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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的特点

时间:2022-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资产评估是以揭示评估对象的现时价格为目的,以某一基准时点的市场环境和资产状态来对资产进行估算作价。资产评估的咨询性主要表现为资产评估所评定的并非资产的实际价格。资产评估师只对自己的评估结论负责,不对资产的成交价负责。

三、资产评估的特点

资产评估业务与会计核算和其他资产计价业务相比,具有鲜明的特点。

(一)现实性

资产评估是以揭示评估对象的现时价格为目的,以某一基准时点的市场环境和资产状态来对资产进行估算作价。资产评估的现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直接以现实存在的情况作为资产确认、评估作价和提出报告的依据,不论被评估资产过去状态如何,原始价格是多少,只需说明当前的资产状态和现实市场环境中的价值;二是只以客观现实为准绳,不以账面记录为依据,无论是账面存在而实际已消失的资产或者是账面无记录而实际存在的资产都是以客观存在与否来校正。例如,呆滞债权、无意义的待摊费用、已报废未销账的资产等都要从评估对象中扣除,而账面上无记录的账外资产必须列入评估对象和评估结果的范围。

(二)市场性

资产评估行为是一种明显的市场化活动,其主要功能体现在资产评估必须依据市场和模拟市场。由于评估行为一般发生在评估对象进入市场之前,这就需要评估主体根据市场的一般规律和现实情况,把模拟出评估对象所处的市场环境作为评估的依据。在模拟市场的过程中,要求评估主体,一要服从市场的变化,二要描述市场的环境,三要运用市场的各项参数条件做出合理的评估结果。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还要由市场来进行检验。

(三)预测性

资产评估的预测性表现为用资产预期的潜能来说明现实。例如,用企业的预期收益来反映企业整体的现实价格,用预期的寿命和预期的功能说明固定资产的现价等。

(四)公正性

资产评估本身是一项社会公正性的中介服务行为,其公正性主要表现在:一是资产评估必须按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受公允的执业准则和行为规范的影响和制约;二是资产评估主体必须坚持公正的立场,是与被评估资产和当事人无任何利害关系的第三者;三是资产评估结论必须符合公正性的要求。

(五)咨询性

资产评估的咨询性主要表现为资产评估所评定的并非资产的实际价格。商品的价格只能在市场交易中实现,资产评估利用假设条件,按被评估资产的现实状态和相应的市场环境得出“模拟价格”;资产评估师的任务并非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而是通过对市场信息合乎逻辑的分析和判断,解释来自市场各种影响价值因素的证据,向委托者提供资产价值的公允意见。这个意见并无强制性,仅仅为委托者作为卖价和买价的参考,最终成交价取决于各方讨价还价的结果。资产评估师只对自己的评估结论负责,不对资产的成交价负责。资产评估业务实质上是一种职业化的专家咨询活动,这种专业化的咨询旨在利用专家拥有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客户的特定需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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