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时间:2022-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权利的行使主体为一般平等主体,主要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力的行使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被授予权力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权利的功能在于维护权利主体的自由与利益;权力的功能主要是为了保护社会整体的利益和秩序。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一方面存在很大的区别,另一方面也存在相互依存的关系。

在权利仅指个人权利,权力仅指国家权力的情况下,我们就可以更好地区分两者的不同,这种不同不仅表现在两者语义上的不同上,而且表现在现代法治社会对两者所具有的不同要求上。

权利的行使主体为一般平等主体,主要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力的行使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被授予权力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此权利行为一般只是指代表个人的民事、政治等领域的行为;而权力行为则是指国家机关的立法行为、行政行为、司法行为等代表国家的、具有公务性质的行为。

权利通常以“我有权”、“我有……的权利”等语句来表述,权利与义务对应;权力则除了与权利有类似的表述外,还经常以“职权”、“权限”等来表述,并且与权力相对应的义务通常称为“责任”。

权利主体在自身权利受侵犯时不得对相对一方直接使用强制力,而只能请求国家强制力保护;权力的运行自始至终与强制力相伴,权力具有国家的直接强制力。

一般情况下,法律允许权利主体选择行使、不行使、放弃或转让,但是一些带有人身性的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以及公法权利(如选举权、言论自由权)一般不得转让;法律要求权力必须依法行使,不得放弃和转让。

权利并不以法律明文规定(授权)为限,法无明文规定的权利可以按照一定标准进行推定,“法不禁止即自由”,权利主体可以做法律未禁止的事;权力只以明文规定为限,即以法律的明确授权为界限,“法无规定即无权力”,不允许行使法律未作规定的权力,否则就构成越权。

权利的功能在于维护权利主体的自由与利益;权力的功能主要是为了保护社会整体的利益和秩序。因此权利一般体现权利主体的利益,权力则不体现权力行使者的个人利益,而是体现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

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一方面存在很大的区别,另一方面也存在相互依存的关系。这种依存关系主要体现在:权力在来源、目的以及功能上都与权利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

首先,从权力的来源看,权力来源于权利。现代民主社会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意志。根据资产阶级思想家们所谓三个“自然”(“自然法”、“自然状态”、“自然权利”)的学说,人们在没有国家权力之前就拥有神圣的自然权利,国家权力只是为了克服自然状态的不足,在自然法的指引下,由人们自愿相互签订社会契约而形成的。虽然这种自然权利的学说不一定反映历史的真实,但是权力来源于权利却已经成为民主社会的一个基本观念。

其次,从权力的目的看,权力应该主要是为实现个人权利服务的。这也是法治社会确认权力合法性的一个最重要的伦理性原则。这就是说,只有为了个人权利的实现服务的权力才是正当的,否则就是不合理的。权力对权利的作用表现在,权力不得随意侵犯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对于公民的人身自由、言论出版自由、隐私权和财产权不得侵犯;公民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国家权力应该提供有效的救济。

再次,从权力的功能看,权力能够维护有利于权利长远发展的社会秩序,权利也离不开权力的存在。权利的维护离不开一定的社会秩序,权力所具有的维护社会秩序功能正是权利需要权力的原因所在。根据自然权利的学说,人们之所以要让渡自己的部分自然权利就是因为自然状态有缺陷,成立政府更有利于保障自然权利。因此,权力一方面会在个人权利受到侵犯时进行救济,另一方面对人们享有的个人权利也进行一定的限制和控制,以防止出现泛滥成灾的自由,从而也有利于权利的真正实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