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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老子》的治国之道

时间:2022-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略论《老子》的治国之道西汉封建王朝,从高祖、惠帝到文帝、景帝,特别是文帝时期,统治阶层大都尊崇“黄老之学”,实行“守道任法”“无为而治”的政策。《老子》的成书,则是在春秋末或战国初。贯穿《老子》全书的一个中心思想,就是“唯道是从”。它的治国之道,就是要采取一切办法,让社会在自然存在的规律中,自由自在地自发地去发展。

略论《老子》的治国之道

西汉封建王朝,从高祖、惠帝到文帝、景帝,特别是文帝时期,统治阶层大都尊崇“黄老之学”,实行“守道任法”“无为而治”的政策。这个政策对封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相当大的促进作用。(有人考察我国的农业发展史,发现在西汉时期,每个农业劳动力年产粮食二千斤。这个农业劳动生产率同我国今天所达到的水平差不多)到文、景二帝时出现了“国富民安”的所谓“文景之治”。据载当时皇帝的库藏中,从农民手里搜刮的钱多得数不清,谷多得腐烂没人吃。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老子》乙本及卷前古佚书四篇,合抄在一幅宽帛上。这四篇古佚书篇名是:《经法》《十大经》《称》《道原》,据考证这就是《汉书·艺文志》中著录的《黄帝四经》。这次出土的帛书把《黄帝四经》写在《老子》的前面,是第一次发现的黄老合卷。抄书时代断定是在文帝初年。这正是文帝和景帝时代被推崇的“黄帝老子言”。

现在我们把这些史实联系起来看,应该引起特别的重视。对黄老思想在西汉社会经济的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应该进行一番研究。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应当重新研究《老子》的社会政治思想,即《老子》的治国之道的原本含义,它的阶级基础和社会意义,以及它是怎样与《黄帝四经》结合起来,成为西汉王朝的基本国策的。这就是本文的写作意图。

老子的活动及其思想的产生,大约是在春秋中期。《老子》的成书,则是在春秋末或战国初。当代研究《老子》的人,几乎都认为《老子》的思想是消极的、倒退的,或者是没落的、反动的。这种看法大有商讨之必要,它可能是极为表面的。

贯穿《老子》全书的一个中心思想,就是“唯道是从”。(《老子》第廿一章。以下只写章数)它认为支配天地万事万物产生变化的有一种力量,这就是“道”。这个“道”,无所不包,无所不在。圣人君上只要遵守这个“道”,“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焉”。(三十二章)就可以“功成事遂,百姓皆曰我自然”。(十七章)一句话,《老子》的社会政治思想,就是“顺乎自然”地去治理国家。它的治国之道,就是要采取一切办法,让社会在自然存在的规律中,自由自在地自发地去发展。它说:“大道甚夷(平坦),而民好径(捷径)”。人们都想走捷径,所以就造成“朝甚除,(此句解释不一。我据《易·萃》:“君子除戎器,戒不虞”句,把除字作修治、整备解。朝甚除,即在朝的统治者整天忙于修治整备)“田甚芜,仓甚虚,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资财有余”的现象。(即出现了乱政、荒芜、贫穷、奢侈、争夺,王侯贵族私门酒肉臭,资财集聚有余的现象。)《老子》说这叫“盗夸”,“盗夸非道也”。(五十三章)所以,《老子》提出了它自己的一套治国之道:

(一)“不尚贤,使民不争”。就是不要设立那些高官厚禄,使人们去争权夺利。这也可以理解为,不要“人治”,而要“道治”。

(二)“不见可欲,使民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恒使民无知无欲,使夫知者不敢为也”。(以上均第三章)这是对统治者说的。就是除了让人民吃饱肚子以外,不要再搞什么绫纙珠宝之财,除了搞好农业生产之外,不要使人们再有什么知识和欲望。

(三)“公乃王”。《老子》要求统治者讲“公道”,反对私门私欲。

(四)“绝仁弃义”。即除了“循道”之外,不要人为地搞什么德、仁、义、礼之类的名堂,认为那是“乱之首”。

(五)“治大国,若烹小鲜”。(六十章)就是说治理国家不能朝令夕改,变化无常,对待老百姓,不能过于烦扰,像煎小鱼一样,颠来倒去,一定要乱套。

(六)不要乱用兵。“夫兵者,不祥之器也”,“不得已而用之”。(三十一章)因为战争会破坏农业生产。《老子》说,天下太平有道,驱赶着走马去拉车送粪;天下荒乱无道,战马生驹在旷野荒郊。

