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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与局部抗战时期的公路建设

时间:2022-07-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既然蒋介石对发展交通的军事、经济与政治功能如此重视,那么,他是如何指导局部抗战时期交通建设的主体——公路建设的?1932年初蒋介石第二次下野再起后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逐渐成为实际上的权力核心。10月29日,蒋介石致电南昌行营秘书长杨永泰,指示公路会议筑路计划:昨电公路计划,谅已达览。[8]蒋介石对各省联络公路建设密切关注,并随时给予指导。

局部抗战时期,蒋介石之所以非常重视交通建设,主要是基于以下多重考量:一是“交通剿匪”,蒋介石认为“战争就是争取时间,谁能节省时间,行动迅速,谁就胜利。换句话说,作战全靠机动,谁能机动,谁就成功。……这全恃交通之发达。所以我们交通政策,就是要机动敏捷,这是剿灭赤匪的一个主要战略”[2];二是抗战准备,1933年7月11日,蒋介石自记雪耻之道:“今日国势,欲复仇雪耻,应力避武力竞争之名,只有以政治途径,收复失地,经济建设,恢复秩序,以此相号召,先定经济基础,发展国内交通,以为自卫国防之张本,绝不能以武力与敌国相较,盗虚名而受实祸也”[3];三是建设国家,蒋介石认为“在从前海禁未开闭关自守一切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时代,还看不出交通的重要;近世以来,世界交通,日益发达,五洲各国,俨若比邻。一个国家的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之能否进步,以及整个国家的强弱,差不多完全决于交通之是否便利”[4]。既然蒋介石对发展交通的军事、经济与政治功能如此重视,那么,他是如何指导局部抗战时期交通建设的主体——公路建设的?他对公路建设的发展起到了什么作用?

(一)对拟筑线路及兴筑次序进行规定与指导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蒋介石曾于1928年12月令饬行政院进行国道建设,但由于当时国民党内派系纷争,蒋的地位与权力尚未稳固,其命令并未得到贯彻执行。1932年初蒋介石第二次下野再起后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逐渐成为实际上的权力核心。从此,蒋介石开始对公路建设的路线、里程等进行实际指导。

1932年6月蒋介石在庐山召开五省“清剿”会议时,决定建设事项以修筑公路为主,“盖兴筑公路,不但于巩固防务,便利运输,为必不可少之要图,即于完成剿匪工作,及国民经济文化诸方面,均有密切之关系”[5]。为配合军事反共,军事委员会决定于1932年11月初在汉口召开豫、鄂、皖、赣、苏、浙、湘七省公路会议。10月29日,蒋介石致电南昌行营秘书长杨永泰,指示公路会议筑路计划:

 

昨电公路计划,谅已达览。兹再补充数(项):一、由湘之攸县经莲花、永新至吉安路。二、由湘之平江经通城、修水至武宁路。此二路可归湖南修筑,中央可支五十万元为之补助。但此次会议由中央补助之款,均须定期一年或两年后分期归还,此归还方法,亦须由会议同时决定也。又武汉与南京两市市外周围筑路费,应特别补助南京约一百五十万元,武汉约一百万元,南京市外之道路图线可电贺贵严飞寄。而武汉之图线如下:一、由武昌东门之东岳庙卓刀泉经茅店宝盖山至葛店。二、由宝盖山向北经铁铺岭陈家湾至青山。三、由青山经二郎庙、徐家棚至武昌北门。四、由茅店经油坊五里界祗坊郑家店至金口。五、由蔡店经兴隆集、易家岭、心里铺、高桥、黄家墩、姑嫂树、戴家山、谌家矶,中五通至阳逻。以上数路共约三百华里,其经费只一百万元,当日不足,则由其本省自筹可也。[6]

 

