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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生态能力建设

时间:2022-06-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3 区域生态管理与能力建设自古以来,生态环境是人类栖息、生存和发展的聚集地,人们择水源而居、赖河流而生,区域沿河流而建,经济借河流而盛,文化因河流而兴。无论从空间尺度,还是从涉及的领域来看,目前,单纯地依靠一个行政区域或一个部门的力量彻底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已经不现实。因此,推进生态环境的一体化是有效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必然途径。

13 区域生态管理与能力建设

自古以来,生态环境是人类栖息、生存和发展的聚集地,人们择水源而居、赖河流而生,区域沿河流而建,经济借河流而盛,文化因河流而兴。生态环境的开发利用不仅对区域的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而且对生态环境和人类生存质量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纵观历史,人类的文明发轫于良好的生态环境,但又衰落于严重的生态破坏,最终导致文明的衰落甚至毁灭。世界上生态环境的开发和发展基本经历了“大开发、大破坏”、“大破坏、大治理”、“先污染、后治理”等发展模式,如德国莱茵河流域的开发教训是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大规模开发,却花了四十年左右的时间来治理了污染。可谓“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因此,生态环境的开发利用应当正确把握人与环境的和谐性、经济与生态的协调性,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和资源利用,避免无序开发、过度开发,着力推进生态环境的一体化。

当前,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产业转移的背景下,大规模的资源和生态开发在各地蓬勃展开,成为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和发展动力源。生态链是相连的,是流动的,也互相影响,依存度相当高。无论从空间尺度,还是从涉及的领域来看,目前,单纯地依靠一个行政区域或一个部门的力量彻底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已经不现实。人们已经看到生态环境问题的整体性特征,认识到生态环境问题涉及一系列自然、经济、政治及法律等各种复杂问题和利益关系,而且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强,生态环境问题的空间、流域整体性和复杂性特征将进一步加强。因此,推进生态环境的一体化是有效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必然途径。

13.1 区域生态一体化建设

13.1.1 区域生态一体化的含义

区域生态系统是由社会、经济和自然三个亚系统复合而成的、由区域内居民与其周围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网络结构。区域生态一体化,就是以建立高效、和谐的区域生态经济系统为目标,充分发挥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生态环境的基础作用,在区域尺度上进行跨部门与跨地区协调、保护、管理和开发,使经济、社会与环境实现由相互封闭转化为相互开放,由分割转化为融合,使生态环境在物质、能量、信息等各种交换中实现良性循环的过程,实现资源、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化。区域生态一体化是实现区域一体化的重要标志与条件(王忠诚等,2008)。

13.1.2 区域生态一体化的必然性

区域生态一体化是经济、社会与环境相作用的必然趋势,是经济和环境相融合的必然产物,也是国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深层次的区域生态一体化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这种趋势来自于整个社会的各个领域。

1)现代经济行为中的生态含量日益增强

所谓经济的生态含量,概括地说,是指探求经济发展中经济增长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结合,它包括经济的生态化和生态的经济化这两个相互依存而又不可分割的有机构成。具体地说,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在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生产效率的数量增长和经济生产效益的质量提高的过程当中,以追求对生态资源、能源和自然环境条件最小消耗和破坏为前提,以最大限度地追求生态系统的有序循环和环境质量的不断提高为目标,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高度统一为中介,最终以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享受、精神享受和生态享受为目标的价值体系。一般而言,经济的生态含量越高,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的推动作用就越大,反之,就会阻碍甚至威胁人类的生存与发展。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由于生态危机的存在,人们已不得不注重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并在自己的经济行为中越来越多地关注生态含量的研究。这主要表现在绿色生产方兴未艾、绿色交换业已运作、绿色分配逐步实施以及绿色消费备受青睐等人类经济行为的各个方面。

2)科学技术发展中的生态含量日趋增大

所谓科技的生态含量,概括地说,是指在注重经济社会发展中利用科技的巨大杠杆作用过程当中,既合理地发挥科技在改造、索取和利用自然中的巨大威力,同时又充分挖掘科技在改善、保护和建设自然中的巨大潜力,并有效提高科学技术的质量,促使整个科学技术体系,尤其是生产技术体系向无害生态环境和有利于环境改善方向发展,以便更卓越地促进经济生态一体化进程。目前,科技发展中的绿色导向日趋强劲,表明现代科技的生态含量日趋增大。如绿色适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及科技体系的绿色化等。

3)企业经营绿色化

在经济生态一体化进程中,作为物质资料生产的主体的企业,越来越注重并在落实“绿色决策—绿色管理—绿色产品”的新型模式,呈现出绿色化的新格局。

首先,绿色决策是企业决策的新视点。所谓绿色决策,是指现代企业在通盘考虑产品的种类、规模,生产的管理、销售以及宏观经济利益、社会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特别注重生态环境因子的重大渗透作用。在时间上,既注意当前利益,同时格外注重未来长远利益;在空间上,既注重局部利益,同时又统揽全局,拓宽拓展整体效应;在效果上,通过时空辐射最终带来高质量的经济效益和高品位的环境效益。

其次,绿色管理是企业经营的新思路。所谓绿色管理,就是融生态环境保护观念于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这一管理思想可概括为五个原则:把环保纳入企业的决策要素之中,重视研究企业的环保对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减少有害废弃物(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对废品物质进行回收处理、循环利用;变普通商品为绿色商品,积极争取绿色商标,主动争得绿色认证;积极参与社区内的环境整治,对企业员工和公众进行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树立绿色企业的良好形象。在绿色管理原则指导下,企业变传统将对环保问题的消极回避与躲避转变为积极地参与和主动的合作。环保投入不再被企业视为多余的负担,而成为推动企业节能降耗、开拓市场、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前瞻性投资。当下绿色管理思想正在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传播。

