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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的概念与性质

时间:2022-05-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外商直接投资的概念与性质外商直接投资与跨国公司是密不可分的,本书采用国际通行的定义,[1]跨国公司指由母公司及其国外分支机构组成的联合或非联合的企业。在不引起误解的情况下,本书有时也把外商直接投资简称为外资。[3]由此可见,对外直接投资虽以资金额来衡量,但已与纯粹的资本流动完全不同了。

一、外商直接投资的概念与性质

外商直接投资与跨国公司是密不可分的,本书采用国际通行的定义,[1]跨国公司指由母公司及其国外分支机构组成的联合或非联合的企业。母公司被定义为通常以拥有股本金的方式来控制在其本国以外国家的其他实体资产的企业。拥有联合企业10%或10%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股本金或非联合企业的等量资本金,通常被认为是控制这些企业资产的最低值。[2]外商直接投资(FDI)也叫对外直接投资、外国直接投资、国际直接投资,定义为一国(地区)的居民实体(对外直接投资者或母公司)在其本国(地区)以外的另一国的企业(外国直接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或国外分支机构)中建立长期关系,享有持久利益,并对之进行控制的投资。在不引起误解的情况下,本书有时也把外商直接投资简称为外资。

国际经济活动有其自身的历史与逻辑顺序,企业一开始在本国扩张,当发现难以在国内市场进一步拓展时,就会尝试出口,开拓国际市场,这就是国际贸易。国外市场有所发展,生产力进一步发展,国际经济活动发展到要素的国际流动,但最初是资本、技术等要素的单项流动,如资金的国际借贷、技术出售或许可,最后才发展到要素的“一揽子”转移,即外商直接投资。到了20世纪,特别是1945年以后,对企业来说,资本、技术和管理技能已经变成一种紧密结合的“一揽子”资源了。由于知识市场的不完全,紧密结合的资源的价值比个别资源相加的价值总和大,直接投资就成了资源转移的主要方式。[3]由此可见,对外直接投资虽以资金额来衡量,但已与纯粹的资本流动完全不同了。邓宁也说过:“跨国企业作为企业资本供应者的传统作用或许已经过去,取代它的将会是与技术和管理服务相结合的各种形式。”[4]克鲁格曼认为,“外国直接投资的显著特点是,投资不仅转移了资源,而且获取了控制权……虽然跨国公司有时作为国际资本流动的载体,但若认为外国直接投资主要只是国际借贷的另一种方式却可能是个错误。事实上,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意义在于其允许跨国组织的形成,或者说,扩大公司控制权是外国直接投资的基本目的”。[5]因此,国际直接投资表现为要素的“一揽子”转移,实质上是企业组织的国际扩张,是企业控制力的国际扩张。国内的著名经济学家对跨国公司及其对外直接投资也有深刻的认识,蒋学模先生就认为:“各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主要是通过跨国公司进行的。跨国公司是一种国际性的企业,它以本国总公司为基地,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设立子公司,从事跨国界的生产、销售和其他业务活动……跨国公司已成为当代国际范围内生产和资本运动的主要组织形式。大型的、跨国经营的公司,不仅可以加深国际分工,而且也有力量推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生产力的加快发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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