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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和确定产权底价

时间:2022-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有控股企业进行资产评估,要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资产评估结果按照有关规定经过核准或备案,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国有产权的底价,由依照有关规定批准转让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底价的确定主要依据资产评估的结果,同时要考虑产权交易市场的供求状况、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职工安置、引进先进技术等因素。

三、资产评估和确定产权底价

(一)资产评估

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主体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的规定,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国有控股企业进行资产评估,要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国有产权的,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资产评估事务所。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资产评估结果按照有关规定经过核准或备案,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二)确定底价

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国有产权的底价,由依照有关规定批准转让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底价的确定主要依据资产评估的结果,同时要考虑产权交易市场的供求状况、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职工安置、引进先进技术等因素。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价格在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参考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表现合理定价。

1.定价权限

关于国有产权转让的定价权限,《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规定,“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国有产权的底价,或者以存量国有资产吸收非国有投资者投资时国有产权的折股价格,由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国有企业改制和转让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

实践操作中我们要注意,如果企业改制就由批准企业改制的单位来确定产权转让价格;如果只是部分产权转让,那么谁来批准国有产权转让,就由谁来确定产权转让价格。

2.定价依据

一般说来,产权转让要主要依据资产评估的结果。但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规定,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90%时,应当停止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产权转让的定价很复杂,往往要把几种情况综合起来考虑,做一个合适的定价。定价往往和价款支付方式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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