绿色产品是企业生产的新精品。绿色产品主要有三方面的特征:其一是指在资源、能源等原材料的利用上具有损耗少、成本低的特点;其二是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所具有的低污染或无污染的特性;其三是可回收、易拆解、部件或整机可翻新和循环利用。伴随着环境标志产品进入千家万户,环境标志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大。目前,“绿色产品”风靡全球,备受消费者青睐,生态因素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趋显著。

绿色市场业已出现并拓展深化。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生态环境运动,80年代在欧洲孕育出绿色市场。所谓绿色市场就是专门销售在生产全过程中不破坏生态、不污染环境的绿色产品。由于绿色产品的特殊价值与环保特性,备受公众信赖和消费者青睐。有胆有识的企业家瞄准并把握这一时代契机,大力开发绿色产品,着力开拓绿色市场。

绿色营销时代到来并如火如荼。绿色营销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实行系统的绿色营销管理。经济与生态一体化趋势要求企业树立强烈的社会使命感、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在市场营销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充分考虑到环保的要求,尽可能地提高产品的绿色含量。

绿色发展重在改善环境质量。当下,环境质量这一概念越来越引起生产经营者、商品服务者的关注,绿色发展促使人们逐渐形成这样一种共识:环境质量已经变成经济价值的一个来源和企业战略规划关注的目标之一。

4)现代“产业—经贸”中的生态价值日渐加强

经济生态一体化还通过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生产技术的绿色化而导致现代“产业—经贸”领域的大变革。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现代科学技术体系,尤其是生产技术体系的绿色化浪潮,势必推动并促进整个产业结构的实质性变革和经贸体系的绿色化进程。

绿色大农业业已运作并逐步拓展。所谓绿色大农业,是指包括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畜牧业等在内的一个十分复杂的大系统。它是在生态哲学指导下运用生态学原理和生态经济学规律建立起来的符合生态系统良性循环要求的立体整合大农业生产体系。它的出现和实施有力地推动着经济生态一体化。

绿色大工业也已起步并由点到面。所谓绿色大工业,是指包括绿色采矿业、绿色制造业以及绿色环保业等在内的十分复杂的大产业系统。它有五个特点:工业生产自然条件的利用和保护相结合;工业生产过程中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能源;工业生产成果在技术经济上有利于资源、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在工业产品流通中促进对保护资源与环境有利产品的流通,限制不利产品的流通;区域或区域的工业产业结构同所处的生态系统的自然结构和机制相适应。绿色大工业的出现与实施更加有效地促进着经济生态一体化进程。

绿色大服务业亦已展开并纵深发展,广义的服务业包括商业、运输、通信、金融及保险业等社会服务性、公益事业性产业。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国际贸易的一大特点是生态因素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和影响日益显著,生态环境问题正在重塑国际贸易,这对于已经加入WTO的中国而言,必须要给以足够的重视(孙国强,2005)。

13.1.3 区域生态一体化的具体内容

1)环境与经济的一体化

我国自然环境复杂多样,生态资源丰富,但人口众多,人均资源严重不足。尽管几十年经济获得成功发展,但由于长期投入不足,重开发、轻保护、粗放经营,整体生态环境长期超载、生态功能下降、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弱、灾害频发、危害强度增大。在传统发展模式中,生态环境价值往往不被考虑,导致“环境无价、资源低价、商品高价”,助长了资源开发者把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的外部不经济性转嫁给社会(张坤,2003)。

我国是世界经济格局中经济发展速度最快、发展前景最好的地区之一,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步伐正在日益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实现在更大范围内配置资源,推动区域经济共同增长。目前各地都有进一步提升区域合作发展的水平、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愿望,这是推进区域合作的有利时机。

但是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也曾出现问题,尤其是日趋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目前,环境质量的恶化,其表象是污染物排放总量急速增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但其根源在于粗放的增长模式。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一种以数量增长为中心的速度型粗放发展战略,并且在GDP严格考核的机制下发生愈来愈强烈的冲动。在粗放的增长模式进程中,往往会演化为偏重资源投入的外延扩张,追求产值数量,排斥科技革新,就如一把“双刃剑”,虽然经济数据很好看,但是其付出的代价则是降低经济发展的质量,资源严重浪费,环境污染蔓延。这种以产值、速度和数量为导向的粗放经营模式所造成的生态恶果也无法依靠增加环保投入和加强环境法制所能弥补与根治,因为只要这种发展方式不变,治理环境就意味着无谓地耗费更多的环保投入,意味着政府、环保部门和企业普遍而无休止地摩擦,最后往往以财力不足或法不责众而难以持之以恒,从而使生态环境更趋恶化。

因此,环境与经济的一体化就是要转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难循环、低效益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如果继续沿袭以“高投入、高增长、低效益”为特征的传统经济增长方式,随着时间的推移,资源难以支撑,环境难以承载,环境容量将超过承载极限而濒于崩溃,是不可能再持续发展的。

2007年5月底,太湖蓝藻提前大面积暴发,部分水源地水质严重恶化,对该部分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由于无锡自来水厂的取水口大都设在太湖,这一水污染事件引发了无锡市百万人饮水危机,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并引起了中央领导和整个社会的广泛关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当地政府采取得力措施,迅速解决了群众的用水问题,社会生活秩序也很快恢复正常。

此次事件充分暴露了太湖流域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因此,我们要在发展中不仅要追求经济效率,还要追求生态和谐,要正确处理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实现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2)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的一体化