(七)省赋敛。“民之饥者,以其上食税之多也,是以饥。民之难治者,以其上之有为也,是以难治”。(七十五章)《老子》要求统治者不要以自己的权势去干扰人民的居住和生活,“毋狎其所居,毋厌其所生”。(七十二章)

(八)“圣人执左契,而不以责于人”。法律定出来掌握在统治者手中,但不要随便去惩罚人。“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即有德的统治者只经管法令,无德的统治者才实施惩罚。《老子》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恒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七十四章)大家都安分守己,有个别的出来越规,就把他杀掉,但这种刑杀必须由专门的司法者去执行,即“常有司杀者杀”,不能是别的什么人“代司杀者杀”。(七十四章)《老子》认为,大家都循道行事,就不会犯罪,“天网恢恢,疏而不失”。(七十三章)所以它反对法令繁杂章明。

这些就是《老子》“唯道是从”“以正治国”的治国之道。这可以称之谓“自然法”思想。后来的法家韩非写了《解老》《愈老》两篇文章,干脆把《老子》的“道规”改造成“法规”了。所谓守道,在韩非看来,就是“欲成方圆而随其规矩,则万事之功形矣。而万物莫不有规矩,圣人尽随于万事之规矩”。(《解老》)《黄帝四经》则是把“道”当作“法”的本源了。它开宗明义就说:“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法]能自引以绳,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惑矣。”《黄帝四经》还有这样的明确思想:“赋敛有度则民富。民富则有耻,有耻则号令成俗而刑罚不犯,号令成俗而刑罚不犯则守固战胜之道。”这完全符合《老子》的思想。《黄帝四经》又说:“故执道者之观于天下也,必审观事之所始起,审其刑名。刑名已定,逆顺有位,死生有分,存亡兴坏有处。然后参之于天地之恒道,乃定祸福死生存亡兴坏之所在。”(以上均见《经法》篇)这里进一步说明了“道”与“刑名”的关系。在《十大经》篇中,黄帝与力黑对话,把德与刑联在一起,说:“夫并时以养民功,先德后刑,顺于天。”“左执规,右执矩,何患天下?”“其明者以为法,而微道是行。”最后在《道原》篇中说:“抱道执度,天下可一也。”这一切都使我们看到《老子》“准道是从”思想的引申和发挥,我们知道《老子》思想曾经沿着三个方向发展,一个是韩非,一个是庄子,一个是《黄帝四经》。韩非是向左的发展,把“道”改造成“法”了。庄子是向右的发展,把《老子》的“循道无为”变成了消极应付,放任自流。只有《黄帝四经》才是《老子》思想发展的正统,是《老子》思想合乎逻辑的深化。有人说《黄帝四经》很可能是战国时期韩国法家的著作。他们是新兴的、中小地主阶级的思想家,他们之所以要引申发挥《老子》的社会政治思想,这是有其阶级根源和社会原因的。

一方面我们看到了《黄帝四经》对《老子》思想的引申和发挥,另方面西汉初期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者们把黄老合在一起加以推崇,并且这黄老思想确实在促进封建经济的发展上发挥了积极作用,这就给我们探讨《老子》思想的阶级背景、它的真正的社会意义提供了基本的线索。要弄清楚这个问题,还必须把《老子》思想产生的时代,各个阶级的兴衰和要求,作一个切实的分析。

不管对中国古史分期持什么样的观点,大家都认为,周代的社会经济结构,是氏族贵族统治的采邑公社。在这种采邑里,农民实际上是农奴。他们在氏族贵族的“公田”上进行奴隶般的劳动,没有任何人身自由。到了春秋中期以后,这种采邑公社迅速解体,土地开始变为私有,并且可以自由买卖。这时,采邑上的大批农奴解放出来,成为自由自在的个体农民。氏族贵族有的转化为封建地主,有的破落了,形成“士”这个阶层。他们有的为了逃避动乱的现实,跑到农村建立庄园,做了隐士。春秋战国的历史文献上有许多这样的记载。《论语》上说孔子出游,遇到三个农夫都是“隐者”。这些“隐者”又都是自由自在的农民。当时战士有了战功也赏赐田宅,他们多半也变成个体农民或中、小地主。这时关于个体农民经济的描述是很多的。如李悝计算农民的生活费用,五口之家种田百亩,得粟一百五十石,租税十五石。楚庄王吞并陈国,臣申叔时对他讲了一个“蹊田夺牛”的故事。《吕氏春秋》记载孔子的马吃了路旁的庄稼,被田主扣留,等等。都是土地私有和大量个体农户存在的证明。