蒋介石对会议将要讨论决定的公路走向与经费筹措等都作了具体规定与指示,可见其对公路建设规划的决定性作用。遵照蒋介石的指示,七省公路会议决定由全国经济委员会负筹措基金及督率指导之责,“凡各省修造联络公路除地价迁移土方等费,应归自理外,桥梁涵洞路面及特殊工程工款,得向全国经济委员会请借基金百分之四十,其余百分之六十,由各省自筹”,其中各省因水旱灾歉等原因不能筹足百分之六十者,由南昌行营随时特别补助。[7]会议决定修筑11条干线,共计11939公里,预定三年内全部完成。此后不久,福建、陕西、甘肃三省公路相继纳入经委会督造范围。至1935年5月,各省督造联络公路干、支线总长度为29206公里。[8]蒋介石对各省联络公路建设密切关注,并随时给予指导。

如蒋介石认为某线路十分重要,则往往电令主管机关限期修筑。1933年2月14日,蒋介石致电杨永泰等,令限期修妥自麻城商城等公路:“自麻城通商城公路及自麻城经罗田至英山公路,非限期修妥,尤须桥涵同时完成。鄂省范凡(李范一)未到以前,仍须由晓园(张静愚)兄负责促成也。”[9]3月17日,蒋介石致电贺国光、熊式辉、陈诚,令限期筑成南丰经广昌宁都等公路:“南丰经广昌至宁都公路,务限三个月内完成。以后中路军应认保护及协助筑路为主要任务之一。乐安通抚州公路亦望速成,赣东公路仍须照中所限定之期修成,如能如期筑成,则戴旅准编为师也。”[10]4月18日,蒋介石致电浙江省建设厅厅长曾养甫,指示提前修筑浙江省义乌至东阳与东阳至嵊县等公路:“义乌至东阳与东阳至嵊县路,何时可以完成。此路最重要。其次为丽水至云和与龙泉,其三为鄞穿路,其四为昱岭关至徽州路,其五为建徳经淳安至徽州路,此五路无论如何,应提前筑成。如经费不足,准由中央设法垫借五万元,自五月起在军需署直接领发,惟须由兄详告此五路完成先后之确期。”[11]6月14日,致电鲁涤平、曾养甫,指示从速修筑屯溪经淳安至兰溪及奉化至宁海公路:“屯溪经淳安至兰溪公路,望不分省界,从速会商修筑。奉化至宁海公路,亦须动工,此两路建筑费准由军委会每月共津贴洋叁万元,限期完成。何时可成,盼详计速复。”[12]6月19日,蒋介石致电顾祝同赶速修筑长江南北沿江道路:“为江防计,江南北沿江道路,尤为重要,以下道路究须几费与时间几何?望详计即报。一、扬州靖江。二、扬州经十二圩,仪征、划子口、江浦至乌江。三、划子口经六合至滁州。四、江阴经福山、常熟至苏州。以上各路,一面由省府提唱(倡)商办,许其利益;一面由中央津贴,限期完成。又由武进直达江阴与由句容或天王寺经金坛至武进亦应赶速修筑也。溧水至朗(郎)溪道路究竟何日可通?详复。”[13]1937年5月5日,致电湖南省政府主席何键,指示“桃花坪、洞口经黔阳至芷江公路,务望于本年底完成”[14]。1937年6月26日,又致电安徽省政府主席刘镇华、建设厅厅长刘贻燕促速修沿江自马当至东流皖境一段公路:“查湖口经马当至东流公路,联络赣、皖沿江岸,直达首都,国防交通均属重要。除赣境内所差里程已饬修筑外,希将马当东流间皖境一段,从早修筑完成具报为要。”[15]此后各省公路的修筑,均大体按照蒋介石指示的路线进行。