在资源大开发和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进程中,人们比较多地强调和遵循经济发展的规律,忽视和违背自然规律。如我们注重通过工程措施实现供水、防洪与发电、航运等功能,重视河流经济功能的开发;过分强调“人定胜天”,过高地估计人类创造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在经济建设中,大量“围湖造田”、“开山毁林”、“大炼钢铁”,使自然生态遭到致命打击,使得我们提出的各种环境目标在几个五年计划中都没有如期实现。

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的一体化,其核心问题是在区域经济开发中,要尊重自然生态属性,遵循生态规律,这是现代生态经济开发管理的中心法则,也是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的基础和条件。生态属性主要有不可替代性、脆弱性、服务性和区域生态系统的支持性,具有净化自然、服务人类社会的功能;生态规律主要体现在生态结构的合理性、功能的良好性和生态过程的完整性,如河流的水资源利用率应控制在30%以内,超过40%的利用率,流域的生态平衡系统将被破坏,生态环境随即出现衰退和恶化。我国淮河、辽河等流域的水资源利用率都超过60%,海河等流域水资源利用率高达90%以上,成为严重制约和阻碍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所以,区域开发和发展必须将生态属性和生态规律纳入经济社会规划之中统筹考虑,在经济与环境的协调中才能实现可持续开发。

环境与经济的一体化就是要从环境资源约束强烈、环境容量脆弱的现状出发,以生态承载力为基础和底线,建立与环境容量、资源约束相适应的产业开发格局。要从资源供给、开发需求、地域与产业协调及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改变地区整体密集开发的空间布局。在划定控制开发区内,要退“经济”进“环保”,产业布局要尽量避开生态敏感区,减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破坏,切实增加生态湿地、生态功能区、保护区等敏感区域面积,增加生态敏感区的防洪、排涝能力和自净能力,稳定生态界面,减少对生态系统的干扰和破坏。要科学划定生态走廊,严格限制在生态走廊内进行新的项目建设,生态敏感区内不得新建工矿企业,其他建设项目从严控制。重要水源地应采取保护性措施,避免沿水源地开发,其他的非水源地其沿岸纵深地也要划定保护区,禁止其他项目建设。从而让生态价值高、生态脆弱的区域更好地承担生态维护功能。相反,开发成本低、资源环境容量大、发展需求旺盛的地区则承担高强度的开发建设,在总体空间上协调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的矛盾。

3)法律法规的一体化

目前,我国对生态环境管理已经颁布了《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以及《河道管理条例》、《湖泊资源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可以说,对生态环境管理基本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但仔细分析可以发现,法律法规之间存在诸多冲突。

一是地方立法之间的冲突。由于地方立法权的存在,使得目前很多地方存在多个相对独立的地方法律体系,这种不同法律体系之间的法律冲突已经严重阻碍着这一地区之间日益密切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进一步交流与合作。这些冲突主要表现为一个地区的法律规范比另一地区的法律规范更多地限制市场主体的权利,包括行政许可设定上的许可条件更多,行政处罚设定上的处罚种类增多,处罚幅度的扩大以及规定更高的市场产品的技术标准、环保标准、认证体系及标准等。

二是类型立法上的冲突。生态环境系统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但我国在管理体制上将其人为分割为土地、农牧、林业、海洋、矿业、水利等诸多产业部门和行政区划,必然增加相关产业部门和地方的权力冲突,造成体制上的混乱。环境客体具有复杂性,客体之间存在着很强的关联性和相互依存性,因此,必须对环境资源进行一体化管理,只有合理的分工合作,相互支持,才能够提高行政效率。

三是环保法与其他资源法的冲突。我国现行环境立法中,存在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法律规定之间常常自相矛盾。如《环保法》第37条规定,“未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安装使用,并处以罚款”。从该条文的表述来看,如果排污单位没有擅自拆除或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其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并非违法。但依据《标准化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环境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而“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因此,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无疑又是违法行为。这种法律规定之间互相冲突的情况,在我国的环境立法中不是个别的现象。由于立法上的冲突,实践中在环境行政执法时常常让人无所适从,法律的尊严也因此而被大打折扣。

4)部门管理的一体化

在中国目前的立法体制下,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具有明显的部门痕迹,导致部门利益化,利益法律化。目前,我国的环境管理实行的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统一监督管理和其他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有权行使环境行政管理权的机构众多,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和分管部门的关系不明确,管理职能重叠交叉。具体统管部门如何对分管部门实行统管,分管部门之间如何相互配合制约等问题,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执法职责范围划分不够明确,相互关系没有很好得到理顺,致使统管变成了空管,分管变成了不管。

在流域环境管理方面,实行的则是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但具体法律法规又没有具体明确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如何结合,由于长期存在“分割管理,各自为政”的惯性,这方面的体制难以真正地建立。

在环境保护方面,除环保系统内部协调的问题外,更多的存在于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交通等多部门的协调,管理体制上存在的问题更甚,不能统一协调流域内的治理、开发、保护。因此,一些可能涉及各地方行政机关管辖权交叉的领域、有利可图的事项,各地方争着在立法中设定管辖。无利可图的事项,各地方又不闻不问,甚至相互推诿,造成了许多行政管辖设定上的部门冲突。同时,在具体的管理上,环境执法的主体也十分复杂,有的环境执法单位是有关部门的派出机构,职能单一,代表其主管部门行使所在流域及授权区域内的环境管理职责,但其性质却仅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可能根据流域和生态系统的整体性进行综合管理,也无法承担跨部门、跨区域的流域性问题的综合协调与管理任务。因此,实行部门一体化的措施,一是建立跨流域、跨地区的生态环境委员会或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统一的领导管理体制。生态环境管理委员会或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统一制定各种生态和环境管理的政策法规,协调各种生态环境保护事务,对生态环境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对各种涉及环境整体利益的管理事务加强管理,如流域水资源和水环境容量配置及调整、区域间污染纠纷矛盾调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环境管理政策等。二是整合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把相关部门的开发利用职能分离出去,实施监督与开发职能的剥离。现有的地方职能部门要分离经营职能,剥离水资源开发、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等职能,交由市场各个竞争主体承担,通过特许经营和招投标等多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方式来配置经营权,实施社会化运营;改革部门收费政策,代由财政、税务等部门统一收取,以遏制部门化趋势。在部门协调上,部门各自为政,多头管理,如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污染的监管至少涉及环保、卫生、水利、建设、交通、农业等部门,很难形成合力,特别是像关、停、转、迁等强制性措施其执法权在政府,实施起来手续繁多、程序复杂,执法的时效性差,碰到一些特困企业,政府也会“心慈手软”。