总之,从春秋中期开始到战国初,社会上出现了大量的获得自由、具有独立经济的个体农民。这时个体农民经济的发展还有一个广阔的天地,所以他们都是生机勃勃的。这是战国时期没有农民起义的主要原因。这些个体农民经济是春秋战国时期主要社会经济成分,他们是当时社会生产力的主要代表者。但是,他们只能形成封建的生产关系,他们将发生分化,一部分上升为地主阶级,一部分破产沦为雇工或佃户。在老子活动和《老子》成书的时代,即春秋中期到战国初期,正是个体农民经济兴盛的时代,这些新生的个体农民,他们的社会政治要求是什么呢?他们要求一个什么样的政治经济环境,来保护和发展自己的经济利益呢?

进入春秋时期之后,社会动乱,诸侯之间互相争霸,战乱不止。占据各诸侯国统治大权的王公贵族们,腐化奢侈,横征暴敛。这一切都给新生的个体农民造成了沉重的负担和灾难。他们要求一个安定的、没有官吏、没有争夺,没有战乱的、自由自在的发展生产的社会环境。为此,他们甚至怀念原始公社时期的纯自然状态。但是,他们除了发展封建生产关系之外,没有别的出路。他们都想富裕起来,都想达到中小地主的地位。《老子》的思想全面地反映了这些上升中的个体农民的情绪和要求。代表新兴的中小地主阶级利益的《黄帝四经》的作者,他们之所以引申和发挥《老子》的思想,是因为中小地主阶级与上升中的个体农民有着内在的阶级联系和社会联系。

农民不能形成独立的统治力量,他们还需要一个好的帝王。这正如马克思说的:小农“他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来保护自己的阶级利益……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1]这完全符合《老子》为农民提出的要求。《老子》总是站在要求君王如何治国或为君王出谋划策的角度,提出自己的治国之道的。从这个现象上看去,所以班固才把《老子》之言说成是“君人南面之本”(《汉书艺文志》)《老子》要求帝王“无为而治”,让农民像“小国寡民”那样去生活,放任农民去自由地发展生产。这是处于上升中的个体农民的愿望。《老子》还反映了个体农民另一种心理,即害怕在战乱和竞争中遭到破产,丧失自己已经取得的地位。他们要求在没有风险和干扰中,稳定自己的地位,争得新的发展。他们主观上要求上升和发展到哪里去呢?当然只能是中、小地主阶级。正是从发展封建经济和封建经济关系这个客观的历史趋势和农民的主观愿望这两个方面,我们看到了刚获得解放的、积极进取的个体农民与后来逐步产生并发展起来的新兴地主阶级的要求,取得了历史的偶合。所以,有的同志把《老子》说成是中、小地主的代表,不是没有原因的。这种偶合是《黄帝四经》和《老子》的结合,以及汉初封建地主阶级统治者推崇黄老的主要阶级根源和社会原因。

在私有制度下,一个新的阶级冲破旧的生产关系的严重束缚,总是要提出回到自然状态的要求,甚至把原始社会作为这种自然状态的楷模。资产阶级冲破封建生产关系时,喊出了恢复人的自然本性的口号。这当然与商品经济有关,但也是从封建关系束缚下争得自由发展的口号。在氏族奴隶制的生产关系解体后,得到自由的个体农民要求顺乎自然地、自由自在地发展,就是发展新的封建生产关系,而当时只有这种生产关系才能促进生产力的迅速发展。纵观历史,无论是从奴隶制到封建制,还是从封建制到资本主义的各个历史时期,剥削阶级的统治者们对社会经济的干预和控制,都是社会发展的阻力,就像《老子》说的:“夫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五十七章)相反,放任社会自由发展,都会加速社会的前进。西方有些学者指出,干预经济是东方封建专制主义国家的特点。中国的封建王朝干预经济是很厉害的。这个过程大概是从西汉昭帝始元六年的盐铁会议开始的。假如没有这种干预,而是按照西汉初年的作法,即按照《老子》的顺乎自然的路线发展下去,中国恐怕早在唐宋时期就产生资本主义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只有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后,无产阶级建立了科学社会主义制度之后,才改变了社会自发发展的过程。在这之前,从东西方历史发展的对比中,我们看到封建王朝干预经济造成的恶果。因此,《老子》的“顺乎自然”的思想,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前进的、积极进取的,决不是什么倒退的和没落的,更不是反动。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还要对《老子》的几个社会政治观点,作进一步的具体分析。

