组织效率低下,物流成本高,盈利能力低,限制了全县物流企业的发展。现在,物流业在正定县经济中处于辅助性行业,在全部经济中占的比重比较小,占不到全县税收收入的1%。因此,无论是从组织结构、运作方式,还是以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来看,正定县物流企业离现代物流企业的标准都有很大的差距,现代化程度亟待提高。

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行业的规范,物流业有着广泛的发展空间,物流产业已被认为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动脉和基础产业,其发展程度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准之一,必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然而物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税收问题,应引足够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否则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物流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正定县物流业税收中存在的问题

1.物流企业管理不规范,计税基础不好确定

有部分运输企业在管理上实行运输车辆承包到人的管理方式,企业只负责有关的验证等工作,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只是车辆承包人上交的管理费,而不是实际运输的业务收入。有的企业注册的是运输企业,却没有一辆属于本企业的运输车辆。因此,在计税标准上不好确定,在税收方面存在一定的漏洞

2.物流业的税收政策不成体系,企业税负过重

在现代经济中,税收不仅发挥着其分配功能,还具有独特的调节功能,是国家重要的经济调控杠杆。税种的设置、税率的高低都将对经济生活产生重要影响。通过税收政策的恰当安排,可以起到促进或限制某些产业发展的目的,以保持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协调发展。而我国目前没有物流业统一的税收政策,现行的税收体系不能给物流业的健康运行以有效的支持,也难以对物流业进行宏观或微观的调控。现代物流业的经营业务主要有仓储、运输、货代、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根据其经营业务性质,其税收主要涉及到营业税的“交通运输”税目以及“服务业”税目中的仓储业、代理业等。而现行税收政策中,很少有专门针对物流业的配套税收政策,只有一些交通运输、服务业相关的税收政策规定散见于各项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在现行税收政策中,运输、装卸、搬运的营业税税率为3%,仓储、配送、代理等的营业税税率为5%。由于现阶段我国物流业尚处在起步阶段,基础设施不完善,人才匮乏,再加上外国物流企业的冲击,导致我国物流企业管理和营运成本居高不下,处于微利性行业范围,毛利只有4%~5%,税后纯利只有1%~2%。目前3%、5%的营业税两档税率相对企业来说有些过高,造成物流企业税负过重,自我累积的能力受到制约,影响了物流企业发展。而在实际经营中,综合型物流企业各项业务上下关联,很难区分运输与服务收入。各类业务税率不同,不仅有碍于物流业“一体化”运作,也不利于税收征管。

3.物流企业租赁社会车辆税负沉重

物流企业出于控制经营成本(减少养车养人)的考虑,基本上都存在大量租赁社会交通运输工具(一般为个体车辆)从事货物运输的现象。这些社会个体车辆一般在车籍所在地定额缴纳了营业税费,但由于长期在外流动,个体车主无法或者不愿意向物流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货运发票,往往以白条收取物流企业支付的运费。虽然新修订的营业税条例规定: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可以按照差额纳税,但由于难以取得个体车主提供的运输发票,物流企业必须按照货运业务收入全额缴纳营业税。即使是试点物流企业租赁社会车辆从事运输,也不能享受按差额纳税的政策。这样就造成了物流企业和个体车主的重复纳税,重复纳税不仅严重影响了物流企业的利益,给国家的税收带来了混乱,助长了物流行业的不规范性,也变相增加了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

4.物流业务发票不易监管

物流企业涉及多个环节、多种业务形式,面临名目繁多的发票,带来了多方面的负面影响。一些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违反相关规定,或虚开、代开货物运输发票,严重冲击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基,或擅自为其他非自开票纳税人开具货运发票收取管理费,从中牟利,给不法企业留下可乘之机,不利于形成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同时税务部门监管难度加大,极大地影响了税收执法效率。

三、几点建议

1.加快物流业发展,规范物流业管理

找准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促进物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政府部门要营造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按照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已有运输场站、仓储基地等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建设以布局集中、用地节约、产业集聚、功能集成、经营集约为特征的物流园区,推动物流业的对内、对外开放,促进物流企业之间的合并、联合、合作,逐步形成规模化、社会化、专业化经营的现代物流服务与管理体系,完善专业化物流组织服务,提高物流运作的规模效益。作为物流业本身,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管理者的各项素质,规范企业的经营活动,提升企业自身规模和信誉度,树立良好的形象,提高服务水平。税务部门要加大税收监管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偷、骗、漏、逃税等各种违法行为,及时将税款征收上来。

2.税务部门要强化税收征管

征税与发展并不矛盾,而是相互促进的,在征好税的基础上才会有物流业的高速发展,有了好的税收环境才会有好的发展环境。税务部门要兼顾优化服务与强化监控的要求。一是要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为现代物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二是要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维护统一、规范、公平、高效的市场机制,促进现代物流企业公平竞争、健康发展。

3.出台专门的物流税收政策,适度降低企业税负

物流业作为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支撑了现代经济的发展。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逐步加深,物流业作为重要的服务产业也受到了严重冲击。一大批中小物流企业的经营出现困难。为加快物流业的发展速度,加大对物流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使国内的物流行业发展能够与经济发展相匹配,建议税收部门根据国家产业发展的政策,出台针对物流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适当降低物流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和购置税、土地使用税等税目的税率,大力促进物流产业的发展。

4.推行物流企业对个体车辆营业税费代扣代缴并代开发票的政策

由税务部门认定的物流企业在实际支付给个体运输户运费时代开发票,并按照税务部门确定的征收比例扣缴应纳税额,同时接受税务部门监管。为防止物流企业为外雇车辆代开发票时,虚开给一般纳税人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运输发票,建议在代开的普通运输发票上加注“一般纳税人不能抵扣”字样,从根本上解决物流企业有效凭证“取得难”问题,又从源头上堵住个体运输经营户营业税款流失的“黑洞”。

5.设计符合我国物流经营特点的物流业专用发票

由于我国物流业使用的发票种类繁多,都有不同的使用范围、标准和要求,使不同物流业务的税收负担不均衡,影响了物流业的发展,也给税收征管带来难度。建议整合与物流业务相关的各类现有发票,减少或取消现有发票地域和运输方式的差异,印制全国统一的物流业专用发票,规范发票的领缴存程序,加大督查力度,从源头上堵住发票管理混乱的漏洞,以适应一体化物流运作需要。同时也可方便企业的操作和税务部门的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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