5)上中下游的一体化

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决定了肯定要跨越行政界线。但现行环境行政管理体制则要求本地政府对当地环境负责,这很容易形成“自扫门前雪”的心理,更容易造成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对资源取多予少,污染物排多治少。当前,许多地方政府仍然以本地区经济发展为要务,认为污染不发生在自己地盘上就行,有的甚至以邻为壑,互相掣肘,互相埋怨、推诿和不作为,行政壁垒障碍并未完全消除。

在产业布局上,总将自己的取水口放在河流的上游,将排污口置于下游,以致在上下游相邻地区产生污染叠加和累积效应,对饮用水源地和供水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因此要建立一个合理的博弈规则,寻求江河上中游区域对下游区域的环保补偿,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实现整体利益的最大化,让全流域的区域共同为环保埋单。要尽快建立起上下游间补偿政策,上游污染下游或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计划,上游必须给下游予以赔偿;上游治理了污染,保证了下游的水环境安全,下游必须给予上游生态补偿,以达到优势互补,双赢、共赢,促进发展。国外流域地跨几个甚至十几个国家,这些国家在环境合作上打破了国与国之间的界限,为了一体化,修改自己的法律,约束自己的经济活动范围,消除法律等方面的障碍,力度是很大的。莱茵河流域管理机构与欧盟采用补贴原则,如果达不到所设定的标准,欧盟委员会将对该国进行处罚。加拿大哥伦比亚河流域将水电开发的部分收益对原居民进行补偿,用于社区流域保护与教育活动。荷兰通过规范河漫滩的采砂权来筹措河流生态恢复的资金。南非则将流域保护与恢复行动与扶贫有机地结合起来,每年用约1.7亿美元来雇用弱势群体进行流域保护,改善水质,增加水供给。

6)产权的一体化

未来的生态管理应是以环境管理为核心的综合管理。区域内的水、土、矿藏、动植物等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的集合体。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赖于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但资源的开发利用都与生态有直接的关系。因此生态管理应是与生态相关的自然资源综合管理和相关社会关系的调整。资源管理的前提是资源的所有权。按国家现有法律,水资源属国家所有;土地资源有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林业资源有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三种形式;大多数野生动物资源受国家保护;矿藏资源属国家所有。在资源开发利用主体方面,所有资源都涵盖了国家、组织和个人等主体。在生态管理中核心问题是生态资源的保护管理。因为,没有生态资源,其他相关资源基本上不能开发利用。国有资源保护管理的核心又是通过国家所有权派生的生态权管理。在生态权管理中很重要的是要统一协调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关系,统筹考虑环境资源的经济功能和生态功能。因此实施生态综合管理的前提是应合理构建生态权体系。如在水资源利用中国家首先要保障流域内人民的饮用水安全和基本粮食的生产用水,维护人民的生存权,对应生存权的水权应是基本水权。在此前提下,才考虑工业等其他产业发展的用水,对应发展的水权为受限制的水权。发展水权的限制,一方面是要受基本水权的制约,同时要受生态用水等公共水权的制约,公共水权包括了流域内物种保护、湿地保护需要的用水等方面。生态权从宏观上可分为生存权、发展权、公共权等三部分。通过生态权构建,可以统一协调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关系、经济功能和生态功能的关系。通过生态管理,可以协调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工业的发展模式、产业结构等,并延展到湿地保护、物种保护,从而最终形成统一协调的资源开发利用和其他资源的开发利用的综合管理机制。

生态环境问题系长期累积形成,其治理和恢复亦将是一个长期过程。积累性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人们长期不懈地努力,而远非三年五年所能解决。需要从大尺度入手,采取综合的措施协调经济、社会和环境三者关系,统一协调与综合治理,需要有效的跨行政区的综合管理。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全盘考虑、统筹安排,形成分段负责、总量控制、上下协调、全面调控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综合整治生态环境要坚持八个并重: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新污染源控制和老污染源治理并重;点源污染防治和面源污染控制并重;治理工业污染、船舶污染和生活污染治理并重;工程治理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重;经济功能和生态服务功能并重;合理调剂数量、扩大环境容量与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并重;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并重。为能抓住今后经济发展机遇,必须现在就预留持续发展的环境空间。

