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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绝圣弃智”

时间:2022-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老子》第十九章“绝圣弃智”一语,历来的注解很混乱。由此,老子主张“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绝圣弃智”,是说抛弃人们认为的圣明,扔掉人们认为的才智。但是,老子“绝圣弃智”的社会理想观念,不是进化论,它的返璞归真毕竟是向后看,这也反映了老子思想保守倒退的一面。毛泽东对老子“绝圣弃智”的社会理想持批评态度。

《老子》第十九章“绝圣弃智”一语,历来的注解很混乱。如有人以此为根据,说老子主张愚民政策。这是望文生义,没有联系上下文弄懂文义就下结论。其实,这是老子“道法自然”理念在治国使民上的反映。

《老子》第十九章说: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大意是,杜绝和抛弃聪明巧智,则百姓可以得到百倍的利益;杜绝和抛弃仁义,则百姓可以恢复孝慈的天性;杜绝和抛弃巧诈私利,则盗贼就不会存在了。圣智、仁义、巧利这三种东西,作为文治法度,不足以治理天下。所以,要使百姓有所归属:表面单纯内在质朴,减少私心和欲望,杜绝世俗之学,就不会有忧患了。

本章重点论述大道治国的方法。

“圣智”“仁义”“巧利”本是儒家所推崇的美德,老子却主张彻底抛弃。老子认为,儒家的圣智、仁义、巧利是统治者扰民的“有为”,是欺骗百姓的“文饰”,是搜刮民利、六亲不和、产生盗贼的起因,是造成道德沦丧、世风败坏、社会混乱的根源,应该坚决杜绝和抛弃。由此,老子主张“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

从本性上说,人是真纯质朴的,是清静淡泊的,只是后来随着人类知识和智慧的产生,随着人类欲望的扩大,人类的本性被污染、被损害了,所以才形成追逐名利、尔虞我诈,甚至刀枪相加的局面。

老子发现社会在强调仁义礼智的同时,那些不仁不义、非礼非智的人和事反而有所增加,一些口口声声满嘴仁义的人却做着不仁不义的事情,说明仁义礼智有自私性与虚伪性,因而老子从人性清静的本源出发,主张绝弃“圣智”“仁义”和“巧利”。只有这样做了,人们才能回归到清静不争、无知无欲的本性中去,人类质朴虚静的本来面目才会得以复苏。

《老子》第十九章“三绝三弃”这几句振聋发聩的话,很容易引起误解,认为老子对圣智、仁义、巧利深恶痛绝,要彻底铲除,是在主张愚民政策,主张苦行僧主义,等等,这就曲解了老子的意思。他只是针对当时社会的时弊,意在将人心导入正途。反复拟比,是为了寄意后世要返本还璞。

既然如此,仁义之类不足以治国,只会乱国,因此说,“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第六十五章)老子认为正确的办法是让百姓“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即让百姓持守质朴,减少私欲,杜绝圣智、仁义、巧利之类所谓学问,才能没有忧患。人要朴朴素素,真真实实,少私寡欲,不要贪心不足,这才是老子主张的本意。由此可见,在“文”与“质”的对立中,老子强调的是“质”,返璞归真,才是治国的出路。

“绝圣弃智”,是说抛弃人们认为的圣明,扔掉人们认为的才智。弃绝聪明才智,返归天真纯朴。这是老子的“无为而治”的思想。本章老子提出“绝学无忧”,即杜绝学问没有忧患之意。绝学无忧的“学”,亦指儒家所提倡的仁义礼智之学。《老子》第六十五章曰:“古之善为士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意思是说:古代善于行道的士人,并不是让百姓聪明巧智,而是将使百姓质朴淳厚。这里老子说得更为明白。老子是针对奸诈虚伪之风横流的社会现实,而提出“愚之”,即回归到质朴纯真的天性,目的在于“民利百倍”“民复孝慈”“盗贼无有”。老子这里所说的“愚”,指的是“道法自然”,符合自然规律的质朴纯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愚民政策,那是曲解老子的意思。

但是,老子“绝圣弃智”的社会理想观念,不是进化论,它的返璞归真毕竟是向后看,这也反映了老子思想保守倒退的一面。他的社会理想在实际生活中难于实现。

毛泽东对老子“绝圣弃智”的社会理想持批评态度。

1917至1918年,青年毛泽东在湖南一师读德国哲学家、伦理学家泡尔生(1846—1908年)所著《伦理学原理》这本“心物二元论”的书,写下了大量的批注。这些批注是了解毛泽东早期思想的重要资料。

