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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三峡区域生态环境保护

时间:2022-06-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三峡区域经济开发的前提条件和内在要求。搞好三峡库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保证三峡水利枢纽的正常运行、保障水库乃至长江中下游水质安全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国家还将从中央财政和国债资金中提供80亿元的专项资金,加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地质灾害防治。

胡锦涛同志2004年3月10日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讲话时指出:从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角度出发,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三峡区域经济开发的前提条件和内在要求。三峡库区的生态环境问题一直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库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多次强调要做好库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搞好三峡库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保证三峡水利枢纽的正常运行、保障水库乃至长江中下游水质安全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峡工程建成后,由于库区水位的提高,沿库地质灾害频发,崩山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加之江水流速减缓,自净能力下降,存在水质恶化的潜在威胁,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要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既要解决环保面临的突出问题,尽快遏制生态恶化的趋势,又要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从根本上治理生态环境。

在坚持发展这个主题的原则下,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相互协调、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统一于可持续发展战略之中,是三峡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坚持经济发展这个主题,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以开发促治理,以治理促开发”的方针,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加快库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具体政策措施包括:

8.4.1 在妥善安置农村移民的同时,综合治理水土流失

在三峡库区,受地理条件限制,人多耕地少的矛盾相当突出,水土流失十分严重,加上水位上涨、移民后靠等因素,这一问题更显突出。因此,在农村移民安置过程中,应当以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和防止水土流失为重点,既有效地保护环境,又稳妥地安置移民。

三峡库区耕地坡度大,相当一部分坡度大于25°,水土流失和土壤退化现象严重。在农村移民安置区域,应把综合治理水土流失作为一项战略措施。

一是高标准建设梯田,减少高坡度耕地。无论是新开发荒地,还是改造坡耕地和中低产田,努力实行梯田化,并进行山水林路配套开发,综合治理。同时,按照国家要求,对三峡库区25°以上的坡耕地全部实现退耕还林还草。

二是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减轻环境压力。三峡库区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可开发并具备安置条件的土地资源非常有限,因此,必须结合实际采取改造坡耕地以及调整土地等多种措施来解决。涪陵区就结合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按照“人地挂钩”的要求,调整出近2万亩耕地用于安置农村移民。

三是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按照工程治理与生态治理相结合的思路,大力开展封山育林、植树造林,除了梯田化和山水林路综合开发外,还可以通过对口支援的开展,进行生物技术治理水土流失的探索。

8.4.2 积极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努力提高农村移民安置环境质量

三峡库区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是由库区环境现状和移民安置的要求决定的。一方面人地矛盾突出,生态环境脆弱;另一方面移民安置需要扩大环境容量,并保证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和长远发展。因此,不能单纯在扩大耕地面积和种粮上寻找出路,而必须坚持以大农业为基础,从三峡库区的实际出发,积极发展高效生态农业,重点要加快发展以柑橘茶叶为主的林果业,以饲养生猪、山羊、奶牛为主的畜牧业,利用水库形成后有利于经济鱼类生长而发展捕捞业等,通过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以实现移民安置、库区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努力达到库区移民长治久安的目标。

一是建设农田生态工程。按照保水、保土、保肥的要求,实行坡改梯,建设当家田、当家园,全面整修塘堰、灌溉渠,新修排洪沟,建水池,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二是建设庭院生态工程。按照生活、生产、生态三位一体的原则,对移民安置区进行庭院生态经济设计。针对三峡库区农村能源短缺的现状,可以以沼气池建设为突破口,构建以“家禽、沼气、果林”为主的庭院生态经济模式,发展生产,净化环境。据测算,建设一座10立方米的沼气池,造价1 500元左右,一年可提供价值相当于500~800元的生活用能,一座沼气池提供的能源大致相当于一亩柴草山。也就是说,建设一座沼气池,就能保护一亩土地的植被,沼液还是上等的肥料。