7)信息一体化

注重通过规划、公众参与、信息共享等,促进利益相关方的交流与沟通,并把它作为解决上下游、左右岸、不同部门与地区间冲突的综合手段。建立区域环境信息交互平台,实现区域的环境信息共享与交换。发布环境质量信息、污染源信息、资源开发信息、建设项目信息以及环保违法情况等,实现环保信息共享,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监督权和决策权。建立环境标准体系、环境质量监控体系、环保执法体系、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系统等。水环境和大气容量,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生物资源等均存在地区差异,存在此丰彼歉的现象,因此建立区域环境资源的合理有效的配置机制有利于协调区域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共同制定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流域水环境保护计划。规划要从整个区域协调发展的高度,按照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和环境容量的要求,整合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如可以借鉴《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提出的红线调控、绿线提升、蓝线建设思路,明确哪些地方能够开发、哪些地方不能开发,以及相应的开发方式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工作,以实现高质量的、环境可持续的、有效益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综合管理需要坚实的信息与科学基础,其中完善的监测网络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对建立自然、社会、经济的知识基础至关重要。只有对生态问题具有科学的认识才可能具有科学的规划与决策,因此,许多管理机构均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其科技支撑能力。另外,有关科学知识的传播也同等重要,只有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问题具有科学共识,才能采取一致的行动来保护与恢复生态平衡,让生态环境休养生息。

13.2 区域生态能力建设

13.2.1 “硬能力建设”

1)生态科技与生态工程建设

生态科技,是指在经济社会发展利用科技的过程当中,一方面合理地发挥科技在改造、索取和利用自然中的巨大威力,同时又能够充分挖掘科技在改善、保护和建设自然中的巨大潜力,着实有效提高科学技术的质量,促使整个科学技术体系,尤其是生产技术体系向无害生态环境和有利于环境改善方向发展,以便更卓越地促进经济生态一体化进程。当今社会,科技发展中的绿色导向日趋强劲,表明现代科技的生态含量日趋增大。如绿色适用技术、环境保护技术广泛应用以及科技体系的绿色化等。

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其主要的原因之一是区域重大的生态治理工程建设滞后,跟不上区域发展的步伐。因此,要按照环境建设与区域建设同步发展的原则,积极地建设区域生态工程,大力推广污染物集中处理和控制措施。生态工程建设主要是根据生态控制论原理系统地设计、规划和调控各类生态系统的结构要素、工程流程、信息反馈关系及控制机构。生态工程建设是生态区域能力建设的最主要方面。当前和今后区域生态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是要加快完善排水管网,建设区域污水处理厂,发展区域煤气化和集中供热,改进道路交通,建设垃圾处理设施,不断提高区域环境保护的能力(贾建中,2001)。

首先要发展区域污水资源化技术。区域的河流、湖泊、水库等天然或人工水域的功能要统筹安排,确保水源地、风景旅游、水上娱乐等用途的清洁水体不受污染。要对位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造成水质污染的工厂实行关、停、并、转、迁。同时要积极地发展区域污水处理技术,研究和发展污水净化处理后的回用技术。

兴建区域污水处理设施是生态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当前应推广污水处理厂与氧化塘、土地处理系统相结合的技术政策。这是因为,常规的二级处理技术以及正在开发的三级处理技术,对于去除区域污水中的各种污染物来说是必要的,但它们的基建投资、运行费用和动力消耗都很大,不仅国力难以负担,而且从环境和经济效益的综合效益考虑,也需要更为经济、节能、有效的污水处理技术,如多级氧化塘和土地处理系统。

要采取多种治理技术控制大气污染,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目前区域大气环境污染主要以尘和二氧化硫为代表的煤烟型污染,同时,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机动车尾气污染(汽车尾气中含有150~200种不同的化合物,其主要有害成分为未燃烧或燃烧不完全的碳氢化合物、NOx、CO、CO2、SO2、H2S以及微量的醛、酚、过氧化物、有机酸和含铅、磷汽油所形成的铅、磷污染等。其中对人危害最大的有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铅的化合物及颗粒物)也日益严重,在有些特大城市已经成为首要污染物。为控制大气污染,需要采取合理的能源结构和煤炭利用技术,同时对工业、交通业排放的有毒有害废气进行有效的控制。要加强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区域煤气的普及率,发展热电联产的热力网和集中供热,调整区域能源结构,开发各种新型清洁能源等。

积极兴建区域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随着区域人口的增多,区域固体废弃物已成为区域发展的巨大包袱。区域居民每人每天产生垃圾和粪便约2kg,还有大量的工业废渣,其堆放和处理不仅占用大量区域用地,而且还产生二次污染。因此,除了对区域固体废弃物进行统筹规划以外,还要积极研究和推广区域固体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技术,兴建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填埋场。

2)生态监测建设

区域生态监测是为了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利用相应的专业监测手段,设计科学合理的时间和空间布局,采用可比的、连续的技术和方法,对区域范围内生态系统的类型、结构与功能及各要素的现状与变化进行测定与观察,并对区域生态系统受胁迫与胁迫效应进行判断和评价的过程。

区域生态监测应以宏观监测为主导,辅以微观监测,主要监测对象为森林生态系统、草地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区域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海洋生态系统以及河流水库等生态系统在区域范围内的动态变化情况。必要时再对目标生态系统进行物理、化学和生态学指标监测,得出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状况,进而评价出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及预测发展趋势,为区域生态保护、生态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区域生态监测具有监测周期长、监测对象和方法多样性及难度大等技术特点,需要多学科的支持。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变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生态系统平衡的破坏和恢复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的惯性,时间上具有的延续性决定了区域生态监测周期长的特点。一次或短期的监测或调查结果不能对生态系统的变化趋势做出全面准确的判断,只有通过长期的监测和科学比对,才能准确反映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同时,区域生态监测不仅在宏观上包括各类生态系统,微观上还包括了多种要素,监测对象非常广泛,监测指标体系和手段也没有相应的标准,因而对监测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要求也较高,需要多专业人员共同协作完成。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环境意识的逐步提高,区域生态监测的发展空间得到一定程度拓展,当然也面临着很多困难。总的形势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只有勇于迎接挑战,才能真正抓住机遇。目前,区域生态监测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即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从根本上保证了包括区域生态监测在内的各项环保工作的良性发展;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使环保机构能力建设有了决策保障;全社会环境意识不断提高为区域生态监测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利的社会环境;经济发展为区域生态监测提供了有效的物质保障;环保法制建设加强有利于区域生态监测履行监督职能;招商引资工作由主要依靠政策优惠逐步向依靠环境优势方向转变,环境要素已经成为新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这为进一步拓展区域生态监测领域、加强能力建设提供了新的契机;现代科技进步和加入WTO,为改进监测手段和运行机制提供了保证。

