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科技创新支撑绿色经济发展的必要性

科技创新支撑绿色经济发展的必要性

时间:2022-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科技创新支撑绿色经济发展的必要性一、科技创新支撑绿色经济发展的战略意义(一)科技创新是决定绿色经济发展的关键后金融危机时代,谁在知识和绿色科技创新方面占据优势,在绿色经济的发展中掌握主动,谁就将引领未来的科技竞争的制高点。从维护国家战略利益的角度,科技自主创新已成为绿色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第一节 科技创新支撑绿色经济发展的必要性

一、科技创新支撑绿色经济发展的战略意义

(一)科技创新是决定绿色经济发展的关键

后金融危机时代,谁在知识和绿色科技创新方面占据优势,在绿色经济的发展中掌握主动,谁就将引领未来的科技竞争的制高点。根据世界银行统计,在全球研究与发展的资金投入中,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占86%;在国际技术贸易收支方面,高收入国家获得全球技术转让和许可收入的98%。以美国为例,2004年的世界国民生产总值为40.11万亿美元,其中美国就占11.75万亿美元,不足世界人口的5%的美国,创造了世界国民生产总值的近30%。这些国家的高技术产业都已成为制造业产品贸易的主体,服务业也向高端迅猛发展。在这种情况下,能否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绿色核心技术已经成为影响发展中国家绿色经济发展进程的关键因素。在新一轮全球绿色科技竞争中,发展中国家面临着更加复杂的局面:如果能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比较优势,就有可能获得发展的机遇和主动权,跟上世界发展步伐;否则,也可能进一步拉大与先进国家的发展差距,甚至最终被边缘化。从维护国家战略利益的角度,科技自主创新已成为绿色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二)科技创新是利用全球科技资源、拓展发展空间的根本

国家经济发展依赖于科技资源的充分利用,来不断拓展其发展的生命空间。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完全依赖自身有限的资源独自实现持久的经济发展。一个国家如果不能充分利用全球丰富的科技资源,其经济发展不仅成本高昂,而且必然会因自身资源的有限而终止。而全球化的历史表明,全球科技资源的利用问题不完全是一个简单的经济交易过程,而是一个政治及其战略的实施过程,更重要的是一个国家科技资源利用能力的不断提升的过程。绿色科技资源利用能力也来自于自主创新,来自于自主创新所获得绿色核心技术,来自于自主创新所形成的区域战略产业对全球科技资源的吸纳能力,美国高举世界科技资源为其经济发展服务,不断拓展发展空间,成为世界强国,其成功的秘诀就在于自主创新,正是以自主创新拥有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的能力。我国应立足国内外资源,瞄准国际科技前沿,加大研发投入,强化自主创新,加快推动一批关键技术的研发、消化吸收和产业化,在新兴绿色产业领域加强国际合作,通过合作吸收国外的高新技术及开拓国际技术市场,为新兴绿色产业发展创造更多有利条件。

(三)科技创新是调整产业结构、增强区域竞争能力的原动力

区域经济增长不仅涉及资源合理配置问题,而且也涉及产业结构调整问题。一般来说,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转型仅靠技术引进和模仿是不够的,还必须要有科技创新政策的支撑。科技产业政策是一种不可或缺的产业政策,这是因为技术的进步不仅能够导致相关资本和劳动力等资源的节约,而且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产业结构,引导技术结构与产业政策相协调,加速某些产业的发展,从而推动经济增长。

自主创新引起产业结构的绿色转型,主要体现在新兴产业的形成与落后产业被淘汰这两个方面,当自主创新导致某一新兴产业部门的收益提高,该部门就可以获得高于一般产业部门的平均收益的超额收益,社会生产要素就通过利润率平均化原理,向该部门转移,从而使要素的供求结构发生变化,最终影响到产业结构的变化。

我国很多地区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引进的高新技术绝大部分还是控制在外企手中,我国很多地区的高新技术产业空有其“名”而无其“实”,这也是我国长期以来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但没有真正实现产业结构高级化的主要原因。因此,要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自己的高新技术主导产业,只有通过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形成真正自主的高新技术产业,才能真正实现区域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增强区域竞争能力的最终目标。

(四)绿色科技是绿色经济发展的基本保障

美国、日本、韩国的产业调整与升级历程都充分表明,科技进步是一国产业进步的核心源泉,将科技研发与创新作为政策优先领域则是实现科技进步的基础。自主原创与消化吸收再创造是科技创新的两种方式,或者说,是科技创新的两种境界。在无法完全实现自主原创的情况下,消化吸收再创造是国家产业升级的必经之路和重要动力。一旦实现了消化吸收再创造的能力,国家必须朝真正意义上的自主原创努力。美国近一个世纪以来雄踞世界经济强国霸主地位的事实证明,美国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其至今始终引领国际产业升级潮流的核心动力来自于它不被其他国家所超越的自主原创的科技能力。日本、韩国等国家同样极其重视发展本国的科技研发与创新能力,而归根到底,赋予美、日、韩等国如此强大科技能力的是这些国家的高素质人才和鼓励、保护自主创造的教育制度。

绿色经济科技创新政策的制定对于我国来说具有尤为重要的作用。这是由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生态环境现状决定的,我国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极大地“透支”了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目前的经济发展其实充满了危机。假如继续以传统生产方式发展下去的话,经济越发展将会导致未来我们需要治理环境的费用越多,经济的持续发展不仅难以为继,而且破坏了其发展的基本条件。在绿色经济发展模式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趋势的现状下,能否具有前瞻性的战略眼光,通过制定相应的科技政策来推动绿色经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转变目前的经济增长方式,成为我们在未来能否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决定因素。

