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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区别与联系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是大学内部的两种基本权力形式。大学内部管理一直以来实行上令下行的行政命令模式,主要特征是重行政权力,轻学术权力。学术权力不受重视,明显弱于行政权力,在对大学的管理过程中忽视学术权力的重要性,甚至以行政权力代替学术权力,直接抑制了学术人员对未知领域的创造,导致两种权力失衡,从而影响了研究型大学师资队伍的发展。

二、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失衡

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是大学内部的两种基本权力形式。所谓学术权力,是指学术团体、学术人员影响和支配大学学术事务的权力。正如伯顿·克拉克指出的:“专业和学者的专门知识是一种至关重要的独特的权力形式,它授予某些人以某种方式支配他人的权力。”(5)大学学术权力的主体是由高等教育系统中各权力层次组合而成的,它们都对大学的学术事务、学术活动及学术关系产生某种方式的影响或进行某种程度的支配,来自于直接从事教研活动的学者、教授或基层学术组织对学术事务等客体支配的力量。而大学的行政权力是指大学的各个行政部门、行政人员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大学事务进行管理的权力。由于我国的研究型大学都属于公立大学,投资主体是政府,可以说政府既是大学的举办者,又是大学的管理者,从而使得大学的行政权力成为政府权力的延伸。大学内部管理一直以来实行上令下行的行政命令模式,主要特征是重行政权力,轻学术权力。学术权力不受重视,明显弱于行政权力,在对大学的管理过程中忽视学术权力的重要性,甚至以行政权力代替学术权力,直接抑制了学术人员对未知领域的创造,导致两种权力失衡,从而影响了研究型大学师资队伍的发展。

在我国的研究型大学里,学校、院、系的力量非常强大,行政官僚机构拥有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很大的权力,而教授在很多时候只能被动地进行教学和科研,从而使得他们缺乏自主性、能动性,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他们的思想,降低了他们的创新能力。另外,在我国的很多研究型大学里,教授在科研上取得一定成绩以后,往往会担任行政上的职务,而由于行政事务的繁忙,又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他们搞科研的时间和精力,因此他们应该处理好行政和科研的关系。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发展历史悠远,也较成熟,在教师管理方面,教师发挥着主导作用,尤其是一些涉及学术事务的内容主要由教师来处理、决定,学校、院、系三级行政管理人员主要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在借鉴美国成功经验的同时,如何更好地发挥教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是我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需要考虑的关键问题。所以说,我们应该改变我国高校内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不分、学术权力弱化的现象,赋予教师更大的学术自由和学术权力,让教师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更好地发挥教师的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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