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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与环境问题的激烈争论

时间:2022-07-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用外商投资取得了迅猛发展,特别是1992年以后,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年年攀升。研究结果表明,三省市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增长是导致该区域的环境污染加剧的原因之一。研究发现,外商投资加剧了中国的环境污染。由于中国是以相对较低的成本进行出口贸易,以十分优惠的条件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使得出口贸易与外商直接投资所获得的利益是国内外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用外商投资取得了迅猛发展,特别是1992年以后,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年年攀升。外商直接投资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增长,但随着外商直接投资的引入及其产业转移,也使一些污染严重的产业由发达国家转移到我国,主要集中在工业部门和东部地区。尽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商务部共同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新技术、新设备,能够节约能源和原材料、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的”列为鼓励投资类,将“不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列为限制类,将“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破坏自然资源或者损害人体健康的”列为禁止类。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存在很多问题。一些地区只重视引资的数量,不注重引资的质量,为了招商引资不惜降低环境标准,违背国家的外商投资政策,给予一些污染型企业以鼓励优惠政策等,都表明一些地方政府扭曲的发展观将把外资引向对环境不利的一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对外经济研究所的研究表明,外资固然有优化我国能源利用效率的一面,但另一方面也扩大了我国能耗规模。一些短期化、高能耗和污染严重的产业链低端项目纷纷落户我国。

那么,改革开放以来引进的外资是否造成和加剧了中国的环境污染?外商是否倾向于投资高能耗和高污染行业?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的环境保护有没有正面效应?国内学术界围绕这些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

1. 观点1:外商直接投资加剧了中国的环境污染

夏友富(1999)从行业层面对外商投资于中国污染密集型产业的情况进行了实证研究,认为外商通过直接投资的渠道向中国转移污染密集型行业是客观存在,对中国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廖涵等(2002)认为,我国利用外资多采取加工贸易的方式,因而外资并未带来多少先进技术;而且由于外资集中在劳动密集型加工行业,导致了一定程度的恶性竞争和产品过剩。从国内看,由于外商投资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业的过分膨胀,激化了本来就存在的能源和原材料的供求矛盾。有些地区在发展加工贸易的过程中,片面追求外贸数量的增长,而不注重其质量的提高,对于外资的流向既不加限制,又不予以引导,致使外资大量进入劳动密集型简单加工行业,而未能发挥其对我国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的应有作用。因此总的来说,前些年的外商投资集中于低水平的加工贸易,加剧了我国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谭晶荣和张德强(2005)认为,随着外商直接投资的引入及其产业转移,使得一些污染严重的产业由发达国家转移到我国。其主要原因是我国与资本输出国对环境保护问题认识的差异性,我国的环境标准与资本流出国的环境标准不统一,地方政府对环保执法的干预等。李岚红(2006)的分析表明,前些年的外商投资主要集中于高污染行业。这些行业主要是化学原料及制品、火力发电、非金属矿物制品、医药制造、造纸及纸制品、纺织印染、橡胶制品业。外商之所以热衷于投资环境污染行业,其根本动机在于对利润的追逐,而中国这些行业的高投资回报和低水平法律管制的投资环境,为这种利润追逐提供了现实可行性。一方面,从国内这些行业发展所带来的商业机会来看,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呈现局部过热趋势,电力、煤炭、石油化工、钢铁、金属和非金属开采等能源、原材料行业由于供求关系影响市场价格一再攀升,出现了投资快速增长的局面;另一方面,从外商投资于环境污染行业的法律环境来看,我国有关的立法和执法水平还相对滞后,这又为外商直接投资的流入创造了现实的可行性。张燕文(2006)认为外商投资加剧了中国“两头在外,污染在内”的畸形产业结构。自20世纪80年代初至今,外商直接投资一直侧重于生产型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在制造业中也是投向技术含量不高的劳动密集型行业。投资的重点产业主要有化工中间体产业和精细化工产业、印染和电镀业、废物回收利用业等,对能源、原材料的消耗大,对环境的破坏十分严重。