区域生态监测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长期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工作集中于环境污染、环境质量以及资源动态的监测,而忽视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综合监测,诸如农田、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的监测力度严重不足,造成了生态环境质量变化难以量化表示(贾良清,2004)。同时,由于生态监测涉及多种生态要素,需要多个部门相互合作才能为政府管理决策提供科学的参考,而目前区域生态监测工作开展相当少,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政府科学决策的难度。此外还要面临来自以下几个方面的挑战: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同时也给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的压力,生态环境形势将更为复杂,环境监测的任务将更为艰巨;政府职能转变对区域生态监测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在监管的同时做好服务工作是区域生态监测工作面临的新课题;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不断增强,对生态环境信息的知情要求也越来越强烈,现行的区域生态监测手段、综合评价能力和发布效率面临挑战;中国加入WTO后,检测市场也将对外开放,区域生态监测机构将直接面对全球市场的竞争和压力。

面对机遇与挑战,必须深化改革,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加强能力建设,以区域生态监测的现代化来适应环境管理的科学化。

在开展区域生态监测之前,应明确监测的主要层次和尺度,监测方法选择主要要注意以下因素:

(1)监测数据在数量和类型上应符合统计学要求。

(2)要进行周期性连续观测。

(3)要对生态效应进行综合分析,寻求干扰机制。

(4)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具备严谨的科学态度。

在选择监测方法时,要注意现有的条件,结合实际选择出最佳监测方案,包括采用方法及使用设备、监测频度、监测时间和周期、数据的整理和监测报告的编写等。常规的方法可以参考环境监测、生物监测及生态学方法进行;对于宏观的生态质量反映,应借助现代3S技术,即遥感技术(Remote Sensing,RS)、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y Information Systems,GIS)和全球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s,GPS)等对空间信息进行采集、处理、管理、分析、表达、传播和应用,以数字地形数据、图件数据、属性数据和遥感数据为基础,形成现代化的区域生态质量监测、评价与管理系统。

国内生态监测大都主要局限于对特定生态系统微观生态过程与生态因子监测。根据监测目的不同,各地也提出了相应的生态监测指标体系,对生态监测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目前全国仍没有一套成熟的区域生态监测指标体系。区域生态监测的目的是为了反映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和变化,区域生态监测不能局限于对微观指标,实现生态系统多项指标面面俱到,而必须选择反映区域宏观生态质量的主要因子,如地表覆被、水土流失强度、水生态系统质量、湿地生态质量、农田生态系统质量、景观与环境的完整性等,从区域的高度对生态环境质量进行判断,体现生态压力与生态效应。

国内区域监测工作刚刚起步,尚未形成成熟的监测体系。因此,在实施区域生态监测之前,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要尽快认识到区域生态监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它对区域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二是要制定符合本区域的生态监测指标体系,在资金和人力有限的条件下,要选择主要的反映性指标进行监测,力求以最小的投入实现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与趋势的科学认识;三是要进行省域生态监测的能力和网络建设,利用生物、生态和大尺度遥感手段对区域景观、生态系统、生态类型及流域生态环境变化等进行适时监测,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发挥监测网络的作用。

13.2.2 “软能力建设”

1)生态意识建设

生态意识是人类在高度文明基础上产生的先进观念,是人类意识又一次伟大的觉醒。生态意识从生态科学的角度理解,是人与人以外的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间的关系及自然界各组成部分或要素的有机联系在人脑中的系统反映,或者说是人与人类与其生存环境各组成部分的内在关系的综合感知和认识。在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加剧的今天,国民的生态意识到底有多高?中华环保基金会1996年组织的“全民环境意识调查”表明,我国有一半以上的人只知环境状况局部有所改善,却不知道总体继续恶化的趋势,有的人甚至连环境保护的常识也知道得有限。淡漠的生态意识是难以形成环境保护的自觉行动,更难将其上升为民族意识。

“物我相亲”、“天人和谐”是中国古代先哲们孜孜以求并极力倡导的。产生于先秦、深化于后世的“天人合一”观念,尽管有其消极的一面,但其基本思想是强调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必须与自然协调发展。先哲们还提出“天不重予”,强调“天”提供的东西不会无限的,人们要善待它,珍惜它。