出于建设战略后方的需要,蒋介石对西北公路建设十分重视。1933年8月9日,蒋介石致电陕西省政府主席邵力子并转杨虎城,指示“陕西建设除开渠外,交修筑公路为首务。如公路有具体计划,则中央或可补助经费与开路机器,望将通甘肃分甘南与甘东,及通湖北与河南各公路,详细计划,并一面实地测量完妥呈报候核”[16]。1934年5月10日,蒋介石致电邵力子并转杨虎城,指示“陕鄂与陕豫公路应先筹筑如下:一、由长安经蓝田附近至商县龙驹寨荆紫关到淅川为止,由陕省主持负责进行。二、由临潼或蓝田经雒南至卢氏县或由潼关直达卢氏县之公路,由豫省主持进行,而陕省协助之。其经费最低限度应需几何,希详查切实电复,准由地方与中央分担。凡高山多岩之处,准由军会拨开山机全用机器开之。一面征集民工修路可也”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26卷,第63页。" class="calibre13">[17]。5月10日,蒋介石又致电河南省政府主席刘峙、建设厅厅长张静愚:“洛阳经洛宁卢氏通至陕西之潼关或雒南公路应作为第一要路,速即赶筑,限本年内完成。其经费已有着落与尚欠几何,希详计实报。又自卢氏至潼关或雒南一段,并与陕省府切商协筑,而以豫省负其全责为要。”[18]蒋介石的频繁电示对西北公路建设无疑产生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1935年日军发动华北事变,加快了侵华步伐。蒋介石巡视西南诸省,确定了在云贵川建立大后方的战略方针,因此,蒋介石对于西南公路建设愈益重视。1935年2月5日,蒋介石致电薛岳,指示“贵州目前最重要工作,为赶筑黔川与黔湘两公路,对黔须筑至洪江或晃县,对川须至重庆或綦江[19]。6月17日,蒋介石致电龙云,告以“前计盘县城至平彝段经费,除路面与征工不算外,约需廿余万元。中央全经会可拨十五万元,为宣威至威宁及平彝至盘县两路之补助费。中意以此补助费先筑盘彝段,如其有余,再筑宣宁段,自七月起由经会每月拨五万元,以三个月拨足,未知此路三个月内果能完成否”[20]。22日,蒋介石又致电顾祝同,指示“黔滇路即应从速着手修筑,先成黄果树至盘县一段,至盘县到平彝一段,已属滇省负责修筑,全路务限本年十一月以前完成。其经费可照绥靖公署之预算,由行营按月补助”[21]。8月26日,蒋介石致电湖北省政府主席张群,指示“巴东至施南公路完成时,应继续先筑施南至咸丰之公路,并限期完成。至利川公路暂时缓筑可也”[22]。同日,蒋介石再致电湖南省政府主席何键,指示“湘黔路完成时,即应继续修筑沅陵至里耶公路,该路何时可成?经费几何?又向桑植开通公路,究由慈利,抑由沅陵为宜?亦请详复”[23]。27日,蒋介石致电杨永泰,指示“川湘公路应即选定主持之人,从速着手,何人为宜?请与甫澄、元靖二兄详议速复。”[24]由上述各电可见,蒋介石对西南公路建设的指示亦相当详密,于筑路期限、人员接洽等均有切实安排。

(二)指示筹集筑路资金与拨助筑路经费

筹集足够的经费是开展公路建设的必要前提,蒋介石自然对此十分关注,并出谋划策帮助各省筹资。因蒋介石的权力核心地位,各省在兴建公路需要全国经济委员会拨款补助时,也往往求助于蒋。

因财政困难,为缓解江浙两省公路建设的资金短缺,1932年2月14日,蒋介石致电江苏省政府主席顾祝同、浙江省政府主席鲁涤平,提出用奖劝捐募的方法筹资修路:“兴筑各处汽车路亦必须用奖劝方法使民乐于捐募,无论其路长短,如生意发达之路,用募公债或许其年限保筑,若有一二处收入利息优厚,则行之一二年,筑路之风,不劝而自兴矣。理财之道,总须以人民之财,用之于民,不可专由官厅自筹为原则。如浙江之杭江路,未成之段先可试用此募债之法,其本利年息,皆须计算真确,不欺于民。又如杭州至徽州平湖杭江,及宜兴无锡与无锡至苏州马路,如能筑成,则利息必厚,其距离又短,不妨在各地试办,一面仍由政府着手筹备之,此为中正之理想。尤其在此国难期间,初办更属难举,但不妨一试之。”[25]可见,蒋介石在政府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对民间筹资筑路抱有很大期望。

