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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如何规避债务风险

时间:2022-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继续稳步推进“三农”保险。在大力推动“三农”保险、工程保险、责任保险、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等重点业务发展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保险业促进全省扩大内需的政策建议,稳步发展与住房、汽车消费等相关的保险业务。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防止风险积聚与沉淀,严密防范风险传递。推进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继续开展保险高管人员合规培训,加大高管资格核准中法规制度和监管政策的考察。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2009年工作部署

2009年,全省保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目标,进一步深化“三点一面四提高”的发展思路,紧扣“防起落、保发展,防风险、保权益”的工作重点,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全力促进甘肃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保障经济建设,服务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全力服务甘肃发展大局

(一)继续稳步推进“三农”保险。继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建立补助资金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积极协调推动农房、农机具等其他农村保险发展,为农民提供广泛的保险保障。扩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范围和试点公司,开展外出务工人员保险保障试点工作,促进全省劳务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大力做好项目保险保障服务。坚持“立足保险搞服务,贴近省情谋发展”的思路,紧紧围绕国家宏观调控的方向和重点,围绕甘肃省项目建设和灾区恢复重建,积极做好保险进项目、进企业工作,为重点项目的建设提供保险保障和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三)抢抓政策机遇推动责任保险。着力抓好已出台政策的落实工作,重点推进火灾公众责任险、校园方责任险和旅行社责任险等责任保险的发展。积极争取更多的政策性保险业务,研究推动科技创新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等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导向的新兴保险服务。

(四)积极开拓业务发展新领域。在大力推动“三农”保险、工程保险、责任保险、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等重点业务发展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保险业促进全省扩大内需的政策建议,稳步发展与住房、汽车消费等相关的保险业务。围绕国家鼓励出口贸易的政策导向,推动出口信用保险发展。

(五)大力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西北区域性金融中心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完善保险市场功能,加强保险产业聚集,营造有利于保险主体入驻和发展的投资环境和干事创业环境。稳步发展保险专业中介市场,规范发展兼业代理市场,提升中介组织规范度和竞争力。

(六)积极履行行业社会责任。突出交强险的社会性和公益性,规范业务发展,提高覆盖面,努力做到应保尽保,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倾力把交强险打造成金字品牌。继续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业务管理和宣传,加强与地方税务部门的配合协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努力实现应收尽收。积极做好灾后理赔服务,加快理赔进度,为灾区生产、生活提供保障服务。积极参与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好的保险保障服务。

二、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业务结构,促进科学发展,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的目标

(一)继续深化保险改革。各保险机构把解决结构性矛盾和发展方式矛盾作为改革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抓住应对金融危机这个契机,查问题、揭矛盾、调思路,在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上迈出实质性步伐。

(二)强化公司内控管理。改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强化公司治理,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内控管理,切实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在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方面狠下工夫,大力提升保险行业的服务能力。

(三)着力提高行业盈利能力和水平。深入研究行业发展的客观规律,特别是盈利周期规律,增强行业整体盈利能力和商业持续率。通过抓承保、抓管理,来提高承保业务的质量,堵塞跑冒滴漏,提高盈利水平。按照突出主业的原则,促进保险业务结构调整,鼓励发展保障型产品,稳步发展投资型产品,巩固提高传统保险,有序发展新兴保险,努力使各种保险业务协调发展。

(四)防止业务大起大落。把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作为确保平稳健康发展的主攻方向,积极应对当前的市场变化和风险,通过加强结构调整、产品创新和内控管理,积极化解市场风险,防止业务大上大下、行业大起大落。

三、加强基础建设,严格内部管控,防范化解风险,确保行业经营安全

(一)制定和完善风险预警制度,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各公司要建立健全风险应急管理机制,落实风险管理“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完善预案,做好保险业发展日常监测和月度分析工作。加强业务预测,保证充足的现金流,做好应对给付高峰准备,确保行业经营安全。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防止风险积聚与沉淀,严密防范风险传递。