人是区域生态环境系统的主体,是区域生态环境的设计者、管理者和建设者。人的行为对区域功能的好坏起着决定性支配作用。当今许多区域问题都是由于决策者、规划者、管理者及市民缺乏环境意识而引起的。因此,追根寻源,必须从普及和提高环境意识着手。在区域建设的初期,人对环境的依赖性强,受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历史条件的局限以及认识上的片面性,存在着过分夸大环境的作用和影响的倾向。而在区域建设的后期,由于技术的进步和人类作用的加强,存在过分夸大人的主观性的思想,片面地按人类需求来改造环境,因而违背自然规律,酿成资源枯竭、环境恶化的恶果。历史的经验向我们警示,不能无限度地向大自然索取,人和自然之间应当保持和谐、协调的关系,才能达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公众生态意识淡薄,不仅是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反映,而且暴露国民素质中的弱点。区域生态意识建设必须大力加强生态意识的教育,向市民普及生态环境知识,应像“计划生育”一样家喻户晓,提高生态环境意识。要从改变传统的资源利用观念、价值观念和小农经济观念入手,规范、调节和诱导决策层、公众的经营行为、环境行为和生活方式。首先要树立生态道德观念。要把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维持人类生存基础作为人类的环境道德准则。把保护人类世世代代生存及不危及其他物种生境作为人类社会的一项基本准则,树立起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观念。其次是环境价值观念。生态环境除具有经济上的价值外,还具有遗传、社会、科学、教育、文化等价值,只有宣传普及生态学知识和环境意识,树立起新的思想道德观念,认识到人与自然共处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必然选择,认识到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迫切性,才能制定和实行有效的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才能建立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才能唤起民众树立一种责任感,使保护环境和自然生态系统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共建清洁、卫生、文明的优美区域,共同关心、爱护、监督和维护良好的区域生态环境。最后,必须克服急功近利的实用主义。自觉的生态意识,是以公民关心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博大胸怀为基础。如果在区域建设过程中急功近利、鼠目寸光,不能看到趋于长远的发展前景,那么他们对环境的破坏和资源的浪费肯定是毫不动心,而对自己的利益却绝对不会放过,由此产生的生态问题也就无法解决了。

2)生态文明建设

反思工业革命的教训,人们认识到一种可持续发展理论、路径及其实践成果(姜春云,2008)。生态文明不仅是生态环境领域的一项重大研究课题,而且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统筹协调、良性互动的理论和实践,其目标是逐步形成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葛俊杰等,2009)。

生态文化强调人与自然环境和谐演进的人类文化形态,表现为遵循生态发展规律和生态经济规律,倡导生态消费和环境友好的生产理念,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以及相应的社会关系。所以从本质上看,生态文化是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先进文化形态(杨莉等,2004)。

区域素以追求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作为发展的主要目标,有的区域视其为唯一的目标。一般认为,人类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成果是物质文明。在改造自然界的同时,人们的主观世界也得到改造,使社会的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得以发展,这方面的成果就是精神文明。

在区域、人和自然环境构成的系统内,人类和环境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协调,才推动系统向前发展。人类本身的进化与发展伴随着对区域环境的不断利用、改造、征服而前进,人类也正是在同区域环境的艰苦卓绝的搏斗中,才带来巨大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创造人类建设和区域建设史上光辉灿烂的文明,从而使区域规模由小变大、个数由少变多、信息流通由弱变强。然而随着现代区域的发展,人类为实现财富的聚敛而高度攫取区域环境资源,这不仅给区域环境带来更加严重的灾难,如水体污染、生态失衡、交通堵塞、灾害增多等,更带来人与区域环境关系在伦理上的偏差和沦丧。人类在区域化过程中彻底改变了自我,不仅确立并巩固了人对自然、区域环境的统治地位,而且还提供了破坏区域环境、扭曲生态秩序的现代工具。在对自然环境的奴役过程中,人的私欲膨胀,个人主义、本位主义泛滥,利己主义盛行,为实现利己的自我价值,可以对区域社会和自然环境随意侵犯,更谈不上为之奉献,人性被扭曲。

在人类—区域环境—经济增长这个系统内,人类始终处于一种对区域自然环境的征服和无所不能的主宰地位,把自然环境当做一种异己的力量,人类传统文明成为一种只有人类向区域环境索取或自然环境推动人类进步的单向运动,人类本身的发展也局限于人的社会素质及人与人的关系上,而忽视了作为自然之伙伴对区域自然环境的推动和发展,轻视了人与自然的生态关系。因此在这一传统文明基础上所采取的改造区域的经济活动,带有极大的偏向性和功利性,诱致了区域环境保护的短期行为和“外部不经济性”,引发了日益严重的区域环境危机。

在现实经济技术路线与日渐崛起的生态主义思潮不断摩擦碰撞之际,区域生态建设的内容与目标应当增加赋予新的内涵——生态文明。现代区域文明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生态文明的耦合。在区域建设中,生态文明作为在人类传统文明基础上产生的先进观念,科学地提示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能置换和感情交流的运行规律,是人类意识的又一次伟大觉醒和升华,为区域今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条人与环境和谐、理性发展的道路。生态文明的树立,使人类意识到并摆正了与区域自然生态的关系,使人类改造、利用区域的活动成为既获利于自然生态又还利于自然生态,既改造自然环境又保护自然环境这样一种协调、和谐、互惠和共荣的双向性活动。把区域建设的目标由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统一自觉地调整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耦合上来,是对传统区域建设模式的纠偏,是区域发展方向的根本转变。生态区域建设的目标调整,将人对自然环境的刚性索取导向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双向弹性供求,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环境的保护和区域自身的发展融为一体,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协调同步,从根本上克服传统区域建设的偏向性和功利性取向,是我们摆脱区域危机、走出困境的新思维。

3)生态体制建设

体制是生态区域运行的载体,只有具备良好的管理体制,才能形成良性的运行机制,促进协调发展。如果管理体制不佳,就不利于良性机制的形成,甚至导致发展失调。只有改革传统的条块分割、信息闭塞和决策失误的管理体系,健全各种法规,建立一个能综合调控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信息反馈灵敏,决策水平高的管理体系,才能促进生态区域健康发展。

