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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变迁理论的总括性分析

时间:2022-07-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不同的制度变迁既是对立的,同时又是统一的之所以说是对立的,是因为制度变迁的方式不同,制度安排的内容就会不完全一样。个人与集团利益偏好之间的矛盾是强制性制度变迁与诱致性制度变迁相互对立的原因的本质揭示。

1.不同的制度变迁既是对立的,同时又是统一的

(1)之所以说是对立的,是因为制度变迁的方式不同,制度安排的内容就会不完全一样。强制性的制度安排是从社会整体利益,或是从集团统治者的利益作出的强制人们认同和执行的规则;诱致性的制度安排是人们对制度变迁的获利机会的预期看好,为获得这项利益而作出的,且能相互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规则。显然一种强制执行的制度安排是不可能同一种在相互认同基础上自觉执行的制度安排一致的。

(2)不同的制度变迁方式又是统一的,是因为没有强制性的制度安排,诱致性的制度安排就很难产生和执行。例如产权制度以法律的形式作出的一些规定,而且是通过强制的形式实现的。有了产权制度安排之后,人们就可以根据个人的利益偏好,按照资源有效配置的原则,合理制定生产、交换和分配规则,实现他的利益最大化目标。这些资源有效配置原则,以及生产、交换和分配的规则就是人们对制度的获利机会的需求而诱致出来的制度安排。如果没有产权制度的强制性,一个人生产出来的东西他人可以无偿占有使用,他就不会想办法去优化配置资源,不会去积极生产,创造财富,增进社会福利,从而也就不会有个人或集体的诱致性制度变迁。所以强制性的制度变迁与诱致性的制度变迁在时间和空间上不可能是有你无我的完全对立的关系,而是一种相互依存、又相区别的两个方面。

2.制度变迁方式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是由个人或集团之间的利益偏好与选择的对立统一关系决定的

这是因为:

(1)制度变迁是存在获利机会的。

(2)个人或集团有明显的利益偏好。这两种利益偏好有时是统一的,有时又是对立的。

(3)个人或集团的利益偏好是通过制度安排以及结局的结构来决定策略或选择的。显然,制度变迁的获利机会会诱致个人与集团作出有利于我而不是有利于他的制度安排。二者的利益偏好之间的矛盾就必然引起对立的而不是协调的制度安排。个人与集团利益偏好之间的矛盾是强制性制度变迁与诱致性制度变迁相互对立的原因的本质揭示。不过,个体毕竟是社会整体中的一员,整体利益有个体的一份;个体利益的协调就成为了整体利益。从这种意义上说,个人与集团的利益偏好虽然是对立的,但也有相互协调和相互统一的一面,集团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同个人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从而也有同一的一面。

利益矛盾总是存在的,问题不在于采取服从的办法去解决,而应该通过完善制度来协调。

基本概念

制度创新 技术创新 制度变迁 制度需求 制度供给 制度均衡 路径依赖 诱致性制度变迁 强制性制度变迁

思考:

1.制度有哪些方面的局限性?

2.影响制度需求与供给的因素有哪些?

3.路径依赖对制度变迁有什么影响?

4.学习机制是如何影响制度及制度变迁的?

5.试述制度创新的动力与过程。

6.简要阐述制度变迁的周期。

7.试析制度变迁的组合模式。

8.试比较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

参阅文献

1.舒尔茨:《制度与人的经济价值的不断提高》;戴维斯、诺思:《制度变迁理论:概念与原因》《制度创新的理论:描述、类推与说明》;拉坦:《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林毅夫:《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均载于《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

2.戴维·菲尼:《制度安排的需求与供给》,载于《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

3.布罗姆利:《经济利益与经济制度》,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5章。

4.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2-5章。

5.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9-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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