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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撤制资产处置和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时间:2022-06-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徐汇区华泾镇华泾镇位于徐汇区西南,面积8.04平方公里,1992年7月建制,从原上海县划入徐汇区,华泾的城市化进程就开始提速。目前全镇20个村完成撤村资产处置;产权制度改革除1个尚在推进中,其余19个村均已完成。三是产权制度改革后,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还面临经营人员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的现状与适

徐汇区华泾镇

华泾镇位于徐汇区西南,面积8.04平方公里,1992年7月建制,从原上海县划入徐汇区,华泾的城市化进程就开始提速。随着农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村级集体资产不断壮大,生产队建制被撤销,集体资产的权属和收益分配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和改革的难点,也影响着城市化的进程。

自1999年起,华泾镇开始推进撤村集体资产处置工作,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1999年至2006年底,撤村资产处置阶段,根据市政府1996年发布的《上海市撤制村、队集体资产处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34号文)和1998年发布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55号文)的规定,完成了具备撤村条件的10个村的撤村资产处置。二是从2006年下半年至今,撤村资产处置与股份制改制齐头推进阶段,根据市政府办公厅2006年转发的市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意见》(以下简称3号文),指出“在村、队撤制时,对国家尚未征用,法律规定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其权属”;“要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探索农村集体资产新型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的民主管理制度和有效监督机制”的要求,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在2008年4月出台了该镇推进集体经济股份制改制的相关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目前全镇20个村完成撤村资产处置;产权制度改革除1个尚在推进中,其余19个村均已完成。

近年来华泾镇围绕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产权制度,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将撤村资产处置和产权制度改革相结合,主要从下列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撤制资产处置,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由于村级集体资产作为农村集体资产,从1956年成立合作社以来,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同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多年变迁人口变化同样复杂,村民十分关心“有哪些资产可分配,怎么分配”,华泾镇清楚认识公开、公正、公平是资产处置的关键。为此华泾镇依据34号、55号文因地制宜制定实施细则及配套规定,明确村级集体资产相关权益的处置办法,特别是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及其收益等资产的权属关系进行界定,为资产处置做好铺垫。在此基础上,开展农龄核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及处置方案编制等工作,每个步骤都由村民推选的代表参与,农龄登记、资产总量、处置方案等主要情况都向村民公开告知,力求“分配对象一个不漏、清产核资一分不少、处置分配一点不错”。

目前,华泾镇20个村已全部完成撤村集体资产处置,处置资产总额629 778万元(不包括剩余土地的价值),界定为村民可用作分配农龄的资产398 873万元,其中一部分以现金形式发放,另一部分转作入股的金额,参与分配的人数46 229人,每个农户家庭分得了数万至数十万元的现金。

二、产权制度改革,体现和谐稳定发展

一是村民入股一块“算好”。在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前期调研中,华泾镇对全镇村民农龄进行了细致的统计分析,发现农龄在5年以上的占70%以上,于是提出在撤村资产兑现时,农龄在5年以上的部分,以货币资金兑现;5年及其以下的农龄,一年折一股,按实计算,并在农龄单价内确定入股单价,超过入股单价的金额也以货币资金兑现;同时规定,不设岗位股和增配股,这样各村大部分人员的入股数一致,这一做法合理公平,村民广泛接受。而且剩余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收益问题也得到了较好地解决,即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让集体成员共享发展成果体现和谐。

二是村集体一块“留好”。即在撤村资产处置时,对非劳动积累的土地非农化增值资金和企业安置用地补偿费145 786万元,依据物权法“农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规定,明确不纳入撤村可分配资产总额;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使用的土地不纳入评估范围,归撤村后集体经济组织用作发展经济。有19.3亿元的净资产和1 500多亩集体用地为“资本”,为撤村后的村级产权制度改革组建股份合作集体经济组织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三是镇一块“多予、少取”。对撤村中界定为镇级资产的份额,该镇根据中央解决三农问题“多予、少取、放活”的精神,一方面明确留置在撤村后的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镇集体股的股权,暂不参与盈余分配,让村民更多分享发展成果。同时,34号文件的规定,应当从撤村集体资产总额中提取5%—10%作为资产处置统筹基金,解决撤制工作中的遗留问题。根据区政府的规定,该镇提取的比例为10%,20个村共提取40 004万元。前期该基金主要用作解决各村老宅基“一地两管”地区的管理费用和征地养老人员的生活费补贴。最近,该镇经过研究决定依据撤制提取统筹基金总额,由镇政府筹措资金按提取额1∶1的比例配比,逐步充实做大盘子,并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主要用作解决改制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中资金短缺的问题;特别是扶持薄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以及解决撤村后遗留的其他事项,使其在壮大产权改革后的集体经济组织,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目前华泾镇19个已完成撤村资产处置和改制的村,参与入股的人数为33 495人,村民入股金额24 044万元,可支配资产总量达30亿以上。2011年前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13家村级集体经济组织,25 889位股东获取2010年盈余分配总额达4 605.7万元。

三、后续推进发展,积极探索寻求支持

华泾镇在市农委、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鼓励下积极推进工作,在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一定成果的同时,也同样面临许多瓶颈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该镇处于城市化较快地区,工作推进相对超前,对于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后集体经济组织的后续发展,面临农村集体土地资产价值评估、开发利用中的政策配套不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税费缴纳的相关政策规定尚缺乏了解等诸多困难。二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镇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处置也是一个全新的课题,部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已经开始关注这一问题,而我们的对策研究则相对滞后。三是产权制度改革后,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还面临经营人员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的现状与适应市场化经营要求之间的突出矛盾;同时经营者考核、职工利益与股东利益的矛盾逐步凸显等,都正成为后续发展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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