(二)推进交易制度改革,防范收付费风险。推进车险业务“见费出单”制度,防范应收保费过高带来的经营风险;推进寿险业务收付费管理规范,即大额业务“零现金”管理制度,防范现金收付环节中的风险。通过实施上述两项重要市场交易制度,带动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等领域的管理创新和服务提升,推动保险业务规范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全面加强保险业基础建设。按照科学发展、制度先行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市场交易、市场竞争的行业规范和制度体系建设。推进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继续开展保险高管人员合规培训,加大高管资格核准中法规制度和监管政策的考察。加强营销员教育管理,推进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加快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四、坚持以人为本,狠抓理赔环节,提高服务水平,用心保护消费者权益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体系。严格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四个百分百”制度,进一步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价值观,在产品设计、销售、服务和理赔等过程中,切实体现消费者权益至上的原则。开展理赔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保险赔付程序公开制度,执行好风险信息消费提示制度。

畅通渠道,保障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各公司加强客服部门、信访部门建设,认真接待信访投诉,倾听客户诉求;监管部门加大对信访投诉案件的督办力度,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进一步发挥保险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完善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和多渠道解决机制,使保险纠纷能够得到妥善解决,使被保险人的合理诉求切实得到保障。不断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倡导科学理性的保险消费观念,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

加大对关系消费者权益问题的查处力度。2009年,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消费侵权问题的查处力度,从社会反映比较集中的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问题入手,依法严肃查处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宏观调控,实施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全力规范市场秩序

(一)探索加强对保险业发展的宏观调控。加强对保险区域市场、城乡市场的宏观把握,有规划、有针对、有选择地开展机构准入,把握好市场总体布局。对保险业的发展规模、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等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既保持平稳持续发展速度,防止大起大落,又增强业务结构的协调性,防止保险资源被破坏。开展保险业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摸清行业底数,为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参考。

(二)加强市场准入监管。坚持扶优限劣的原则,支持经营管理好的机构发展壮大,扩大服务覆盖面。坚持总量调控原则,防止特定区域在较短时间内机构增加过快。坚持从严从高原则,严格机构审批和高管资格核准,提高准入主体质量。

(三)建立和完善分类监管制度。根据保险经营主体在资本结构、业务特点和风险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提出分类监管的标准,确立不同的监管重点。把公司的偿付能力、内控建设、合规经营等状况与市场准入、高管核准、业务审批相挂钩,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下大力气规范市场秩序。一要加强对2008年9月以来的业务检查,特别是招标业务、大宗业务的跟踪检查。二要以车险为抓手,加强产险公司费率执行情况、数据真实性和信息系统的监督检查。三要以规范银保业务为重点,加强对人身险领域销售误导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四要以规范手续费管理和中介招投标业务监管为重点,加强中介市场监管,强化保险公司对中间业务的管控责任。五要适时开展保险综合性检查,实施市场退出机制,进一步强化高管人员责任。

(五)扎实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增强监管联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联系组的作用,加强对区域市场的监管巡查,加强与各市(州)党政部门的沟通交流。加强监管法制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完善查处分离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加大监管信息通报和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机关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六条禁令”,打造合格监管集体。

(六)加强行业执行力建设。狠抓行业执行力,令行禁止,步调一致。着力强化省级分公司对所属分支机构的管控,提高自我管控、自我约束能力。强化领导责任制,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

(七)加强行业协会、学会工作。加强对行业协会、学会工作的指导,加强市(州)保险行业协会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作水平。支持各级行业协会依照职责和授权更好地开展工作,对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健全行业自律的社会监督机制,指导开展行业自律情况互查。加强保险学会工作,推进保险理论研究,繁荣保险文化,推进保险创新。积极采取多种形式,推进行业文化建设,凝聚行业精神,改善行业形象。

(甘肃保监局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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