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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新农村建设

时间:2022-06-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也谈新农村建设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笔者学识有限,只就一些具体问题与同仁们探讨,以期对新农村建设有所帮助。

也谈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笔者学识有限,只就一些具体问题与同仁们探讨,以期对新农村建设有所帮助。

一、提高认识是前提

新农村建设现在很热,许多地方已大张旗鼓地搞起来了,并逐步取得了成效。但从效果和做法来看,我们的好多干部群众对新农村建设提出的背景、内涵、奋斗目标及要解决什么问题等都不是很了解,或者说是理解不深不透。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这些方针政策的提出都是有内在联系的,科学发展观的精髓是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和谐社会的核心是公平正义、和谐相处;而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是要解决“三农”问题。尽管这些提法的侧重点不同,阶段性目标也不一样,但总的目标应该说是一致的。每一项政策的出台,都是肯定与否定的统一,肯定了什么,否定了什么,我们首先必须要搞清楚。如果把新农村建设简单理解为拆房子建别墅,这同过去加快城市化建设有什么两样?把工作重心放在争项目、花钱上,始终围着资金转,这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如此种种,都是对党的政策理解不透,或者另有企图所造成的。思想认识上不去,糊里糊涂盲目乱抓,焉有不错之理?

二、农民群众是主体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毫无疑问是广大农民,也就是说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民要当家做主,要发挥主体作用,不是戴高帽子、摆花架子。可直到今天,有多少农民知道新农村建设是怎么回事?更别说参与规划建设了。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只能越俎代庖当包工头,既搞规划、又抓建设,而农民主体充其量也只能算是民工,除了政府让干啥就干啥外,还能有什么选择!如果政府还像过去一样包办一切、急于求成、急功近利,就只能把新农村建成“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或“豆腐渣工程”。

三、基层组织是关键

新农村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农民主体的能动作用,要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那么,由谁来组织?如何组织?重担就落到了村级基层组织身上。新农村建设是对村级党组织的一次功能和作用的大检阅,是对村级领导班子带领群众致富能力的真实考验。因此,新农村建设首先要解决村民自治的问题,政府要敢于放权、勇于把群众的事交给群众去办,放手让农民把自己认为最理想的村支书、村主任及其班子成员选出来。这些人如果有负众望,村民还可以在适当时机重新改选。村级组织一头担着群众利益,一头接着党的重托,肩负着承上启下、光荣而神圣的历史使命。

四、全面推进是方式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规模宏大的民族振兴工程,究竟应当如何推进呢?是典型引路?还是示范带动?大家都有各自的理由,而笔者却以为只有全面推进。扶持几个先进典型,建成一些示范村、示范户,大多数农民没有动起来,这算什么?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是要解决“三农”问题,就不能越过一个村一个农户,留有真空地带。少数人再富、个别村再好,也不是新农村建设的追求目标。因此,新农村建设必须采取全面推进的方式,分类指导、齐抓共管,条件好发展快的要引导,条件差发展慢的要鼓励支持。不同的村、不同的户,应当有不同的发展模式,不搞一刀切、不作瞎指挥。要正确引导农民自己选择适合本村或自己发展的模式,只要是能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方式都是好方式。

五、资金管理是核心

大家都知道,2006年中央财政用于新农村建设的支出达3397亿元,比上年增加422亿元。这些资金虽说不多,但也不少,如果直接给农民,的确解决不了什么大问题。但若由农民合作社管理、民主决策、统一使用,集中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也能发挥更大作用。资金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一定要严明财经纪律、提高管理使用透明度、认真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把中央补助资金用到最能发挥作用的地方,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六、广泛参与是手段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涉及全社会各个领域的系统工程,是我国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社会各行各业、各个阶层都要倾其全力、全方位支持,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技术出技术。任何单位和个人,既不能游离于国策之外,也不能讲条件、畏缩不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也是一项民族振兴、国家富强的希望工程,绝不仅仅是政府的事、农民的事、农村的事。各级政府要把大家动员起来、组织起来、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七、科学规划是保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立足乡情、村情、民情,凝聚群众智慧和力量,理清发展思路,使发展思路具有现实性、全面性和长远性;要根据自然资源、环境条件、发展水平、文化观念等,进行科学规划,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始终。既要有长远规划、中期规划和近期规划,还要有分项计划及保障措施,力求把各种可能都尽量考虑全面,切忌朝令夕改,挫伤群众的积极性。

八、和谐发展是目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全面的目标,必须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等各项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又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注重实效,从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入手,从最基础的工作抓起,使新农村建设带给农民实惠、受到农民拥护,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逐步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注:

2007年12月23日发表于《甘肃日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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