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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区域分布

时间:2022-07-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6 外商直接投资区域分布2011年外商直接投资区域分布仍然以东部地区为主,但中西部地区增长迅速。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外资统计2012》。

1.6 外商直接投资区域分布

2011年外商直接投资区域分布仍然以东部地区为主,但中西部地区增长迅速。如表1-11所示,2011年东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到966.04亿美元,占当年全国实际使用外资总额的77.92%;中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78.36亿美元,占比6.32%;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115.71亿美元,占比达到9.33%;而包含了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吸收外资数据的其他部门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到79.74亿美元,占比6.43%。

与2010年相比,中西部吸收外资出现明显增长。2011年中部和西部地区吸收外资金额相对2010年分别增长了14.26%和28.25%,两个地区吸收外资金额占比分别上升0.34个百分点和1.47个百分点。这反映了近年来庞大的内需市场和不断改善的投资环境大大提升了中西部地区对外资的吸引力。

截至2011年东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累计达到10 059.39亿美元,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总额的81.66%;中部地区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931.91亿美元,占比7.57%;西部地区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80.61亿美元,占比5.53%;有关部门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46.52亿美元,占比5.25%(参见表1-12)。

表1-11 2011年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外商直接投资情况

注:东部地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中部地区: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西部地区:内蒙古、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有关部门项下包含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数据。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外资统计2012》。

表1-12 截至2011年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外商直接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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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东部地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中部地区: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西部地区:内蒙古、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有关部门项下包含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数据。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外资统计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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