二、我国发展绿色经济的科技政策体系及其存在的问题

经过一段粗放式的经济发展之后,我国己充分认识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发展绿色经济的重要性,已经逐步把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发展绿色经济列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但目前,我国的绿色经济实践还处于由试点示范向全面推进阶段转折的关键时期,普及面小,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在观念认识、政策法规、管理体制、技术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和不足,急需制定修改科技政策来促进绿色经济的发展。

(一)我国目前发展绿色经济的科技政策体系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通过了《21世纪议程》,我国政府也于1994年正式推出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一一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这标志着我国开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1995年10月国家科委首次召开了全国社会发展科技工作会议,总结和交流了依靠科技进步开展科技工作的经验,推出了“社会发展科技计划”,这是我国组织各界力量向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进军的重大战略步骤。2004年,国务院在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中设立第十专题《循环经济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同年我国正式将发展循环经济列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全国范围内来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已经充分意识到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和长期性。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2006年1月,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国务院组织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一2020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对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上的科技支持。2008年之后,国家领导人对绿色经济的发展越加重视。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中,胡锦涛主席表示中国将进一步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降低能耗、提高能效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济和循环经济,研发和推广气候友好技术。近期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都是通过大力扶持节能环保等一系列新兴产业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2010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将节能环保产业作为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之首,通过加快培育和发展以重大技术突破、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的节能环保产业,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我国自主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应用。

(二)目前科技政策的不足及存在的问题

1.科技投入仍然严重不足

科研投入长期不足,结构不合理。我国缺乏对科技投入的制度保障措施,虽然国家科研经费逐年在增加,但是相比于发达国家来说,仍然是不足的。2009年,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再创历史新高(46160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1.47%,比发达国家至少低了1~2个百分点;从研发的活动类型看,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经费支出所占比重明显偏低,分别为4.8%和12.5%,不利于发挥科技创新体系的整体优势。[1]除了我国的财政实力因素外,国家对增加科技投入特别是科研经费投入缺乏有力的制度化保障措施,科学技术政策因而不能发挥其对科学技术的有效支持作用,使我国科技整体发展水平不高。

2.基础研究相对薄弱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对基础研究的战略地位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发展基础研究的重大举措,为基础研究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我国的基础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初步奠定了为迎接新的科学革命抓住战略机遇做好准备的基础。但是,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基础研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甚至有些方面还达不到国际平均水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整体创新能力和水平落后于国际平均水平,许多高新技术的核心知识依赖于引进,源头知识创新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的需求,这是我国基础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二,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科技竞争力不强。根据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研究院发布的《2003国际竞争力年度报告》,中国科技竞争力在被评价的51个国家和地区中,被排在第32位。世界高科技贸易增长很快,中国所占份额仅为3%,90%以上的发明专利都掌握在发达国家手里。第三,基础研究投入经费不足,明显低于世界其他国家。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基础研究经费都占其R&D总经费的15%—20%之间,而我国基础研究投入占R&D经费的比例长期徘徊在5%左右。另外,我国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三者的投入经费比例严重失衡。第四,科技人才队伍整体水平不高,尤其缺乏能引领当代科学潮流的一流科学家。我国本土的科学家获国际性权威科学奖的寥寥无几,在国际性权威科学院中出任外籍院士的数量不仅低于发达国家,而且落后于印度这样的发展中国家。

3.企业的自主创新体系尚未完善

各地区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配套条件参差不齐,园区创新网络功能不强,企业自主创新意识薄弱。我国多数工业企业处在全球产业价值链的低端,主要从事订单生产,企业盈利能力有限,难以创立自主品牌和开拓海外市场渠道,本土制造业企业可能面临被锁定于“代工一出口—微利化—自主创新能力缺失”非意愿的恶性循环。[2]中国企业以较低价格的生产要素,尤其是劳动力价格嵌入加工组装环节,而技术、资本和知识密集型的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环节,则被国际大买家控制,形成俘获型的治理模式,导致国际分工收益分配不平等。跨国公司利用其自身的营销网络和品牌优势获得较高附加值,而中国代工企业则赚取较低的加工费。这说明中国出口产品的国内生产部分有低技术化倾向,仍主要依靠外来技术维持自身的竞争力,中国贸易大国的地位仍主要体现在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方面。

4.发展绿色经济的科技政策法规还不健全

通过法律的强制性来实现统治目标,是一国政府运用政治手段来进行国家管理的重要体现。对我国绿色经济科技立法体系进行考察,可以发现我国尚未搭建起一个推进绿色经济科技发展的法律体系框架,运用法律的规范性措施来推进绿色经济科技发展的作用难以发挥。在综合性法律的制定上,虽然已有《环境保护法》(1989)、《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等,对于在经济发展中使用保护环境的科学技术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些显然是远远不够的。此外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保护环境的专项法规,对于所涉领域内环保型技术的使用做出了相关的规定,但是并没有涵盖到生态保护的方面。即使在已有法律框架的范围内,对于环境保护的手段从总体上来说还属于污染预防型,这对于从源头治理污染物的绿色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显然是极为不利的。在对具体法律条文的分析上也可以发现,许多针对企业使用技术的规定都属于原则性的规定,对所使用技术应达到什么样的环保标准并没有具体的规定,缺乏详细的标准体系,这些粗略的规定使法律的约束力下降,笼统的法律条文缺乏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同时,即使是已有的法律规定,也由于体制等原因在某些方面存在着执行不力的缺陷,难以发挥在科技发展中注重保护环境的强制性作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