我国区域管理目前存在很大弊病。首先是党政官员超编与比例失调(黄锦明,1997)。管理学著名的R.B.苛希纳公式指出:若实际管理人员比最佳人数多3倍,时间就要多花2倍,成本要多花6倍(何博传,1989)。而且在我国各级管理部门中,由于为了局部的、部门的利益,互相扯皮的多,互相协调不足,导致条块分割、条条分割,很难建成一个良性协调的运行机制。更重要的是,由于生态区域的管理涉及许多部门,需要这些部门采取措施,实行统一的规划协调,依靠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决策、规划、实施、监督、反馈各环节相互连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个管理系统主要由有关的职能部门及各级管理部门组成,它虽然不直接创造经济效益,却通过各种手段维持区域功能的正常发挥和社会的正常秩序。因此,要促使生态区域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快区域管理体制的改革,从根本上消除协调发展的障碍。当务之急是要在政府机构框架中,成立一个跨部门、旨在能协调环境与发展的决策机构,用于综合协调监督区域生态管理,并组织和培养一支由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各学科领域的有关专业人才组成的生态区域管理队伍。德国巴登-符腾堡州面积35 800km2,人口930万人,专设环境部380人,下设环保局500人。而目前我国区域生态环境管理的人员与区域规模、人口数量等情况很不适应,阻碍了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生态管理的职能部门要更多地把重点转移到制定有效的政策、强化管理监督上来,具体的污染治理、咨询服务等工作应由非国有化的环境管理咨询机构,按市场经济规律来运行。

4)生态需求培育和生态消费建设

生态需求是生态经济学术语,它指人对良好的环境质量和健全的生态结构的需求。这种需求同生态学要求,即生态规律的客观要求是一致的。例如,人类对洁净的空气,水,无污染的食物,无污染、无噪声的生活空间,良好的绿化环境,量足质高的生物资源等的需求。这种需求只有在保护良好的生态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满足,因而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生态需求是在人类需求发展的高级阶段出现的。它反映人的生理、物质和精神文化需要的统一趋势。

随着社会生产的不断进步,人们的消费需求由低档次向高档次递进,由简单稳定向复杂多变发展。这种消费需求上的变化在一个侧面反映了经济社会的进步状态。但我们不能不看到,消费需求的无限制跃进所造成的不合理消费行为,已经给资源环境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冲击和压力,使本已脆弱的生态系统不堪重负。因此,为了我们自己和子孙后代的利益,我们必须在可持续发展的时代背景下,设法使自己的消费行为向有利于环境和资源保护、有利于生态平衡的方向演变。而当人们的消费行为具有了保护环境的功能时,这种消费其实就是一种生态消费。生态消费是一种绿化的或生态化的消费模式,它是指既符合物质生产的发展水平,又符合生态生产的发展水平,既能满足人的消费需求,又不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一种消费行为。

生态消费具有适度性、持续性、全面性、精神消费第一性等特征。在一定意义上,生态消费也叫适度消费。我们把经过理性选择的、与一定的物质生产和生态生产相适应的消费规模与消费水平所决定的、并能充分保证一定生活质量的消费叫适度消费。适度消费是当代人类应该选择也必须选择的消费模式。因为唯有这种消费模式,才能有利于人类的健康持续发展。生态消费也是一种持续性的消费模式,即它具有满足不同代际间人的消费需求的要求与功能,也就是说,这种消费模式将人的今天的需求和明天的需求、现代人的需求和未来人的需求有机地统一在一起,具有一种跨时空的品质。全面性是指生态消费是一种包含人的多方面消费行为的消费模式,或者说这种消费模式能满足人的多方面的需求,如物质需求、精神需求、政治需求、生态需求等。所谓精神消费第一性是指生态消费突出人的精神心理方面的需要,这与传统的高消费所一味追求人的物质方面的需要有了明显的区别。

要培育人们的生态需求,建立合理可持续的生态消费观念,要争取做到以下两点:

首先要树立生态消费观念,建立生态消费模式,从物质享受第一过渡到精神追求第一。树立科学的生态消费观念或生态消费意识,是每一个地球居民所应有的素质要求。当传统的高消费日益明显地暴露出其对生态环境进而对整个社会持续发展的危害性时,当代社会成员在观念认识上应自觉地摒弃高消费的愿望和行为,以一种既能确保自己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又不会对生态环境构成危害的消费意识约束自己的消费行为,这样一种具有互利功能的消费意识便是生态消费意识。

如果说,转变传统经济增长方式,走生态化生产的道路,是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生产基础的话,那么,树立生态消费意识,建立生态消费模式,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的生活基础(徐春,2001)。在当代社会中,人类的“当代意识”应首先是全球意识、人类大家庭意识、公平意识和环境意识等。其中,生态消费意识是当代人类环境意识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人们的生态消费意识应强化到如此程度:有害于生态环境的产品、食品不购买、不食用;对“杀食”国家明令保护的珍禽益鸟的做法应设法制止。只有把保护环境的工作落实到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才会真正有希望。

其次要建立一种确保生态消费的社会机制。在现实生活中,虽然居民的消费行为主要受其个人的收入情况、外在的价格因素、商品因素等的制约,而较少或很少受环境资源状况的影响,但整个国民乃至整个人类的消费行为就不能不受到生产因素、市场因素特别是环境资源因素的制约。为了把全体国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规模纳入到适度的、生态化的可持续消费的轨道,使全体国民树立起生态消费的意识,摒弃高消费的陋习,就必须建立起一种相应的社会机制。

如政府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培养和强化人们的生态消费的观念意识;通过税收等手段抑制不利于健康的消费(如烟、烈性酒),提倡节俭,反对铺张浪费;通过制定相关的法规以保护各种珍稀动物,严厉打击“杀食”珍稀动物的不法行为;通过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和其他相关政策,引导合理消费,等等。

我们曾经向自然索取了许多,脆弱的生态环境已经难以承受人类对它的继续伤害和剥夺了,任何对有限资源的疯狂掠夺都如饮鸩止渴。在保护野生动物、与自然和谐相处已成为绿色时尚的今天,我们必须培育、创造一种新的文明:绿色文明和绿色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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