8.4.3 在城镇迁建和专业设施复建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首先,要做到科学选址。三峡库区地形地质特点决定了三峡城镇搬迁和专业设施复建选址的重要性与复杂性。移民工程建设应当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水文地质、地质灾害防治勘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其次,要做到抓紧治理,必须在三期蓄水前全部开工治理,以满足移民迁建需要。再次,要做到提高质量。三峡库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移民搬迁为这些城镇按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改善基础设施的布局和条件,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移民规划对新城镇的道路、水电气、广播电视、通信以及绿化、消防等,均按国家标准做了规范,并据此核算了移民补偿投资。同时,国家还将从中央财政和国债资金中提供80亿元的专项资金,加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地质灾害防治。在移民工程建设中,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切实落实项目负责制,严格基本建设程序,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强化工程监理工作,确保移民工程质量。

8.4.4 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并切实保障运行

要扩大三峡库区环境容量,保障库区水体质量安全,必须紧紧抓住国家“十一五”期间继续加大对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的良好机遇,大力加强三峡库区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一是尽快提高三峡库区城镇污水处理率。按照国家对三峡库区所有市、县(区)和沿江建制镇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三峡库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尽快落实库区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完善配套管网,使库区污水处理率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二是加快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按照国家对三峡库区所有省市、县(区)所辖建制镇都必须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要求,因地制宜地确定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工艺和规模。凡是采用填埋式垃圾处理的,垃圾渗滤液必须收集处理,严防二次污染。同时,配套建设必要的垃圾收集和储运设施,以确保垃圾处理率的稳步提高。

8.4.5 在企业迁建结构调整中,加强“三废”整治

工矿企业对环境的污染主要是废水、废气、废渣。随着“两个调整”方针的深入贯彻,三峡库区淹没工矿企业通过迁建与关闭破产并举,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改善了库区环境。

一是关闭污染严重的企业。三峡库区搬迁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国家明令取缔或政策严加限制的小水泥、小化工、小冶金等污染严重企业,必须坚持关闭。

二是调整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移民补偿资金的投入使三峡库区搬迁企业相当一部分存量资产货币化,为这些企业调整产品、产业结构,新上无污染或污染少的项目,提供了机遇。要通过对口支援,引进名优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对搬迁企业实施嫁接改造。要严格环保准入制度,鼓励发展清洁生产。在对口支援和企业迁建结构调整中,要抓住机遇,努力改善投资环境,克服地方保护,积极发展规模经济和循环经济。

三是提高治污能力。“谁污染、谁治理”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政策之一。搬迁企业淹没资产中如果没有相应的治污设施,移民补偿资金中自然也不会有这些资金,但不能以此为借口拒绝环保投入。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8.4.6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体系,协调好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

第一是要落实责任,建立一套完整的综合决策机制。三峡库区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移民环保责任制,明确相关移民迁建业主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并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移民、环保、计划、国土、农业、水利、林业、建设等各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搞好移民环保工作,用好国家对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优惠政策。在经济活动中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完善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实施体系。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严重影响的项目,应进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是要依靠科技,建立行之有效的监测体系。库区各级政府要加大领导和协调力度,保障生态环境的科技支持能力。要加大库区生态环境的监控力度,加快库区生态监测网、水污染监测网和生态信息预警应急系统建设,严密监控和及时处理生态环境问题,及时为制定移民环保政策提供依据。要重点开展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生态系统恢复和重建、重大经济技术政策、蓄水前后水环境容量变化和水污染物总量控制以及农业污染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和水土流失治理等研究,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第三是以法律手段保障三峡区域生态环境建设。三峡区域生态环境建设是一个不断探索前进的过程,既要靠宣传教育,提高库区人民群众的素质,不断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和生态环保意识,又要靠法律规范。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境保护法律。鉴于长江流域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的全局,建议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把三峡库区的生态保护与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并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以法律手段保障和促进生态经济区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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