很多经济计量分析也表明了外商投资加剧了中国的环境污染。兰天(2004)利用面板数据回归的方法分析了中国对外开放对环境污染的影响,认为贸易自由化吸引越来越多的外商到中国投资,使得贸易的规模效应影响扩大,尤其是国外污染企业向中国的转移会导致中国环境污染的加剧。潘申彪和余妙志(2005)利用1986—2003年江浙沪三省市实际利用外资额和废气排放量的数据,进行了外商直接投资增长与环境污染加剧的因果关系检验。研究结果表明,三省市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增长是导致该区域的环境污染加剧的原因之一。杨海生等(2005)选取1990—2002年中国30个省份的贸易、外商直接投资、经济和环境相关数据,探讨贸易、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影响。研究表明,外商直接投资与污染物排放之间呈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在中国接受经济全球化影响的过程中,由于部分地区急于吸引外资,加之环境管理体系的不完善,外商直接投资在某些方面对我国环境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He (2006) 利用中国29个省份外商直接投资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数据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尽管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二氧化硫排放的影响不大,但是确实存在“污染天堂”的现象。杨英(2006)的研究也表明,污染密集产业确实通过外商直接投资向我国沿海地区转移并给当地的福利效应造成负面影响。于峰和齐建国(2007)以二氧化硫排放量表征环境污染水平,在1997—2004年间我国29个省份的面板数据基础上建立了联立方程模型,并对其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外商直接投资存量诱致的经济规模扩张和经济结构变化带来的环境效应均为负面的,而其诱致的技术转移带来的环境效应为正面的,但外商直接投资存量的总体环境效果是负面的。李国柱(2007)检验分析了外商直接投资与环境污染的因果关系,发现外商直接投资加剧了我国的二氧化硫污染。温怀德和刘渝琳(2008)利用2000—2005年中国30个省份的经验数据,分析对外贸易、外商直接投资与环境污染的关系。研究发现,外商投资加剧了中国的环境污染。由于中国是以相对较低的成本进行出口贸易,以十分优惠的条件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使得出口贸易与外商直接投资所获得的利益是国内外共享的,然而污染却留在了国内,由中国独自承担。

黄庐进和何时有(2008)的研究表明,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集中在污染密集型行业,并且外商直接投资与我国污染密集型产品的出口额有正相关关系,指出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环境有着较大的负面影响。奉琼(2009)对外商直接投资与中国的水污染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两者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验证了“污染避难所”假说的成立。李敦瑞(2009)运用面板数据模型,对外商投资我国污染密集产业的环境效应进行研究。结果表明:污染密集产业中“三资企业”的生产经营与我国“工业三废”的排放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因此,在治理环境污染时,除了要关注内资企业、产业结构、进出口等因素外,外商投资污染密集产业所带来的环境问题同样不可忽视。

实证研究也表明了,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生态环境的负面效应呈现明显的东高西低的梯度特征。沙文兵和石涛(2006)利用我国30个省份1999—2004年的面板数据,构建了一个经济计量模型,对外商直接投资的环境效应进行测度。结果显示,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生态环境具有显著的负面效应。就全国总体情况而言,三资工业企业总资产每增加1%,工业废气排放量增加0.358%。进一步对东、中、西部三大区域的研究表明,与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的区域分布特征相一致,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生态环境的负面效应也呈现出明显的东高西低的梯度特征。陈凌佳(2008)利用中国112个重点城市的2001—2006年度的面板数据,研究了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整体以及不同区域的环境影响。结果证实了外商直接投资的增加对我国环境确实产生了负面的影响,并进一步表明这种负面影响在地域上呈现东低西高的梯度特征。

此外,一些省级区域的研究也证明了外商投资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如李惠茹等(2007)对河北省的研究表明,外商直接投资变化是污染物排放量变化的Granger原因,外商直接投资在一定水平上影响了河北省的环境质量。张淳淳(2008)依据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的相关理论,利用1992—2006年江苏省各年经济数据和环境数据,检验了江苏省外商直接投资和环境污染间的关系。结果表明:江苏省外商直接投资与环境污染间存在一定相关性。陈敏和劳和智(2009)以1990—2006年的数据为基础,对广东省外商直接投资对环境质量的影响进行了计量分析,结果证明外商直接投资的环境效应为负。另外,广东省的贸易开放度也与污染水平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因此,“污染避难所”假说在广东省是存在的。罗丽英和王丽娜(2009)对湖南省外商直接投资与环境污染的关系进行分析,结果表明:湖南省污染物排放量的变化不是外商直接投资变化的Granger原因,但外商直接投资在一定水平上影响了湖南省的环境质量,而且外商直接投资存量诱致的经济规模扩张和经济结构变化带来的环境效应均为负面的,而其诱致的技术转移带来的环境效应为正面的,外商直接投资存量的总体环境效果是消极的。

2. 观点2:外商直接投资未必加剧中国的环境污染,可能还起到了改善的作用

“污染光环”假说提示我们,来自发达国家的外商投资和产业转移也能带来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环境管理经验,不一定必然会污染当地的环境,可能会通过技术扩散和示范效应,改善东道国的环境状况。一般来说,外商投资企业(以跨国公司为例)更注重对环境问题的过程管理,环境投资水平普遍高于本土企业,推动了中国的环保产业发展,在投资过程中提高了中国企业及居民的环保意识(宋婷婷、李蜀庆,2007),这些都是外商投资对于促进中国环境改善的正面影响。

Blackman和Wu (1999) 对我国电力工业的外国直接投资企业环境业绩的研究发现,外商直接投资提高了中国电力工业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了废物排放量。根本原因是外商直接投资先进的发电技术和环境管理,以及我国本土企业与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竞争。Christmann和Tayor (2001) 基于参加1999年APEC在上海和深圳两地的“标准管理实践研讨班”的118家中国公司的数据,研究发现,国外资本的流入带来了积极的环境效应,这是因为跨国公司的母国来源(来自发达国家)和向发达国家的出口增强了公司环境行为的自我管理能力。