蒋介石对军事急需的公路拨款特别热心。1933年11月,福建事变发生。12月24日,蒋介石就拨付浙江公路经费事致电全国经济委员会秘书长秦汾:“浙江公路已照规定者造成大半,本会照章补助经费,务请速拨,勿使其工作停顿。现在闽变时期,该省公路应用尤急,务望如数凑拨。”[26]1934年4月9日,蒋介石为鄂中公路建设关系“剿共”军事致电全国经济委员会请予垫款速建:“因进剿鄂东及豫南残匪关系,该路实极重要。故均由中正指定修筑限期完成,一切工款,亦均由鄂省府临时挪垫应付。现虽完成通车,奈以垫款无着,迄难结束,务请该会中顾念该路各段关系重要,特许通融,准予援照七省干路之列,一律补助,俾资结束,并希电复为盼。”[27]剪除党内异己与“进剿”“残匪”,成了蒋介石要求特许通融拨款的借口。

对于未列入年度筑路计划的线路,蒋介石认为如有必要,亦随时电令筹款修筑。全国经济委员会1934年度事业进行计划规定本年拨借七省联络公路筑路基金以450万元为限,分配于原定七省第一二两期应筑各重要公路。1934年6月22日,全国经济委员会召开第九次常务委员会议,汪精卫为主席,蒋介石致电指出,“现在因军事上、政治上之特别原因,亟应赶筑之要路,不能仅以一二两期所规定者为限,甚或有他路暂可展缓,而基于特别原因,必需提前者,四百五十五万元之外,仍须极力设法,另筹若干,以便支配,而应实际之急需。尚希提会讨论,妥为筹划为荷”。同时,蒋介石致电要求拨款补助白河经安康至汉中入川甘之路线:

 

查鄂省西北以达陕南陇南物产均极丰富,南连川北亦甚饶裕,共匪乃窜入其中。故开发西北,则此处交通实应急为筹划,并为根本消灭川北赤匪,绝其窜扰计,尤有赶紧筑通公路之必要。现鄂北汽车路已修至郧阳,其郧阳至陕边白河段工程刻亦正在进行中,至白河以西之接续延展问题,经由何主任成浚到鄂北方面就地考查,以由白河经陕西之安康汉中,再绕入川北之广元而达甘肃之天水,如此修筑较为便利,依此路线南循嘉陵江岸可以通川,西行则可贯通陇南。如早日赶成,不仅于剿匪便利,且于数省边区之经济发展裨益尤大,此实国家应定之干路。除一面电令陕甘两省切实筹划,即以现在驻兵协助民工分头夹修外,务请会中即派员前往实测,宽筹的款补助,以期早通,并希见复为盼。[28]

 

该路线所需款项并未列入经委会1934年度事业进行计划,但会议经讨论仍决定“应即派员前往实测,所需补助若干,呈报后再议”[29]

因蒋介石急于推进公路建设,要求拨助公路基金数额往往不顾经委会年度预算。1935年6月14日,经委会召开第十二次常务委员会议,汪精卫为主席,蒋介石多次致电要求拨助各省公路基金,其具体情形如表5所示:

表5 蒋介石嘱拨各省公路基金一览表

资料来源:《全国经济委员会第十二次常务委员会会议纪录及其有关材料》,全国经济委员会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全宗号四四,案卷号重221。

注:标点符号为笔者所加。

 

蒋介石要求拨助的各省公路基金共达816万元,而经委会1935年度公路事业费预算经第十一次常务委员会议核定总额为300万元,其中能分配给各省的公路基金仅150余万元,与蒋的要求相距甚远。经委会秘书长秦汾电呈蒋介石说明情况后,蒋仍复电“现在公路航空奖券基金之积余,是否续有增加,似应尽量先行拨用,其余不足之数,应转呈各常委多方设法增筹,否则不足以应此当前之急需也”[30]。要求各常委“多方设法增筹”未列入预算的经费以应当前之急需,可见蒋介石推进公路建设的急迫心情。