《老子》反对“尚贤”。尚贤就是打破氏族贵族的世袭制,按照才干选拔任用官吏。这种政治观点和作法早在春秋初期就出现了。到了春秋中期,即老子活动的年代,已经在各诸侯国普遍实行了。在文字上最早见于孔子《论语》。尚贤,在由贵族破落为“士”的这个阶层,其中包括以孔丘为代表的儒家是欢迎的。在新生的个体农民看来,为了自由自在地发展,不需要什么官吏来管理自己,更不要这些高官厚禄者来掠夺自己,也省得因为争夺高官厚禄而引起争战。有人说《老子》反对尚贤是“回到西周”去。其实《老子》的反对尚贤,本质上是反对高官厚禄,不管他是尚贤的,还是世袭的。在它看来,什么是贤?人们都懂得“道”了,都顺乎自然发展的要求,大家就都贤了,社会也就安定了。所以《老子》说的“无知无欲”其实是“大知大欲”,也就是“得道”了,顺乎当时社会发展的自然进程,就有了大知,就满足了大欲。《老子》说它的话都是“正言若反”(七十八章),正是这样。“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就是让农民老老实实地顺乎自然而已。“愚之”是为了发展之,所以是“国之德(得)”,“乃至大顺”。(六十五章)法家主张“法治”,反对“人治”,即主张按照地主阶级的“规矩”办事,反对按某个统治者的意志办事,所以也不注重尚贤。这里同《老子》也是殊途同归。

《老子》主张柔弱、居下、不争,目的是要在顺乎自然中争得一切。当时的个体农民比起氏族贵族、士大夫以及大商人,还是弱者,但又是新生的积极进取的力量,他们要找到一个向上发展的路子。所以“曲则全,枉则正,洼则盈,敞则新,少则得”,就是暂时处于低下而力争向上的个体农民的希求。《老子》思想中经常出现这样的矛盾:一方面表现为顽强的战斗,坚韧不拔,以无为而求有为;另一方面又谨小慎微,怕担风险。即一方面要保持自由自在的现状,担心在竞争中破产,又想要发财致富。所以它说:“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三十三章)心里想着发财,却说殖储大量的金玉财货和争得功名利禄都是招灾惹祸的,不如老老实实地顺乎自然地务农为好。(第九章)它的哲学就是“不以其无私与,故能成其私”。(第七章)“无私”正是为了“成其私”。一句话把个体农民的心理和盘托出。

“贵以身为天下”,“爱以身为天下。”(十三章)把自然存在看做是自己存在条件的个体农民,愿意把自身与自然的天下融为一体。他们主观上希望在自然地发展中去获得一切,从而也可以把自己的一切也都寄托于天下。“将欲取天下,恒以无事”。(四十八章)这些思想表现了力争向上的个体农民是雄心勃勃的。他们在自发发展中将分化为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成为封建社会的阶级构成,使封建生产关系取得统治地位。不管客观上怎样分化,但从农民的主观奋斗上看,是要发财致富,是要去夺取天下的。因为他们害怕在分化中破产跌落下来,所以又幻想有一个永远“玄同”“自均”的社会,让大家都能平平安安地发财致富。

“保此道者,不欲盈。夫唯不盈,是以能蔽复成”。(十五章)就是说,不求溢满,才能不断地更新前进。“是以圣人之能成大也,以其不为大也,故能成大”。(三十四章)这是怀有上升希望的个体农民的奋斗精神。《老子》经常表现出这种有远见的坚强斗志。它说,什么事都要从“安静、未兆、脆弱、微小”做起,而且要“慎终如始”。(六十四章)“贵必以贱为本,高必以下为基”。(三十九章)“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不是充满希望和信心的个体农民的踏踏实实的苦干精神,又是什么呢?

