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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保险如何规避婚姻风险

时间:2022-06-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恶性竞争与失范行为的存在,给企业年金基金安全和受益人利益带来潜在威胁。随着中国企业年金制度改革的深入和基金积累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年金的投资与监管已成为政策制定者必须面对的挑战性问题。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一样,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与监管也应有规律可循。

1.1.2 选题的意义

全球养老保险改革的主要方向是将效率因素引入养老保障制度,寻求公平与效率的平衡;建立包括企业年金在内的多层次、多支柱老年收入保障体系;从政府直接介入养老保障制度的组织和管理转为实行养老保障市场化运作。养老保障制度的目标从单纯实现社会功能,转变为更加注重经济功能,即在消除贫困、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水平的同时,提高国民储蓄、促进劳动力流动以及推动经济增长。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已将企业年金计划列为该国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年金待遇已经成为退休者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

当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改革的目标是全覆盖、保基本。在这一前提下,其待遇水平只能是最基本的,在低水平上体现社会公平,目前的替代率约50%。而企业年金制度建设是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多的养老金,只有安全且富有成效的投资运营,才能保证退休人员的这部分收入来源。DC型计划资产组合的目标原则上是在给定的风险水平下,实现回报的最大化,从而使(参与者)退休时达到尽可能高的替代率(6)

企业年金投资必然存在风险。一般来说,有可分散风险,又称非系统风险;有不可分散的风险,又称系统风险。可分散风险大多来自具体的投资工具,无论是货币市场还是资本市场,投资工具丰富多样,创新不断。从理论上讲,这些投资工具都是虚拟资本,其价格通常受供求规律影响。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存在着大量的随机波动和混沌现象,造成了收益的不确定性。此外,政府行为的变化影响到某种投资的回报率、投资管理人主观决策失误或某种原因造成的流动性风险等也属于可分散风险。不可分散风险来自投资工具外部,如国家宏观政策影响资本市场出现大的价格波动、经济环境恶化削弱金融实力导致坏债风险、经济周期造成大多数投资工具的价格共同波动等。

我国企业年金投资通过建立受托关系来进行金融活动,除了可分散风险与不可分散风险,企业年金委托代理关系的利益冲突还可能产生挪用、欺诈风险或进行社会投资、经济投资及其他利益关联投资的风险。

企业年金运营的目的是实现保值增值,年金基金与证券投资信托基金等金融媒介的资产有相同之处,要求具备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但是,企业年金基金还存在特殊性。养老金经济学的研究成果表明,企业年金有类储蓄性、可持续性和收益确定性的特点。企业年金投资绩效直接关系到退休职工能否维持老年生活,任何重大失误都会造成严重后果。

我国企业年金实施信托投资的时间不长。据统计,近五年的投资收益率平均为8.87%,比同期通货膨胀3.71%高出5.16%(7)。但现实中企业年金投资在认识和实践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2004年,《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公布前后,国内对于企业年金信托投资多有疑虑,争论的焦点集中在能否采用信托的管理模式,采取信托模式有何优势。2011年,《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实施后,又发生了企业年金投资股市之争。有观点认为将股票投资20%的上限调至30%仍然过低(8)。有观点却认为中国股票市场不适合企业年金投资,不能按30%的比例将企业年金大规模投资股市(9)。实践中,我国企业年金投资股票的比例一般较低,原有的20%上限比例远未用足。业界企业年金投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即使在相同投资环境下,也会出现盈利情况不佳甚至严重亏损。2011年,广发基金在21家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中的亏损最为严重,全年加权平均收益率低至-8.66%(10)。以上事实说明,我国企业年金投资理念与实践经验和发达国家相比还不成熟,经营能力亟待提升。

企业年金制度发展必须满足五大要求:规范性、安全性、收益性、可持续性和与其他经济金融制度发展的协调性,这也成为企业年金监管的五大主要动因(11)。政府监管首先要建立法律制度,确立企业年金运行的行为准则,然后由司法部门、行政部门在法律法规框架下采取监控措施,实现年金合规运行。企业年金运作主要包括三大环节,相对筹资和支付环节而言,投资环节面临的风险最大。因此,对企业年金投资的监管应处于重点和优先的地位。

在我国,由于资本市场的不完善,尤其需要加强对企业年金投资的监管,以确保年金基金的安全。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建设20多年来,至今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政府目前对企业年金实施的主要是行政监管,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监管队伍力量不足,专业人才匮乏,监管能力相对较弱。行政监管主要是制定政策与执行政策,已颁布的政策法规,对于企业年金投资的法人机构——受托人、投资管理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的法律责任缺乏规定,企业年金市场较为严重的恶性竞争与失范行为得不到遏制。恶性竞争与失范行为的存在,给企业年金基金安全和受益人利益带来潜在威胁。

随着中国企业年金制度改革的深入和基金积累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年金的投资与监管已成为政策制定者必须面对的挑战性问题。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一样,企业年金基金投资与监管也应有规律可循。深入研究其他国家年金基金投资与监管过程中所遵循的基本规律,是少走弯路的重要前提。对美国企业年金成熟的市场化投资和专业化监管方式进行研究,学习借鉴其成功经验,避免其教训,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年金投资、监管制度模式,对于促进我国企业年金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养老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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