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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供应土地开发状况监测

时间:2022-06-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全部监测结果,按照《昆明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分没有闲置、闲置一年以上不到两年、闲置两年以上等情况,纳入拟处置闲置土地数据库中,作为国土部门进行闲置土地处置的调查范围。已经处置的闲置土地,进入本系统第二部分的城市存量建设用地可供应土地潜力,从而基本实现已供应土地的开发状况监测以及闲置土地管理信息化。

2.3 已供应土地开发状况监测

2.3.1 研究内容

城市已供应土地开发状况的监测管理,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重要环节。本项目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昆明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采取遥感技术手段,加强国土部门对土地供应后的监管。

图2-2

基本思路是:将已供应土地台账建立在基于GIS的已供应土地管理数据库系统基础上。该系统包括已供应土地分布图斑和属性两部分。在属性库里,包括已供应土地的时间、权属、规划条件、土地的集约利用标准等,并与前面建立的可供应土地潜力数据库对接。其次,运用不同时期同类遥感数据,定点观测已供应土地的开发状况。原则上,每年用遥感影像对照分析一次。分析方法采用计算机自动分析与人工判读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计算机自动计算已供应土地开发面积,并与土地供应条件中的规划开发面积比较,以便国土部门监测该土地是否按照供应条件被开发了。人工判读和现场勘查,主要是监测该宗土地的开发强度是否达到了供应条件的集约用地要求。全部监测结果,按照《昆明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分没有闲置、闲置一年以上不到两年、闲置两年以上等情况,纳入拟处置闲置土地数据库中,作为国土部门进行闲置土地处置的调查范围。已经处置的闲置土地,进入本系统第二部分的城市存量建设用地可供应土地潜力,从而基本实现已供应土地的开发状况监测以及闲置土地管理信息化。

2.3.2 技术路线

本模块研究的技术路线如图2-3。

图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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