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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外国商品倾销,积极推动出口贸易的发展

时间:2022-06-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自19世纪后期以来,中国即面临着长期巨额入超的局面,导致国民财富外流,抑制经济发展。(二)推动出口贸易的发展为推动出口贸易发展,国民政府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一是制定鼓励出口的政策法令;二是积极组织国际商务活动。此外,国民政府还对一些重要商品实行出口退税及保税工厂制度。为推进对外贸易开展,国民政府积极推动国货“走出去”。

自19世纪后期以来,中国即面临着长期巨额入超的局面,导致国民财富外流,抑制经济发展。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中国不少经济学家积极呼吁政府采取措施改变这一状况。如著名经济学家马寅初提出改善中国对外贸易严重入超状况的办法,一是崇尚节俭,减少洋货的无谓消耗,从而减少进口;二是努力促进国有之特产,推广海外销路,增加出口。他特别强调说:“无论如何,必须首先振兴国内之工业,使民生之必需品,能首先自给,则进口之减少,或出口之增加,庶皆有切实之基础,断非空言所能成事也。”[27]马寅初主张为解决严重的入超应实行保护关税和国家统制贸易,但对于发展经济所需的资本性货物应自由进口。他说:“吾亦主张国家统制经济者。但非若各国只图输出,拒绝输入。吾意只在解决中国之入超问题。中国只要米布二项力能自给,入超问题,便可解决。至若机器等生产品为吾人所不能自造者,仍属有赖于进口。”[28]即贸易保护并非是针对所有商品,而是有选择地保护。这些主张对国民政府的对外贸易政策都产生了实质性影响,一些有助于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得以出台。

(一)制定《倾销税法实施细则》,抵制洋货倾销

由于中国关税水平较低,又无其他的非关税壁垒,西方工业品凭借成本低廉的优势大肆在华倾销,致使中国幼稚的民族工商业难以生存。对此,工商业者不断呼吁政府予以扶助。实业部成立后即会同财政部拟定《倾销税法实施细则》,试图抵制洋货的倾销,保护国内产业。同时国民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民族资本发展的政策,如《公司法》、《商标法》、《工业技术奖励条例》、《工业奖励法》、《特种工业奖励法》等。同时还通过行政手段对全国范围内的提倡国货运动予以支持,如国民政府将1933年定为“国货运动年”,1934年又被定为“妇女国货年”,1935年定为“儿童国货年”,1936年定为“学生国货年”。这些举措一定程度上抵制了西方商品的倾销,有助于保护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

(二)推动出口贸易的发展

为推动出口贸易发展,国民政府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一是制定鼓励出口的政策法令;二是积极组织国际商务活动。

1929年,国民政府颁布《特种工业奖励法》,其第一条规定:“凡中华民国人民所办工业,合于左列条款之一,确著成绩者,得依本法,呈请奖励之。”具体条款包括:(甲)创办基本化学工业、纺织工业、建筑材料工业、制造机器工业、电料工业及其他重要工业者。(乙)产品能大宗行销国外者;(丙)自己发明或输入外国新发明,首先在一定区域制造者;(丁)应用机械或改良手工业制造洋货之代用品者。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中国企业均可申请奖励,具体奖励办法为:准在一定区域内有若干年专利权,但至多以五年为限;准减若干年国营交通事业运输费,但至多以五年为限;准减若干年材料费;准免或准减若干年出口税。从1930年开始,国民政府先后对商务印书馆、汉藜公司所造打字机免征出口税三年;1931年对江南制纸股份有限公司所产的芦浆制纸给予免征两年的出口税及降低运费20%地奖励;此外对一些从事纺织、制革、化学产品出口的企业也给予了类似的奖励。[29]该法令的实施有助于鼓励发展出口产业和进口替代产业。

此外,国民政府还对一些重要商品实行出口退税及保税工厂制度。如面粉出口可退洋麦进口税。1936年4月,国民政府财政部公布了《制造货物关栈暂行章程》,规定:制造货物关栈之制品应以运销外洋为大宗;进入制造货物关栈应具备银行保证或商号保证;制造货物以适当之栈存储由外洋进口之原料、国产及其他已完税之原料及已制成之货物,由海关加锁,加以管理;关栈内制造之货物,应与原呈请书列明者相符,并不准供其他之用;外洋运进的制造所需材料及包装材料进入关栈时免税;关栈中制造出的货物,如运入国内,照该货出栈时的状态及当时价值,完纳应征之进口税,如运至外洋,则免税验放。[30]这些保税工厂的设立,对于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中国轻纺工业品的出口起到了一定有效的保护作用,如丝织品关栈厂设立后,由于免税出口,加之中国劳动力成本低廉,以价格竞争优势,夺回了部分被日本占领的东南亚市场。

为推进对外贸易开展,国民政府积极推动国货“走出去”。1928年9月,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国国货暂定标准》,12月又公布了《海外中华国货陈列馆组织大纲》,随即组织上海工商界、中华工业国外贸易协会成员赴东南亚进行贸易考察,后决定在南洋设立“中华国货陈列馆”,开展中国商品长期海外展销活动。为扩大中国商品的国际影响力,国民政府实业部先后组织中国工商界参加了菲律宾、美国芝加哥等地举办的国际商品博览会。为具体落实上述事宜,国民政府从1936年开始陆续向一些驻外使馆派遣商务官员,负责处理中国与该国的贸易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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