“大道废,有仁义”,“绝圣弃智”,“利民百倍”。(三十八、十九章)不要礼义忠信,只要大家都顺从自然之道,就天下太平各得其所。《老子》绝的是儒家之类的“圣”,弃的是士大夫的“智”,要求让农民自由自在地生活,去获取百倍之利。“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五十七章)这是安分守业积极进取的个体农民对统治者提出的要求。在《老子》看来,“食税之多”是统治者的“有为”造成的。提倡仁义、智慧、孝慈、忠信之类,是因为人为地造成了社会的混乱才需要的。天下的礼义禁忌太多了,就会妨碍农民的自由发展,甚至“民多利器,而邦家滋昏,民多智慧,而邪事滋起,法物滋章,而盗贼多有”。总之,一切有意的作为都要不得,还是让农民去自化、自正、自富、自朴去吧。《老子》把天下有道与发展农业生产联系起来,从而把“欲求”与战乱联系起来加以反对。《老子》要根绝私欲,使天下归于沉静,于是“天下将自正”。人们的欲求使天下失道,引起战争,战争对农业生产带来巨大的破坏。结果没有欲求,大家都不争不夺,“却走马以粪”,“恒足矣”。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七十七章)这显然是对大富大贵而又贪得无厌的王公贵族们发出的义愤和怨言。《老子》说:“夫天道无亲,恒与善人。”这种天道无亲疏偏爱的思想,是反对世袭贵族的垄断和独霸的,是向上奔波的个体农民思想的确切反映。《老子》极力反对贵族统治者们奢侈浪费,荒废农业生产的作法,说这是“盗夸非道也”。《老子》把“循道”与重农思想结合起来是有深远的社会意义的。最后,《老子》设想了一个自由自在的安居乐业的农民王国:“小国寡民:使有什佰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车,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并非要求复古倒退。这是要求自由自在的个体农民的“托古制今”,是“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老子》认为,只有这种社会才是纯粹的自然存在。而只有这种纯自然的状态,才适合当时的社会经济的发展。《老子》并不理解它要争得的社会的社会性质。在春秋时代,生产力早已突破了原始社会的界限。当时对于原始社会剩下的只是那种自由自在的社会关系的回味了。这在先秦诸子中有过各种各样的反映。在这个时候要求自由自在地发展经济,就是无拘无束地发展封建经济。事实正是这样,到了战国中期,封建地主阶级的经济迅速发起来了。尽管这样,在战国时期个体农民仍然是社会上的主要阶级力量,他们仍然要求自由自在地顺乎自然的发展经济。秦王朝的过早垮台,主要是由于违背了顺乎自然这个客观规律,对农民进行了过于苛刻的压榨。西汉封建王朝建立后,吸取了这个教训,接受《老子》的思想,并把《黄帝四经》的思想与《老子》思想结合起来,作为自己的基本国策。这个结合是历史的必然。《老子》所要求的,只能是发展封建关系和封建经济,这与西汉初期的封建统治者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这个时候的个体农民也不过是封建地主阶级历史舞台的“台柱子”而已。实际上西汉初期的封建统治者,就是要利用黄老思想,放手地让农民发展生产,以便迅速发展封建经济。像《黄帝四经·经法篇》所说:“无父之行,不得子之用;无母之德,不能尽民之力。”西汉初期的统治者,认真地执行了这个策略,大大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这已为历史事实所证实。到了东汉末和魏晋时期,由于封建统治阶级和门阀大地主对农民残酷掠夺,严重地破坏了农民经济,广大农民就利用《老子》顺乎自然的天道观,建立了原始的道教,把《老子》的天道自然的思想作为武器,反抗封建阶级的反动统治,爆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这又从另一方面说明《老子》思想所反映的阶级情绪和《老子》思想的积极的社会意义。

当然,《老子》的思想是代表那个时代的个体农民的思想,它就不可能不带有明显的保守性。上面已经说过,这些个体农民除了封建经济关系之外,不能建立自己的独立经济关系,他们幻想一个绝对安静和“自均”的环境。这是个体农民的阶级局限性的表现。有人把《老子》思想中的这种保守成分,看做是没落奴隶主思想的反映,这是牵强的。由奴隶主阶级向封建地主阶级转化,是两个剥削阶级之间的转化,这当中并不存在什么困难。实际上当时许多氏族贵族都变成了封建地主阶级。这部分贵族阶级不会反对封建制度,特别是在经济领域,他们成为向封建制转变的拥护者。他们更不会有什么“没落”的思想情绪。他们没有不断地进行复辟活动。政治上的权力之争,即使在封建阶级内部,也根本无法停止,焉能扯到复辟上。有人说《老子》是代表了那部分完全破落了的奴隶主贵族的思想情绪的。不错,确实有这种完全破落了的一部分氏族贵族,他们大部分加入了“士”这个阶层。这些人在春秋时期,还表现出一定的奋斗精神,到了战国中期,经过长期的政洽上的动乱,使他们受尽了升降起落的颠簸,一方面认识了历史发展的不可违抗性,另方面产生了无能为力的消极颓废情绪,于是就出现了庄子思想。《庄子》把《老子》顺乎自然的思想引上了随波逐流、消极顺从的境地,除了“以无厚入其间”的滑头主义(《养生主》)和“安之若命”的宿命论(《人间世》)之外,《老子》的积极进取精神一点看不见了。这是庄周的问题,它对西汉社会没有产生什么影响。

(《吉林大学学报》1979年第6期)

【注释】

[1]《马克思选集》第1卷,第6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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