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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期与偿还期分析

时间:2022-07-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4.2.1 回收期1. 投资回收期计算投资回收期就是指通过资金回流量来回收投资的年限,是使累计的经济效益等于最初的投资费用所需的时间,也是以项目的净收益抵偿全部投资所需的时间。标准投资回收期是国家根据行业或部门的技术经济特点规定的平均先进的投资回收期。投资回收期分为静态投资回收期与动态投资回收期两种。投资回收期的判定准则和项目产品的生命期有关。

4.2.1 回收期

1. 投资回收期计算

投资回收期(Payback Period)就是指通过资金回流量来回收投资的年限,是使累计的经济效益等于最初的投资费用所需的时间,也是以项目的净收益抵偿全部投资(包括建设投资与流动资金)所需的时间。投资回收期也称返本期,是反映技术方案投资回收能力的重要指标。标准投资回收期是国家根据行业或部门的技术经济特点规定的平均先进的投资回收期。追加投资回收期指用追加资金回流量包括追加利税和追加固定资产折旧两项。

全部投资回收期的计算假定了全部投资都是由投资者的自有资金来完成的,因此所有的利息,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利息与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都不考虑。投资回收期的计算也要以全部投资的现金流量表为基础。项目计算出的投资回收期要与行业或部门规定的基准投资回收期或平均投资回收期进行比较,在项目的投资回收期小于标准或平均投资回收期时才是可行的,否则就是不可行的。

投资回收期分为静态投资回收期与动态投资回收期两种。

静态投资回收期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使用项目建成后年现金流量,是项目的净收益回收其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所需要的时间,一般以年为单位。静态投资回收期宜从技术方案建设开始年算起,若从技术方案投产开始年算起,应予以特别注明。从建设开始年算起,静态投资回收期的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Pt——技术方案静态投资回收期;

   CI——技术方案现金流入量;

   CO——技术方案现金流出量;

   (CI-CO)t——技术方案第t年净现金流量。

静态投资回收期根据净现金流量计算,其具体计算又分以下两种情况: (1)当技术方案实施后各年的净收益(即净现金流量)均相同时,静态投资回收期的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I——技术方案总投资;

   A——技术方案每年的净收益,即A=(CI-CO)t

【例4.1】某技术方案估计总投资2 800万元,技术方案实施后各年净收益为320万元,则该技术方案的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在应用时应注意,由于技术方案的年净收益不等于年利润额,所以静态投资回收期不等于投资利润率的倒数。

(2)当技术方案实施后各年的净收益不相同时,静态投资回收期可根据累计净现金流量求得(如图4.2所示),也就是在技术方案投资现金流量表中累计净现金流量由负值变为零的时点,其计算公式为:

图4.2 静态投资回收期

动态回收期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使用项目建成后年贴现现金流量。如果以t作为累计现金流量为正值的年份,投资回收期的计算公式为;

表4.1 项目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以表4.1为例,该项目的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以表4.1为例,该项目的动态投资回收期为:

2. 判别准则

将计算出的投资回收期Pt与所确定的基准投资回收期Pc进行比较。

若Pt≤Pc,表明技术方案投资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则技术方案可以考虑接受;

若Pt>Pc,则技术方案是不可行的。

投资回收期的判定准则和项目产品的生命期有关。例如新技术产品如果其生命期只有5年,则大于5年的投资回收期是不可取的。而房地产项目的建设期通常需要3~5年,其项目产品的生命期也较长,故房地产项目通常具有较长的投资回收期。

使用项目投资回收期判定准则时,也要考虑项目启动时项目产品的市场阶段。当项目在项目产品的市场初始阶段时,例如新技术产品市场,可能需要等待市场的上升时间。而在项目产品市场的饱和阶段启动项目,则需要考虑项目的投资回收期后的获利能力。