西汉公路(西安至汉中)是沟通西北和西南地区的要道,全长447公里,对促进西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与南北军运有很大作用,蒋介石对此路修建十分重视。1935年6月,蒋介石多次致电经委会第十二次常务委员会议,要求切实筹款赶筑,务必于10月底竣工。而“全路工费,约需二百五十万元,除已发四十万元,及下年度所列八十万元外,尚有一百三十万元,未有着落,若不预为筹定的款,势将妨碍工程进行”,会议议决“从其他筑路经费酌量移拨”[31]。具体办理情形是:“就二十三年份江西省公路基金项下移拨五万元,再就二十四年度公路事业费预算内所列各款尽量移拨。计各省公路基金项下五十五万元,西兰路养路费项下七万元,公路调查研究费项下二万元,以上移拨之款,共为六十九万元,连同原有着落之款,总计为一百九十三万二千五百元,比照原定西汉路工费项须二百五十万之数,尚差五十六万七千五百元,因拟将该路各项工程标准,酌量变更,将全部经费,暂以二百万元为度。依此计算,仍少六万七千五百元。”后经委会第十三次常务会议议决,“所少六万七千五百元,由其他经费项下移拨”[32]。可见,蒋介石的拨款指示对促进各重要公路的修建产生了较大的作用。

由于经委会实行委员制,蒋介石的拨款要求有时并不能得到完全满足。1934年3月16日,经委会召开第六次常务委员会议,孔祥熙为主席,蒋介石电嘱:“接陈仪佳电称闽省兵工筑路,现各路工程师已率队出发,分别组织工程处,着手开工。惟购办材料器具、招雇工人以及桥涵工程等需款甚巨,前准筹助筑路经费一百三十万元,请先拨二十万元汇闽,以应急需等语。除电复照准外,希先拨二十万元速汇闽为盼。”而会议议决“先发拾万”,[33]仅为蒋介石要求之半数。1935年9月,经委会召开第十三次常务委员会议,蒋介石致电要求“将汉中至宁羌公路,设法进行,与西汉路同时完成”,该路共长180公里,需费100万元,会议议决“由陕省府就近负责主办,由会拨助经费实施督造,并于技术人才方面,量予济助”,所需经费,“于二十四年度拨借公路基金项下移拨五十万元”,亦为蒋介石要求之半数。[34]

只有掌控了经费的分配,才能对路线走向与里程、修筑次序进行有效控制。蒋介石对公路建设经费的筹措与分配进行指导,是他控制公路建设的主要方式。全国经济委员会是局部抗战时期掌管中央拨助公路建设经费的主要机关,蒋介石虽然很少参加经委会常务委员会议,但他能够以“手令”形式,通过孔祥熙、宋子文、秦汾等人对经费分配进行有效“遥控”。汪精卫虽为行政院院长,在法理与制度上应负指导交通建设之责,但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蒋介石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汪精卫的角色,至少在公路建设上是如此。

经过多年建设,至全面抗战爆发之前,全国新建公路总里程达88126公里,全国公路总里程达117296公里,[35]全国规模的公路网络已初步建成。蒋介石对于局部抗战时期公路建设取得的成绩,就其公开的演讲来看,还是相当满意的。1936年5月16日,蒋介石在南京高级行政人员会议闭幕时发表演讲,关于公路建设的成就及未来交通事业的发展,蒋说:

 

到现在为止,我们全国各种建设事业中进步最快的就是交通,交通事业中最大的成绩,就是公路。照我们初定的计划,只预备在三年之内完成苏、浙、皖、豫、湘、鄂、赣七省的公路网。但是经大家努力的结果,连闽、陕、甘、川、滇、黔六省的公路也一概修通,连成一气。并且其他本部各省的公路也同时发展,现在本部十八省的省会,都有公路可通,整个的结成一个公路网,这实在是我们预计以外的成功。……本席相信今后全国交通的进步,必更有一日千里之势![36]

 

蒋介石虽期许“今后全国交通的进步,必更有一日千里之势”,但随着全面抗战爆发,所有的建设计划均被打乱,战时交通建设亦有了另外一番景象。就公路建设而言,通往邻国的国际公路建设在此时对支持长期抗战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蒋介石对此自然十分关注,并在国际公路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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