马丽等(2003)对外商投资和对沿海地区的资源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尽管外商投资对沿海地区的资源压力和环境污染作出了贡献,但是从弹性系数来看,外商投资对地区资源压力和环境污染的影响在逐渐减缓,表明外商投资并不是导致我国沿海地区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的主要原因,反而可能是减缓这种压力的主要贡献力量。梁蓓(2003)分析了外商直接投资对环境的各种影响因素——规模效应、技术效应、结构效应和政策效应的具体作用,证明了外商直接投资对环境的总体作用是利大于弊,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发展经济与完全依赖本国的力量相比,对环境的冲击要小得多。

Liang(2006)在1996—2003年中国260个城市的大气污染、工业结构、外商直接投资、贸易政策和人口的面板数据的基础上运用固定效应模型得出结论。总的来说,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环境是有益的。李惠茹(2007)认为,在引进外资的同时带来了更为先进的管理方式、技术和理念。特别是在合资、合作项目中,外商提供或引进环保设备和技术,或者提供相关信息和指导,或者进行企业环保的管理与培训,或者发挥其示范作用,引导内资企业也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从长期来看,引进外资有利于中国形成环境规制与环境保护的互动影响关系。

Deng和Song (2008) 认为中国的出口加剧了国内的环境污染,但是外商投资却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环境质量。郭红燕和韩立岩(2008)就外商直接投资、环境管制和环境污染的关系建立了联立方程模型,并运用中国1992—2006年的数据对其进行计量检验。结果表明,外商直接投资通过影响中国的经济规模、结构和技术进步从而对环境产生影响,外商直接投资存量的增加扩大了经济规模,使工业污染排放增加,同时其存量增加也优化了经济结构和提高了技术水平,进而又减少了工业污染排放。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环境的总效应是正面的。

周力和应瑞瑶(2009)利用联立方程和情景模拟的估计方法以及1998—2005年中国30个省、直辖市的面板数据,针对外商直接投资与工业污染交互影响的传导机制做了理论推导与实证检验,得出以下结论: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通过规模、结构和技术效应的直接传导机制,以及收入和政策效应的间接传导机制对工业污染产生影响,在该机制的作用下,外资的增加往往会促使工业污染减少。工业外资在中国区位选择时的确将污染排放量视为重要的资源禀赋,这与“污染避难所”假说相符,但现实中,外资企业的确存在正向的技术溢出效应,外资工业企业的技术水平往往高于内资工业企业,较高的新技术研发水平与较低的污染排放强度是对应的,因此存在外资企业的“污染密集型逆转”现象。他们认为对于处于工业化快速增长时期的中国而言,外商直接投资是一个既能维持经济增长又不增加环境负担的“绿色”加速器、是解救地方政府长期陷于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顾此失彼两难境地的济世良药。

此外,也有省级区域的研究证明了外商投资有利于当地的生态环境改善。如彭洁和顾慧(2009)通过对江苏省1998—2007年数据的分析,发现经济发达的江苏已经位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右端,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将进一步促进江苏经济的发展和环境的改善。

3. 观点3:外商直接投资流入中国并不是由于松散的环境管制

尽管国内外的一些理论研究表明,弱环境管制将吸引高污染行业的跨国转移。但国内的很多实证研究都表明,外商投资于中国和弱环境管制并无明显关系。

马丽等(2003)从环境管制对投资区位选择和污染性产业转移的影响两个角度,对外商投资对地区资源环境影响的机制进行分析。指出外资对地方资源环境的影响并不仅仅在于外资和环境管制本身,而在于地区引进外资的政策以及外资在经济收益与环境管制之间的权衡。美国国际贸易会的Dean等(2004)调查分析了1993—1996年间2886个外资企业在中国各省市的选址情况,发现在不考虑行业污染密度的情况下,合资方来自中国香港、台湾、澳门地区或东南亚国家的合资公司受到弱环境监管的吸引,而合资方来自美国、欧洲和日本的合资公司则更倾向于选择环境管制严厉的地区。吴玉鸣(2006)利用面板模型和Granger因果关系模型对我国外商直接投资与环境规制之间的关系作了实证分析。检验结果发现,环境规制确实对我国各个地区引进外资具有一定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呈现为负效应。但是,决定外商直接投资的因素主要是经济市场化进程和经济发展水平,环境规制严格化对外商直接投资流入的影响较小。黄顺武(2007)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与Granger 因果检验模型对环境管制对中国外商直接投资关系作经验分析,也发现环境管制对外商直接投资的负向影响不显著,且不存在因果关系。王绪龙(2009)在建立外商直接投资与环境标准的关系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后,也认为环境规制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在统计上虽然显著,但是程度很小。

从上面的实证研究可以看出,尽管也有一些证据表明外商投资在某些方面确实有利于国内的环境保护,但是更多的证据表明,这些年我国宽松的外商投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国内的环境污染,应该引起国家管理部门的警惕。政策制定者在看到外资大量流入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国际产业的转移,特别是污染产业从发达国家向中国的不断转移,会对中国的资源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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