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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更有效的激励创新竞争的财政政策

时间:2022-06-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4.4.2 制定更有效的激励创新竞争的财政政策为了尽可能避免财政扶持政策所带来的寻租激励,我们建议,无锡市政府可考虑从以下方面完善财政支出政策,以便发挥财政支出刺激本地创业创新活动的杠杆效应:第一,制定鼓励无锡产业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

4.4.2 制定更有效的激励创新竞争的财政政策

为了尽可能避免财政扶持政策所带来的寻租激励,我们建议,无锡市政府可考虑从以下方面完善财政支出政策,以便发挥财政支出刺激本地创业创新活动的杠杆效应:第一,制定鼓励无锡产业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通过政府采购来推动重点产业的发展是国际通行惯例,在美国硅谷计算机产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政府作为客户进行的采购就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34]同样,为了鼓励重点发展行业的企业开展创新活动,无锡各级政府可以依据《政府采购法》,为创新产品制定更适合评估和测量的指标标准,对符合标准的产品加大采购力度,从而激励本地企业参与创新竞争。这种政府采购不但扩大了市场需求,给企业带来规模经济效应,而且有利于真正市场竞争的优胜者获得发展机会[35]。第二,调整政府目前通行的“申报—评估”式财政基金补贴机制,转而向拟扶持产业的市场客户进行补贴。比如,无锡市可对本地区光伏企业生产的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购买者一律按照购买价格的一定百分比进行补贴。同样的政策也可以针对软件产业、电动车产业、动漫产业的客户。这种做法既有利于培育本地区高技术产品的市场,又可以防止带来不公平竞争问题。第三,将鼓励创新的财政支出重点放到支持创新的公共技术平台和公共服务上面。譬如,将前述大部分创新基金汇聚起来,用于建设本书所建议的“苏南工业研究院无锡分院”,从而改善目前无锡在公共技术平台建设方面仍然存在投入不够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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