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关于现行成本和历史成本的实证研究综述

关于现行成本和历史成本的实证研究综述

时间:2022-07-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早在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初,在美国就出现了许多公司将资产重估增值或减值以反映它们的现行价值的情况。[30]夏佛结合股利研究了基于现行成本计量的持续经营活动收益提供的信息,结论是并未比基于历史成本计量的收益提供更多的信息含量。不过,这些学者也发现,非正常回报与历史成本是正相关的。

早在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初,在美国就出现了许多公司将资产重估增值或减值以反映它们的现行价值的情况。当时人们对于很多公司将资产重估有这么一个误解:即这些公司例行公事地在20年代将有形资产增值只是为了在30年代再将它们减值。不过,法布瑞肯特(Fabricant)通过对272家大型工业公司在1925年至1934年的数据的调查,表明许多减值涉及的是资本化的无形资产,而并不是以前增值过的有形资产。[2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于1934年成立以后,非正式地不赞成这种实务,它发布了一份“补足函”(Letter of Deficiency),要求上市登记的公司提供关于资产重估的额外信息。由于这个要求往往导致代价很高的登记过程的耽搁,绝大多数公司就只好仍按历史成本报告资产。而且,在1965年,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发布第6号意见书(Opinion No.6),正式禁止对不动产、厂场和设备使用重估价值。[24]然而,学者们对于现行成本和历史成本的争论并未停止,而且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现行成本的拥护者的注意力更多地从确认和披露转向计量,为固定资产提出了很多不同的现行成本概念,包括重置成本、产出价值、净现值等。

在1972年桑迪·伯顿(Sandy Burton)作为首席会计师加入SEC后,SEC的态度开始转变为喜欢使用更相关的计量属性。同时,由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的高通货膨胀,人们对于历史成本计量下所报告的虚有利润更加难以忍受。因此,在1976年,SEC发布了第190号《会计系列公告》(Accounting Series Release,ASR190),要求对现存的有形资产披露估计的重置成本。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随后于1979年也发布了财务会计准则第33号《财务报告和物价变动》(SFASNo.33),要求一些大上市公司实验性地披露有形资产的现行成本,运用一个具有非常广泛基础的价格指数来调整资产的原始历史成本以反映通货膨胀的影响,并披露基于现行成本计量的持续经营活动收益。[25]在ASR190和SFASNo.33生效后,许多实证研究试图评估这种披露要求的相关性。

伯纳德和卢兰德(Bernard and Ruland,1987)对1962年到1980年的27个行业113家企业19年的现行成本及历史成本数据进行了时间序列分析,发现有证据表明,在某些行业现行成本比历史成本提供更多的信息含量。[26]然而,大多数实证研究的结论却正好相反,进行这些实证研究中有代表性的学者包括比弗、克里斯蒂和格里芬(Beaver,Christie and Griffin,1980)、吉亚拉和伯兹曼(Gheyara and Boatsman,1980)、比弗、格里芬和兰兹曼(Beaver,Griffin and Landsman,1982)、弗里曼(Freeman,1983)、夏佛(Schaefer,1984)以及施瑞瓦(Shriver,1987)。比弗、克里斯蒂和格里芬(Beaver,Christie and Griffin,1980)的研究检验了各公司在ASR190被提议、ASR190被采纳及公司首次向SEC提供有关信息时三个时点的证券价格行为,并比较了非上市公司的情况,其研究结果是对现存的有形资产披露估计的重置成本并未影响证券价格。[27]吉亚拉和伯兹曼(Gheyara and Boatsman,1980)通过对普通股的股利分配率的观察,进行了多种检验,研究结论是ASR190的重置成本披露要求并未向资本市场提供额外的信息含量。[28]比弗、格里芬和兰兹曼(Beaver,Griffin and Landsman,1982)研究了在解释证券回报的截面差异上基于重置成本所计量的收益变量的增量解释能力,研究结论是与历史成本相比并没有增量解释能力。[29]弗里曼(Freeman,1983)认为,基于物价指数的现行成本信息不能提供任何额外的信息给市场,因为在这些会计信息发布之前,使用者就已经获得了这些信息。[30]夏佛(Schaefer,1984)结合股利研究了基于现行成本计量的持续经营活动收益提供的信息,结论是并未比基于历史成本计量的收益提供更多的信息含量。[31]施瑞瓦(Shriver,1987)的研究表明,使用广泛基础的指数导致在任何一个行业中都会出现计量错误,从而使得现行成本信息没有用。[32]伯纳德和卢兰德(Bernard and Ruland,1987)也指出,虽然有证据表明在某些行业现行成本比历史成本提供更多的信息含量,但在大多数行业两种数据传递的信息含量是一样的。不过,这些学者也发现,非正常回报与历史成本是正相关的。与这些学术研究结果相一致,伯莱纳(Berliner,1983)对190位分析师进行调查后发现他们并不使用各公司所披露的现行成本数据。[33]FASB在SFASNo.33公布后的5年时间里对该准则作了较广泛的调查研究,并于1983年任命一个特别工作小组向使用者、编报者和审计人员广泛征求意见,了解使用者对现行成本信息披露的反映。从调查研究的结果和收到的回复函中,FASB发现按SFASNo.33披露的信息没有被广泛采用,仅在一定的使用者和一定的范围内被使用。大量的回复者指出,编制披露信息的成本超过了收益,并有一些回复者认为尽管在评价经营结果时应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但强制性的披露是没有必要的,因为使用者在做出评价时已有了自己的方法。因此,FASB在1986年颁布完全取代SFASNo.33的第89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财务报告和物价变动》(SFASNo.89),只是鼓励但不再强制要求企业披露诸如现行成本等物价变动的补充信息。[34]

而在澳大利亚,各公司可以将它们的固定资产重估以反映价值上的变动,但重估是可选择的,并且没有规定的方法,只要公司披露是管理层还是独立的评估师进行的评估就行。重估后所反映的固定资产价值实际上就是它的现行成本。运用澳大利亚的数据,易思顿等人(Easton,1993)研究发现在某些年份,有形长期资产的重估准备(revaluation reserve)是价值相关的。[35]这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对固定资产运用现行成本计量属性的价值相关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