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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与分工演化

时间:2022-06-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3.3 制度、权利与分工演化总结前面三部分的研究成果,制度变迁、分工演进与经济绩效的关系,可以如图13-1所示。解除分工抑制,需要给予农民充分的财产权利和经济自由。制度软化不利于人们形成稳定的预期,不利于分工演进。

13.3 制度、权利与分工演化

总结前面三部分的研究成果,制度变迁、分工演进与经济绩效的关系,可以如图13-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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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1 权利(自由)—分工演进模型

分工演进以使用报酬递增技术(或者具有比较优势)和一定的市场规模为条件,下面我们考察在现有制度安排下的分工演进情况。农地制度的选择效应,决定了农户是采用报酬递增的生产技术还是规模不变的生产技术,第10章分析了农户在土地权利不完整的情况下,偏好选择规模不变的技术,这样通过采用报酬递增技术推动分工演进的路径就堵塞了。农民负担过重打击了农民的投资积极性,并且直接削弱其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农村金融体制使农民得不到推动分工演进所需要的诱导投资,这两项制度安排使得农民通过物质资本投资提升资源禀赋,增强竞争优势的路径不通畅。农村教育体制使得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成本很高,这不利于从事生产的劳动力素质的提高,也不利于劳动力转移。这样,通过报酬递增和比较优势引起分工深化的路径都是不通畅的。

第4章分析了分工演进对市场规模的依赖。城镇化和产业集聚以报酬递增技术为基础,同样需要市场规模的扩大作为外在条件。户籍制度把人们束缚于各自的区域之内,使得市场是局部的、分散的,难以形成一定的规模。传统的农产品购销体制对市场也造成了分割,它和户籍制度一起导致交易成本增加、抑制了市场规模的扩大,这反过来阻碍了报酬递增技术的应用,阻碍了分工深化。

报酬递增技术不被采用、比较优势不能形成、市场扩大存在“瓶颈”,农业分工演进遭遇抑制就是必然的结果,农民不能获得分工演进的好处;在低水平分工状态下,农业与其他产业的交换处于不利的状态,其交换权利集被压缩。这两方面的原因使农民不能获得自生能力,跟不上经济增长的步伐,农民最终陷入贫困。解除分工抑制,需要给予农民充分的财产权利和经济自由。在以上各项制度安排中,农村土地制度处于核心的地位,明晰土地产权是实现报酬递增的必由之路。为此,需要改变目前农地实际所有权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把剩余索取权和剩余分配权完整地赋予农民。只有在这种权利配置下,农户才会选择报酬递增技术,提升投资水平,推动分工演进。其他的制度变迁方向是给予农民交易自由、迁徙自由、金融自由,保障农民受教育的权利以及公平税赋。通过推动分工深化,可以提高竞争力,扩大交换权利集,最终形成竞争优势。所以,分工演进和分工抑制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竞争优势和贫困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其中制度是核心。

前面的分析表明农村经济制度的供给与需求是不均衡的,存在巨大的潜在效率损失,这说明存在相当大的制度变迁收益。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制度变迁迟迟没有发生?或者说变迁非常迟缓,在质和量上都满足不了需求?主要是五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制度“软化”的后果。分工演进是一个合作过程,需要参与方在另一个方向的分工决策和投资作为配合。参与人的行动受信息不对称、有限理性和习惯等因素影响,对参与人的行动难以形成稳定的预期,这增加了分工演进的风险。分工演进过程中的合作存在不确定性,这不利于分工深化。随着分工链条的延长,系统的整体风险在增加,只有制度安排能够有效控制风险,提供稳定的预期,分工演进才能继续进行。所以,分工演进对制度环境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我国正处于转轨经济过程中,制度约束往往不是刚性的,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各方博弈的结果,博弈力量的强弱影响制度变迁的方向、决定制度的执行效率,存在制度“软化”的倾向。制度软化不利于人们形成稳定的预期,不利于分工演进。而制度软化本身又造成了制度的弹性和“寻租”空间,培养了利益集团,使得制度的变迁变得更加困难。典型例子是农村土地制度,制度软化倾向明显,产权不清晰产生租值,成为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各方博弈争夺的对象,这种不稳定必然抑制了分工演进。

第二,交易成本的影响。分工演进需要克服交易成本(或组织成本)的影响,只有分工增加的好处超过费用的增加时,分工演进才可能发生。本书第二部分分析了交易费用对分工演进的影响,分工演进不是个体的单独行动,分工演进以双方的合作为条件,比较利益的分配是一个讨价还价过程,交易效率的高低对讨价还价有着重要影响。所以,契约签订的制度环境、契约的执行效率、信息搜寻成本等都会影响到交易费用的高低。

第三,集体行动的困境。制度是一个公共品,推动制度变迁的收益容易被多数人分享,所以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容易产生“搭便车”的行为,存在奥尔森所说的集体行动的困境。农民是分散的个体,群体内部缺乏组织,很难协调行动,所以难以作为行动者推动制度的诱致性变迁。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农民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一般承受的是其他强势集团供给的制度,所以自身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这也是农民陷入制度性贫困的历史原因。在这种情况下,农业分工演进处于不利的制度环境中就可以理解了。

第四,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有效性。政府自身是有一定利益需求的,它的行为并不是中性的,所以政府的制度供给要考虑自身的收益和成本。并且政府也是有限理性的,所以强制性制度变迁并不一定是有效率的,存在制度供给不足和制度供给现象。

第五,分工抑制的循环累积因果特征。报酬递增和市场扩大是累积因果的,同样分工抑制和市场收缩也构成累积因果。由于这种关系存在,分工演进可能由于市场“瓶颈”无法诱导初始投资,因为分工演进的潜在利益在下降的累积因果阶段是看不到的,这样就不能给参与人提供明显的制度利益推动诱致性制度变迁。所以,为打破贫困的累积因果关系,政府的强制性制度供给和外部冲击(外部的分工试验)是重要的。通过卷入外部分工演进打破循环,是一个可行的方法,农民工就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参与非农产业分工的结果。但是这需要农村从封闭走向开放,这需要户籍制度、就业社会保障体系、农村教育体制的变革。不过,本书重点强调的是如何通过制度变迁,推动农业自身的分工演进,惟其如此,农民才能具备自生能力,最终摆脱贫困。

总之,实现制度变迁、推动农业分工演进,需要消弭制度“软化”、增进交易效率、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提高政府制度供给的有效性,以期打破累积因果循环,最终消除制度性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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