3. 优劣

静态投资回收期指标的优点是简单、直观,容易理解,计算也比较简便,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资本的周转速度。资本周转速度愈快,静态投资回收期愈短,风险愈小,技术方案抗风险能力强。因此在技术方案经济效果评价中一般都要求计算静态投资回收期,以反映技术方案原始投资的补偿速度和技术方案投资风险性。对于那些技术上更新迅速的技术方案,或资金相当短缺的技术方案,又或未来的情况很难预测而投资者又特别关心资金补偿的技术方案,采用静态投资回收期评价特别有实用意义。但不足的是,静态投资回收期没有全面地考虑技术方案整个计算期内的现金流量,即只考虑回收之前的效果,不能反映投资回收之后的情况,故无法准确衡量技术方案在整个计算期内的经济效果。所以,静态投资回收期作为技术方案选择和技术方案排队的评价准则是不可靠的,它只能作为辅助评价指标,或与其他评价指标结合应用。

静态投资回收期和动态投资回收期都不能表现项目在计算期后的获利趋势。

如表4.2所示,项目A的静态投资回收期为4年,项目B的静态投资回收期为3年,但是项目A的获利呈增长趋势,而项目B的获利趋势呈下降趋势,所以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并不能作为评价项目经济性的唯一指标。尤其在当前新产品、新技术、新产业层出不穷的时代,单纯考虑投资回收期指标可能会掩盖某些夕阳产业项目的致命弱点。

表4.2 两种项目的现金流量比较表      (单位:万元)

在图4.3中,两条曲线表明当项目具有相同回收期时,项目的后期获利能力不同。图4.4的两条曲线表明,投资回收期短并不一定是选择项目的唯一指标。图中的B项目虽然回收期短,但是后期获利能力差。

图4.3 相同投资回收期和不同后期获利能力

图4.4 不同投资回收期和不同后期获利能力

4.2.2 贷款偿还期

贷款偿还期是指项目用规定的资金来源归还全部建设投资借款本金所需要的时间。贷款偿还期指标的分析重点是考察在还款期内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来源,按规定可使用的还款来源有未分配利润、部分折旧、维简费、摊销费、基建收入(含试产品收入)等(详见表4.3)。

表4.3 贷款偿还期计算表          (单位:万元)

评估时折旧、维简费、摊销费前3年一般取90%,3年后取50%用于还款。

项目偿还贷款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 等本偿还

等本偿还时,应在投产开始年份将借款本金平摊到预计偿还年限中。选择等本偿还方式,具体的偿还时间要根据投产后的实际还款来源确定。

2. 等额偿还

等额偿还是指每年偿还的总金额相同、本金递增、利息递减的一种偿还方式。每期偿还的金额由下式确定:

式中 Ai——第i年的还本付息额;

IP——建设期末投资借款本息和;

   i——借款利率

   n——借款方要求的借款偿还年限。 每期偿还金额与每期偿还利息之差就是每期偿还的本金。与选择等本偿还方式一样,选择等额偿还方式也要根据项目投产后的实际还款资金来源,偿还总额中超过利息的部分是本年偿还的本金。按照最大可能法,贷款偿还期是不固定的,要根据项目运营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贷款偿还期

【例4.2】设某项目建设期末借款本息和为600万元,与借款银行确定的还款期限是6年,利率为12%,计算按照等本偿还法与等额偿还法每年应该偿还的金额与各年的本金、利息各是多少?

按照等本偿还法的公式,每年偿还本金相同,等于l00万元(600÷6),当年应付利息要根据年初本金余额来计算,即第一年应付利息为72万元(600×12%),依此类准。每年偿还金额与偿还本金、利息如表4.4所示。

表4.4 等本偿还法的偿还本金、利息表      (单位:万元)

等额偿还方式下,本年偿还金额为:

600×(A/P, 12%, 6)=600×0.243226=145.94(万元)

当年应付利息根据年初本息和计算,在偿还总金额中扣除利息部分,就是当年偿还本金额,得到的各年偿还本金利息与每年余额如表4.5所示。

表4.5 等额偿还法的偿还本金、利息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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