毛泽东在湖南“一师”时,杨昌济先生曾将泡尔生的《伦理学原理》作为教材。毛泽东在听课和阅读该书的过程中,做了大量批注。这些批注的内容,有的是提要,有的是表示赞成或否定的态度,而大量的则是结合书中有关论述发挥自己的见解。此书曾被毛泽东“一师”的同学杨韶华借去,直到新中国成立初期才归还。据周世钊回忆,当他将此书交给毛泽东时,毛曾对他讲过如下一段话:“这本书的道理也不那么正确,它不是纯粹的唯物论,而是心物二元论。只因那时我们学的都是唯心论一派的学说,一旦接触一点唯物论的东西,就觉得很新颖,很有道理,越读越觉得有趣味。它使我对于批判读过的书,分析所接触的问题,得到了启发和帮助。”

《伦理学原理》第四章“害及恶”,其中有一段内容是这样写的:“是故吾人苟于古今历史中,删除其一切罪恶,则同时一切善行与罪恶抵抗之迹,亦为之湮没。而人类中最高最大之现象,所谓道德界伟人者,亦无由而见之矣。”泡尔生认为消除了一切罪恶,所谓善行也就同时湮没了。因为没有了恶,也就没有善。那么,人类历史也就不存在什么道德高尚的人了。毛泽东读至此,发挥自己的见解批注道:“然则不平等、不自由、大战争亦当与天地终古,永不能绝,世岂有纯粹之平等自由博爱者乎?有之,其惟仙境。然则唱大同之说者,岂非谬误之理想乎?”

毛泽东认为这种纯粹的平等自由博爱的大同之说,是不存在的,除非仙境。明确提出大同说是“谬误之理想”的主张。但值得注意的是,这段批语批评大同理想,主要是从人生好奇变、善恶抵抗相斗的角度立论,从而推及历史发展总是一治一乱,相循无始终的。这主要反映毛泽东看待历史时喜欢“竞争之时,事态百变,人才辈出”的个性

所谓大同之说,是儒家所宣扬的一种社会理想。语出《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泡尔生在文中接着描述道:邻国无侵略之谋,则何事军备,国民无不轨之行,则焉用法令。军备法令,国家之所以与外交内政之阻力相竞争者也。使一切阻力悉去,内而人民,外而国际,无不以正直、平和、慈祥、乐易之道相接,则战争,外交、裁判、警察、行政界一切进取之气象,悉为之消失,而圆满之国家,亦不可见矣。宗教者,亦不外善恶相竞之形式,使诸恶不作,人类悉为神圣,则宗教亦随之而灭焉。

这段描述是作者对人类社会的“大同之境”的构想,它与儒家所宣扬的大同之说的社会理想,如出一辙,颇为相似。青年毛泽东读到这些新颖的观点,跟中国传统思想作对比,自然联想到老庄的说教,他在批注中写道:

人现处于不大同时代,而想望大同,亦犹人处于困难之时,而想望平安。然长久之平安,毫无抵抗纯粹之平安,非人生之所堪,而不得不于平安之境又生出波澜来。然大同亦岂人生之所堪乎?吾知一入大同之境,亦必生出许多竞争抵抗之波澜来,而不能安处于大同之境矣。

是故老庄绝圣弃智、老死不相往来之社会,徒为理想之社会而已。

陶渊明桃花源之境遇,徒为理想之境遇而已。

(《毛泽东早期文稿》,湖南出版社1990年版,第185页)

这里提到的“绝圣弃智”,是老子见世道衰败,人心每况愈下,所以要人们抛弃聪明才智,远离儒家倡导的“圣智”“仁义”“巧利”,保持愚昧无知,这样就不会滋生事端;老子主张回到原始状态,要人们“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让百姓持守质朴,减少私欲,返归天真纯朴,共享无为安静,没有争斗、没有罪恶的大同社会。

“老死不相往来”,是《老子》第八十章里的话:“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意思是返回到上古的“小国寡民”社会,就能彻底避免人们滋生事端。这种“大同之境”实际上是倒退,“徒为”而已,行不通。

东晋诗人陶渊明写了一篇传诵至今的名篇《桃花源记》,表达了他对社会黑暗的不满,反映了人民摆脱贫困和离乱的愿望。桃花源是在其名作《桃花源记》中所描绘的一个与世隔绝的太平境界。在这一点上,老子和陶渊明的思想系出同源。

老子看到了社会的黑暗衰败,揭露了统治者的巧取豪夺,这是他思想进步的一面。但是,他把巧取豪夺的原因,归结为圣智仁义,以至鼓吹“绝学无忧”,回头向远古寻求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案,则是空想“徒为”而已,这是他思想落伍的一面。所以,为青年毛泽东所批判,所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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